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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查报告

2022-04-24 1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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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个人自查报告

我园紧紧围绕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现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进展情况

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参加西陵区教育局组织召开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议后,幼儿园党组书记黄晓霞立即召开党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成立工作小组,为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根据工作部署,由书记黄晓霞同志牵头负责,通过幼儿园网站、橱窗、公示栏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出浓厚的氛围。5月4日上午,召开了“基建幼儿园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向全体教师传达学习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详细解读工作内容,园长韩露、书记黄晓霞分别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和公开承诺。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体教师进一步学习《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处罚条例》,并与每位教师签订了师德师风责任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统一思想,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提升党员干部表率作用;规范工会经费管理;规范食堂管理;对本园在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自查。

2、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就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面向师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抓好监督、查处力度。

3、把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篇:司法作风自查报告

  近期,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点对廉政风险、纪律作风、执法服务窗口、警车管理使用、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领导干部接访、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深刻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一)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宝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通过动员部署、清理职权事项、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等五个步骤,全面排查司法行政权力运行、法律服务业务流程、内部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科学合理制定防范措施。三是注重检查,务求实效。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工作目标、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之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和任免的重要依据,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共清理行政权力11项、行政责任11项,全部在之窗上公开;查找单位廉政风险点36个(其中一级风险点3个,二级风险点24个,三级风险点9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70条,建立健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度10个。

(二)切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建立完善《县司法局日常纪律、工作制度》、《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县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立起“明规矩”、破除“潜规则”。开展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完善廉洁谈话提醒、廉洁党课等制度,今年年初,局主要领导、纪检组长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对一”谈话2次,确保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持续推动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聚焦三项整改“回头看”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深刻开展自查,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制定了单位管理制度、“止懒治庸专项整治方案”,持续开展专题教育,推进机关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县纪委反馈问题1个,已及时整改销账。三是强化工作纪律督查巡察。深入开展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局纪检组每月不定期对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窗口进行作风巡察和暗访督导,坚决纠正不严不实和庸懒散浮拖等问题,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典型案件通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斗争。通过机关内部微信群、qq群和“司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推送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相关热点信息、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在节假日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洁过节短信,深入推进机关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来,县司法局干部职工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在社会和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三)切实抓好执法服务工作。

一是完成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任务。继续争取“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在实施,新引进志愿律师和大学生2人,全部充实到县法律援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办案、“传帮带”法律援助人才、法治宣传及化解矛盾等工作,满足困难群众法律需求,1-7月,已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81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715件,新建乡(镇)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二是建立完善干警执法档案。今年年初,建立完善2016年全局司法行政干警执法档案,内容包括廉洁自律、学法用法、工作实绩等内容,客观全面的反映了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工作业绩。三是强化法律服务机构管理考核。采取分批次集中方式,对黎辉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县城乡法律服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等4个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收案登记和卷宗制作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加强执业管理、人员管理和财务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全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各项制度,运行维护好gps定位系统,组织灵关、陇东 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扎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零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目标。

(四)切实抓好警车管理使用工作。

为强化警车管理,一是于年初完善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源头堵塞警车管理漏洞。二是严格执行派车单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警车使用管理台账,警车使用必须实行一车一单。三是机关所有公务用车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钥匙由综合室统一保管、统一派发。经自查,县司法局警车未出现违规管理使用情况,未接到群众关于违规使用警车的信访举报。

(五)切实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工作。

一是落实日报告制度。要求局机关各股(室、处、中心),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城乡法律服务所每日要进行涉诉涉诉信访问题排查,并及时将排查情况汇总上报县司法局综合室。二是灵活排查方式。采取案件回访、接待来访、走访调查等灵活方式,全面彻底排查本系统涉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确保排查无遗漏。三是认真做好领导接访工作。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接待台账,实行领导坐班接访群众来访,并在接待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了领导姓名、分管业务、接访时间等详细信息,畅通信访渠道。四是认真做好领导下访工作。结合“法律七进”、脱贫攻坚工作,通过领导干部定期深入村组一线,走村串户了解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的反映和看法,收集涉法涉诉信访信息,并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照改进工作中存在问题。今年以来,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共接待1人2次涉及律师事务所信访案件,均依法依规将书面答复意见送达当事人。

