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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在当今的媒体上,我们经常看到“医闹”现象的发生:患者家属围堵医疗机构,殴打甚至杀害医护人员,甚至在医疗机构滞留患者的尸体或者设置灵堂等等。 医患关系本是鱼水共存、唇齿相依的关系,医患双方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但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种种暴力事件也是时有发生。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对于减少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缓解医患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争议大、矛盾突出,是司法实践的热点和难点,所以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去解决这一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法谚有云:“举证责任分配是民事诉讼的脊梁。”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自然受到人们的格外关注。举证责任的分配关系到医患双方实体权利能否实现,关系到医患双方在诉讼中的胜败,因此,如何在医患双方之间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如何让医患双方公平的承担举证责任,是医疗侵权诉讼的焦点之所在。
所以,我选择了“医疗纠纷制度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作为我的论文主题。对于此篇论文,我打算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只有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才能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二、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
对于本文,拟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 提纲如下:
一、我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举证责任由患者承担
(二)第二阶段: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第三阶段: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二、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一)过错原则――专家责任体系
(二)“说明责任”分配
(三)过失大概推定原则
(四)表见证明规则――生活经验法则
三、现阶段我国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1.学理上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2.立法上不同归责原则下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二)不同医疗纠纷类型下举证责任的划分及其缺陷
1.医疗技术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2.医疗伦理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3.医疗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四、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
(一)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充分适用
(二)专家辅助鉴定制度的建立
(三)降低医疗风险制度的立法完善
三、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
(一)我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
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施行之前的“谁主张,谁举证”阶段;
第二阶段, 20xx年4月1日以后至 20xx年6月30日以前的“举证责任倒置”阶段,医方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及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一般由患者证明医方存在过错,医方在特定情况下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进行举证。就目前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也存在着学历上的分类与立法上的分类的'分歧,以至于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也存在分歧。
(二)外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
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使用比较广泛地有以下几种类型:
1、欧洲大部分国家将医疗行为责任归入专家责任体系。专家责任的核心要素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专家责任基于其专业的特殊性和技术性被赋予了高于一般人的注意义务;
另一方面,专家只负过程义务,而不负结果义务。
2、目前英美法院主要采用“说明责任”分配法则。在事实说明自己法则之下,原告无须对被告的过失行为举出直接证据,仅需依据情况证据,基于普通常识判断,即可推论被告过失存在及被告行为与原告之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而令被告负责。
3、在日本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程序中,司法实务中经常引用“过失大概推定”原则作为医患双方举证责任分配的指导原则。
4、德国的医疗纠纷诉讼程序中一般适用“表见证明”理论来分配举证责任,其主要源自英美法上的“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
四、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以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为目的,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以及外国对该问题的研究,探讨了现阶段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相关问题的建议。你解决的关键问题有以下几点:
1.不同根据下我国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2.现阶段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 3.如何完善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文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及外国关于此问
题的一般研究及规定,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以期待达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本文多采用调查法对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及外国关于此问题的一般研究及规定做了初步的了解和学习,利用文献研究法对我国现阶段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了研究,大量掌握相关知识,为提出完善建议提供了知识基础。
六、本课题的进度安排
1、第1周(20xx年2月24日―2月28日)开题答辩并完成开题报告。
2、第2―12周(20xx年3月3日―5月16日)完成论文一稿,并于20xx年4月25日(第九教学周)前完成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表。
3、第13周(20xx年5月19日―5月25日)完成论文二稿。
4、第14周(20xx年5月26日―6月1日)完成论文三稿。
5、第15周(20xx年6月2日―6月8日)论文定稿。
6、第16周(20xx年6月9日―6月13日)论文答辩和毕业鉴定。
七、参考文献
1、陈聪富:《美国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研究》,载朱柏松等:《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比较》,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xx 年。
