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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子区公路局
2010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
百分考核自查报告
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区纪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动力,深入贯彻中纪委七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努力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紧围绕公路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岗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推动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百分考核办法标准,局纪委对今年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础性工作方面
局党委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了局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反腐败实施意见,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召开廉政建设会议,在各类会议上都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一个专题与
1 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注重纪检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配备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健全了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六项配套制度、案件检查工作制度、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按时完成纪检监察报刊、资料的订阅任务,及时完成了区纪委安排的工作。
二、业务工作方面
(一)坚持有案必查,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局党委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落实领导接访责任制,对职工和外部人员提出的问题认真给予解释和答复,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二)加强对本部门工程、征收、路政等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和网络,对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我们强化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审计科及时进行跟踪审计,在工程项目中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执法大检查,对材料采购、施工计量、各项开支和招投标都有审计人员参加,每个工程项目都派驻了纪检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杜绝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 严格计量、计核和支付程序,以制度约束和规范施工过程,堵塞工作漏洞,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杜绝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积极组织与服务对象谈话,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软环境建设,认真制定并公开服务承诺,认真履行每项承诺。成立了软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局党委对廉政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公路治理“三乱”工作,经常性召开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为提高社会化监督工作力度,促进公路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我们还聘请了社会义务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分析我局行政执法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路政和征收人员中深入开展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教育他们树立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严格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做到文明收费、文明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认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有效杜绝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积极参加“行风在线”活动,落实好企业双评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政策法规网络建设。局党委对法制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做到了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意见,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制度,人员落实。积极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参加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班,积极组织宣传《公路法》和公路有关法律
3 法规,提高全民守法自觉性和本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违法和民事败诉案件。
(五)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和行风建设,我们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了“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理想信念”、“八荣八耻”、“廉政警示语”、“社会主义荣辱观”、“法规法纪”专题廉政教育活动,上好廉政警示教育课,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起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达到了预期的教育目的。特别是对路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树立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在廉政教育中,局纪委积极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新措施。同时加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搞好廉政文化活动。及时组织观看廉政电教片,做好廉政建设宣传,积极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六)加强廉洁自律意识。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建起了科室主要负责人以上干部廉政档案。
(七)认真落实纪检监督责任制。与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工程项目廉政建设合同》、《预防职务犯罪责任状》、《治理公路“三乱”责任状》和考核奖惩办法,按照“一
4 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促进了各项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局纪委对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坊子区公路局
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环境创优年”活动中开展的“学标杆、找差距”活动要求,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毛万春书记列出的“四中表现”和郭洪昌市长列出的“九种表现”,经过认真反思、查找,本人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治、业务学习有待加强,理论水平有待提高。
不能很好地坚持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有时具体工作多,理论学习少,工学关系处理不得当。工作重、事情多时,往往把理论学习看成是软任务、虚工作,可学可不学;有实用主义的思想,急用先学,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造成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不广泛、不深刻。对于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完善只是停留在翻翻报纸、看看电视的基础上,理解得不深、不透,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存在差距。
二、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要求不高
对待不是自己主办的案件在查办工作中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新思维,遇到困难和问题主动性不够,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 1
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或主办人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满足于完成领导和主办人交给的任务。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有畏难情绪,在此期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三、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今后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有针对性、有重点、有计划的进行理论学习,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增强自己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改造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
2、要加强业务能力锻炼,开拓创新,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实际,不断提高自己工作能力使之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想民、为民、便民、福民意识。廉洁自律,转变作风,在协办案件中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助手意识,加强主观能动性,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 2
