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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2013年版(范文5篇)

2022-06-17 23: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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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北京邮电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2013年版

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北京邮电大学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1.1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1.2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的能力。

1.3 身心健康。

2、学制

2.

1普通博士研究生(含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

2.2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阶段起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2.3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五年。基本培养过程为:课程学习1—1.5年,第四学期末进行博士学位培养目标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研究生转为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按照硕士学位论文要求进行答辩及学位授予。

3、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培养过程中建立以导师为核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博士研究生导师可根据课题需要聘请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协助工作。在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工作中,遵循导师负责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4、培养计划

每个博士研究生都应制订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根据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博士研究生自己的特点,由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与博士研究生本人共同制订。

5、课程学习

5.1.应修学分数

普通博士研究生(含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应至少修满16学分。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研究生期间合计应修满40学分;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至少修满32学分。 5.2.课程设置

5.2.1公共必修课

5.2.1.1 思想政治理论课

具有中国国籍的博士研究生必修,36学时,2学分。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相关要求开设。具体教学按照《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细则》实施。

5.2.1.2 中国概况

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必修,36学时, 2学分。

5.2.1.3 第一外国语

要求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撰写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能用第一外国语进行学术交流。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72学时,4学分,具体教学按照《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第一外国语教学实施细则》实施。

5.2.1.4 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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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必修,144学时,4学分,分两学期完成。 5.2.2 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及相关选修课程

此类课程包括拓宽、加深专业基础的数理类课程、具有一定深度的专业理论课程、在导师指导下阅读有关主攻方向的重要著作和本学科最新的科研学术成果及发展动态的专题讨论课。

已获得数学、物理专业学士学位者,经导师同意,可凭学士学位证书和大学本科成绩单向研究生院申请免修数理类课程。免修的课程不记学分,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申请一次,不可重复申请。

5.2.3必修环节

5.2.3.1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至少在校内学术活动或国内学术会议上公开做过1次学术报告,或出席过1次国际学术会议,并且在读期间至少听取8次前沿课题讲座,同时写出覆盖8次讲座的前沿综述,经导师审核签字,记1学分。

5.2.3.2教学实践

博士研究生应完成协助指导1名本科生毕业设计,或辅导2学分的课程,或其它等量的教学工作量。教研室有关课程指导小组(任课教师)对博士研究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应给出鉴定,鉴定通过者记1学分。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前从事过大专以上教学工作,讲课时数达到或超过60学时者,凭有关证明可申请免教学实践,但不记学分。

5.3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具体规定

5.3.1 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必须修完硕士阶段的学位课。

5.3.2 博士研究生阶段选修的学位课程不能与硕士阶段的学位课程重复。 5.3.3 其它环节同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5.4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具体规定

5.4.1必须选修相同专业硕士培养方案要求的除公共必修课外的所有学位课(参看《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3版))。同时应完成本专业博士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与环节。

5.4.2 在博士、硕士培养方案中重复出现的课程不能重复选修。 5.4.3 其它环节同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6、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在入学后第五学期)完成博士阶段的开题报告。开题前成立以博士导师为主的该学科的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三至五名教授组成。开题报告应就选题的科学依据、国内外发展动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案等做出科学论证。

博士研究生应按要求登录“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完成开题并提交书面报告到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务部门。

7、阶段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博士研究生进行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半,论文工作期间按阶段向导师及指导小组报告科研和论文工作进展,一般在入学后第六学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入学后第八学期)进行论文阶段报告。阶段报告在本课题组进行,同时聘请本专业的其他专家参加。博士研究生全面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成果,听取与会人员的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的错误或不足之处。

博士研究生应按要求登录“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完成阶段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到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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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研究院)教务部门。

8、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8.1论文应由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8.2除外国来华留学生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论文外,其他研究生的论文要求一律用中文书写。用英文书写的学位论文,应有不少于6000字的中文详细摘要。

8.3 论文一般包括: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摘要(中、外文)、综述、理论分析、实验与计算、总结、参考文献和必要的附录。

8.3.1 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的文本样式详见北京邮电大学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定。

8.3.2论文的摘要应概述本论文的要点和主要结论,字数在3000字左右。

8.3.3 论文的综述部分应比较全面地介绍有关课题前人已有的工作,并对其有所评述,还必须清楚地阐明本论文的目的、意义和所要解决的问题。

8.3.4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博士学位论文应在本学科领域的某些方面具有独创性成果,应能体现出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研究解决本学科中的基础理论课题及前沿发展课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8.3.5 论文中的科学论点要概念清楚,分析严谨,要求有理论上的论证,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有科学依据,理论推导正确,计算结果无误,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对结论应作理论上的阐述和讨论,引用他人的材料,要引证原著,利用原著的思想和研究成果时,要加附注。

8.3.6 论文要求词句精炼通顺,条理分明,逻辑性强,文字图表清晰整齐,标点符号正确,凡需要保密的论文应写明密级。

8.3.7博士学位的论文的篇幅一般在六万字左右。

9、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9.1博士研究生在满足下列条件后,可申请进行预答辩:

9.1.1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并修满规定的学分;

9.1.2 完成论文开题报告、阶段报告,并将报告交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务部门;

9.1.3 符合《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9.1.4 学位论文初稿已完成;

9.1.5 导师同意。 9.2 预答辩评审小组:

由博士研究生导师确定本学科三至五名专家组成预答辩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应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担任。小组设组长一人,设秘书一人(由校内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担任)。秘书负责填写表格及记录预答辩相关事宜。 9.3 预答辩结果处理:

预答辩评审小组应重点从学位论文创新点是否突出、学位论文工作量是否饱满、学位论文写作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考察,并给出具体结论。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通过:博士研究生根据评审小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后,经导师同意,可进入申请答辩环节。不通过:博士研究生须认真修改至少三个月以上,经导师同意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10、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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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0.1申请答辩资格:通过预答辩后,经导师签字同意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0.2 申请答辩程序:博士研究生应登录“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提出申请、提交博士学位论文,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送交所在学院(研究院)与研究生院审核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评阅时间至少为1个月。 10.3论文评阅人组成

10.3.1由博士研究生导师会同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确定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五名。

10.3.2论文评阅人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职称为副教授但已是博士生导师的专家也可担当评阅人。

10.3.3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两名为校外专家;至少半数以上为博士生导师。 10.4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由博士研究生导师会同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确定五至七名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并设秘书一人(由校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负责填写表格及记录答辩相关事宜。 10.5答辩委员会委员资格:

10.5.1答辩委员会委员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 10.5.2答辩委员会委员中至少有两名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10.5.3答辩委员会中须有至少两名校外专家。

10.5.4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10.5.5申请人的导师可以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但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10.6 论文答辩

10.6.1博士研究生论文评阅意见全部返回,并对论文答辩无异议时可组织答辩。

10.6.2博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会中应能正确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以及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问题。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学位论文予以评定,并就是否同意“论文通过”、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两项进行投票表决。两项表决意见均为“同意”则该表决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当“通过”票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建议授予博士学位。

11.博士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经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同意通过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获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授予博士学位。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按《北京邮电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办理。

本《基本要求》经2013年7月3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自2013级博士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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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重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

重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

(2005年7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1.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在获得硕士学位的基础上,向深、广、博方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得因出国学习而延长。其中课程学习一年内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

博士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如确因论文完成有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修业年限者,需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报告,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主管院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分管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在延长学习期间,学校停发相关经费。

三、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

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并根据各专业(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特点,继续安排学习一些有关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科学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并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博士生通过学位课程学习、听学术讲座和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必需通过考试至少取得12学分,在整个学习期间听8个以上的学术报告记2个学分(其中必须包括研究生论文期间由研究生本人至少一次1小时左右的公开学术报告,但不含本人所作的开题报告),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取得2学分。

四、博士学位课程安排及考试 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科目为: a)马列理论课,2学分,必修课

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指导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通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提高对科学研究一般方法及规律性的认识。目前开设的课程是《马克思主义与现代科学技术》。在自学马克思主义有关著作和选读有关代表作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究并听讲授,撰写课程论文,通过学位课程考试。

b)第一外国语,计3学分,必修课。

要求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听说力,并通过学位课程考试。

c)第二外国语不计学分,其教学要求与硕士生二外相同。博士生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由导师根据专业需要确定。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语种者必须选修英语,不计学分,但为必修课。第一外语为英语者,其第二外语为任选课。

d)基础理论和专业课,一般3门,计7学分必修课。

该类课程的设置应在硕士学位课程的基础上进行拓宽和加深,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课程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拓宽专业基础需要的基础理论和实验课;二是为进入学科前沿或结合研究课题需要的理论专著、文献专题等课程;三是适应学科交叉,需要的有关跨学科的课程,并注意解决好博士生和硕士生阶段学位课程的衔接和区别。如确因学科发展需要,可在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之外另选1门研究方向学位课。

对于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考入的博士生,必须补修本学科、专业硕士生的学位课程(基础理论课及专业课)。具体要求是:无硕士学位者,不少于3门;有硕士学位者,1-3门,具体门数由导师确定。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应根据各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规定,由指导教师决定,且须在培养计划中明确规定课程的名称、学时学分、安排学习的学年学期。

课程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也可采取讲授、课堂讨论、作学术报告、交读书笔记、小论文等多种形式。必须注重实效,健全考核制度。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考试范围为本学科培养基本要求中所规定的博士生在本门学科和必需的相关学科上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等。

博士生在单科课程结束时,需进行随堂考试,可不组织考试委员会。但在课程学习全部结束时,必须举行学科综合考试。

为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活跃学术气氛,博士生在整个学习期间,必须听取有关学科的专家、学者的学术的报告、学术讲座至少8个,并写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填入记录册《重庆大学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记录册》。博士生的指导教师在研究生提交毕业答辩论文时,要对记录册进行审查,写评审意见,合格者记2学分,并以5级记分评定成绩。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学分和成绩记入研究生登记表成绩栏和研究生答辩的相应表格,作为博士生的必修学分。

博士生所修研究生公共基础理论课,由研究生院统一排课。所修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到其它学院选修研究生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博士生所在学院自行安排。各学科专业应提倡并鼓励在全校范围内或校外选课。博士生到其它学院选修研究生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所需经费,按《重庆大学关于研究生跨院(系)选修课程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到校外单位选修研究生课程,需报告研究生院,其所需经费由博士生所在院系与开课单位协商解决。

