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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报告

2022-06-19 22:32:5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社会实践报告》,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社会实践报告》。

第一篇:社会实践报告

在xx公司实践的这段时间,感觉时光流逝的特别快,转眼间一个星期又即将过去了。这个星期学习的主要就是装配技术。装配技术,也是以后中试的一个基本工。装配中也有不少的细节值得注意的。在此,就装配技术做个小结。

对于实践一种事物,总是应该先认识这事物。对于技术,其道理也是一样的。要熟悉一个技术,就必须先熟悉这门技术的基本理论。这也就是“理论指导实践”吧。来到这个部门,首先学习的就是装配基本理论。在基本理论的学习中,我学到了许多以前没有见过的东西。

在基本理论中,看到的“凤凰端子”。什么是凤凰端子呢?以前可能见到过,但是却是不知道它有这么好听的一个名字。凤凰端子,主要作用是用作电源直流输出端子。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选择不同类型的凤凰端子。凤凰端子的针距不同,针径不同,它所能承受的电流值也是各不相同的。还有就是那不同类型的附锁插头和插针的配合,也是需要熟悉的。这个主要是用于电源插针和信号线的制作上用的比较多。比如常用的插头有ye2510系列,he14系列,黑色的dc系列等等……他们所对应的插针都是不同的而且他们是我们装配的使用的比较多的系列。他们主要用于支流电源插头的制作,信号线的制作等等。还有就是同轴电缆的种类,同轴电缆,在我们中试部门用的比较多,信号都通过同轴电缆进行模块之间的传输。同轴电缆,比较常用的是有三种类型:柔性同轴电缆,它也叫做双屏蔽线。他的特点是有柔软性比较好,比较实用在整机调试中;半柔性同轴电缆,主要是用于整机内部的信号走线,它和半刚性同轴电缆都有个共同的特性就是能使整机内部的工艺显得比较漂亮。但是他也有一定的不足,那就是制作的过程中需要比较有耐心。说了电缆,当然就是离不开电缆头。电缆头分好几种类型,有直头,有玩头。有适合做柔性的电缆头,也有适合做半柔性和半刚性的电缆头。他们在整个装配学习中是非常重要的。

理论最终目的就是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实践,首先是对模块进行安装,对于整机,一般都要用到以下模块:电源模块,选频模块(有的机还加上滤波器),推动级模块(有的机不用)功放模块,双工器,低噪放模块等等。当然不同的机器用的模块也是不同的。比如光纤机还有光模块。对于模块的安装,首先就是应该弄清装配图,然后按照装配图的设置放置模块然后对其进行固定。各类线的制作,首先要做的就是电源线的制作,对于电源线,分直流线和交流线。他们在整机走线是应该分开的。而且与信号线也是应该分开的。这个是为了避免电源线的电磁波对信号进行影响。对于交流电源线,值得注意的两点就是应该记得电源线要接避雷器。还有就是应该注意安全接地。对于信号线的制作,我们应该对照端子表找到不同模块的对应端子,然后按照端子顺序制作,对于数据线的制作,是比较需要耐心和细心的。因为,我们比较经常用的是多股线,在拨线的时候很容易因为不小心而伤到里面的线。数据线的制作,比较麻烦一点,但是它的衰减是比较小的。排线,主要也是用语传输信号,它的优点就是能比较方便,而且制作出来的数据线的工艺比较美观。它的制作方法是首先对接线端子进行考察,看他需要多少针的数据线,然后找到相应的数据线接头和数据线用特定的压线钳要好,然后反转180度,用盖子盖好。

同轴电缆的制作,也是装配技术的一大重点来得。因为对于模块与模块之间的信号传输都是通过同轴电缆来进行传输的。对于同轴电缆的制作,我们应该首先根据模块的放置位置,然后根据安装指导书的走线要求,对同轴电缆进行裁剪,然后如果是半柔性或者是半刚性的话,就要作好一定的形状,然后按照制作电缆头的步骤进行制作。这里值得注意一点的就是在弯曲电缆线的时候是不能超过90度的。

装配的日子又过去了,自己通过这个星期的学习,了解了整机装配的基本步骤,同时也知道了装配的一些注意问题。还有就是能比较熟悉的制作我们以后中试工作中要用到的同轴电缆。我相信通过这个星期的装配学习,能为以后的中试过程中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篇:社会实践报告格式

xxxx年暑假,我有幸参加了xx大学法学院组织的“法律乡村行”社会实践活动。目的是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以期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群众,为他们答疑解惑,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此次社会实践的实践地是xxxx市xx绥县。在具体的活进行当中,小组成员选择了在xx绥县城以及岜盆乡和渠离镇等几个有代表的乡镇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调查。

在这一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我对法律在农村的宣传状况及其现实的实用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在农村遇到不少关于法律的问题,其中很多正是我国普法特别是农村普法盲区。为此组员之间交换过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这就是农村普法调查的意义所在。在我国,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数精通某一类法律知识的农民,却是因为长期诉讼而不得不加以学习用以维护切身利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畸形的发展和进步。在如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大潮中,依法治国在农村仿佛还是空荡荡的口号。在此,我想有必要谈谈自己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所思所想,希望能为法制建设尽一点点微薄之力。