和主办人提出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为案件进展提供可靠的依据。加强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做到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以诚相待,带着责任心去工作,不管是主办还是协办案件都要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真正做到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为改善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减少工作中的缺陷,杜绝不良行为,行里开展了这次个人工作自查。本人对照制度执行情况和操作规范性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检查、边整改,从思想上、工作效率上、工作作风上、生活作风上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补缺补漏。下面是我对本职工作进行的总结及反思。
一、大局意识方面
能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待工作有责任心和全局意识,同时在工作中也注重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效率方面
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努力工作,自觉杜绝自由散漫。对自已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同时能够自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业务和技术水平,不停地进行知识更新,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用一个中层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更好地为我行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三、工作作风方面
能够洁身自好,遵守组织纪律、遵守职业操守,不贪图个人小利益,不拉帮结伙,能够团结同事,工作时间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能分清主次处理好工作和个人生活关系。
四、生活作风方面
作风端正,无不良社会关系,无赌博、嗜酒等不良嗜好,能够处理好个人问题。
常反思善总结,提高警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有利于排除风险隐患,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开展这次个人工作自查,发现自己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一、思想有时有所松懈,学习意识不强。
自入行以来通过深入学习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合规文化培训了解了行内合规文化的必要性;经案防实务学习,以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也充分认识到案件的严重危害性。但有时工作一忙就对业务学习有所放松,自觉性不高,不能真正的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今后要更深入学习并认真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意识,多思考,善总结以使自己得到提示。
二、创新意识不足。
通过自查以及与同事们的互查后,我深刻的感觉到自己在平日的工作中只专注于自身工作,而对营业部的整体规划及其他员工的关心和帮助做的还有所欠缺。作为一名老员工,在今后工作中不仅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考虑到要有能组织整个机构条理工作的能力,以及本机构和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在工作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积极性偶有下降。
长期枯燥的会计工作使得自己工作积极性偶有下降。在今后工作中,我会尝试克服这方面的影响,清醒把握尺寸,出现问题时尝试解决问题,同时应学会掌控工作节奏,在工作状态好坏的不同情况下,处理不同的工作。
总之,这次个人工作自查在改进工作不足之余对我来说是一种进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需怀着良好的职业操守,本着实事求是的职业作风,在问题面前不要害怕,要学会多看、多学、多想、多做,扎实自己的业务素质,不断完善自身业务水平。
2011年市州林区
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科学评价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族宗教工作实绩,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2011年市州林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的基本原则、办法、目的和对象
(一)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公平合理,权责明确,赏罚分明。
(二)基本办法: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自身考评与省集中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
(三)基本目的:规范事务管理,强化责任监督,促进争先创优,提高工作水平。
(四)考评对象: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
二、考评的组织领导
成立省民宗委2011年市州林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委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处长(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和援藏工作(60分)
1、认真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重点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 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鄂发„2010‟28号)和《湖北省人民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鄂政发„2010‟76号)精神,并于当年11月底以前写出专题报告报省民宗委。【5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未将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及法律法规列入本年度工作计划扣0.5分;
2、贯彻鄂发„2010‟28号和鄂政发„2010‟76号文件没有具体举措扣1分;
3、贯彻民宗政策及法律法规未写出专题报告扣0.5分,超时限10天内上报专题报告扣0.2分。
2、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当地党委或政府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工作会议、常委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听取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本地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方
面的困难和问题扣2分(是否召开会议以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辅证资料为依据,下同);
2、每多开一次会议且解决了民族宗教工作
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0.5分。
3、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凡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地方就民族宗教工作设立配套资金的,按规定足额设立并落实到位。【3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市州政府(财政)未根据散居少数民族人
口数量设立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扣0.5分;
2、有关市州(指辖有民族自治县的市州和所
辖县市设有民族乡镇的市州)未设立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扣0.5分;
3、有关市州(指辖有民族自治县的市州和所辖县市设有民族乡镇的市州)未设立民族教育补助专项经费扣0.5分;
4、相关市州未按省有关文件要求设立其他民
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每少一项扣0.3分。
4、加大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 3
教育力度,争取各级党校或行政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同时,民宗部门负责人每年到当地党校或行政学校讲授民族宗教课一到二次。【3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
★考评标准:
1、未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扣1分;
2、宣传教育无资料和活动记载扣0.5分;
3、各级党校或行政学校未开设相关课程扣
0.5分;
4、民宗部门负责人当年未到党校或行政学校
讲授民族宗教课扣0.5分;
5、民宗部门负责人到党校或行政学校讲授民
族宗教课达一次以上,每超过一次加0.2分。
5、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的服务和管理工作。【2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未将城市民族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计
划扣0.3分;
2、未制定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工作措施扣0.3分;
3、未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扣0.3分。
6、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月”及“民族一家亲”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616”和“1+1”等各项工作。【4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政法处、经济发展处 ★考评标准:
1、未按要求开会研究、制定民族团结宣
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扣0.5分;
2、未按计划和方案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落实扣1分;
3、未按年度建立“616”和“1+1”工程项目数据库扣0.5分(没有工作任务的不纳入考评范畴,下同)。
7、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团参加全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切实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继续推进“民族助学工程”;积极支持省组团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争取取得好成绩。【4分】
★考评单位:社会发展处
★考评标准:
1、按要求需组团(含所辖县市)参加省少数
民族文艺汇演而未组团扣1分;
2、未及时将民族助学资金拨付到位扣0.