(六)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草拟报送《县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县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经县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少数干警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度不够,虽然能按时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但是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二是少数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还不够强,在工作中还不能完全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主要还是从如何更好、更快捷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角度来考虑工作方法和努力的方向,没有真正做到习总书记提出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三是局党组、纪检组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还存在一定的宽松软现象,对干部职工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还存在讲人情、顾面子的心态,没能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把廉政教育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每周例会、工作安排会、总结会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廉政知识,及时传达县纪委案件通报等。

二是切实通过大讨论,促进广大干部加快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形成反对“庸、懒、散、浮、拖”,倡导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好风气。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廉政文化。

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督促整改等形式予以纠正整改。

四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全面推进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党员的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行政监督。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和廉政监察,以法律服务从业许可和律师、公证行业管理、处罚为重点,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行为的监督。

第三篇:巡察工作自查报告

你我共享 关于作风巡查工作自查报告

XX年以来,在县纪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聚焦主责的方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和两个“十项规定”,以“创铸树”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现将工作自查如下:

一、巡察内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省纪委“五个不准、十六个决不允许”、市委两个“十不准”等有关作风建设要求的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活动,以“车、馆、房、所、票”和纠正“四风”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并督促落实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扎实开展“三查三整治”专项行动,严查整治干部职工打牌赌博风、公款吃喝风和违规办酒风。三是

腹有诗书气自华

及时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考勤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经管理制度等制度和规定,使全镇作风建设有章可依。四是严格实行定期通报。截至目前,以月为单位共出督查通报10期。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等相关内容不熟悉,在执行规定时抱侥幸心理,使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打了折扣。二是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到位。为加强干部管理,乡镇领导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作出具体要求,但是,没有细化到具体题目,使得有些题目难治理、难定性。三是公文质量还有待提高。在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镇公文起草与处理的得到有效的改善和提高,但仍存在内容表述不准确、公文校对不仔细、语言不够简练的问题。

“创铸树”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设廉政党课。结合“三严三实”,开设廉政党课3期,由镇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员分别利用党委会、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廉政宣讲,受教育干部达600余人次,努力实现全镇干部职工经常受教育,时时得提醒,廉政意识明显增加。二是认真开展廉政文化工程。结合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到村播放廉政文化题材电影,集中组织观看《国资之蠹》、《越轨之

害》等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案例提醒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

存在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干部在学习教育培训期间迟到、早退或聊天,学习注意力不集中。二是活动方案简单,措施不具体,贯彻落实停留在纸上。三是纪检队伍配备不齐,纪检干部能力有待提高。因人事变动,XX年10月至今,我镇未配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也与今年6月调离,目前从事纪检工作专职干部为1名新进公务员,另配备了2名大学生村官协助,缺乏相应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四是活动督查力度不够。因人手不够,对活动开展疏于督查,致使活动开展进度缓慢,活动效果不佳。

镇纪委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等职责的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出台了《镇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听取纪委案件办理等专项工作汇报5次;镇党委与班子成员约谈3次,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约谈6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岗双责”责

任书》、《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等。二是强化案件查办,严厉惩治违规违纪行为。镇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低保、退耕还林、良种补贴等监督检查3次。协助县纪委办理案件2件,办结2件。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接待和处理,做到件件有调查、有落实、有反馈。接待来信来访7件,办结6件,正在办理1件。三是强化民主监督,推动村级事务阳光透明。严格实行村级财务统一管理,大额资金收取、支用一律实行报镇党委审批,报镇纪委备案,资金收取、管理、支用等各个流程实行严格管理,有效杜绝了村级资金使用漏洞问题。实行酒宴申报制度,所有工作干部、大学生村官与村三职干部严格实行向镇党委申报备案制度,滥办酒席得到有效制止。四是严格执纪问责,着力常态监管。年初,镇党委出台《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加强全镇干部职工工作出勤和工作纪律监管。XX年以来,镇纪委组织专项检查6次,对村干部坐班代办群众事务工作重点督查5次,进行廉洁履职督查7次。签订镇村干部不“涉赌涉毒”承诺书200余份,对村干部的工作督查6次,发督察通报10期,批评村干部23名。