2、陈刚:《证明责任法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3、王泽鉴:《侵权行为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
4、强美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分担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 年。
5、德〕莱奥・罗森贝克:《证明责任论―以德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为基础撰写》,庄敬华译
6、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改革医疗损害责任的成功与不足》,《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xx 年
7、彭秋红:《我国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研究》,山东大学 20xx 年硕士学位论文。
8、代全喜:《医疗纠纷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研究》,上海交通大学 20xx 年硕士学位论文。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本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本,欢迎来参考!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当今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已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近年来,我国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有了较大发展,听证会、讨论会、行政立法草案公共评论等形式的公众参与成为行政立法和公共决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然而,该制度实施以来,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公众参与能力和技术不足,激励机制缺失,行政机关组织公众参与的约束机制有待规范,公众参与信息反馈和保障机制亟需健全等。因此,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成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对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相关内容的探讨,深入分析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建议,希冀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该制度的理论研究,为该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参考借鉴;公众积极参与立法活动,能够进一步增强行政立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一直是近些年我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首先,公众参与的概念方面,归纳起来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我国学者俞可平支持的广义说,即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二是以蔡定剑为代表提出的互动说,即公众参与是决策者与收到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过程;三是狭义说,即公众参与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学者杨建顺对此观点予以支持。
其次,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价值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实现公民权利的意义,李海青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行政过程是实现公民参政权、监督权、自由表达权等权利的基本途径;(2)制约公共权力的作用,俞可平等学者认为广泛的民主参与是防止政府、制约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3)提升决策科学性、合法性的意义,王锡锌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有利于广泛调动多元化社会的智识与信息,克服政府和精英立法弊端,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包容性。
最后,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问题方面,学者们肯定中国公众参与逐步走向有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从参与素质看,蔡定剑在《走向》一书中认为,公众有较强的参与意识,但其本身参与技术和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其参与范围;(2)从参与效果看,黄凤兰认为参与和决策脱节,缺少信息反馈,进而削弱公众参与的动力;(3) 作为公众参与新类型之一的网络参与,学者林华认为关于这种参与法规规范体系不完善,政府应对网络信息危机的能力不足,导致网络政治空间可能会成为虚拟暴力和的导火索。
三、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主要内容: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重要价值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问题的原因
三、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建议
(一)建立激励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范围
(二)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程序
(三)建立健全信息保障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预期目标:通过该课题的探讨,加深公众参与理论的研究,健全行政立法制度。
四、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逻辑分析法
主要措施:通过上网和进图书馆搜集与课题相关材料,查阅相关书籍、报刊,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指导老师的耐心指导下,结合自己所学的法学知识,完成论文的写作
五、主要参考文献:
[1]蔡定剑.公众参与:风险社会的制度建设[M].北京:法律出版社,
[2]王锡锌.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实践[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3]杨建顺.行政过程中的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4]李海青.政治哲学视野中的公民参与[J].行政与法,
[5]黄凤兰.公民行政参与的法律应对及完善[J].行政法学研究,
[6]邵东华.论行政立法程序中公众参与的问题与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代水平.行政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Gellhorn.Public Participation in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J].Yale Law Jounaral,
1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概述
1.1严格相符原则的产生
1.2严格相符原则在国际法上的相关规定
1.3严格相符原则在国内法上的.相关规定
2严格相符原则下银行审单标准
2.1绝对相符标准
2.1.1绝对相符标准的内容
2.1.2绝对相符标准的弊端
2.2实质相符标准
2.2.1实质相符标准的内容
2.2.2实质相符标准的弊端
2.3严格相符标准
2.3.1严格相符标准的内容
2.3.2严格相符标准的优势
3严格相符原则下单证不符的处理
3.1议付行审单发现单证不符的处理
3.2开证行审单发现单证不符的处理
3.3开证行拒付后的处理
4我国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立法不足及对策建议
4.1我国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立法不足
4.2立法建议
4.2.1制定较系统的专门法
4.2.2细化银行审单标准的认定
4.2.3立法引入“单据必须看似满足其功能”的审单标准
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装订规范
