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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是大多数学者遇到的一个难题,想要得高分,那么开题报告就要撰写的好。开题报告该如何撰写呢?下面就以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为例为大家详细介绍介绍。
1.1 选题目的和意义
1.1.1 选题目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田水利建设,50 多年来,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计划性水利投资体制,政府严格控制着水利投资,财政拨款是水利投资的主要来源,形成了“国家出钱+农民出力”的二元投资结构模式。由于政府对资金的高度统一管理,社会力量和私人部门既无内在冲动,又无外在的竞争压力,这种计划体制压制了私人部门的投资,致使水利事业变成了国家和农民的事业,而非全民的事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打破了计划体制下水利投资的“二元结构”格局,我国水利投资体制开始向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投资体制靠近。1997 年10 月,国务院颁布了《水利产业政策》,1999 年 6 月水利部又制定颁布了《水利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同时还采取对水管单位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并推向市场,调整水价政策,设立水利建设基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对水利投资体制的改革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投资格局,投资来源由过去主要靠财政性资金转变为财政性资金、贷款、社会筹资等多种渠道;投资方式由过去政府独资转变为国家、地方政府、私人组织相结合的方式,水利投资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对水利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就目前研究情况来看,我国农田水利建设投资仍然存在着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农田水利投资供给不足;投资结构不合理;效益低下等一系列问题。在国家大力提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投资总量呈阶段性增长的前提下,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发展变迁方面的研究十分必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实践中有许多经验和教训需要认真总结。因此,深入系统地对农田水利建设变迁方面进行研究势在必行。本文拟通过对当代中国农田水利建设的变迁研究来找出发展的规律,并探索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为中国的农业现代化服务。
1.2 选题意义
本文研究的意义,概括地讲就是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下,通过对农田水利建设方式的变迁研究,在理论上探讨农田水利建设方式的变迁对中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作用。
对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环境下农田水利建设变迁的分析和研究,可以系统地总结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对今后的生产建设提供更为有效的借鉴作用。
1.3 研究的方法及技术路线
1.3.1 研究的方法
(1)交叉学科研究方法农田水利建设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属于历史学研究范畴;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对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变迁方式的研究属于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对不同历史时期社会体制的变化及其对乡村社会的影响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研究范畴。
(2)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既要对某一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的农田水利建设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又要对某一地区不同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状况进行分析。
(3)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国农田水利建设的总体把握属于宏观分析方面的研究,对某一历史时期特定地区的分析研究属于微观分析方面的研究。
(4)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文不仅运用理论分析的方法对当代中国农田水利建设变迁方式进行了深入研究,而且还采用了大量的数据对不同历史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状况做出了实证性的分析。
1.3.2 技术路线
(1)广泛阅读当代中国的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资料,确定农田水利建设变迁情况为研究载体,对当代中国农田水利建设和当代中国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行可行性研究。
(2)参照当前经济史学界、农业经济学界的研究理论成果,以历史发展的阶段为红线,确定农田水利建设发展变迁的基本框架。
(3)整理资料,分析与农田水利建设相关的历史资料,对当代中农田水利建设变迁进行研究分析,初步完成论文写作。
(4)借鉴经济学、经济史理论、经济思想史理论的发展规律,重点分析农田水利建设发展变迁方式及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影响,并对历史发展趋势进行展望,基本完成论文写作。
(5)进一步核实史料,去伪存真,凝练语言,理顺逻辑关系,完成本研究。