存在问题:一是监督执纪不严。有的纪检干部存在“怕得罪人、做老好人”等思想,私心杂念过多,

主观上致使执纪不严;同时,一些党纪条规弹性较大、量纪幅度较宽,一些政策制定不清晰、界限模糊,导致执纪时灵活性较大,宽严松紧难掌握,客观上致使执纪不严。因此,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镇纪委在监督执纪方面也存在着执纪不严的现象,在处理违纪问题和违纪人员有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二是监督存在缺位。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向农村基层倾斜,惠农政策和惠农资金增多,各种项目建设也层出不穷。面对这些问题,镇纪委人手严重不足,现有纪检干部的专业知识也极其匮乏,监督能力不足。因而,在对这些工作的监督上,镇纪委过多地依赖业务部门,只在群众有反应时才进行核查,监督作用发挥不积极、不主动。三是治本功效不足。虽然镇纪委积极开展了案件查办工作,但案件查办工作的开展多注重办案过程和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利用案件开展的警示教育多停留于将案情进行简单通报,没有深入思考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的关系,从而没有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查办案件治本功效发挥不足。

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按照《中共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

署和要求,镇党委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镇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各总支、镇各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重点突出信访举报承办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和执纪监督权的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二是为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吕长华同志任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三是及时排查廉政风险。召开了全镇开展查找廉政风险点动员会,部署全镇查找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各部门围绕各自职能、工作岗位职责,对本部门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开展自查。四是从思想道德风险的防范、制度机制风险的防范、岗位职责风险的防范方面入手,提出具体的对策和措施,从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等四个环节管理,制定出廉政风险防范科学的管理办法。五是重温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出台了《镇干部管理办法》,完善了镇干部轮流坐班代办群众事务等工作制度,管住干部按制度工作不违纪;实行“村钱账双镇管”制度,执行《镇村级财务“双代管”实施细则》,管住经费开支不违规。目前,没有发现镇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缺乏必要了解,抓落实的主动性不强;一些党员干部对这项工作认识错误,认为廉政风险防范是领导的事,自己无职无权,与自己关系不大,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二是对风险点查找不够深入。对纪检工作存在的风险点没有深挖根源,导致查找风险点浮于表面。三是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存在治标不治本的现象。

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各总支书记为成员的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班子,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要求,镇党委为主责单位,镇纪委书记牵头,具体抓;各单位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必须带头推进该项工作。二是公开行权运行流程,发放意见征求表,设置意见箱,找“四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开展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诫勉谈话、交心谈心活动找“提”问题。四是以一月一评“六联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分门别类,落实整改。四是约谈来访群众,调查信访举报人,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揭露问题。五是签订镇村党员干部不“涉赌涉毒”承诺书200余人次,参与市

纪委“恪尽职守、廉洁从政”征文演讲活动,积极报送征文2篇,推推荐演讲选手1名参赛。六是建立了信访举报。

存在问题:一是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有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大局观念不强,对待工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面对责任多一点不如少一点。特别是对需要几方协调办理或联合处理的事项,有相互扯皮、你推我诿的现象。比如对待群众办事申请、来信来访或投诉举报中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问题常有推诿,让办事群众来回“跑路”。二是监管薄弱,容易反弹。由于人手少监管不到位,对权力的约束不够严格,对“四风”问题抓得不够紧,纠正不够及时有力,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四风”的滋长。三是“主攻意识不强”。镇纪委查出问题后,往往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代替党政纪处分,或以党政纪处分掩饰移交司法机关,导致基层干部对法纪的敬畏不足。四是“主人”意识不强。一些群众或甘愿遭受不公,或担心打击报复,或碍于邻里情面,或感念已有利益,心存种种顾忌,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敢怒不敢言,存在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反映和线索办理情况

无。

二、下步工作打算

转变教育方式,注重“多措并举”

防火重于救火,教育好于惩处。经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活动,对增强我镇党员干部的约束力和免疫力至关重要。一是扩大教育的覆盖面。教育的对象从着重于镇村主要干部、单位部门负责人的基础上,覆盖到全体镇村干部、单位部门全体工作人员,不留死角。二是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不断探索用身边的活生生事例来教育身边的人。既用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正面引导,也用被通报的农村基层干部和基层单位发生的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我镇的党员干部,既宣传应该做的,也宣传不能做的,从而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三是形成教育的多样化。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新媒介定时或不定时在中秋、春节等关键时点向特定人群宣传廉洁从政纪律,提升宣传效果。通过建立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室,组织党员干部看案例、谈感悟、学党纪,努力形成教育方式的多样化。充分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文化长廊、宣传标语等载体宣传廉政文化。