(一)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首先,就法律的实用性这一点来说,我所遇到的问题是什么。在xx绥县城发普法传单时,我们分发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群众大多乐意接受新的知识并为亲戚朋友传递法律知识。但我们同样面临着不解和拒绝,深层次的原因是法律在他们心目中缺乏合理的实用性。例如,就婚姻法来说,有的群众认为自己已经结婚惑离婚就用不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认为只有离婚才用得上婚姻法,因此他们抵触我们的普法宣传。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法律宣传对农民群众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乏实用性的,以至他们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就如上所说的婚姻法问题,很多农民群众或许就不了解家庭暴力,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等行为是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家庭矛盾,威胁社会和谐的细胞。这种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宣传的缺失惑缺乏,无疑是农村普法过程中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其次,是关于法律宣传方面的问题。黄赌毒一直是我国打击的重点,但我们在渠离镇的集市上却很容易的发现很多农民群众显然沉迷于xx的现象,而且没有任何人加以阻止或取缔。这不由得让我们产生疑虑和忧患,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不争的事实,但精神文明的滞后和法律意识的淡薄,无疑将衍生一系列农村问题,进而影响农村地区的稳定。同样的情况我们在xx绥县城也曾遇到过,一对夫妇向我们咨询离婚的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言语中透露,夫妇俩本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可惜却因赌博导致感情破裂,最终走向婚姻的失败。试想如果农村法律宣传及时、到位,这种情况又如何会屡屡出现。

第三,是农民群众在看待法律的态度方面的问题。农村作为一个特定的区域,特殊的地理和人文条件下,孕育出了一套自己的潜规则。淳朴热情却又相对缺乏知识的农民群众一旦相信某些人或事对他们有利或值得去干,他们便会给以衷心的支持和拥戴。相反他们便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并且在农民群众中扩散开来。这也许就是农村地区老大难问题难以解决的症结所在吧!在岜盆乡,我们遇到一位前来咨询的老大爷,向我们咨询土地纠纷问题。看得出老大爷很无奈也很无助。老大爷似乎并不满意我们给他解释的法理知识,摇着头说这就是中国社会的弊病所在,认为这应该就是官官相互的结果。在他看来自己翻阅了各种法律条文之后,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纯属无稽之谈。看着老人家无助的眼神,听着他对时效的问题的不解和追问,我们隐隐意识到老大爷对法律的信心几乎已经丧失。交流的互动中,他曾多次提到希望我们能帮他联系媒体曝光,或者帮他联系一下去高院上访的事宜。从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农民群众最初都是很愿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之所以最后放弃使用法律或是另辟蹊径,是因为缺乏对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应有的了解和掌握。最终导致了维权的积极性受挫,进而产生对法律的偏见。在农村潜规则催化下扩散开来,又往往是百害而无一利,积重难返。

第四,是千百年来农民群众的很多固有观念与法制精神相悖。在xx绥的几个乡镇中我都有做这样一个调查,即女儿在亲生父母家是否有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在接受调查的中老年农民群众中,他们中的大多数认为女儿出嫁以后在娘家就不能再继承遗产,除非家里没有儿子或者女儿在家招上门女婿才行。而只有少数中青年农民群众认为女儿也应当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产生这样一种现象的原因无疑是缘于千百年来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

以上是我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普遍问题,这也许只是三农问题中冰山的一隅。但却是普法过程中所面临的棘手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解决好农民群众的普法问题,是现代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任务,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当务之急。

所以我们要对症下药,探寻普法的新思路,以达到在农村地区普法中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所思与所想

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普法的原则,即为人民服务原则。坚持讲求实际,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广泛地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也要强化服务观念,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农村普法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从而真正使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让法律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其次,要进一步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活动,及时有效地依法解决农村老大难等热点难点问题,让农民切身体验到法制的实际效果。从而使农村地区的各项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进一步激励农民群众沿着法制建设的路线走下去,并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这样有助于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再次,要积极探寻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为农村地区普法行动开创新的局面。一,要从改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观念着手,使农民群众愿意接受,乐于接受法律知识。在实际宣传过程中应采取农民群众最喜闻乐见、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紧紧地贴近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尽量使他们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制观念。二,要抓住普法的时机,针对不同的方式手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宣传法制应当避开农忙时节,并充分利用乡村市集或农民群众返乡赋闲这段时间进行。只有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有效做到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农民,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后,要丰富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开创更为有效的教育形式及载体。在这一方面必须健全政府的服务职能,尽快将普法宣传纳入其公共服务职能当中去。同时也要将普法教育的内容与农村地区的最突出问题相联系相结合,例如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土地承认承包纠纷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编写适合农村地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这些地区免费发放。也可以充分利用市县等区域性的电视台、广播站等载体普及法制信息和基本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可以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地区进行汇报演出,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的基础上,使得农村地区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当然也应当鼓励农民群众或是民间自觉自发的宣传活动,毕竟他们是最了解农村地区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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