由于研究课题的需要,经导师和学院院长同意,博士生进校后可以先做课题,后进行课程学习,但应在二年级下期修完学位课程的12个学分。

五、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是在博士生课程全部结束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是博士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核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课程考试成绩。特别注意基础外语及专业外语的掌握情况,要求有必要的外语笔试和口试。 (2)考核博士生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要求博士生在阅读80至100篇有关参考文献的基础上,结合研究方向作出文献综述。综述应对本学科相关领域的近期国内外研究动态,包括这些领域的主要进展、前沿课题及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等给出详尽的介绍。

(3)考核博士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素质以及科研作风;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等。

综合考试是开题报告的必要准备,可以结合开题报告进行,但两者是培养过程中的不同环节,不能相互替代。

综合考试由学院指定三至五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组织。考试委员会设考试委员会主席1人主持考试工作。指导该生的博士生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委员会,但不得担任负责人。对同一学科同一届的博士生,综合考试小组的成员应基本固定,以便对博士生情况及考试结果有所比较。

综合考试应在入学后第三个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小组应在综合考试的一个月前通知博士生考试的时间,以便其作好准备。为确保博士生在后阶段能集中精力于学位论文工作,综合考试一般不予推迟。

考试委员会根据综合考试和博士生平时学习情况作出综合评定。要对考生的考试成绩写出简要评语并打分(以五级计分制记)。综合考试的试题、答卷、记录、评语、成绩书面报告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存入博士生学习档案。

凡综合考试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申请重考一次,(最迟不得超过第四学期),仍未通过者,终止论文工作,按硕士生身份安排就业。

六、中期考核

博士生中期考核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

七、实践环节

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200学时的教学实践环节或科研实践环节,记2学分。具体要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参加实践及担任三助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至五条。

八、学位论文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和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的安排,认真组织博士生参加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活动以及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博士生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研究课题应具备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先进性,应该强调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等相结合。

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博士生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点标志,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博士生学位论文正文应用中文书写,用其它国文字书写的论文可作副本。

博士学位论文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应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科技发展或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并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要能够通过专家鉴定认可,达到在国内外重要杂志上正式发表的水平。学位论文要求做到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真实可靠、计算正确、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学位论文应包括:

(1)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做出的贡献;

(2)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提出,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认为达到要求:

(1)在自己从事的研究领域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新理论或对已有现象、规律、理论有新解释和新证明,并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2)熟悉自己从事的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的最新动态,改进和发展最新的研究成果,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3))从事国际上一个新的研究方向的研究,国内尚无人系统研究,而又能将新的研究方向系统化,有自己的新的理论框架,并取得了新的进展。

(4)对自己从事的课题在设计与实验方法、实验技术上有较重大的创造和突破。

(5)提出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工艺方法,在生产中获得重要经济效益。 (6)创造性地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曾解决过的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的关键性问题。

(7)对于一个规模较大的工程论证,有一定的理论分析,得到专家认可,并通过实施。

原则上,要求博士生论文工作必须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开题报告(选题、查新,并作开题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论文工作阶段性检查)、论文预答辩、答辩申请、送评及论文答辩。

1.开题报告

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二学期结束时、最迟在第三学期内通过综合考试后进行开题报告并上网提交。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4)课题的创新性;

(5)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6)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 (7)研究经费预算计划和经费落实情况。 为了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和社会评价,保证学位论文的先进性和前沿性,避免重复已有的工作,要求博士生进行开题查新,查新方式及所用数据库可由各学科根据研究方向特点确定。凡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等相结合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可免于开题查新。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指导小组负责人)组织3—5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专家中博士生导师的比例不低于50%,同时要求有近5年内在本研究方向获得博士学位的专家参加。

博士生在开题报告会上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导师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专家对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同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题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存档于学院(系)并作为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和博士论文预答辩的必备材料。

2.论文中期检查

博士生一般应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的一年左右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所完成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以及所获得的结论,特别要对阶段性工作中已完成且与开题报告内容中不相符的部分进行重点说明,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并制定与研究课题有关的论文发表计划和拟发表论文内容。

博士生的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给所属学科,导师对该生的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给出评语,评语应包括对该生已有工作的评价,特别是计划完成情况、该生的表现、以及对后续工作的估计。

各学科应组织有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人参加的3—5人的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对本学科的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进行评估,其形式可结合研究生的学术讨论或专题研究报告会进行。

考核小组根据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和导师评价,对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评价。学位论文阶段性工作的评价可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

对于论文中期检查评价优秀者,可推荐申请博士生学位论文奖励基金,对于论文阶段性工作不合格者,考核小组应提出整改方向,并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如再次检查的结果仍不合格,可建议中断该博士生的培养,由所在学院(系)上报研究生院。

3.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是在完成所有预定的论文工作内容并撰写学位论文初稿之后、博士学位论文定稿之前的一次重要的集体指导过程,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学位论文预答辩一般安排在论文中期检查合格之后,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的3个月内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应该公开举行。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由学科组织,聘请5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设一名预答辩负责人(博士生本人导师不作答辩委员,但必须列席参加)。应该尽量让参加开题及中期检查的专家成为预答辩小组成员。在学位论文预答辩前的十天左右,博士生必须将打印的学位论文初稿以及开题报告、专家的开题论证意见、学位论文中期工作总结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评价和建议等提交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