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

定”精神,改进作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四风”问题。以整治“四风”问题为重点,以“转作风、抓腐败、办实事、树形象”为总抓手,勇挑“转作风”、“抓反腐”的工作重任。一是落实有关规定。吃透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不断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文件规定。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详实具体的方案,使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制度,在我镇得到认真落实,使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好转。二是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效能监察、信访举报等方式,大力整治村和单位部门存在的“慵懒散浮拖”、“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三是突出整治重点。根据群众所反映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着重在村级财务管理、救济救助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将通过警诫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责任,一抓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强化“两个责任”,推动“一案双查”

一是明晰“两个责任”。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行各村、各单位党支部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责任。切实执行责任分解、定期研判、履职双报告、评议、廉政谈话

等制度。二是履行“一岗双责”。在做好职能工作的同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各级党委纪委对各级干部的一贯要求。我镇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力争做到职权清、责任清。三是坚持“一案双查”。充分利用倒查“责任链条”,实施“一案双查”,既要追究违法违纪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所在部门负责人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履行主责主业,实现“三个转变”

镇纪委将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责主业,做好“三个转变”,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努力提升监督执纪和创新履职能力。一是着力转变工作职能。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为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二是着力转变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监督形式,由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由关门办公向开门执纪转变,努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三是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

加大查案力度,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一是多渠道主动挖掘线索,努力从信访举报中主动排查案件线索,从工作督查中主动发现案件线索,从案件查办中主动扩大案件线索。二是坚持原则,敢

于动真碰硬,不手软、不姑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三是保证案件质量,紧抓线索初核、调查取证、定性量纪等关键环节,立足“精细、扎实、准确”,确保所办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第四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xx〕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期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3、孙玉非法占地案;

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

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

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

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

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矿产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

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

3、田富无证开采案;

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

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

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

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xx〕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第五篇:林业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林业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委发〔2014〕15号)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意见〉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委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深化改革工作,认真开展学习研究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今年深化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局成立了以局长蒲俊担任组长,副局长白洪、龙海洋、总工程师张强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林政资源股、产业股、造林股、森防站、绿委办、防火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林政资源股主要负责抓好深化改革日常工作。并成立了由总工程师张强为组长,局其余五位高级工程师为成员的重大生态影响评价小组,负责协调配合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执行重大生态影响评价。

二、高度重视,落实任务

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化改革工作,将深化改革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县委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新目标,新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并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涉及林业部门的工作,逐个分解到相关科股室进行实施。要求按时完成县委改革领导小组和县委改革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重在落实,并及时向县委改革办上报创新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信息。

三、组织实施,创先争优

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部署责任分工,2014年度,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我县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已完成林农确权登记20余万户。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活动。一是组织乡镇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检查,对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错。全年为漏登的林农办理林权证1268起,为错登的林农纠错420起,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林权纠纷6起。今年5月,我局在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会议中被评为筹备、组织和服务先进单位,县目标办给予了0.5的年度目标考核加分。二是积极支持业主使用林权证抵押贷款2000余万元;三是在省林业厅印发新的《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于今年8月1号生效以后,我局及时向螺湖国际养老社区和龙凤峡侏罗纪地质公园通报了林权管理新政策,并引导他们率先在其开发建设区域,租赁林农公益林,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公益林性质、不违法国家林业政策法规的情况下,挖掘利用森林观赏效应,充分发挥森林三大效益,既实现了自身发展目标,又加强了公益林管护,也增加了林农收入,有效地激发林农的造林护林积极性。形成多赢格局。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守森林资源利用保护红线。一是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今年我县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共42047立方米,全县全年共采伐林木39200立方米,其中,公益林采伐1700立方米,商品林采伐37500立方米,未超过年采伐限额,确保了森林资源稳定增长。二是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理各类林业违法案件34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林业行政案件32件,共刑事拘留1人,起诉1人,网上追逃2人,收缴木材50余立方米,罚款10余万元,收缴作案工具40余件,取缔非法加工场地3处。三是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今年我局分两次全面开展了违法占用林地的清理工作,加强了林地的监督管理。按照“提前介入,依法加快”的办法,对逾期不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者,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毁损林地行为。严格按照林地征占用相关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和指导各业主依法征占用林地,严格林地勘验,并依法审核报批。今年,我县排查非法占用林地25宗,涉及面积9.6公顷,除移交森林公安立案查处5宗外,其他全部实施行政处罚和责令限期恢复还林,收缴罚款3万余元。督促市县重点工程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8宗,涉及面积255亩,收取植被恢复费151万元。通过依法审批,实现依法占用,为我县涉林工程依法启动建设奠定了基础。四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测报准确率达97.2%,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任务达100%。五是森林防火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按照《省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做好重点林区、风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完善各种巡山护林制度,组建专业扑火队伍,并率先在金华山道观进行森林防火“六有”标准建设。全年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将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了0.1‰以下。今年12月1日,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代表全市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通过上述工作,有效保证了我县的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严守了森林资源利用保护红线。