5分;
3、未按要求及时组织民族中小学生参加民
族助学工程“手牵手”活动扣0.3分;
4、对民族助学工程每年资助的学生未及时建立系统的档案资料和开展信息跟踪工作扣0.4分。
8、深入贯彻实施《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扎实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十村百户”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项工作,并在年底分别写出工作总结报省民宗委。【4分】
★考评单位: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考评标准:
1、未开展任何贯彻实施《条例》专项活
动扣1分;
2、未按要求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扣0.5分;
3、没有制定“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扣1分;
4、没有按有关要求和方案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扣0.5分;
5、未按省民宗委的相关要求开展“十村百户”帮扶活动的有关工作扣0.5分;
6、在12月底以前未将开展上述工作和活动的总结材料报省民宗委扣0.5分。
9、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宗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民宗发„2010‟55号),实现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认真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抵御渗透,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4分】
★考评单位: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考评标准:
1、未按鄂民宗发„2010‟55号文件要求
实现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扣1分;
2、开展有关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导致宗教领
域发生不稳定现象而不利和谐湖北建设,每发生一次扣0.5分。
10、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民宗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及全省援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援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援藏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的计划实施,进一步完善援藏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市州民宗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涉藏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涉藏工作的情况。【5分】
★考评单位:援藏援疆处
★考评标准:
1、市州党委政府没有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援
藏工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扣0.5分;
2、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未制定援藏工作计
划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扣1分;
3、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未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每少报一项扣0.5分。
11、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县(市、区)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执法主体建设,主动做好争取和协调工作,确保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3分】
★考评单位:人事处
★考评标准:
1、所属县市区按要求均设立了民族宗教工
作机构并都达3人以上加1分;
2、所属县市区未按要求设立民族宗教工作
机构,每有一县(市区)扣0.3分;
3、所属县市区设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但
未达3人以上,每有一县(市区)扣0.2分。
12、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国家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同时有计划地组织本地区民族宗教干部开展业务培训。【3分】
★考评单位:人事处
★考评标准:
1、没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扣0.
