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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把安全生产纳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严格的安全执法既是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安全监管监察目的和要求的保障。因此必须在严格安全执法,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企业及其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惩处力度上下更大力气,真正落实“铁腕治安”、“猛药除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目前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监管队伍不稳。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成立时间短,人员基本没有企业从业、从职经历,安全业务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乡镇虽大多数都成立了安监办,但安监办没有专项编制,人员大多来自其他单位,且兼职较多,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少数安监人员仅仅干点文件收发传递工作,根本无法承担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加之安监人员压力大、责任大,导致安监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影响了安监队伍的整体合力。
二是联合执法力度不够。相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执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单打独斗”状态,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还不健全,相关部门与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没有形成监管合力,致使一些事故隐患大量存在,一些老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从协调机制这个层面来看,安全生产执法需要在交通、建筑、国土、农机、劳动、环保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执法程序不完善。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
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导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甚至出现执法行为个人化,以言代法现象,部分执法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只是采用口头形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有的执法程序过于简单化,不依法发行告知义务,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四是少数执法人员不适应执法需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涉及法律法规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行政执法人员较少,业务量大,致使执法人员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较少,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监管中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行政执法应当为实现政府的管理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现实中却呈现出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多次执法、政出多门、借法争权、借法争利等执法不协调和执法冲突时有发生,相关部门间各自为政,缺少配合与联系,造成管理上的错位和缺位。表现不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规性、严肃性、权威性。
二、强化安全生产严格执法的有效途径
“安全 同时”要求的,准予立项、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不符合要求,坚决不予放行。同时,还要加强对获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单位的追踪管理,对在生产过程中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标准,或者因出现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整改和纠正;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变更或撤销安全许可,责其退出相关生产经营领域。
(二)严格规章制度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从本质上讲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法定义务,要求企业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实践充分证明,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安全事故就可控、可防。作为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要始终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监督监察作为安全生产执法的重点,既要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完善,也要看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还要看企业是否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管理,对“三违”现象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罚。凡在检查中发现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的问题,都要责其纠正,并依法给予严厉处罚,确保制度健全和责任落实。
(三)严格安全生产标准监管,促使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大类。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维护。凡是纳入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都是要求企业必须做到的。凡是违背安全生产标准的现象,都应定性为安全隐患,都必须整改纠正。可以说,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严格安全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它既是隐患辨识、确认的依据,也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要把安全生产标准监管作为安全执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令其停产整顿。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 关闭。
(四)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事故从本质上讲是风险控制失效的结果。因此,除了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次生事故外,任何事故都属于责任事故。搞好事故调查处理,除了要查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外,更主要的目的是找到薄弱环节,优化健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事故预防。因此,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深查细究,把原因查清楚,把责任分清楚,把教训讲清楚,把整改措施理清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切实起到查处一个事故,震慑一批企业,教育一方群众,推动一次工作的作用。
(五)严格行政制裁,切实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震慑力度。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理、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制裁等措施。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却普遍存在重行政强制、轻行政制裁的问题。对于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必须采取诸如责令整改、责令停产停工整顿乃至提请地方政府实施关闭措施等行政强制手段,坚决制止和纠正正在遂行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但是,仅此还不够,在行政强制的同时,还必须辅之以必要和严厉的行政制裁措施,要通过罚款、扣押等制裁手段,警示教育企业,促其深刻汲取教训,杜绝同类行为再度发生。鉴于当前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比较普遍的状况,应该切实加大行政制裁力度,增强震慑效果。对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的各类行政处罚措施,要统一采取上限处罚。对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由于涉及多个执法部门,应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综合制裁措施,予以更严厉的打击。情节严重的,应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严厉制裁,力争在比较短的时间内,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着力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安监局廉政督查工作报告
处党风廉政建设在局党组、纪检组的正确领导下,今年以来。全处监察人员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监察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局纪检组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了国家安监总局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今年以来我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落实责任,促进了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后,我处组织全体人员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按照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和我处与局党组签订的20**年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把全处的责任进行分解,把廉政建设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每个监察人员身上,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促进了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安全许可、监察执法、行政审批等工作中,做到了把各项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考核,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九条纪律”、“五项规定”和“十不准”,规范了工作程序。为认真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我们坚持把各项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遵守处务会议制度,凡涉及重大或较大问题,在汇报局领导的基础上,都在处务会议上经过充分的酝酿后再做决定,从而规范了工作程序,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了实处。在开展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或到煤矿检查验收及事故调查前,都先召开会议,强调和安排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格遵守“九条纪律”、“五项规定”和“十不准”,在安全许可证受理和发证,“三同时”审批工作中,严格遵守政务大厅的办事流程,不越级或越权受理,不违反工作程序,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 执法。
三、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双汇报”制度,把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具体人和具体工作中。每个监察人员既对所分管的具体业务负责,也对廉政建设负责,不论是处室负责人还是一般监察人员,下煤矿监察执法和检查验收,都强调“一岗双责”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都要求检查前向煤矿递交“廉政监督卡”,出差回来后还都要进行两个方面的情况汇报,认真填写《监察日志》,从而避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政纪教育,增强了每个党员干部和监察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观看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接受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我处监察人员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力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学习,大家都认识到,只有时时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时时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点点滴滴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从思想深处构筑反腐倡廉和道德意识的防线,真正做好廉政建设工作。
五、认真开展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筑了拒腐防变的防线。结合我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安全监察执法,“三同时”建设审批,参加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的情况,对照我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局党组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及分工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了“九条纪律”、“五项规定”、“六条禁令”、“十不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全处人员做到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有效的构筑了拒腐防变的防线。
六、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保证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在审查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了严格审查资料,由监察一处、人事处、技术装备处和纪检监察室分头把关,共同会审,并经两个分局组织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后颁发证件。发证工作严格遵守政 务大厅工作流程,做到了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事例和行为。
我们要继续以党的 和 届五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20**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局党组和纪检组的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按照《20**年党风廉政责任书》的要求,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执行“九条纪律”、“十不准”,把廉政建设贯穿到安全监察、安全许可、“三同时”审批的各项工作中,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保持我处廉洁、高效、公正的良好工作作风。同时,认真完成局党组和纪检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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