3.加强国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开展生态破坏修复工程。一是抓好春季、秋季大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今年全县共营造林3万亩,植树200余万株,建设太湖湿地公园75.48万平方米。二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等活动,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对城区内各节点、广场及道路绿地、行道树的绿化严抓细管,按要求对花、草、树木定期修枝整形、提干疏枝。对城区苗木进行了全面施肥两次,共计26万余平方,并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保证了城区苗木生长茂盛,绿地整齐美观。新建绿地82.5亩,补栽补植树木8.2万余株,草坪5000平方米。完成通道绿化补植32公里,完成江河补植9.5公里、塘库补植10余亩。近期,我局还将组织绿委成员单位在河东片区开展涪江生态修复工程冬季大造林。三是改变木质原料林建设方式。将过去的一家一户分散落实土地造林,改为统一落实土地,由木材经营加工业主集中造林,便于造林质量监督管理,统一落实人员管护,保证造林效果。全年将在青岗、曹碑集中投入30万元,成片营造木质原料林1000亩以上,可预期收益240万元。全年森林面积增加1.07万亩,森林蓄积增加1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1.51%。通过森林资源的不断增长,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净化污水、降低噪声、维护生态平衡、美化环境、促使人体健康等生态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4.加强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我县采取以林业项目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为重点,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经济林基地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从而带动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一是《县核桃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了市林业局审批,实施单位太阳湖公司正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目前已完成“平灵一号”、“平灵二号”本土优质核桃品种的申报工作;二是以金皇乐爽鹿业有限公司为野生梅花鹿驯养繁殖基地,开发了青岗、大英两处养殖分厂。目前该公司获得国家林业局颁发的野生动物专用标识产品贴签正式启用,全省仅此一家。精制鹿血酒包装获得国家级设计优秀奖,圣鹿尚品鹿胎胶囊的研发也正式启动。三是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今年我局在开展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了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的方案编写的指导和项目实施的检查督促工作,积极为我县林业合作社发展做好分类指导,大力开展林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凤来镇居家沟村香玲核桃专业合作社获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0万元。瞿河乡牛心村鑫清泉核桃合作社被评为市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获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0万元。

5.完善森林资源动态补偿机制。一是大力宣传林农参加森林保险,并积极配合协调保险部门做好森林保险工作。2014年,全县20余万林农全部参加了森林保险,参保面积达52.8万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十万元用于生物防治,尽可能减少林农因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严格贯彻国家惠民政策,将森林管护资金以一折(卡)通形式补助给林农,2014年,我县实施天保管护面积为33.58万亩,兑现林农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95.305万元。

6.积极利用林业项目进园区,促进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一是利用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全县共发展青花椒面积8400亩、补助资金为300万元,规划用于种植210万元,基础设施补助90万元。规划机耕道建设11.25公里,标准为8万元每公里。其中威迈农业有限公司在万林乡发展青花椒3400亩,生产便道4.5公里;丁乙公司在沱牌证、万林乡发展青花椒5000亩,生产便道6.75公里,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补植补造。二是在瞿河高家沟村实施育林基金城乡绿化项目,省级投资100万元,通过公开招标,招标资金59.52534万元,分别在瞿河乡高家沟村、老城村、牛心村实施。该项目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三是在广兴塔子山到双溪建成良种核桃示范基地2000亩。四是在沱牌镇开展森林抚育1000亩,金鹤乡开展森林抚育1000亩,荒山造林620亩。

7.实现林业废弃物转化成可利用资源。引导新尺度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秉承“节能、环保、生态、绿色”理念,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政策,利用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林业“三剩物”即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和周边丰富的秸秆原料资源,投资5138万元,在金华镇实施“年产10万吨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加工项目”,年产值可达4000万元,今年十月已经正式投产,推动了我县森林资源综合利用迈上一个新台阶。