5分;
2、未举办一期相关培训班扣1分;
3、未按省民宗委的通知要求积极选派民
宗干部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扣0.5分。
13、抓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工作。当年7月10日前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小结并向省民宗委上报书面材料,次年1月10日前对前一年工作进行总结(或绩效考核情况)并向省民宗委上报书面材料。【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上报半年工作小结扣1分;报送半年工
作小结超时限:5日以内扣0.2分,5日以上扣0.4分;
2、未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打算扣
2分;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打算超时限:5日以内扣0.4分,5日以上扣0.6分。
14、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市、州民宗委(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各类信息不少于30条,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各类信息不少于15条。【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按要求每少报1条扣0.2分;
2、各地信息经我委采用上报:
①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纸质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加0.2分,被其门户网站采用每条加0.1分;被中办、国办纸质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加1.5分,被其门户网站采用每条加1分。
②被省民宗委领导批示每条加0.2分;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领导批示每条加0.5分;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每条加2分。
15、认真抓好调查研究工作,市、州民宗委(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按要求每少报1篇,市州扣1.5分,直管
市、林区扣3分;
2、各地撰写的调研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和国
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开展的调研报告评选中按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予以加分;
3、各地撰写的调研报告在省民宗委开展的调
研报告评选中按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予以加分;
4、调研报告在省部级及以上主流报刊发表按
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予以加分。
5、调研报告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
家宗教局领批示加1分。
16、积极向《民族大家庭》杂志投稿,市、州民宗委(局)当年不少于5篇(其中恩施州不少于8篇、宜昌市不少于6篇),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不少于3篇。【3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民族大家庭》杂志社) ★考评标准:
1、按要求每少报1篇市州扣0.4分,直管
市、林区扣1分;
2、各地上报稿件(信息稿件除外)被《民族
大家庭》杂志每采用一篇加0.3分。
二、认真做好政务值守、重大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理工作(15分)
1、抓好国家法定长假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有关值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和移动电话联络畅通,最迟在放假前一天将值班安排表传真至省民宗委办公室。【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将值班安排表传真至省民宗委办公室,
每发生一次扣0.2分;
2、经抽查,国家法定长假期间和重大
活动期间单位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主要负责人移动电话不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0.1分。
2、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联络畅通。【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经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要
负责人手机无故不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0.1分;
2、经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要负
责人手机因故(手机停电、欠费等)未能保持联络畅通(但固定电话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0.05分。
3、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重要突发事件事发后最迟不超过1小时口头报告省民宗委,随后3小时内以文字材料报送省民宗委(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后最迟不超过半小时口头报告省民宗委,随后1小时内以文字材料报送省民宗委(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3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发生重要(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隐瞒不报(含漏报),每发生一次扣1分;
2、发生重要(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超时限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扣0.2分,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扣0.4分,4小时以上扣0.6分;
3、一般性突发群体性事件超8小时报送情
况扣0.3分。
4、坚持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方面的矛盾纠纷,每月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政法处)。【4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未按要求上报当地不稳定因素和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5分;超时限报送情况:2日以内扣0.1分,2日以上 5日以内扣0.2分,5日以上扣0.3分;
2、未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迟报一次扣0.
2分,漏报一次扣0.3分。
三、认真做好领导批示及相关工作部署的落实工作(10
分)
1、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按时限要求向省民宗委报告贯彻落实情况。【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上报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5分;
2、超时限报送情况:3日以内扣0.2分,
3日以上5日以内扣0.3分,5日以上扣0.4分。
2、对省民宗委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按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和反馈。【4分】
★考评单位:机关各处室
★考评标准:
1、未办理和反馈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
5分;
2、超时限办理和反馈情况:3日以内扣0.
2分, 3日以上5日以内扣0.3分,5日以上扣0.4分;
3、省民宗委通知召开的各类会议无故缺席,每发生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扣0.5分。
3、对省民宗委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按要求及时办理和反馈。【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办理和反馈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5分;
2、超时限办理和反馈情况:3日以内扣0.
2分, 3日以上5日以内扣0.3分,5日以上扣0.4分。
四、认真做好党建、文明创建、纪检监察、保密、信访、文秘等工作(15分)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切实做到本单位无违法案件、无违纪案件、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责任事故,努力建设一支不出问题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3分】
★考评单位:纪检监察室
★考评标准:
1、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扣0.5分;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扣0.5分;
3、未按规定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及干部
选拔进行监督检查和民主测评扣1分。
2、加强保密工作,不出现密件明传、密件网上传递或发布等事故,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密件明传每发生一次扣0.5分,严重泄密
一票否决;
2、密件网上传递或发布每发生一次扣1分,
严重泄密一票否决。
3、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省民宗委转交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对转交的信访件不予回音,每发生一件
扣0.2分;
2、在当年12月31日前对省民宗委转交的
信访件的办理情况未进行总结并上报书面材料扣1分。
4、认真做好文秘工作,严格按照鄂民宗发„2009‟9号文件规定的格式办文,办文格式规范、质量较高。【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按规定的格式文头制发文件扣1分;
2、制发的文件格式不对,每发现一次扣0.