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预答辩负责人主持,博士生除详细介绍论文的全部内容外,必须重点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位论文中的关键性结论进行论证,导师应该对博士生的研究情况作全面介绍。

预答辩小组成员应结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总结报告等材料,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质疑,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以及学位论文完成的工作量、学位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以无记名方式作出评价,特别是应坚持创新性一票否决制度。

预答辩小组在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束后作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三种结论,并报学院备案。

对于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生,可在论文完善定稿后提交学位办公室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议。

对于预答辩基本合格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的意见,在三个月至半年内进一步对学位论文作修改,并由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申请时需提供论文修改情况的书面说明。

对于预答辩不合格的博士生,必须经过半年以上时间的学位论文工作,并由导师审阅同意并重新预答辩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申请时需提供论文修改情况的书面说明。

九、答辩申请与论文答辩

博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及论文工作,已发表符合规定要求的论文,并通过论文预答辩后,由博士生本人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接受毕业及学位答辩材料的形式审查,需带齐以下材料:

a)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

b)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 c)教学实践表;

d)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记录册;

e)专业学位课程考试的试题试卷(需装订重庆大学博士生课程考试试题封面,并填写规定事项)。综合考试须签署评语及成绩,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委员会委员须签名。

f)已装订好的博士学位论文一份(应按《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试行稿)》要求撰写);

g)提供攻博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鉴定,获奖情况以及其它一切能反映博士生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社会评价材料。学术论文发表要求见《重庆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h)预答辩情况表。

博士生需简要介绍本人的论文工作情况,如课题来源,论文取得的主要成果;同行的评价,采用成果单位的评价等。

如形式审查存在问题需责成博士生补修或补办有关手续及材料。如遇有争议的问题将报院领导审查。

材料初审期间,博士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研究生工作人员催领答辩申请表或论文评审表。

初审合格,由培养办将材料一并交学位办审批。

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以及学位审批手续及程序见《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十、博士生培养方案及培养计划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均应按此规定的上述要求,制定出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包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要求完成的学分数、学位论文要求等,提倡按一级学科或学科群制定培养方案。

导师、指导小组,应根据国家学位条例、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并结合博士生个人情况,认真制定博士生的培养计划,详细填写培养计划表,导师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定出培养计划,经院或系(所、中心)主管院长或主任审核同意后执行。

培养计划应对博士生所学的课程名称、学分、时间安排、学习和考核方式;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主要必读书目等作出规定。

本规定自2005级博士生起执行,由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2005年7月

第三篇:医学博士开题报告范文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与立题依据(包括国内外进展情况):

通过中医辨证论治,采用中医通腑开窍法的大黄煎剂保留灌肠对MHE干预作用影响研究,观察MHE患者用药干预前后的心理智力测验(DST、SDT)、生存质量检测以及肝功能、乙肝病毒-DNA、肝纤四项、血清细胞因子(白细胞介素-2、肿瘤坏死因子、白细胞介素6、白细胞介素8)的含量及TGF-b1活性、巨噬细胞吞噬功能及肝脏组织病理等变化规律,分析数据相关性,评价大黄煎剂对MHE的干预作用,揭示其作用机理,为大黄煎剂有效临床实践提供新的科学依据,为MHE诊断和防治研究拓宽思路。

轻微型肝性脑病(minimal hepatic encephalopathy, MHE) 过去被称为亚临床型肝性脑病( subclinical HE, SHE) ,是指某些慢性肝病患者无明显相关症状和生化异常,但用精细的智力试验或神经电生理检查可见智力、神经、精神的异常而诊断的肝性脑病[1] (hepatic encephalopathy,HE)。患者虽形似正常,但操作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减低,在从事高空作业、机械或驾驶等工作时容易发生意外。由于“亚临床”这个词有一定的误导性,易被误认为MHE 发病机制独立于HE 之外,或临床意义不大,1998 年第11 届世界胃肠大会就肝性脑病的定义、命名、诊断和定量标准进行修订将SHE 更名为MHE[2],以强调其作为HE 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据报道,国内1991 ~2003 年肝硬化患者MHE 发病率在38.8% ~85.0%[3],国外为30% ~84%[4],部分MHE 患者如不进行有效治疗将会发展为临床型肝性脑病。一旦发生临床型肝性脑病,病死率高达50%。广西是全国病毒性肝炎的高发地区之一,全区肝性脑病发病率及死亡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本课题针对广西的常见多发重大疾病,充分发挥传统中医药的优势,深入开展科学研究,早期干预,既病防变,为早期防治肝性脑病提供有效治疗手段。开拓中医肝病治未病临床路径。为防治广西常见多发重大疾病提供高效廉价的预防诊疗康复等临床途径,降低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为广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MHE的病理学变化多是继发性,其发生机理与脑功能失调和代谢功能障碍密切相关。目前对其发病机制的认识主要有氨中毒学说、γ-氨基丁酸(gamma-aminobutyricacid,GABA)学说、假性神经递质学说及血浆氨基酸失衡学说等,但依据这些学说尚不能完善解释MHE心理认知功能障碍的发生过程。中医学在MHE防治中具有身心整体论治优势,中药复方具有多层次、多靶位点的药理学作用,因此,充分发挥中医复方的作用优势,已成为MHE防治研究的新亮点。我们认为,MHE的中医关键病理因素为“痰、瘀、毒”互结,以致“腑气不通,脑窍蒙蔽”。采用通腑开窍之法,可将肠道内毒浊之气排除体外,以达开窍醒神之效。大黄煎剂由大黄和乌梅组成(大黄30g、乌梅30g),方中大黄具有泻下利胆退黄、清热解毒化瘀之功;乌梅具有收敛生津杀虫的功效。两药合用,具有祛痰、化瘀、解毒之效,是通腑化瘀法的代表方剂。通过临床研究证实,大黄煎剂保留灌肠具有促醒、保肝护肝及减“毒”增效的作用,此方在临床应用十余年,经临床诊治有效者逾500例[5-7]。实验研究表明,该方除了具有抑制肠道内细菌成长、降低肠道内PH值、阻止肠道内NH3的吸收及保护肝细胞线粒体的结构和功能外[8],还具有加强肝脏巨噬细胞的活力、提高TGF-b1的活性、改善肝脏纤维化程度及对血清细胞因子的影响、提高机体免疫力、帮助机体清除肝炎病毒的作用[9-11]。由此可见,大黄煎剂具有防治轻微型肝性脑病作用功效。且大黄煎剂起效快、安全性高、技术操作简易、药物来源丰富、适用范围广等优点,适宜推广应用。但本方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有待进一步研究。本课题在中医治未病“既病防变”理论指导下,探讨MHE认知功能变化及其机理,对进一步丰富MHE的发病机制,及从其认知功能变化切入,探讨MHE中医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治疗方法,有助于开拓MHE临床治疗新途径。对 MHE诊治的有效率再提高,对构建一个可实用推广的中医肝病治未病临床途径都具有重要意义。

