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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书记员自查报告(大全)

2023-08-13 0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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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院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我处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逐次排查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学习宣传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处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处里及时召开会议,精心谋划,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处领导亲自部署,深入研究,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并切实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真正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

二、贯彻落实,展开自查互查

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主动开展自查自检,进行自我剖析和总结。要求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实际和从政行为,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要求,进行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通举报信箱等形式,征求干部职工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互查,并将自查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的重要内容,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纠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党员干部认为,《廉政准则》对于保证其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制度,取得初步成果

围绕建立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的目标,重点逐步建立完善了干部廉政教育、规范性文件和重点领域等岗位制度建设,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环节,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党员干部都能严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着力检查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强化廉洁自律。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各项廉政规定落实了实处。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因处室具体工作较多,对理论的学习有所放松,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不紧密。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与积累我仍要努力,尤其是对廉洁从政的理论学习仍要加强,仍要提高廉洁从政政治理论水平,总结不足,积累经验。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五、下一部整改措施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我处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深刻领会了精神实质,对照自身进行了详细自查自纠,没有违反“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行为。总之,我处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廉政准则》,对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决心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彻底杜绝那种对待基层人员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老爷作风,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多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政策法规处在水利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学习和发扬我党长期以来的不屈不挠,顽强坚持,决不放弃,决不抛弃的信念,以奋发向上的精神,在廉洁从政的道路上把水利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以实际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十二五”期间我省水利事业的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第二篇:法院的自查报告

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在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和市中院专项会议的要求,我院立即组织开展对最高院、省高院自xx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自查,现将自查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市中院召开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专项会议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院党组会议,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部署。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确定由主管院长主抓专项检查的全程活动。

为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拓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平台,我院组织干警对最高院、省高院自xx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通过重温相关制度,干警们在进一步明确各项廉政规定的同时,又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言行作风进行了一次对照检查,切实增强了干警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了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一)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省高院关于从严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九种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颁布实施后,为深入推进该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群众监督,鼓励案件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进行举报,我院制定了《执行“五个严禁”实施细则》,并制发了“五个严禁”监督卡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卡随案件向当事人发放,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我院在监督卡上公布了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随时接受举报,并保证对实名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高院出台“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后,院又将该规定充实到监督卡中,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法院的监督。此外,我院在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建立了举报栏,并设置了电子举报的信箱,还将“五个严禁”规定和处理办法制作成牌匾、桌牌、胸卡,分别挂置上墙,摆放于办公桌和由干警随身携带,形成了处处有监督,时时受监督的良好监督氛围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默认。自“五个严禁”规定和“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院没有群众举报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贯彻执行《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情况。

第三篇:法院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轮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向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党支部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遵守廉政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查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自觉遵守规定,切实为建设和谐幸福轮台提供作风保证。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相关工作及时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贯彻和传达,今年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2次《廉政准则》,第一次是在春节前后,以警示教育个别人员借以过节名义收受贿赂,保证领导干部过了廉洁年。第二次是在7月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通过学习宣传,达到以月促年,使警示教育贯穿全年。班子成员撰写了读书笔记8000余字、心得体会8篇。

通过学习《廉政准则》和开展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班子成员一致认为此次对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育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好本职工作的有力手段。一定要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局长组长。在活动中,我们做到:一是领导的示范作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查找,以行动影响带动活动全面开展起来;二是组织的推动作用。7月5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廉政教育月动员大会”活动动员大会,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亲自亲动员,对我局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工作安排部署,党支部书记组织了对轮纪发[2011]11号文件的学习,使我局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自查自纠活动在全局迅速启动。

二、自查自纠成效明显

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分析问题阶段和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查自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每个班子成员,清理出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对照岗位职责、对照有关规定逐条查找。每个同志均认真查找问题,剖析自我,廉洁意识入脑入心。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到广大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方面意见和建议。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方面。我局严格执行财政经费预算,没有领导参加因公出国(境)。没有举办或参加不符合自治州、轮台县有关法律法规的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没有在风景区举办会议,也没有用公款请客送礼现象。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规模和陪同人数,防止超标准接待。