1分。
5、各市州林区民宗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的各项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扩大全省民宗系统的影响,提升全省民宗系统的形象。【3分】
★考评单位:人事处
★考评标准:
1、没有参与当地的各项争先创优活动扣1分
(是否参与以有关争创申报文件、材料等为辅证);
2、积极参与当地的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工作
成效显著:
①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以文件、奖状、奖牌、证书等为准,下同)加6分;
②受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加3分;
③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厅局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加1分; ④受到当地其他单位和部门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加0.5分。
四、考评分值权重设定
考评分值总分设定为100分,其具体分值权重比例设定如下:
(一)委目标办组织相关人员按《2011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对各市州进行考评,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80%;
(二)委领导对各市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10%;
(三)委机关各处长(主任)对各市州工作完成情
况进行考评,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5%;
(四)各市州民宗部门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打出相应得分,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5%。
五、考评等次设定
考评等次按最终得分情况设定,其中:特等奖一名,奖励8万元;一等奖三名,奖励6万元;二等奖六名,奖励4万元;三等奖六名,奖励2万元;达标奖一名,奖励1万元。
六、考评一票否决事项
各市州民宗部门或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1、因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2、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4、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5、在信访工作中因推诿、敷衍、弄虚作假等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6、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的;
7、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
8、因主观原因导致工作失误而使本单位受到上级领
导部门通报批评的。
七、考评要求
(一)各考评单位和被考评单位要高度重视目标考评工作,严肃认真对待目标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部门要认真做好目标考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于次年1月10日前报省民宗委目标办。
(三)机关各处室对所承担的考评任务要指定专人负责,建好台账,认真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于次年1月10日前报委目标办。
(四)委目标办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市州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考评,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委务会议审定。
八、附则
(一)因时间原因或其他因素而未纳入当年计分的纳入下年度计分。
(二)扣分以扣完该项基准分为上限,加分以不超过该项基准分1倍为限。
(三)在本责任书考评范围之外因某方面的工作十分突出、具有显著特色等需要加分的,由市州民宗部门或机关相关处室向委目标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翔实的说明材料,经委目
标办初审后报委务会议审定。
(四)本细则由省民宗委目标办负责解释。
(五)本细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县保密局:
《关于开展全县保密工作检查的通知》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照重点检查项目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密规章制度
1、2012年5月2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保密工作五项制度>的通知》,涉及《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
2、针对工作新情况,2013年3月21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兴国县国土资源局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该保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会议保密规定等十六章内容。
二、保密管理
1、2013年2月25日,以局党组名义下发《关于调整县局科级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明确了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保密工作,并配有保密专职干部。
2、2012年3月5日,经梳理,我局现有保密5项保密事项,分别为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测量标志点分布台帐、带测绘坐标的征地红线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需保密的工作方案、会议纪要。
3、我局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于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经办人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公开的程序。
4、现有涉密计算机2台、涉密存储介质U盘1个,严格执行涉密计算机不连接互联网,不插入非涉密存储介质。涉密存储介质也不连接互联网计算机。
5、对于涉密文件资料、密码电报保密管理情况,我局落实了专门的保险柜,做到文件不外传,知晓面最小。
6、涉密场所保密安全措施得到保障,整栋国土大楼安装了摄像头,随时监控。
7、无通过手机通信、电子邮件、QQ及微博等途径传输、存储涉密、敏感信息现象。
三、教育培训
2012年4月,我局专职保密干部参加了全市保密干部保密知识培训,并取得了保密上岗证,6月,我局办公室主任和1名干部参加了全县保密教育培训。
四、检查查处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均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及我局保密工作制度,并经常对照相关规定开展自查,本单位尚无失泄密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