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环保局敬老月活动总结(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环保局敬老月活动总结(合集)》。
10月17日上午,为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老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老年人的法治获得感,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2016年“敬老月”活动的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两级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敬老月”老年人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保山市司法局、保山市老龄办、天平公证处、隆阳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团区委、区委老干局、区老龄办、区610办、区禁毒办、区防艾办、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司法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法律援助中心、4个律师事务所(市、区各2个)等21个单位、30余人参加了宣传。
一是开展“敬老爱老,全民行动”集中法治宣传。当日上午8:30至11:30,在当地体育广场上以摆设宣传摊点、架设充气彩虹门标语、悬挂宣传主题布标、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宣传。“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等贴心标语引得老年人驻足,工作人员脸上甜甜的笑容和嘴里亲切的“大爹”、“大妈”的呼唤更是瞬间拉近了与老年人的距离。大家乘势开展宣传,积极发放宣传材料,大力宣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继承法》、《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婚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禁毒防艾”和反邪教相关法治知识。
二是举办离退休老干部专题法治讲座。当日上午8:30至9:30,在隆阳区委老干部局五楼会议室,60余名离退休老干部参加了法治培训。由隆阳区司法局律师主讲,分别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法律援助条例》进行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实际案例,重点对老年人如何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应对家庭冷暴力、如何处理财产纠纷等进行详细讲解。使老干部学到了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同时引导他们平时加强法治学习,提高了他们自觉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是开展“法治阳光暖老龄”法律咨询。在体育广场上,一个特殊的法律咨询台——“法治阳光暖老龄”法律咨询台格外瞩目。由市、区4个律师事务所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分别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法律咨询团队,开展现场答疑解惑。并针对婚姻、赡养、继承、分家析产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矛盾开展现场心理疏导,对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当场予以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开通绿色渠道, 对特殊情况的老年人开展上门援助,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相应保障。
此次针对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市、区两级相关单位的合力组织和紧密配合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共发放法治宣传购物袋2000余个;发放其他法治宣传材料600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4条;展出宣传展板30余块;开展法律咨询50余人次。通过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大力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营造了人人尊老、人人敬老、人人爱老的浓厚氛围,激发了老年人学法用法的热情,提高了老年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同时,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和政策教育,增强了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区安监环保局会同各有关部门于6月的“环境安全月”集中开展环境安全专项行动,主动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一是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将辖区重点排污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地、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使用及产生单位、涉源单位等列入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并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工作。
二是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使用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各单位在生产工艺、工序、主要原材料、产品等方面是否存有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大气污染、水环境环保的监测力度,保证数据准确、及时、可靠。
三是针对环境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加强部门执法联动,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污染源的巡查力度,针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企业故意偷排偷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针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安监环保局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通过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了我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杜绝未批先建现象,提高了建设项目验收率,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控制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