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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精神和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心会的有关要求,本人认真自学有关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深深地认识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在积极参加我镇组织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对照《廉政准则》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已并进行了自查,现将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以前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在工作中自己也参与了一些宴请陪客活动。 三是极少在全镇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但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
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已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是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镇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后,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勤政廉政方面,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如何切实履行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面临着执政和改革开放双重考验的新形势下,党中央更是把反腐败斗争放在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反腐败斗争也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总结几十年来反腐败斗争的历程,一条成功的经验就是我们党在实践中探索并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格局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党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新形势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包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党工作的大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既要深入持久,又要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既要有思想道德防线,又要有党纪国法防线;既要治标,又要治本,通过改革不断铲除腐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任务格局开展工作;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等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标志着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一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纪委、部门、人民群众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定位,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全面胜利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首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党的各项事业一样,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这是毫无疑义的。因为只有作为领导我们各项事业的核心力量的中国共产党,才能承担起领导反腐败的历史任务,其他任何组织都不能起到这种作用,更不能靠“外力”来解决党的自身建设问题。其次,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所有国家机关的重要工作;同时为实现标本兼治,通过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决定了许多工作需要政府去做。所以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合力。第三,党政机关部门所处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他们不仅要自身公正廉洁,而且对完成本地区、本系统的反腐败任务负有重要的职责。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分工,切实担负起自己在反腐败整体工作中应尽的责任。第四,反腐败是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是反腐败斗争的力量源泉和重要社会基础。 党的十八大确定的新时期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纪委定位为“组织协调”,并不意味着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降低了,工作任务减轻了,而是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一般的工作部门和单纯的办案机关,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综合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一是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协助党委、政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落实反腐败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二是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建立健全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加强对所属单位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同时积极依靠群众参与监督检查,形成党内外监督相互结合的监督体系,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二、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发挥四个合力作用
近些年来,我们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过程中,积极履行职能,不断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一方面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从全局上、整体上加强组织协调,保证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方面紧紧围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突出重点抓好组织协调,在宣传教育、查处案件、加强监督和执法监察上发挥合力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全区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第一,构建党风廉政大教育工作机制,发挥宣传教育的合力作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筑起牢固思想道德防线的根本性措施。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光靠纪检部门是不行的,必须加强与组织、宣传、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的协调,形成大教育的合力作用。近些年来,我们从三个方面入手,强化宣传教育的合力。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以镇党委主管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参加的镇党员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共同抓党员干部教育的责任,相互间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合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每年根据实际联合制订干部教育计划,每年都确定围绕一个主题联合开展教育活动,联合制订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建设制度,联合选择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同时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进度,沟通情况,研究教育中需要协调配合的有关问题。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建立查处大要案协调机制,强化办案工作合力。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既是反腐败斗争的三项任务之一,也是纪委的一项主要职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经济案件为主的违纪违法问题出现高发趋势,而且涉案领域逐步扩大,这就要求纪委必须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构筑一个信息灵敏、反应快捷的办案工作体系。第三,健全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增大党内外监督合力。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搞好组织协调的一项主要任务。首先是强化党内监督。在实践中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内容,规范巡视、评议、考核、报告等配套制度,加强检查落实和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格局;同时在干部的管理监督上,与组织部门紧密配合,认真抓好党内五项监督等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联合加强对干部的考核考察,综合运用“打招呼”、“诫勉”等手段,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其次是搞好党外监督。主动与县人大、县政协协调配合,加大党内外监督合力。每年两次向人大、政协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宗教界人士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执法监察和行风评议活动;第四,探索贴近政府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察的合力。党中央提出“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思路后,决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必须靠纪检监察机关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因此,近些年来,我们主动围绕政府的重点工作,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紧密配合,形成行政执法与监察部门相互协调的监察合力。一是建立健全明确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年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和政府的重点工作,把行政执法和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坚持做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任务要求、工作时限“四到位”,并联合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调动了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切实搞好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三是积极参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措施的探索。包括收支两条线管理、试行会计委派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行政府采购等,都主动参与研究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意见和措施,协助总结试点经验,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正确处理好组织协调中的几个关系
通过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在反腐败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中,加大纪委的组织协调力度,不仅要从总体上把握大局方向,理清工作思路,而且要在具体工作中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主角与配角的关系。在整个反腐败领导体制中纪委处于组织协调地位,但在每项具体工作中仍有主次之分,要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该唱主角的唱主角,该唱配角的唱配角。譬如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风评议、查处案件等工作,纪委处于主角地位,就应当仁不让,积极主动地多做工作;同时搞好组织协调,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二是配合与督促的关系。纪委、监察局是党内和行政部门的监督机关,在参与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对其他部门进行监督是应有之义。在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分工中,不管是牵头还是协办,纪检监察机关都有积极参与和督促检查的双重职能。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方面积极参与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另一方面加强对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表扬和鼓励;对工作被动,不负责任,进展较缓慢的,及时提出批评,督促尽快加以改进,加大了组织协调工作的力度。三是整体与重点的关系。纪委的组织协调从整体上来讲,首先是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保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附件1 所属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报告要点
1、维护党章,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执行党的纪律以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上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2、协助党委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惩防体系工作任务落实的情况。
3、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情况。
4、问题线索处置,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和查办情况。
5、抓早抓小,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情况。
6、对党委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情况,对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敏感岗位工作人员行使权力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监督的情况。
7、实行“一案双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
8、开展企业效能监察情况。
9、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
10、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