车辆管理方面。根据州司法局要求,我局开展了4月至6月为期三个月的警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司法局未出现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用车辆超速行驶、乱鸣警笛、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未有挪用、套用以及使用伪造、变造警车号牌和行驶证、酒后驾用警车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我局没有超标准配备公务车。为加强公务车管理,专门实行了节假日车辆集中管理制度。规定节假日车辆集中停放到政府第二办公综合楼司法局楼下,车钥匙交局办公室管理,除执行东四乡值班查夜车辆外,一律不得停放在外。一旦有紧急事情需要出车,驾驶员接到出车通知,到车辆集中停放点取钥匙出车。还规定局属所有车辆平时不得在外乱停乱放,局凡是发现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餐馆娱乐场所,将严肃处理。

不准赌博、违规打麻将有关规定方面。没有发生违规打麻将有关规定。

没有发生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现象。

没有发生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得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问题。

未发现或收到涉及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方面。我局坚持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违反规定的现象。

结合司法局实际,建立健全了《轮台县司法局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完善了《轮台县司法局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处理办法》和《轮台县司法局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具体措施》等相关制度规定。

三、自查自纠活动深入人心

为巩固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活动保持长久效应,我局为使全局职工全身心参与自查自纠活动,主动接受教育,采取了自查与征求意见相结合,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自我剖析和座谈谈心,个人自学与警示活动相结合等方式方法,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大家一致认为通过自查可以做到自律、自警、自醒,防患于未然。

第四篇:法院的自查报告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下,我院开展了法官队伍集中视频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我的思想觉悟,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深知某些干警司法贪腐。基于如此刻骨铭心的领悟,我一定要做好本次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严于解剖自已,做一个党放心,让人民放心的好法官。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2、规范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公正。完善和落实执行权“三权分立”、《执行工作管理规则实施细则》、《执行款、物、扣押物管理的规定》、《关于委托拍卖、变卖的规定》以及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款物分配公开、执行听证等制度和规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规范执行。严格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的逐级审批制度,慎重使用强制措施,防止错拘、错罚、以罚代执等事件的发生。加强“三类”案件(中止、债权凭证、申请执行权登记)的管理和恢复执行工作

3、强化廉政监督。建立了法庭内部廉政赏金制度,通过廉政赏金,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廉政法官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听取干警们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加强与乡镇的联系,建立了法官八小时外监督制度,邀请法官所在乡镇的干部协助监督法官八小时外廉政情况。

4、审判工作方面。加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在对个别案件的处理中,对于如何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上加强,防止出现案件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有些案件在具体审理中,因为鉴定、公告、取证等原因的存在,需要较长的办案时间,不能及时结案,对此干警更要向相关的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解释,不能导致群众误认为法院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不公正。

5、司法作风方面。注重法官的慎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偶显草率,有时虽是法律之规定但只考虑自己方便却未能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给予指导,落实司法为民上还有欠缺。在办案工作中作风尚要深入细致,要尽心尽力做过细的教育说服工作,尤其是在裁判作出后更要做认真的解释工作。我们法官在庭审中一定遵守审判纪律,驾驭庭审的能力要强,在庭审中不能有小动作和随意走动的现象。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保持法官队伍的适度中立是维护公正形象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准确地把握好这其中的“度”还缺乏深入地研究探讨,也缺乏必要的宣传解释,容易也经常引起有关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的误解。当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比如我基层人民法庭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

