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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放管服自查报告(推荐4篇)

2022-03-23 1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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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乡镇放管服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 “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14〕27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15〕5号)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第二篇:乡镇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区监察局《关于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卢光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本部门简政放权事项,同时配备1名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担任单位法治员,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区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需新增、保留、修改、废止的内部规范性文件28项,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今年5月正式印发《**区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里,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四)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重点围绕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使用,履行区委区政府分工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从领导班子、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让每一位干部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经过排查,共查找出13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防控图,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为实现规范权力运作、形成内生制约力、促进各部门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部门与市主管部门积极衔接,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第三篇:最新开展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黔西南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黔西南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第四篇:最新开展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

2016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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