8.推进新的化工原料林品种发展,打造新的林产品,促进林企合作共嬴。引进省恒美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我县青岗镇车家沟村流转土地打造皂角树、菩提树(学名无患子)种植示范基地,建成种植示范基地1000亩。以提取皂角树、菩提树的果实富含的药用、保健、油脂等成分,开发高价值的洗洁、皮肤保健、美容、生物质油料产品,预计生产规模达到10万吨,实现税利3000万元。既推进了我县闲置土地的利用,又提高了植被覆盖,改善了生态,美化了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地方绿化投入减少,致使一些乡镇对造林绿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抓的力度不大,造林效果不理想。

2.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日趋隐蔽,打击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任务艰巨,森林资源稳步增长难度大。

3.我县林业产业规模普遍较小,品牌特色基地少,缺乏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生产装备、工艺落后,林业专业合作社助农增收脚步缓慢。

4.投入不足。国家对林业投入政策缺乏持续性和可操作性,项目投资少,特别是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几乎没有项目扶持。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明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发展。

1.全面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林业产业化经营和林业产权经营试点示范,进一步巩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规范组建林业合作社,有序流转林地,规模经营森林资源,提高林业效益。

2.积极搭建林业产权交易平台,为林业产权交易创造条件,加速森林资源向效益的转化。

3.积极推进林业产权融资,促进森林资源向资本转化,增加林业再投资能力。

4.大力扶持龙头业主兴建林业特色种、养基地,兴办林产品开发企业,做长产业链,提高林业收益。

5.全面推行木材经营加工者投资森林管护和原料林基地建设,将森林资源开发利用者转化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者,以短养长,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第六篇:办公室存在问题自查报告

办公室存在问题自查报告

一、存在问题

(一)职能交叉重叠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部门(单位)履行着纪检监察的职能,而作为9个设立党委的市直部门(单位)的纪委,对本单位同样履行着纪检监察职能,形成了事实上的职能交叉重叠关系,在教育、监督等工作特别是信访调查、案件初核、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划分职能、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理顺关系。

(二)机构设置不配套

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过程中,保留纪委的9个市直单位中,有3个市直单位监察室被收回,其余6个市直单位中,除公安局设有督查大队,履行着监察职能外,都没有单独设立监察室,形成了只有检查机关、没有监察机构,纪检与监察两种机构设置不配套的状况,削弱了行政监察职能,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人员配备不足

9个市直单位纪委的人员编制中,除公安局纪委外,其余8个部门(单位)只设纪委书记岗位,没有配备工作人员,同时纪委书记还分管着其他业务工作。由于人员配备不足,无法独立地开展工作,遇有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靠组织协调其他人员参与完成,难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而要增设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等岗位,又受到人员编制的制约,导致市直单位纪委无法正常的开展纪检监察业务。

(四)自身建设滞后

中纪委等五部委联发的9号、10号文件下发之后,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而市直单位纪委一方面处于缺编缺人的困境,另一方面又承担着繁重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成为一个被忽视的区域,在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的暴露出来。

二、工作建议

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按照中央关于“在坚决惩治腐`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直属部门(单位)纪委在预防腐`方面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发挥职能作用的空间和领域更加宽广,重视和支持直属部门(单位)纪委的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直属部门(单位)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加强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

在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收归直管后,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内部监督,加强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成立党委的部门(单位),要在保留纪委的同时,研究解决职务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干部总数超过100人或党员总数超过80人的部门(单位),要内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增设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干部总数少于100人或党员总数少于80人的综合部门(单位),要配备专职监察员,保证有2—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但涉及人权、事权、财权的重点部门(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反腐倡廉建设,并设置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业务指导。

(二)明确划分市直部门(单位)纪委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责权限

明确市直部门(单位)纪委全面负责所在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同时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和指导。对涉及科级以下干部的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和案件审理,以及其他正常的纪检监察业务,原则上由市直部门(单位)纪委负责,需要纪工委支持配合的,向负责(联系)的纪工委提出;对“三重一大”的决策监督,以及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由纪工委和市直部门(单位)纪委共同负责,涉及需要初核和立案调查的,由纪工委负责,市直部门(单位)纪委配合。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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