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述职报告 > 详情页

市场监管所长个人述职报告

2024-06-28 23:30:52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市场监管所长个人述职报告》,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市场监管所长个人述职报告》。

第一篇:23年所长述职报告

我叫,现任xx村卫生所所长。本人自从事乡村医生工作近几年以来,在市卫生局、镇卫生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卫生发展大局,坚持以xx大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做好各项业务性工作及事务性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安排和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全面履行了一名乡村医生的岗位职责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深入贯彻胡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思想,坚持改革、发展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在自己积极要求靠拢党组织的过程中,虽然碰到一些让人不愉快的事情,但自己始终保持一颗善待他人的心,始终坚持组织利益、组织安排为第一位;自己作为组织中的一员,自己理当服从组织的安排,理当服从组织的每一项决定。 自从负责计划免疫工作以来,本人能按时发放预防接种通知单,使适龄儿童能够及时接种疫苗。曾先后参加了市疾控中心举办的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及扩大免疫规划知识等培训。并能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认真落实各项方针,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大大提高了对传染病的有效控制,使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及时有效地落到实处。

x年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本人能积极协助村干部做好宣传工作,主动向村民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内容及补偿办法。接待本村患者和村外患者。能够做到小病不出村,从而在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努力缩小盈利,尽力保证让老百姓有病看得起,基本解决了广大村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能认真做好门诊病志及处方管理,详细填写门诊补偿登记表,及时上报。

本人一贯能够认真并负责地做好医疗工作,在工作中,本人深切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基层卫生所医生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一丝不苟接待并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位病人,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误诊误治。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不骄傲自满,对比自己年长的前辈充分尊重,对年轻同道真诚地对待,坚持以工作为重,遵守各项纪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树立了自身良好形象。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认真参加卫生院的各期学习,认真参加市内的每次学习。继续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汲取新的营养,促进自己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始终坚持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业务工作,从而使自己能够熟练掌握多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处理技术和方法。多年来,本人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事,从未发生一起差错事故,也从未同病人发生一起纠纷。

总之,尽我之最大能力完成作为一个基层卫生所医生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多年来,回望过去,我可以说,我对于我目前的岗位和职位,我是十分胜任的,并且我也是非常热爱自己的本职岗位的。对于自己所从事的专业,自己已经奉献了自己的全部,试想哪一天,让我脱下洁白的白大褂,我还真是难以割舍下这位情感。但与其它同道相比还有差距,自己尚须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为实际服务的原则,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在今后工作中,我仍将一如既往的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对待学习一丝不苟;对待患者热情周到,尽自己最大努力,更加扎实地做一名合格的乡村医生。

第二篇:市场监管年终个人述职报告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6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11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354台次,执法人员23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898户次,检查农资市场504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0件,案值32·4万元,没收查扣物质520530·97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50户,受理农资投诉2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77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辨别真假难。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二是监督管理难。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三是打假罚劣难。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

第三篇:市场监管述职报告

目前,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呼市房产局作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近几年来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在建立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为我市的房地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为首府经济建设发展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一、加强法规建设,完善法制环境

呼市房产局十分重视房地产产权交易市场法规建设工作,9月1日,呼市房产局重新修订起草的《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经自治区人大批准,正式颁布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全面规范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成为呼和浩特市房地产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二、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呼市房产局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和预售合同备案的管理。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把商品房预售许可关,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一律不准许预售。

3月,市房产局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立商品房楼盘表及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行商品房网上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商品房楼盘表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方案和房屋测绘技术的通知》等4份配套文件。我局从5月开始,对全市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实行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开发企业预售房屋的许可证信息、楼盘签约备案信息均在房产局政务网上进行公示,预售合同必须在房产局政务网站上签订,合同签订后网上自动备案,合同信息进入我局产权市场处微机数据库。购买人还可以在签约时设定查询密码,监督开发企业是否及时备案。通过网上楼盘信息公示,在规范开发企业预售行为的同时,也为社会群众提供透明的房源平台。有效地杜绝了“一房多买”和开发商故意制造稀缺的行为,在增强信息透明度的`同时,也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护购房人权益

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多方保护购房人的权益:

1、要求开发企业使用自治区工商局和建设厅监制的规范合同文本。

2、凡是具备网上签约备案的销售项目,必须进行网上签约,不进行网上签约或者以虚假内容进行签约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3、加强市场监察力度,我局房地产监察开展经常性的市场巡查工作,对没有预售许可证而擅自进行销售的行为和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查处。

推荐专题: 市场监管所工作总结 市场监管所长个人述职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