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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自查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考评,通过自查考评,我局共得分97.8分,为优秀等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林业系统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个:分别是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其中法定执法主体1个:县林业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2个: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0名,负责县境内的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案件查处、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及经费配备到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一)执法意识情况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为促进林业生产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大局,我局一直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林业行政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意识
一是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采取组织集中统一学和自学的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决策,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例评析会,采取自评、互评和领导点评形式,分析每位执法人员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和全局案件办理存在的共同问题。三是逗硬岗位培训,我局采取“传帮带”方式,在实战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锻炼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技能。
(二)执法充分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省、市组织的“亮剑行动”、“利剑行动”和自发组织开展的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执法力度情况
1.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实效
20xx年至今,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昼夜巡查,闻警必动,勇于吃苦、逗硬执法。对典型案件、重点从业人员,采取以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县委、县府督查室名义发通报、与乡镇联合召开整治会,并与乡镇一道召开当地木材从业人员告诫会,要求违法人员电视台公开作检讨等方式,狠抓执法办案。20xx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9人,移送起诉2人。林业行政案件102件,处罚102人,收缴木材207立方米,作案工具36件,捣毁非法加工场地9处。在办理重大案件的同时,市森林公安局多次派出法制专家对我局进行指导,我局也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对加强基层森林公安执法监督、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办结的所有案件中,无复议、撤、败、赔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2.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我县有30个乡镇,100.04万亩林地,我局与交警及各乡镇派出所联合执法,借助地方公安力量打击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现象,促进由单一警种独立作战向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转变。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互为一体的高效工作网络。
(四)执法规范情况
1.建章立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案件办理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增强了执法人员责任心、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待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法基础台帐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齐全。在执法办案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案件统一装订归档原则。执法案卷档案统一格式规范制作一案一卷,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五是注重规范行为原则,杜绝越权行政,吃、拿、卡、要和收取罚没款不开票的不良执法行为。同时,注意仪容风纪,执法办案时,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自觉维护和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3.集中到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按县政府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行政许可股,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县政务服务中心,授权首席代表审批办理。印制了行政许可股《办事指南》,将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自20xx年以来,共办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种子生产、经营等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达1600余件,做到了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服务态度好,办件质量高,深受办事群众和林农、企业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阻力较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许多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证据也确实充分,但最后却未能进行到位的处罚,有的甚至完全不能给予任何处罚。一是热点领域执法难。近年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城市绿化、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建设等都是林业行政执法的热点领域。这些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非法移植活立木等行为,但因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大,导致执法难以进行。二是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执法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主要在农村,大部分对林业法律法规缺乏认知,极易造成阻碍执法事件。
2.执法质量有欠缺。一是证据收集过于简单,只有违法行为人笔录作为处罚证据,未收集其它相关人员的书面旁证等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二是相关案件案卷材料中反映林木数量所用的单位不一致,书面用语不规范。
3.案卷整理不够规范。一是归类不够规范,同卷中可能归类了不同性质、内容的案卷,不符合案卷归档要求;二是装订不够规范,案卷名称的编写、卷目的填记、纸张的整齐度等都不够美观,与标准档案还存在很大差距。
四、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同时,还应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兄弟单位等汇报工作,多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协调关系,争取支持,全力合作探索资源保护与林区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把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说法,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经常组织案例分析现场会,将学习课堂搬到查案现场,指导分析案情,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对执法案件加强监督。完善接处警记录,案件登记,罚没财务登记等执法基础台账,保证案件处理情况有案可查。二是定期检查,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案卷的定期检查,发现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从而逐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活动。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基本方略,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推进“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的建设。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此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情况:按照《乐山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我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中心和本单位实施公开办事项目、办事流程和办事人员,并制定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开办、换证、变更等虽不属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但考虑到行政相对人具体情况,我局积极转变职能,变被动适应为主动服务,这样既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又方便了广大群众。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首先确定了单位行政负责人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了单位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并将行政执法责任的具体内容分解、细化,分别落实到综合股和稽查大队,各中层股室再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年初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年终严格进行考核。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避免行政改正、撤销及败诉。
三、加强“五五”普法情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上“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在“五五”普法期间,我局一方面抓好内部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自学、集体学和参加省市培训,不段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思和执法水平。另一方面我们还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通过现场讲解、真假药对比、散发宣传资料、销毁假劣药品等方式深入宣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使广大群众了解了药监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增强了药品经营单位和经营人员的自觉守法意识,树立了药监部门依法管药的社会形象,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局在加强执法人员自身学习的同时,通过县、乡镇两级培训的方式,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进行了培训。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资料归档和迎检工作。
四、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案件查办情况:我局十分重视群众的举报投诉,制定了专门的规章制度,落实了具体人员分别负责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投诉,使举报投诉事宜件件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在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中,我局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手续完备。尽力做到事前认真研究、仔细斟酌;事中依法行政、认真检查、详细取证,不信口开河、简单武断,处罚上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做到行政处罚宽有规,严有据;事后认真总结、分析不足。这些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最大限度上地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药监局自成立以来,我局未出现一起行政纠纷,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xx年查办案件12起,20xx年查办案件15起,20xx年截止目前查办案件8起。
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执法监督情况:20xx年全国人代会通过了机构改革方案,食品药监系统再次面临重大调整,这一度引起了药监系统人员思想的波动。为此,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大家都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不管机构如何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和始终不变的责任。两年多来,在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始终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平稳运转,案件查办正常开展,基本实现了机构改革期间班子不垮、思想不乱、队伍不散、执法不松的良好局面。近年来,我局除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外,还先后派人参加了省、市主管局组织的药品稽查人员稽查工作培训会、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培训会、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监管能力培训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共计12人次。为了增强执法人员对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全体执法人员还参加了省人事厅组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网上培训、学习,并全体考试合格。
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打算。虽然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事求是地讲,我们面临的困难还很大:一是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造成执法工作的开展困难;二是执法装备的落后造成行政执法工作的被动;三是机构改革所牵涉的上、下对接时差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完善都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稳定性;四是下一步食品药监部门职能调整后将面临着餐饮服务这一全新的工作,人员如何组合、搭配,资产如何划转,都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有很大影响;五是今后地方财政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在经费上的投入能否给予有效保障。对以上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仔细分析,积极探索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峨边15万彝汉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峨边经济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