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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年—20**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xx]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分配情况
1、20**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
2、20**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年专项资金: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 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年专项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 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文登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本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 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卫生局: 根据县局 《关于县乡医疗卫生单位 2011 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 行自查的通知》的要求,*****卫生院按照自查的范围和项目,结合 本院 2011 年的实际情况,逐条对照,认真核查,现将自查结果作以 汇报: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
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本院按照《会计法》及《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 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工作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现金管理 、 、 制度》 、 《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 《财务报销制度》 、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等,做到有章可循。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医院设专职会计 1 人、 出纳 1 人,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1、 本院按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及权责发生制原则, 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 用专项资金(包括合疗、医保等专款)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 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2、全年收入情况:2011 年本院总收入为 1004 万元。其中:财 政补助收入为 928 万元;医疗收入为 76 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中含全 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 865 万元;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 金 63 万元。
3、全年支出情况: 2011 年本院总支出 990 万元。其中:公共 卫生支出 206 万元;医疗支出 784 万元。按二级明细划分总支出情况 为:工资及福利支出 11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34 万元(发 放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药品支出 34 万元;非财政 。 资本支出 2 万元;维修费 30 万元;其他公用经费 72 万元(含发放村 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 。 4、2011 年收支结余:2011 年年末结余 14 万元,提取专用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6 万元,转入事业基金 8 万元。
三、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由于本院业务用房 2009 年拆除重建, 未开展住院业务, 本院对 下属的****门诊(1-6 月)****门诊部(1-9 月)给予 60%的基本工资和 60%的津贴拨款, 差额部分及费用由各点独立核算。 从报表反映 出来的总体情况是:职工的全额工资和全部津贴全部到位,未增加新 的债务,达到收支两条线的运行模式,无坐支、隐瞒、乱开支、乱发 资金津贴等现象。 总院人员工资、 津贴按绩效考核并坚持按月向县局送审后发放, 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等所有费用开支均参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进行列支,并实行经办人、院长、财务签审小组三签字,无挥霍浪费 现象。
四、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 全院共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帐户、专用专户、国债 项目资金专户、全县乡镇卫生系统退休人员工资专户四个账户。不存 在私开账户情况。
五、预算内外票据管理、使用及物价政策执行情况 总院对在财政部门领用的门诊、住院发票由专人负责任管理, 实行验旧领新,对各点的票据领用建立了详细台帐,保证了票据的安 全。医疗收费标准、范围和药品加价严格按物部门的规定操作,2011 年 8 月份顺利通过了县物价局的全面检查。 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依 法办事,无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六、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合疗、孕娩补助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收 到款项后三天内转帐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 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
七、资产管理情况: 因***门诊于 2011 年 7 月迁至总院,除购置了办公桌椅、空调、 打印机外,未购置大的固定资产。 2011 年省配村卫生室资产 25 套,按卫生厅要求纳入医院财产 管理,现已按照县局的发放名单发到相应的村卫生室,2011 年医院 逐卫生室进行财产清查,并签定了使用协议,明确了医院与村卫生室 对所配资产的权利和义务。
[卫生院财务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09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10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10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09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10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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