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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2022-04-05 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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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局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没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一、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组织办公室全体干部全面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三中、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努力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全面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一是精简文件。规范行文程序,严格文件审批,减少文件数量,压缩文件篇幅,杜绝印发没有实质内容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今年以来,发文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二是改进会风。精简各类会议,能采取现场指导、技术培训等方式代替会议的不开会,能用电视电话会议的,不召开现场会。压缩会议规模,控制会议经费,会场不摆鲜花、不摆水果、不发纪念品。三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食堂管理办法》、《办公用品采购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车辆保养维修、用公用品采购程序,先行审批后办理,形成了统一安排、统一结算、从严审批、严格程序的管理体系,做到工作制度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四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局倡导下班或人员外出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机关水、电等能源消耗;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必须要发的文件、简报、材料等,予以双面打印;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实施办公用品申领登记制度,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五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没有审批手续,一律不准维修保养和购置燃油。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保养必须在指定维修点维修。实行车辆燃油包干制度。市城区内用油实行一卡供油方式,不准以现金加油。加强驾驶员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要求驾驶员的个人行为,保证了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三、廉洁自律,严格要求。

办公室党员干部对照“八项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要求自已,深入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认真遵守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和局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市司法局党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市纪委精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具有宜都司法行政特色的党风廉政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主要做法

(一)层层分解,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龙头”工程,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早谋划、早部署。

一是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年初制定下发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措施,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一把手”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目标。

二是局党组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并在年初与各乡镇司法所所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科室与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各司法所所长和各分管领导、各科室,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全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果运用。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把考核成果做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促进“一岗双责”的落实。

(二)抓住重点环节,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局领导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一是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精神,查找并切实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病”、“行业病”、“职业病”。着力解决司法行政系统“庸、懒、散、软”等不良习气,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二是继续抓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督促、检查情况。

做好反腐抓源头工作,重点查找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行为,以及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高档消费行为和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行为。三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围绕权利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岗位风险排查,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力推行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发生。五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内容、程序和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加强机关管理。严格请销假,逐级请销假。严格办公秩序,保持办公室内整洁卫生。严禁工作期间聊天、打游戏、看电影、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保密纪律,秘件应及时存档,入柜加锁,不将红头文件或办公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等涉密介质带出办公区。严格车辆管理,车辆实行专人管理,不将车辆转借给本系统以外人员驾驶,禁止公车私用。

(三)创新机制,推进司法行政行风建设

局党组坚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多方征求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司法行政行风建设工作重点,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建立纠风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

1、打开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困难群众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护、社会保障等问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施预约上门服务,今年来,共办理公证890件,其中上门服务31件。

2、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建立社区一刻钟“法律援助圈”、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圈”,每个村、社区配有一名法律援助明白人,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全市各个角落。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展援助范围。我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8件,结案250件,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921万元,全面完成宜昌市司法局在年初下达的工作任务。

3、落实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全覆盖。按照有偿服务、就近就地、协商自愿、方便群众的原则,推进落实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法治化。

4、律师参与信访常态化。择优选拔全市18名执业一年以上的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开展律师联合接待、陪同领导接访;在信访案件办理、督察督办工作中引入全程律师参与;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评查、认定中邀请律师参与审查和研判;对热点、难点和重点信访问题开展律师联合调研。今年来,共为市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4条。

(四)抓实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

1、今年5月,以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为契机,重点开展了“五个一”的教育活动:观看一次《无声的较量》影碟,开展一次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排查、发放一份家庭助廉倡议书、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集中的宣传教育活动,共收到心得体会20篇,设置岗位风险点15个,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26份,民主生活会收集意见和建议4条。

2、抓好“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主题讨论、纪律作风整顿、公正文明执法、大走访、查摆整改、示范引领选树典型等七个环节活动,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3、树立正面典型,开展寻找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今年在全市开展了“寻找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并进行了表彰,挖掘出一批扎根基层、勤勤恳恳、无私奉献,默默无闻的做着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调解员们,展现了他们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传递出社会的正能量。通过这次活动,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出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树立了司法系统的勤廉形象。

二、存在问题

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得到进一步落实,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检查督办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措施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四是痕迹资料、信息上报等方面做得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维护政令畅通,确保中央、省、市部署的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加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四)纠风肃纪,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勤政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律师党建工作,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纪委、重庆市黔江区监察局《关于报送201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精神,我街道就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街道始终把加强领导作为强化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党工委按照《党工委成员工作职责》的规定以及区委《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班子内部作了明确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工作规划》、市委《实施办法》以及区委《工作方案》、《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黔江区狠刹请客敛财风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从制度上保证各项廉政措施的落实。同时,把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责任状,切实将党风廉政责任制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季有分析,月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警钟长鸣,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以完善的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言行,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XX街道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以强化人、财、事监督管理为重点,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并以街道、村(社区)两级为主体纵向推进,以部门为主体横向构建,初步形成了规范重点领域、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坚决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监督是关键。XX街道围绕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突出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着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监督体系,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执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并坚持定期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不仅缩短了监督距离,降低了监督成本,同时也做到了关口前移,确保了监督效果。同时,对街道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汇报,坚持月报制度,全年完成对惩防体系建设督察检查2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三、广泛宣传,夯实基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预防是关键。

2010年,XX街道以加强黔江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万涛故居建设为基础,大力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文化教育以及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社区居民时时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既陶冶了文化情操,又从中受到了廉政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居民群众服务。全年共开展了廉政文化建设活动2次,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廉政党课制度,每月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并于7月1日组织街道党员干部及村三职干部、新入党同志进行了一次《廉政准则》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了各级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组织党员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开展学习大讨论,明确自己应有的作风,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出现的问题,取得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规范运作,健全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为惩防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党工委书记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发展、改革和建设之中,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为惩防体系建设整合丰富的社会资源,及时推出有深度、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惩防体系建设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惩防体系建设舆论氛围。