第五篇:法院的自查报告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双台子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部署,以 “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为切入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解决“四风”问题为抓手,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狠查“四风”问题,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找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现将对照检查材料汇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法院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政治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出台后,班子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细化了具体措施,查找出了一些问题: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有的班子成员认为大政方针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可能违反政治纪律,思想上轻视、态度上忽视,缺乏惊醒的自觉。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执行中还存在形式主义。有些同志把厉行节约、改变文风仅仅理解为压缩会议文件和材料,简单地取消例会;监管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比如公车私用现象还没有从跟本上杜绝;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未能严格文件审批,有时随意扩大发文范围,文件多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精简会议方面。不能完全做到开短会、讲短话。

(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班子成员对当事人说空话,导致诚信缺失,影响法院形象。比如,在接待当事人时,当着当事人的面承诺的很好,但是没有实际进行解决,引起了群众的反感,甚至导致当事人上访;二是个别同志缺乏“规矩意识”,存在着忽视、轻视、漠视规矩的现象,直至规矩丢失,有的不懂规矩,想事情干工作缺少“规矩”这根弦,虑事简单,有的不用规矩,不把规矩当规矩,仅仅把规矩挂在嘴边,留在纸上,当摆设,做样子,不落实,有时凭个人感情办事;三是个别班子成员不守纪律,既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的表现,也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和权力观畸形扭曲的结果。

(四)“遵守党的纪律、规范党内生活”方面的问题

法院领导班子始终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政治准则,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员培养和干部选拔方面,严格坚持“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标准;在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严格坚持按党章办事,严格遵守党内各项政治生活准则,但有的班子成员还抱有暂时观望心态。执行规定不到位,比如仍然存在依赖开会、发文推动工作,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的具体表现

1、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对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现象,执行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有的班子成员对工作的开展偶有抱怨;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个别班子成员缺乏全院一盘棋思想,各分管工作之间相互配合协助不力,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个别班子成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敢大胆管、大胆干,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人,在其位不能全力谋其政,放不下私心杂念,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

2、工作作风不实。班子对工作开展还停留在老一套上,讲成绩多,谈问题少;个别班子成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还有待转变,作风浮漂,思想懒惰,工作说的多、干得少、布置多、落实少、不深入、不扎实,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拈轻怕重,缺乏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领导艺术不佳。个别班子成员工作方法简单,组织协调能力还有所欠缺,有时抓工作过于具体,忙于事务多,被动应付多,自己干得多。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不够,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

4、队伍带的不好。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没有充分落实到位,对中层干部这一关键环节的教育管理不力,出现了个别中层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带头违反内部纪律和禁令的现象。如有的中层干部不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开会迟到,或不坚持挂牌上岗。

5、 “三案”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已成为来自法院内部的困扰审判工作公正与效率的毒瘤。在根治“三案”问题上,个别班子成员监管下属不利,对一些问题没有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以致发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问题,致使分管庭室的干警还不能严格做到坚持法律原则至上,不能排除人情、关系的困扰,在个案上还存在接受说情、收受贿赂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官僚主义方面的具体体现

1、工作中缺少亲和力。缺乏耐心态度,在案件审判上偏重法律效果,不注重社会效果,孤立办案、机械执法;

2、敬业精神不足。不能够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存在迟到、早退、脱岗,甚至无故旷工现象;

3、偏重业务知识学习。忽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4、个别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好。有官僚主义倾向,不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不能作到,致使一些问题没有从根本上、从源头上得到解决。如:在遵守规章制度方面,有时紧时松甚至班子成员带头违规现象,在干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三)享乐主义方面的具体表现

1、工作状态不佳。个别班子成员缺乏进取心,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中存在庸、懒、散现象。比如,有的班子成员牢骚满腹、怨天尤人,对上埋怨领导、对下抱怨群众。

2、缺乏创新意识。学风不勤,安于现状,不善于学习吸收新知识,存在“吃老本”、凭老经验办事的现象,创新工作办法不多,工作天天一个样,没有起色和进步。

3、个别班子成员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世界观改造不彻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四)奢靡之风方面的具体表现