经查实,目前对大黄煎剂干预治疗MHE的作用机理研究报导的文献很少,本课题基于大黄煎剂对肝性脑病干预作用的研究基础,以及近年来中西医轻微型肝性脑病治疗研究前沿成果,提出工作假说:在中医治未病“既病防变”理论指导下,以通腑开窍法立论的大黄煎剂对MHE的认知功能损害具有改善作用,其机制可能与改变血清细胞因子含量、改变肝脏巨噬细胞吞噬功能以及TGF-b1活性、改善肝组织纤维化程度有关。围绕假说,拟采用P300电位、数字连接实验等测评工具,检测MHE认知功能变化,放射免疫法检测血清细胞因子含量(白细胞介素-2、肿瘤坏死因子、白细胞介素8、白细胞介素6),用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肝巨噬细胞活力、TGF-b1活性变化,并用苏木青--伊红染色检测炎性分度、网状纤维染色测定肝纤维化的分级等观测中医药对MHE的干预作用,从免疫组学、病理学等多学科多角度揭示大黄煎剂干预治疗轻微型肝性脑病的作用机理。早期干预,既病防变,为肝性脑病早期防治提供有效治疗手段。构建一条可使用推广的中医肝病治未病临床路径。

参考文献:

[1]贾继东, 胡中杰. 肝性脑病的诊断和治疗. 现代消化及介入诊疗2005;10:91- 95.

[2]贾林,张美华.肝性脑病的定义、命名、诊断和定量标准修订方案的新进展2003;11(12):2008-2010

[3]贾林. 我国轻微型肝性脑病的研究现状. 世界华人消化杂志2004;12:1261.

[4] Saxena N, Bhatia M, Joshi YK, et al. Electrophysiological and neuropsychological tests for the diagnosis of subclinical hepatic encephalopathy and prediction of overt encephalopathy. Liver 2002;22:190- 197.

[5]黄古叶,毛德文,胡国平等.大黄煎剂配合西药治疗慢性重型肝炎肠源性内毒素症疗效观察[J].辽宁中医杂志,2006,33(12):1588-1589.

[6]黄古叶,龙富立,石清兰等.大黄煎剂配合人工肝支持系统治疗慢性重型肝炎临床研究[J].辽宁中医杂志,2008,35(10):1537-1538.

[7]王振常,毛德文,黄古叶等.加用大黄煎剂灌肠治疗重型肝炎并发肝性脑病疗效观察[J].广西中医学院学报,2006,9(4):7-8.

[8]邱华,毛德文,韦艾凌.大黄煎剂对急性肝衰竭大鼠肝性脑病防治机制的实验研究[J].中国中医急症,2007,16(2):195-197.

[9]段荣章.大黄在肝病治疗中的应用及作用机理[J].辽宁中医学院学报,1999,1(3):198-199.

[10]哈斯其美格 .中药大黄的临床应用与药理浅析[J].安徽农学通报,2006,12(1) :29- 31.[11]

[11]章文,朱清静.大黄药理研究及其在肝病治疗中的应用进展[J].

[12]中西医结合肝病杂志,2008,18(2):126-128.