三是进一步健全参与机制,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为惩防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层次地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文化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为惩防体系建设构建有效的保障体系。在街道、村(社区)建立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三公开”制度,对街道19名领导干部个人及配偶、子女从业和就学等情况进行了登记,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区纪委。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形式内容的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注重系统规划,加强指导督查,保障惩防体系建设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推进。

五、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严格奖惩制度。

加强监督,严格对党员干部的廉政考核,并将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情况和群众测评情况如实反馈,对考核中个别谈话所反映出的问题,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择其重点,及时向有关负责人书面反馈,并督促其限期整改,以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重视考评结果的运用,对能正确履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成绩突出党员干部给予表彰;对不能正确履行责任制或违反责任制有关规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同时,加强对“五个黔江”建设、工程建设领域和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财政管理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注重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集约节约用地、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监督。重视落实信访问题,认真受理本地区群众信访举报(包括申诉复查),及时调查处理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问题。全年共收到信访6件(马林村人畜饮水、寨子沿江路的维修、照耀居委沿溪河的污染、渔滩居委地滑坡安置、黔永大道征地拆迁补偿、农房风貌改房屋);上级转办信访4件,都一一进行了落实,当年办结报结率达100%。其中两件涉及村干部经济问题,纪工委组织调查小组调查,调查结果已报区纪委,同时召开了社区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予以通报,并将涉及资金的支出情况进行公示。

六、认真完成落实上级交办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建立桂花廉政文化社区,在九月份完成建立革命先烈万涛故居廉政教育基地工作。

二是完成上级下转的信访案件4件,对全部案件认真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材料及初核报告,并报上级备案。

三是积极开展“四项治理”工作,于5月12日组织全体职工传达学习了区政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四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四是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第四篇: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敬爱的党支部:

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在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和市中院专项会议的要求,我院立即组织开展对最高院、省高院自xx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自查,现将自查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市中院召开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专项会议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院党组会议,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部署。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确定由主管院长主抓专项检查的全程活动。

为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拓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平台,我院组织干警对最高院、省高院自xx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通过重温相关制度,干警们在进一步明确各项廉政规定的同时,又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言行作风进行了一次对照检查,切实增强了干警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了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一)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省高院关于从严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九种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颁布实施后,为深入推进该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群众监督,鼓励案件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进行举报,我院制定了《执行“五个严禁”实施细则》,并制发了“五个严禁”监督卡。监督卡随案件向当事人发放,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我院在监督卡上公布了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随时接受举报,并保证对实名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高院出台“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后,院又将该规定充实到监督卡中,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法院的监督。此外,我院在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建立了举报栏,并设置了电子信箱,还将“五个严禁”规定和处理办法制作成牌匾、桌牌、胸卡,分别挂置上墙,摆放于办公桌和由干警随身携带,形成了处处有监督,时时受监督的良好监督氛围。自“五个严禁”规定和“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院没有群众举报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贯彻执行《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情况

最高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后,我院把廉政监察员和特邀监督员制度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干警公正廉洁司法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制定了《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暂行规定》和《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工作需要,我院聘请4名人大、政协代表为特邀监督员,并任命本院4名干警为廉政监察员,不断完善了内外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将我院各项工作置于内外界的监督之下。通过廉政监察员制度、特邀司法监督员制度和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形成了一套“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自律惩戒和防范机制,确保了公正司法长效机制的运行。

(三)贯彻执行《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的规定》情况

最高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和《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下发后,按照市中的工作部署,我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并通过开会动员、座谈讨论以及个别谈心等形式,组织动员干警认真学习有关任职回避制度的相关文件,充分认识颁布施行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上,从而不断增强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对我院干警,特别是本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的全面调查和了解,我院干警的配偶、子女均没有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四)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员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和省高院《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试行)》情况

为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职务行为,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工作,保证法官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实施细则》。规定本院领导干部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批转涉案材料。全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不得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我院确定立案庭为负责归口管理涉案材料的部门,立案庭收到本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送交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在诉讼程序之外递交、邮寄的涉案材料,应当在登记时注明来源,并分别不同情况转案件承办部门或监察部门处理。

我院规定,本院工作人员在案件审理期间遇有4种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的情形,应当在七日内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涉廉事项报告单》,报告单一式两份,报主管领导或者廉政监察员签字后,一份存入案件副卷,一份送交本院监察部门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备查。

自制度实施以来,我院没有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形发生。

(五)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条例》情况

最高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我院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要求开展工作。今年7月,我院政工科长参加了省高院法官学院在牡丹江分院举办的审务督察员培训班,

通过考试获取了审务督察员资格,至此,我院现配备兼职审务督察员1人。现我院已开展日常督察2次,没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六)贯彻执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情况

因受机构、人员编制所限,我院尚未设立纪检组和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由政工科负责,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运行。

(七)贯彻执行省高院《庭审听证活动视频辅助监督制度(试行)》情况

按照省高院《庭审听证活动视频辅助监督制度(试行)》的规定,我院于今年4月在第一、第二审判庭建立了电子录音录像设备,实现了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听证等活动的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形成后刻成光盘,一式两份,一份随案卷卷宗保存,另一份备存于档案室,用于辅助监督检查。

以上是我院开展专项自查的具体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并在实践中予以充实、完善和改进,继续发挥廉政制度在我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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