1、执行规定不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前我们偶有超标准接待的情况,但在规定出台后无论是哪一级别的领导来院检查,一律食堂就餐。

2、存在迎来送往现象。班子成员有接受朋友、同事、同学等赠送礼品的情况,比如,为了工作更好地开展也曾到省新闻单位送过河蟹大米等土特产。

3、超面积办公。按照中央及地方新的办公用房配备标准,个别办公用房存在超标准现象,原为人均35平,现在为人均面积17平方米。

(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贴近群众、贴近一线做的不够,没有真正做到接地气、知民情、找问题、了解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诉求不能及时解决,有时存在“躲、绕、推”想象,比如,个别班子成员明知法官裁判正确,但是工作方法简单,不愿意多做释法析理,造成当事人不理解、不服判,到处上访。

三、“四风”问题存在的原因

随着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对班子“四风”问题的梳理,我们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其存在的原因主要如下: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理论素养有待提高。一是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在学习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缺乏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二是没有科学合理地运用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来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缺乏理论素养,在日常工作中,还不能完全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和观点来分析、解决我院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司法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主要原因是对坚持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从而导致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

(三)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有待提高。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和手段方面有所欠缺,应付多、落实少,研究情况多、解决问题少,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

(四)制度订的多,抓落实不够。督查工作不到位,停留在口头上,致使个别人员办案重视法律效果多,社会效果少,在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方面做的还不够。

四、解决“四风”问题的措施

“四风”违背党的性质宗旨,与党的群众路线格格不入,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如果任其蔓延,后果不堪设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履行者,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如果不有效遏制“四风”,任其肆虐,必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司法权威,进而影响到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自开展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重点整改“冷横硬推”、“吃拿卡要”、 “庸懒散奢”等问题。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及班子成员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价值观教育;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决禁止“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转变“庸懒散奢”等不良恶习,一旦发现问题,绝不姑息,以“零容隐”的态度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坚持守土就该尽责,违纪必须追责,在群众的满意中树立司法公信。具体要做到:

(一)拓宽内外监督渠道。首先,要加强纪检监督工作,随时严格审查班子成员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保证班子成员队伍纯洁。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的现象,真正加大惩处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其次,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建立行之有效、系统全面的监督网络。要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等机关的监督,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定期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重大案件的庭审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等。要完善特邀法律咨询员制度,更好地为我区社会各业发展服务。

(二)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一是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为困难当事人减、缓诉讼费用;二是打造综合服务大厅,完善便民措施,拓宽服务渠道。在搭建网络便民平台的同时,我们把立案大厅改造成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推进便民措施向综合化发展。三是深入开展 “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及为审判服务的会见室、羁押室,让他们亲临庭审现场,以“以案讲法,庭审课堂”的方式让学生远离犯罪。

(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激发班子成员的工作热情,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是新形势下法院面临的新课题。以“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的精神,我们推出了《队伍建设考评》及《审判质效考评》新举措,创新法官业绩评价方式。通过自查、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发回、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再审案件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评查,强化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审核责任,明确法官责任,对各项工作职责制定了细化、量化标准。

(四)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班子成员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五) 提高班子成员的素质,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必须大力提高班子成员的素质,这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根本之策。坚持不懈的加强教育工作,使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人民法院做为审判机关,是公正和权力的象征,人民法院的根基应深扎于人民,动力应源自于人民,价值应归宿于人民,人民法官应该自觉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要常存爱民之心,常怀为民之情,常行惠民之举,常解众民之忧,常思贪欲之害。

(六)加强领导作风建设。领导作风是队伍作风建设的关键,在新的形势下要转变领导作风、提高领导水平、工作能力。领导作风要正,为人正派、公道处事;作风要实,体察实情,真抓实干;作风要细,抓住细节,落实细节;作风要硬,自身硬朗,敢作表率;作风要严,严于律己,政令畅通。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局面打不开不放松。同时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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