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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汇报情况(推荐5篇)

2022-03-12 22: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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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XXX局“扫黑除恶” 工作情况汇报

2018年6月,*****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和行动部署,现将现阶段“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

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我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例,制作宣传资料向辖区内经营者进行发放,告知出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以合法方式竞争,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同时积极向消费者宣传健康文化消费的理念。

二是强化部门联合

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发挥工***部门点多面广的优势,配强执法队伍,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对交通枢纽、出租屋、大型商城、手机维修店、茶餐厅、酒店等非出版物经营场所以及游商地摊无证经营者的清查,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构建联合执法常态机制,确保监管工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各类市场监管到位。

三是抓好重点领域整治

主要针对城交结合部、乡村以及集(夜)市等重点区域,加强对人员集中活动场所、涉黑涉恐涉暴的内容进行重点清查和整治。目前为止,执法人员暂未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家。

****局通过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扎实有效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我局单独或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共出动执法检查2次,出动执法车辆2辆次,执法人员5人次,检查各类出租屋10户次,极大地净化我县社会环境,在今年的全区社会安全满意度调查中我县位列全区111个县市区之首,充分反映了我县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

2018年7月2日

第二篇:

中共**市委政法委:

根据中共**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接中央督导组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能划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采砂整治情况

**年,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两非”整治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了非法采砂现象,在全省河道采砂年度目标考核中,我市由**年全省倒数第一提升为**年全省第七,进入优良行列。2018年初,因长期禁采,砂石价格暴涨,我市非法采砂情况反弹严重,市水利局立即向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并起草新一轮河道采砂巩固提升整治方案。2018年4月12日,市政府印发《全市深化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并把襄州区唐河、白河及唐白河纳入治理范围,要求沿江、沿河各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整合组建砂石公司、规范采砂许可、取缔非法砂石堆场、取缔“三无”采(运)砂及淘金船只、持续打击非法采砂(淘金)、采区修复和岸线复绿等七项任务。

2018年4月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采取断航、断路、断电、拆除非法砂场、拆解非法船舶、非法采砂入刑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实现了****段及唐河、白河、唐白河襄州段全线禁采,采砂船只基本集中停靠的阶段性目标。截止2018年6月底,全市共有1128艘非法船舶(其中:高新4艘、襄州366艘、谷城128艘、老河口148艘、樊城268艘、襄城140艘、宜城71艘、经开3艘),已拆解、拖离732艘(其中:高新4艘、襄州358艘、谷城105艘、老河口86艘、樊城113艘、襄城55艘、宜城11艘);全市408个非法砂石场(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7个、樊城87个、襄城40个、宜城34个),已取缔333个(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0个、樊城57个、襄城20个、宜城16个);全市整合原采砂业主成立砂石公司21个(其中老河口8个、谷城5个、宜城4个、襄城2个、樊城2个),目前仅襄城康田采区原采砂业主整合尚未完成。

二、河道采砂许可情况

2018年以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段采砂审批权限下放**市”的要求,市水利局遵照河道采砂审批许可流程,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在治乱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市**段河道采砂许可工作。要求各地引导原砂石业主整合成立公司,在整合工作到位和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严格实行全面禁采。截止5月底,樊城太平店镇可采区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方案已获批复,襄城、谷城、老河口、宜城可采区年度实施方案已获批复。2018年6月6日,市河道山体采砂采石及各类建设工地砂石料供应调研会后,市水利局立即以文件形式催促各地加快实施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工作。襄城7月2日对**襄城段三合、康田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宜城7月3日对鄢郑、王南1、王南2、王南3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谷城3个采区、老河口5个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尚未拍卖。樊城尚未开展经营权招标、拍卖工作;目前襄城2个采区、宜城4个采区已恢复生产。

三、涉砂入刑情况

按照**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我们对河道采砂工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经排查,襄州区移送公安局2件涉砂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补充案件材料,近期将转交检察院起诉。

四、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监管,继续深化河道采砂“两非”整治工作,在恢复采砂经营的同时,巩固来之不易的河道采砂秩序,继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对非法船舶实行集中停靠监管,逐步拆解到位,在未获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实行全面禁采。已获许可采区要严格按照许可批复要求进行开采作业,严禁出现超许可船只、超许可范围开采行为。

第三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xx市xx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xx分局、xx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xx普法网站及xx法治xx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第四篇:

湖坊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现就我乡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社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及乡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从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的21类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结合村委会换届、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大力宣传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上要求严格对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3月份我乡接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并制止了2起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拉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案件。

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摸排到2家畜禽养殖场非法占地,建在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拒不拆除和落实整改措施,我乡及时将该线索摸排情况报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经乡、村干部摸排,营心村泉岭村小组鳗鱼养殖场老板按合同约定,每年都按时支付村小组的土地租金,但近期发现个别村民别有用心,唆使、煽动群众,要求鳗鱼场老板一次性付清村小组30年的土地租金。乡党委、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作为“扫黑除恶”线索向县扫黑办报告,并迅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政府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斗争。

2、要进一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把湖坊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五篇:

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市纪委监委共受理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xx件,办结xx件,xx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采取留置措施xx人,移送司法机关xx人,给予xx人党纪政务处分,xx人组织处理。现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突显政治站位

一是加强学习。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纪委常委会、机关工作部署会和机关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强化研判。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进行研究安排。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先后召开xx次纪委常委会学习中、省、市文件精神,对重点问题线索、典型案件进行集中研判;召开xx次工作推进会,传达精神,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三是强力监督。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监督检查制度,xx名委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队对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已组织检查xx次,对工作滞后的xx个地方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政治责任

纪委监委将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作为重点任务,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每月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监督责任。一是立足职责定位,制定实施办法。省、市纪委部署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后,市纪委迅速印发了《关于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组长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任组长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负责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的领导、指导、协调、督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内设部室,尤其是信访室、案管室、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组宣部精准定位职责,明确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区纪委相应成立工作专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市纪委监委抽调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业务人员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全面了解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上级交办和市扫黑办等部门移交的每起问题线索调查处置过程以及每起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三)强化线索管理,拓展信访举报渠道

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开通网上、微信举报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一是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在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的基础上,拓展运用“xxxxxx”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监督。同时,在xx纪检监察网开通网上举报直通车,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二是全面摸排问题线索。市纪委信访室会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xxxx年1月以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清仓式”摸排核查,列出清单,集中攻坚。目前,共摸排问题线索xx件。三是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市纪委案管室对各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逐件登记,专人专管,建立台账。案管室已建立xx件问题线索台账,并按规定交办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

(四)强化工作机制,着力凝聚斗争合力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形成强大合力。一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和查办双向反馈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的暂行办法》文件,与政法机关每月双向移送问题线索,每月反馈查处结果。二是建立复杂案件同步立案调查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三是建立重点问题会商挂牌督办机制。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与政法机关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坚决严肃查处。

(五)强化高压态势,巩固扩大斗争成果

一是持续压实“两个责任”。xx月初,将各地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及有关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组建xx个专班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传导压力,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始终坚持“三个一律”。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严格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优先受理。对上级交办、政法机关移送和本级摸排的问题线索,一律当天受理、当天分流处置。一律提级查处。所有涉及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律由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提级查处。一律优先查处。安排精干力量,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处,并实行领导挂号督办,审查调查室负责一查到底,案管室跟踪销号管理。三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坚决严肃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有的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视不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般性工作来认识和对待,工作研究不多,谋划不深,部署不实,工作还存在上热下冷问题。

(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不够,落实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不力,对移送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力度有待加强。

(三)发现有价值问题线索不多。截至目前,市纪委核查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基本都查否,问题线索主要表现为“贴标签”多。部分地方、单位线索摸排不力、挖掘不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四)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前期有等靠思想,问题线索基本都是依赖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到看守所和国土、住建等相关单位摸排问题线索不够。

三、下段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按照中、省、市要求,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一周一调度,坚决扛起责任,坚决担当作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这场硬仗。

二是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和网络等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斗争氛围的同时,进一步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巡察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在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同时,注重对公安部门已侦破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深挖彻查后面“保护伞”。

三是聚焦斗争重点严惩“保护伞”。聚焦纪委监委主责主业,紧盯涉黑涉恶案件后面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这一斗争重点,不断完善与政法机关的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送机制,同步立案查处机制,严查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坚决严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形成强大震慑,以查处案件的实际成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倒逼责任落实。市纪委监委成立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的xx个督导组,采取一月一督查的方式,加大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地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予以查处问责。并将督办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范畴,倒逼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开展。

五是利剑高悬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既查黑恶势力犯罪,又查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还查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和职能部门是否履职尽责,为打赢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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