一、开题报告写作规范
1.采用教务处提供表格。
2.学生姓名、学号、专业、题目名称、课题来源均用宋体四号字,居中。
3.主要内容包括选题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基础、论文结构与主要内容、创新程度、参考文献七部分。用宋体小四号字。
4.采取的主要技术路线或方法用宋体小四号字。
5.预期的成果及形式为论文,用宋体小四号字。
6.时间安排按学院统一安排的时间进度,用宋体小四号字。
7.指导教师意见为教师手写且亲笔签名。
8.在排版上,排成整页,勿出现半页情况,左侧装订。
二、论文写作规范
(一)封面
封面采用教务处提供的统一封面格式。
(二)目录
目录包括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引言、正文(可列到三级标题)、结语、注释、参考文献、后记的页码。
“目录”用黑体小二号字居中,中文摘要、英文摘要采用Ⅰ、Ⅱ方式标注,引言、正文、结语、注释、参考文献、后记用宋体小四号字,页码用阿拉伯数字右下侧标注。
(三)摘要
1.中文摘要写作要求
摘要是对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概括性描述,应忠实于原文,字数控制在500-800字。摘要中不用图、表、公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
结论等,重点是结论。不能写成提要或论文介绍。注意突出具有创新性的成果和新见解。
“中文摘要”用黑体小三号字,内容用楷体小四号字,“中文摘要”与内容之间空一行。
2.英文摘要写作要求
英文摘要是对中文摘要的英文翻译,要求语法准确、单词拼写正确。
“Abstract” 用黑体小三号字,内容用 Times New Roman 小四号字,“Abstract”与内容之间空一行。“Key words”和内容用黑体小四号字。
3.关键词
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而从论文标题、内容提要或正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的、具有实质意义的单词或术语。每篇论文选取3-5个关键词,用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如有可能,尽量采用《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供的规范词。
关键词中间用分号,“关键词” 用黑体四号字,内容用黑体小四号字。
(四)正文内容(不少于1.5万字)
1.正文是论文的核心部分,由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行文上可以不明确标示。一级标题与二级标题之间要有合适的过渡语。
2.正文的总体要求是:实事求是、理论正确、逻辑清楚、层次分明、文字流畅、数据真实。文中若有与导师或他人共同研究的成果,必须明确指出;如果引用他人的结论,必须明确注明出处,并与参考文献一致。
3.正文段落层次划分标准为:
论文题目(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
引言(黑体小三号字居中)
一、(用于论文小标题,一级标题,黑体小三号字)
(一)(用于重要段落的划分,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加黑)
1.(用于要点的排列,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
(1)(用于特征的排列,四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
①(用于分特征的排列)
2.(用于要点的排列,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
(1)(用于特征的排列,四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
①(用于分特征的排列)
二、(用于论文小标题,一级标题黑体小三号字)
(一)(用于重要段落的划分,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加黑)
1.(用于要点的排列,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
(1)(用于特征的排列,四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
①(用于分特征的排列)
2.(用于要点的排列,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
(1)(用于特征的排列,四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
①(用于分特征的排列)
结语(黑体小三号字居中)
论文全部内容一律采用计算机编辑,单面居中打印,使用(A4)规格纸输出,左侧装订。小四号宋体字两端对齐,段落首行空两字,段落间不允许空行,段落标题除可以加黑加粗外,不得再使用其它任何样式;行距为固定值20,字符间距应设置为标准间距;不得对整篇文章使用表格嵌套;不得使用繁体字和任何背景色。
(五)注释与参考文献
1.注释、参考文献及网络检索地址
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文章、著作名录以及通过网络检索到的资料的网址。
2.注释与参考文献的内容必须与论文内容紧密相关。
注释采用页下注方式,用宋体五号字,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的方式,序号每页连
续。
注释与参考文献格式为:
(著作)[序号]作者:《书名》, XX 出版社 XXXX 年 X 版,第 XX 页。
(论文)[序号]作者:《论文题目》,《杂志名称》 XXXX 年第 X 期,第 XX 页。 (网文)[序号]作者:《论文题目》,网页链接地址。
“参考文献”用黑体四号字,内容均用宋体小四号字,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的方式。 “参考文献”居中且与内容空一行。
参考文献单独成页,不少于20个。
(六)附录
附录为一篇2000字左右的与论文正文内容相关的英文文献。“附录”用黑体小三号字,居中。英文题目用Times New Roman 四号字,英文正文用Times New Roman 小四号字。单独成页装订。同时需将该英文翻译成中文,格式为题目用黑体四号字居中,内容用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20。
三、任务书写作规范
1.采用教务处提供表格,论文题目用楷体小二号字加粗,居中,且不显示“论文题目”四个字。“设计期限”改成“写作期限”。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写作期限的内容均用宋体小三号字。
2.正文标题“毕业论文的目的”、“主要内容”、“重点研究问题”、“主要研究方法”、“论文成果要求”用黑体小四号字,正文内容用宋体小四号字。
四、装订顺序要求
封面、任务书、开题报告、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附录。
法学院201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1、 10月15日左右,制订法学院2011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向全院老师征集论文参考选题,公布《法学院201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2、 11月10日左右,由系主任组织召开各系毕业生论文写作动员大会。
3、 11月15日,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自定选题与自选教师名单交各系;申请参加教师科研项目的学生还须同时提交经教师签字确认的申请书,并在班级汇总表上备注。
4、 11月25日,学院确定指导教师及指导范围。
5、 11月26-30日,与导师面谈确定正式选题 ,确定选题以班级为单位报学院教务办。
6、 12月10日前,撰写好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上交开题论证小组。
7、 12月25日前,各系组织论文开题论证会,确定进入毕业论文写作环节的学生名单。
8、 2011年1月10日前,初期检查。检查内容为:选题、指导教师、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论证结果等。
9、 2011年2月10日,交初稿给指导教师。
10、2月30日,交二稿给指导教师。
11、3月10日前,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为: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纪律情况、翻译文章的原文来源、学生的过程记录卡、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卡。
12、3月30日,把装订好的毕业论文与过程材料终稿交给指导教师。
13、4月1日—5日,为答辩资格审查,公布答辩人员名单。
14、4月
9、10日,第一轮答辩。
15、4月
23、24日,第二轮答辩。
16、4月25日-5月8日,后期检查。检查内容为:答辩过程、成绩评判、各类评语表、 答辩记录表等。
17、5月15日,学生根据学院毕业论文装订要求,把装订好的毕业论文与过程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教务办。
法学院教务办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