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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教育收费自查报告(大全)

2024-04-14 00: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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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收费行为,巩固行风建设成果,防止教育乱收费,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我县辖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现依据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本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据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未另立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况。未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民办幼儿园在制定或调整保教费标准时,程序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不存在乱涨价行为;物价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有完整的备案程序。未在《暂行办法》之外自设收费项目,幼儿使用的教材均由幼儿园统一购买大连市教育局指定教材《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B版)教材》,并免费发放给幼儿使用。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资金拨款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11〕870号)、《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11〕869号)精神,以及《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政策的通知》大财教【2011】747号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

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依据20xx年教育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工作要求,我县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每个岛屿只有一所初中以及一所中心小学,学生流向高度集中,择校生与本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也不存在非正常跨区招生问题。

xx县只有一所高中,为省级示范性高中。20xx年,xx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80%。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举办以选拨生源为目的的竞赛、办班。全县没有民办学校,不存在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存在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各学校全面公开学校办学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特别是择校生招生政策、标准、比例等。

三、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xx县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任何民办学校。

四、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

20xx年秋季至今,xx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执行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没有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不存在以民办形式招生和收费行为。我县没有涉外办学机构。

五、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我县没有高等学校。

六、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的征订延用了省指定目录中圈定的项目,经过全县一线教师海选确定每学科一种教辅,以学生家长自愿订购为征订原则,辅以家长签字的教辅征订形式操作。征订宣传由教育行政完成,学校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广泛进行了征订政策的解读。依据20xx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全县中小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生课堂上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一季征订品种,未发现省目以外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学校、教师也没有在推荐目录之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七、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存在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现象;也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通过暗示、诱导、动员或者胁迫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公办在职教师没有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我们将治理乱收费作为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到每年的《学校管理与发展考核方案》之中;公办中小学没有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包括租赁、借用等)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行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的通知》,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八、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与教育部学籍系统进行对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制度,如实按照学校实有人数划拨经费。不存在虚报、冒领、克扣、挪用、挤占、截留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行动,落实督察制度。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信息公开,畅通举报电话、信箱等监督途径。

九、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已全面清理和规范区域内教育收费政策;及时将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支收费情况

政府、学校不存在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中小学不存在违规收取学具费、保险费、体检费、课外课程选修费等;不存在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严格执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原则,没有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没有违反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的规定,跨学年收费等。各学校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等。

十一、收费公示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长期向社会公布;做到以招生简章、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

第二篇: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1.幼儿园不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问题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我校已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

三、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八、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第三篇: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我校按照开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教育经费及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开纠办[20xx]1号)的要求,对近几年学校所有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尤其针对文件中所提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同时组织全体行政人员、班主任进行了学习,加强学校领导、全体行政人员及学校收费人员的认识,落实责任制,全力做好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在这次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自查工作中由校长亲自挂帅、分管后勤的和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小组。现将我校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成立规范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情况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抓落实。

为了有效地开展好本校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情况的落实情况,学校专门成立了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情况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的整治工作。组长:吴林伟副组长:陈晓林

成员:刘刚、王鑫、王伦才及各班班主任。

二、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从思想上抓落实。

学校领导小组通过开行政会,传达上级文件要求,统一全体领导的`思想;利用教职工大会,校长亲自作动员宣传。集中学习了上级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强调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情况的重要性。明确学校办学目标是坚持从严治教、依法治教,全体教师和收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效机制,为鱼龙小学规范办学作出贡献。通过广播、公示栏等,向学生宣传收费情况,提高学生及其家长的舆论监督能力。建立教育金费开支公示平台,接收大家监督,做到专款专用,不虚报套取、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侵占等。

三、规范收费行为,从行动上抓落实。

1、根据上级政府文件规定,真正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

2、20xx年下学期收费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不另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强迫学生收取上级审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坚决贯彻上级的规定,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学校无违规补课收费,没有和社会力量办学合作举办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

5、学校严格规范学校代收费用的管理,上级规定允许代收的生活费,保险费,教辅全部都尊重学生(家长)意愿,让其自愿选择。

6、学校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牌的方式,开学前在学校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将学期的收费情况贴入公示牌,让家长明确知道应交的费用,以便上级领导和学生家长的检查和监督,大大提高了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四、规范办学行为,落实惠民政策。

1、学生严格实行上级文件要求,对学生食堂、小卖部实行回收,并自行管理,做到不赚学生一分钱。

2、学校总务处对每期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期末时并进行清理。

3、学校对每期的惠民资金(爱心午餐、贫困寄读生生活补助等)足额发放到每个学生,做到不虚报套取、截留克扣、挤占挪用。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我校完全按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行事,财务制度规范,各类票据、帐户使用正确合理。全体教师的思想意识规范、清晰,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学生家长及教师对我校的收费及经费开支工作满意度较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更加坚持从严治教,依法治校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标本兼治、狠抓落实、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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