1.4 研究的思路
本文主要是从纵向来重点理清当代中国农田水利建设变迁的演变过程,横向上则论述分析了三个历史阶段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现实问题,并对其加以分析。
纵横兼顾,采用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结合的研究方法,丰富农业经济史、基本建设投资研究的研究内容。
1.5 研究创新点
本文系统地梳理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到目前为止的农田水利建设变迁的各个阶段,清晰地勾勒了当代中国农田水利建设发展变迁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实现了将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加以研究。
体现研究价值 一篇论文是否有研究价值都要最开始在开题报告中明确的体现出来,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格式,希望你们喜欢。
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格式I. 封面(见附录一)
II. 正文
要求:按以下格式和内容要求撰写。
一、选题内容、研究问题及研究的可行性
1、选题内容
要求:(1)分别用一、两句话完整地陈述选题内容,包括具体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视角。
(2)分别列出汉语和英语关键词(3-5个)。
2、研究问题
要求:(1)用问题形式提出文章要解答的具体问题。
(2)将问题按逻辑顺序排列。
3、研究的可行性
要求:(1)阐明研究者对选题的资料积累和条件准备等。
(2)阐明研究者对选题的认识和了解程度及突破方向。
二、文献综述
要求:对相关选题已有国内外主要文献进行详细的综述和中肯的评价,挖掘现存的主要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全面综述与研究相关国内外文献,先国外后国内,包括主要学派/研究者、代表性研究成果、代表性理论/观点、研究发展脉络。
(2)客观评价已有研究成果,具体指出已有研究的优点和缺点/不足,分析缺点/不足形成的原因。
(3)指明选题研究内容与已有研究成果之间的联系,即指明当前研究是对已有研究的扩展提升、应用推广、补充修正,还是对相同内容采用不同的研究视角或研究方法等。
三、理论基础与研究设计
1、理论基础
要求:(1)系统介绍与研究内容和视角有关的理论,包括理论产生的背景、理论的内涵和理论的代表性概念。
(2)较详细地阐明理论与研究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
2、研究设计
要求:交代具体设计方案:受试的选择,研究工具,主要程序、数据收集等。
四、研究预期成果、创新之处及其意义
1、预期成果 要求:简要陈述成果如结论、模式等的具体内容。
2、创新之处
要求:具体指明论文成果在哪些方面有创新或与众不同:是研究内容新、研究资料新、研究视角新、研究方法新,还是研究的结论新或深广度不同等。
3、价值或意义
要求:阐明成果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即对翻译理论、翻译实践、翻译教学等方面的研究有何贡献、指导意义或实际价值。
五、研究的主要内容
要求:(1)交待研究分几个部分,即分几章展开讨论。
(2)概括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
六、论文框架 要求:(1)列出论文的详细提纲,内容应具体到三级标题。
(2)提供内容对应的英、汉两个提纲。
七、研究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重点难点
要求:指明具体的研究重点和难点。
2、解决方案
要求:(1)分析重点和难点形成的原因及对它们构成影响的因素。
(2)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八、研究计划和工作进度
要求:(1)制订具体的分阶段的研究计划,并指明每阶段的工作进度,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开题、初稿、二稿、三稿和终稿等。
(2)论文初稿原则上应于第三学期末(元月)完成,并提交导师审读;修改后,经导师签字同意,方可于第四学期的规定时间(三月)递交论文,参加盲审。
九、参考文献
要求:(1)列出开题报告中提及的所有文献。
(2)列出论文研究中将要参考的能够反映该选题的最新与最权威的文献。
(3)参考文献以《中国翻译》的规范为准。
十、其他
1、选题
要求:(1)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广泛查阅文献的基础上确定研究课题。
(2)选题要紧跟学科前沿与国际、国内主流杂志探讨的热点问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难易度恰当,可行性强。
(3)翻译硕士的学位论文主要以项目的形式为主,即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中外文本进行翻译,字数不少于10000字,并根据译文就翻译问题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在开题时,研究生应选定并基本完成这10000字的翻译实践项目(如果选择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作为学位论文形式,开题时则不要求这10000字的翻译实践项目)。
2、研究框架
要求:(1)各级标题均应使用名词词组,措词简洁、明了,能体现自己的观点,体现思维的逻辑性和论述的连贯性。
(2)Introduction(导论)部分应包括相关研究简介、研究基本思路及论文各章节主要内容;论文主体部分不得少于三章,须分别对文献述评、理论基础、研究设计、结论与讨论等主要内容进行充分论述;一级标题标明Chapter 1、Chapter 2等,二级标题依次标明1.1、1.2或2.1、 2.2等。Conclusion(结论)部分归纳总结该研究的主要发现、研究意义、研究局限及未来研究展望等。
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 20 世纪 80 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 风,李 娜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 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 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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