二、主要研究内容、临床或实验设计、主要技术路线和预期结果:

1、主要研究内容:通过观察轻微型肝性脑病认知功能变化与血清细胞因子含量及巨噬细胞的'活力、TGF-b1活性之间的关系,分析大黄煎剂的干预机制,揭示中医药治未病“既病防变”,防止疾病向肝性脑病进一步发展的干预作用。

1.1 通过心理智能检测——数字连接实验(NCT)观察轻微型肝性脑病认知功能变化及大黄煎剂对MHE的影响。

1.2从血清细胞因子(白细胞介素-2、白细胞介素6、白细胞介素8、肿瘤坏死因子等)的含量及肝巨噬细胞活力、TGF-b1活性的变化观察大黄煎剂的干预作用

采用统计学相关性分析技术,分析轻微型肝性脑病患者治疗前后的认知功能变化与血清细胞因子含量及肝巨噬细胞活力、TGF-b1活性变化的相关性,阐明解大黄煎剂对轻微型肝性脑病认知功能的影响及其干预机制。

1.3生存质量的检测观察大黄煎剂的干预作用

生存质量测定量表简表(WHOQOL—BREF)中国版,它覆盖了生理、心理、社会关系、环境4个领域,共26个条目。从患者生理领域、心理领域、社会关系领域来观察大黄煎剂对患者生活质量的明显改善。

2、临床设计及主要技术路线:

2.1试验方法:

采用多中央随机、双盲、多中心临床研究方法,选择既符合西医诊断又符合中医症候诊断纳入标准MHE患者60例作为受试者,随机分为试验组、对照组和安慰剂3组,比例为1:1:1,予以相应药物灌肠治疗,A组(大黄煎剂组) 、B组(乳果糖组) 、C组(安慰剂组) ,每组各20例。试验周期7天,试验前后进行认知功能检测、血清细胞因子含量及肝巨噬细胞活力、TGF-b1活性检测。停药后7天,15天各随访一次,行智力检测(NCT、SDT),生存质量检测,相关的理化检查(肝、肾功能及HBV-DNA等)。病例来源:广西中医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均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1)随机方法:采用中心区组随机方法。通过SPSS11.0软件产生60例受试者所接受处理的随机号。设种子数为任意6位数,区组长度为6,按1:1:1比例随机分为试验组、对照组、安慰剂组,盲底产生后,

确定受试者组别,取得相应的药物号。

(2)盲法设定:使用双盲技术,药物采用相同外观包装,按随机数字进行编盲。

2.1.1研究对象的选择:

(1)西医诊断标准:

①肝硬化患者诊断标准

肝硬化诊断符合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消化系统疾病专业委员会于1993年11月在洛阳召开第五届学术交流会上制定的肝硬化临床诊断标准(试行方案) Child (Child-Pugh)评分分级,符合 A级与B级患者,且排除MHE患者。

②MHE患者诊断标准

A、肝硬化诊断均符合肝炎后肝硬化诊断标准肝硬化Child - Pugh分级均为 A、B级

B、脑诱发电位和数字连接试验(number connection test, NCT)及数字符合试验(symbol digittest, SDT)同时或其中一项异常者

(2)中医诊断标准:

参考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002年)中的《中医证候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部分》GB/T16751.2-1997。选择如下:

痰热内扰,气滞血瘀证。

主症:心烦,失眠,多梦,健忘,便秘。

次症:头晕、胸胁脘腹胀闷窜痛,偶有刺痛,或胁下痞块、发热口渴,吐痰色黄,或喉间痰鸣,尿黄。舌暗红或有斑点,苔黄腻,脉弦涩。

注:符合两个主症+舌象或符合一个主症+两个次症或脉象+舌象。

(3)入选标准:

①符合MHE患者诊断标准

②符合中医证型诊断标准

③年龄18-65岁:性别不限

④获取知情同意,志愿受试

(4)排除标准:

①过去或现在有肝性脑病;

②有精神心理或神经方面疾病;

③近4周内服用镇静剂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

④酒精性肝硬化仍继续酗酒者;

⑤近2周内出现消化道出血者;

⑥近2周内因使用利尿剂导致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者;

⑦体温在37. 5℃以上者;

⑧伴随严重心、肺、脑、肾疾病者;严重糖尿病并发症者

⑨文盲、半文盲者和不合作者。

(5)受试者剔除标准:

①入选后发现不符合诊断标准者;

②入选后没用使用试验药物者;

③入选后无任何实验数据者;

④盲态审核后不符合方案要求者

(6)受试者脱落标准和处理:

在试验进行的过程中,当发生下述情况时,研究者有责任终止受试者继续参加试验,随后对终止理由、日期及导致此事件发生的临床过程等在病例报告表上做出阐述和评估,受试者也可自行决定退出。

①经研究者判定,因不良事件或异常的实验室检测值无法继续试验。

②受试者自愿退出试验。

③违背方案(受试者不符合入选标准;不能遵守方案的要求;不能遵循用药的要求,即服药依从性小于80%或者大于120%)。

④需要使用本试验禁忌的药物。

⑤研究者认为不宜继续服药者或认为继续试验有困难者。

⑥受试者有权在任何时候退出试验而不需要任何理由。

当发生脱落时,应对脱落病例进行以下处理:①当受试者脱落后,研究者应争取登门、预约随访,以电话、信件等方式,尽可能与受试者联系,询问原因、记录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完成所能完成的评估项目;②因过敏反应、不良反应、治疗无效而退出研究的病例,研究者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③填写CRF表的“试验小结表”;④填写CRF表的“脱落原因表”;⑤凡是入选并已使用编号药物的病人,无论是否脱落,均应记录和保留病例报告表(CRF),即作留档,并进行意向性分析。

(7)中止实验标准和处理: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中止观察:

①观察对象试验期间病情恶化,有可能发生危险事件,研究者认为应该停止临床试验者;

②发生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

对病情恶化患者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对观察对象退出观察的原因应记录在CRF表中,如有可能,观察对象应按计划在观察结束时进行必要检查。提前终止或退出的观察对象,中止前需做最后一次随访对病情加以评估,并填表,保留资料备用。

(8)伦理学研究要求:

伦理委员会审查:课题研究报广西中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

知情同意:严格按要求履行本研究《知情同意操作规范》,确保全部患者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纳入。

2.1.2治疗方案

(1)试验用药

①试验组药物选择:

大黄煎剂:由大黄30g,乌梅30g组成,由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制剂室统一制成200ml/袋的灌肠液,要求同一批次。

②对照组药物选择:

乳果糖口服液:商品名杜密克,规格15ml*6包,由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药剂科统一购入,要求同一批次。

③安慰剂组药物选择:

注射用水:由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药剂科统一购入,要求同一批次。

(2)给药方案

A组(试验组方案):

大黄煎剂(醋制大黄30g,乌梅30g),由广西中医学院药剂科统一生产,200mL/瓶灌肠液,按规范操作(如下),保留灌肠,1次/天,7天为1个疗程。

B组(对照组方案):

乳果糖口服液45ml,乳果糖由荷兰苏威制药公司生产,加入无菌蒸馏水155ml,配成22.5%乳果糖灌肠液200ml,保留灌肠。1次/天,7 天为1个疗程。

C组(安慰剂组方案):

取注射用水200ml,,保留灌肠。1次/天,7 天为1个疗程。

保留灌肠规范化操作流程:所用灌肠液应用前均加温至40℃,用50mL 甘油注射器抽取,连接14 号肛管,患者取左侧卧位,将肛管轻柔插入直肠30cm以上,缓慢注入药液。拔管后用手掐住臀部向肛门挤压,压迫肛门括约肌5min,在操作完毕后,患者转为右侧卧位,使药物在肠内尽量保持120分钟以上。

2.1.3观察指标

①智力测验:采用NCT试验及SDT试验。

②生存质量:采用WHO生存质量测定量表简表(WHOQOL-BREF)中国版。

④免疫组学、病理学指标:血清细胞因子(白细胞介素-2、肿瘤坏死因子、白细胞介素6、白细胞介素8)的含量及TGF-b1活性、巨噬细胞吞噬功能及肝脏组织纤维化程度。

⑤ 安全性指标

a 谷丙转氨酶(ALT)、总胆红素(TBIL)、白蛋白,乙肝病毒-DNA,肝纤四项,肾功能(尿素氮、肌酐)。

b 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及潜血。

c 心电图。

d 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

2.1.4统计学方法

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 )表示,记数资料用百分数表示。干预治疗前的计量资料比较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干预治疗后的计量资料比较用双因素方差分析,计数资料比较用χ2检验。全部资料用SPSS17.0 for Windows统计。

2.2主要技术路线图:

符合纳入标准的MHE患者

A组(大黄煎剂)

B组(乳果糖)

C组(安慰剂)

药效学研究

认知功能障碍检测

免疫学、病理学检测

随机分组盲法对照

放射免疫法、ELISA法、苏木青-伊红染色法检测血清细胞因子含量、肝巨噬细胞活力、TGF-b1活性及肝纤维化分级

数字连接试验

数字符合试验

WHO生存质量测定量表简表

安全评估肝功能肾功能HBV-DNA三大常规心电图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等

定期随访:相 生 心应 存 理理 质 智化 量 力检 测 测查 试 试; ; 。

大黄煎剂干预治疗轻微型肝性脑病的机理研究

三、时间安排:

实施阶段

时 间

目标内容

第一阶段

20XX年05月至20XX年06月

药物、试剂准备及实验准备

第二阶段

20XX年07月至20XX年09月

预实验及预实验总结

第三阶段

20XX年10月至20XX年01月

病例收集,完成设计的各项指标的观察与检测

第四阶段

20XX年02月至20XX年04月

病例随访;资料整理,数据统计分析,撰写论文,结题及成果鉴定

四、经费预算情况:

金额单位:(千元)

科目名称

项目经费投入合计

计算依据与说明

1

一、经费支出

5.0

2

1.科研业务费

3.0

3

(1) 测试、计算、分析费

1.0

病例收集、测试费以及数据整理、统计分析费等

4

(2)出版、文献检索、信息通讯费

2.0

文献资料复印、结果汇报、论文出版、信息通讯费等

5

2.实验材料费

2.0

6

(1)原材料、试剂、药品购置费

1.0

药品,试剂盒

7

(2)标本、样品费

0.5

样品采集加工

8

(3)其他

0.5

量表、低值易耗品

五、现有基础(预实验情况、主要仪器设备等):

导师姚春长期从事肝脏疾病的中医药的临床与实验研究《解毒化瘀Ⅱ方对肝衰竭大鼠肝细胞线粒体保护机制的研究》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研究成果通过鉴定,达国际先进水平。参与研究的项目《解毒化瘀颗粒拮抗肝衰竭的基础研究》荣获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09年项目《重型肝炎中医辨证规范与疗效评价的研究》成果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2010年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0-J-3-065)。2009年项目《通腑开窍法(大黄煎剂)治疗肝性脑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广西卫生厅适宜技术推广三等奖, 2010年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010-J-3-065)。现在研究的课题轻微型肝性脑病认知功能障碍特异性代谢物谱分析及大黄煎剂的干预作用研究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瑞康医院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均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还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毒浊致病与中医重症”重点研究室。作为全区最大规模的中医院及广西中医肝病治疗中心具有良好的中医药防治肝病临床技术,能保证本研究的顺利实施。 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及瑞康医院实验所需仪器设备和技术均已具备。

六、可行性分析:

1. 查阅了大量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资料和文献,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积累。2. 本课题前期研究工作扎实,获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3. 本课题已具备了中医肝病、病理学等多学科高学历人才,多学科结合,优势互补。项目成员分工明确,参与及主持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及较强的科研能力4. 本研究以传统中医理论为依据,确保研究结果科学可信,既体现了传统中医药特色,又充分利用了现代医学研究技术,具有一定的传统中医特色,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科学性与创新性。5. 广西中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充足的病源,可保证本课题病例收集工作的开展。

七、参加开题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部门) 签名

八、专家意见:①论文选题意义及创新点;②国内外相关文献掌握程度和研究方法的先进性;③论文总体设计的科学性;④存在的主要不足;⑤是否同意选题。

九、导师意见:

十、二级学院意见:

十一、学院研究生处意见:

第四篇: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博士发表论文说明

一、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北京交通大学第十二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各学院根据《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办法(试行)》(校科发【2010】33号)的有关内容,组织专家讨论形成对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的初步意见,研究生院依据“不降低标准、重质量不重数量以及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本原则,对不同学科提出了相应的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执行。

一、发表论文要求 1.工学门类

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An3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2)公开发表An4或An5论文不少于2篇;

(3)公开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An类论文。

注:发表在《北京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都市快轨交通》和EI会议检索论文可以计作B类论文,且和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只能计作1篇。 2.人文社科类:

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As或An3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2)公开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A类论文; (3)公开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3篇。

注:发表在《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和EI会议检索论文可以计作B类论文,且和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只能计作1篇。 3.理学:

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An1类论文1篇;

(2)公开发表An3类论文2篇;或公开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An2类论文;

(3)公开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An3论文或有2篇其他An类论文。 注:北京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EI会议检索论文可以计作B类论文,且和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只能计作1篇。

二、说明

1.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均需以北京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且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直接相关;博士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该生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有1篇博士生为第一作者论文。

2.本规定中的A类、B类论文的分类方法以《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办法(试行)》(校科发[2010]33号)为依据。

3.学院学位委员会可制定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需经院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后到校学位办公室备案,作为博士学位论文审核的依据。

三、本规定自2011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实施。2010级及之前博士研究生既可按照原标准执行,也可按照新标准执行。

四、本规定解释权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说明:北京交通大学第十二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对第十一届学位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做了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文件同时废止。

二O一三年一月七日

二、《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学术水平及学术影响力,促进我校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发展,与国内外普遍认同的论文评价标准相衔接,推进我校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分类办法

第二条 《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办法》(试行)将我校论文划分为A、B、C、D四种类型。其中,A类分为An和As两类论文。An类论文为理学、工学A类论文;As类论文为人文社会科学A类论文。 B、C、D三类论文不再区分理学、工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第三条 A类论文

(一) An类论文(工学、理学):

根据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Institute for Scientific Information,简称ISI)每年公布的期刊引证报告(Journal Citation Reports,简称JCR)的学科分类目录和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s Citation Index,简称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情况,对同一学科中的期刊按影响因子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学科影响因子前5%(含)的期刊为An1区期刊,学科影响因子前20%(含)的期刊为An2区期刊;学科影响因子前50%(含)的期刊为An3区期刊;学科影响因子后50%(不含)的期刊为An4区期刊;工程索引(The Engineering Index,简称EI)数据库核心部分收录的期刊为An5区期刊。在以上分区中所对应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分别称为An1类、An2类、An3类、An4类和An5类论文。

(二)As类论文(人文社会科学):

ISI公布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简称 SS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简称AHCI)收录期刊和《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中国高教研究》、《文学评论》、《历史研究》、《管理世界》、《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为As区期(报)刊。在As区期(报)刊上全文发表或被其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和理论文章称为As类论文。

第四条 B类论文

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hinese 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简称CSSCI)来源期刊(核心)、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公布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简称CSCD)收录核心期刊为B区期刊。在B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与被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s,简称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为B类论文。

第五条 C类论文

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hine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per Citation Database, 简称CSTPCD)收录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核心期刊为C区期刊,在其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为C类论文。 第六条 D类论文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有ISSN号或CN号)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ISBN号)全文收录的论文、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且被评定为3星及以上的论文为D类论文。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 以上条款中规定的有关检索系统收录期刊源,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单位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八条 在对JCR公布的SCI收录期刊按其影响因子前5%、20%、50%以及后50%分区时,将根据当年JCR的主题学科相关数据,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划分(包括期刊总数不足10种的学科);同一期刊因学科交叉等因素,可能出现在多个学科中,以其最高分区为准。 第九条 各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不少于1500字。

第十条 校内相关部门在制定学术评价、考核和奖励等办法时予以参照。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北京交通大学一类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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