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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股2016年消保工作总结
一、消费者维权
今年**县消费者协会、12315申诉举报中心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据统计,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101起,调解101起,调解总案值4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接受举报8起,咨询7起,全部依法处理。
二、法律宣传
1、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今年初起,认真组织全员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消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共组织了4期培训,培训人员240人次。
2、扩大宣传,打造品牌形象。**县消费者协会重视发挥舆论作用,做到电视有影 ,电台有声,报刊有文,街道有牌,重大节日有专门活动。今年315前夕,成功地和县电视台联合制作了“消费与民生”专题片,大力宣传维权成果,广泛打造品牌形象,努力使消协成为经营者、消费者与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使消费者协会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同时,我们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今年进行3次活动,受教育3000人次。
3、隆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月初,**县工商局、**县消协本着早准备、早策划、早安排的原则,按照省、市工商局、消协的布置开展活动,3月15日 ,**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联合县经贸委、农委、商委、技术监督局、司法局、药监局、烟草局、卫生局、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和本次获奖单位等二十多家行政部门和公用企业,在鼓楼广场设立活动主会场,邀请县五大班子领导亲临现场,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各公用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并设立投诉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所有的投诉案件。本次活动参加人员220人,出动车辆35台次,受理投诉7起,及时调处7起,接待咨询200多人次;发布过街宣传横幅25条、活动现场宣传条幅33条、大型演出车一部,升空气球4个;散发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与此同时,县消协、工商、烟草、农业、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邀请县五大班子领导亲临焚烧现场,对一年来全县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统一销毁,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有:假酒152瓶,假农药120瓶,过期变质食品1015公斤,奶制品65箱,假烟125条,假冒商标标签2500张等,总价值贰拾多万元。
三、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工作
接到市工商局《转发省局关于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知》,**县工商局把省工商局的通告通过电视台滚动字幕进行宣传。**县现有餐饮经营户525户,农村偏远地区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我们对**县乡镇所在地各公共场所、酒店、排挡张贴通告380份,做到使经营者、消费者人人皆知,为下一步规范、整治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次整治共立案5起,依法处理5起。
四、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更好的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对汽车销售及汽配生产经营和汽车维修服务各类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范围,确保所有汽车销售及汽配生产经营和汽车维修服务各类主体证照齐全并悬挂上墙,共摸排汽车、汽车配件经营户116户。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汽车交易市场、汽配城、汽车配件销售店和汽车维修服务较为集中的重点场所进行整治,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现已立案11起,现已全部结案。
五、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按照市局要求和**县工商局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监测计划,2016年,监测重要商品80组.
六、家电下乡整治工作
**县现有家电下乡经营户193户,**县工商局通过工商所市场巡查、县局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继续强化对家电下
3 / 4 乡产品的监管,从规范经营户台账入手,积极做好巡查、检查记录。今年,共检查家电下乡经营户320户次,出动车辆48车次,人员144人次,发现家电下乡违法案件5起,其中虚假宣传1起,已全部结案;进一步规范了家电下乡市场。
七、12315组织建设
按照滁州市工商局12315“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工商局已在“三进”的基础上,按照“五进”要求,完善12315联络站18户建站工作。
八、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情况
2016年,**县工商局集中执法人员,结合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对全县的市场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强化监管,积极查办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案件。我局采用局所联动、联合办案的机制,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及家电专项执法检查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26户,取缔无照经营户17户,立案329起,结案329起。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xx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是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二是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四是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五是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作为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我行一贯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我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特别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市场管理部、办公室、企划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也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我行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受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我们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我们始终坚持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我行设立了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并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2)办理信用卡的金融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尽量亲核亲访消费者单位,并对其本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杜绝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信用卡办理条款进行充分揭示并如实告知,告知消费者安全用卡注意事项。对持卡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告知“透支”与“恶意透支”等行为的本质区别并充分说明其不良后果。此外,制作和分发宣传手册,通过宣传手册将信用卡产品的权益、服务、常识和收费等知识进行汇总,在日常的营销过程和柜面服务中传递给客户,使顾客有册可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3)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结合日常社区及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居住区、商务区等宣传金融知识,联合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咨询服务,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
3、宣传推动情况
在营业厅宣传方面,我分行在各营业厅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分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方面,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
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在营业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行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收费政策(包括账户管理费的收取以及免收费、低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以上便是我分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我们将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组织架构方面
我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得力,相关行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消保工作覆盖全行各个条线。同时,2014年末我行正式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简称“消保办”),消保办为我行二级部门,隶属总行宣传部,并明确了消保办专人负责实施和推进消保工作,另有2人兼职协助。
二.制度建设方面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诉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素质要求、报告制度、监督考评、宣传教育、应急预案、风险识别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明确,此办法已于20xx年8月正式印发成文。另外,我行重新修订了《遂宁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遂宁银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目标等的制定和监督、评价,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消保工作落地实施。此外我行还成立了“遂宁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和“遂宁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分别从董事会和经营层明确和规范了消保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的措施。
我行还将消保这一内容纳入了《遂宁银行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xx-20xx)》,以战略的形式规划和规范我行未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
三.工作流程方面
我行消保办全程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在相关流程中,消保办对可能有损客户权益的'产品设计,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修改不妥开发方案,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源头保障。我行新产品开发流程具体分为内部申报、项目初审、正式立项、申报或备案、科技研发与测试、产品移交管理、营销策划、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产品运行监测及反馈等步骤。从流程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客户可通过我行维权热线96677、遂宁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人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热线12363、消保办0825-2223151等渠道投诉。另,《遂宁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对重大投诉与一般投诉的鉴定、处理流程及事后分析等做了详细规定。我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别按照业务类型进行划分,如《遂宁银行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遂宁银行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遂宁银行突发与危机事件管理办法》等,确保了我行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处置应对能力。
四.责任分工方面
明确消保办是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实施部门,负责全行消保工作的有序推进,事前参与产品研发,并具体负责事后监督评价、投诉事件协调处理;总行合规管理部负责消保工作法律支持与保障;授信管理部负责信贷业务,比如贷款合同法律条款不侵害消费者权益;个金部负责个人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客户对接等工作,总行各部各司其责,负责本业务条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全行各分支行均明确消保工作由分支行行长牵头,并设立了消保联络员负责本分支行辖内消保工作开展。
五.约束机制方面
目前,我行一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中制定相关约束条款,明确了各层级消保责任和监督考评流程以及处罚措施;二是审计部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审计范畴,将按年度对消保工作制度及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评分,以促进消保工作规范进行和不断提升。
六.工作成效方面
20xx年全行总计受理投诉事件102起,主要为非现场投诉。其中,政府服务热线12345转投诉81起,客户服务热线96677投诉17起,12363投诉4起,主要投诉类型为:社保卡业务类、贷款业务类、自助设备(包括ATM、电话银行)类、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类、其他业务类等五大方面。涉及到分支机构共计有81起,总行营业部45起,安居支行11起,射洪支行6起,蓬溪支行3起,大英支行3起,资阳分行2起,乐至支行1起,绵阳分行1起,96677电话中心9起。其余17起均为社保卡类投诉,投诉原因为新办社保卡及挂失补办社保卡的等待周期长。在所有分支行中,总行营业部的投诉占比高达45%。
为了综合提高全行员工的消保意识,我行消保办购置了《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20xx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故事集》等消保系列丛书,并下发各分支行和总行各部。同时,要求各部门就读本内容组织员工培训、学习,以增强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我行还结合新媒体优势,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发布消保信息4次、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消保信息累计15次、另外还通过网点电视、LED屏、街道设点宣传等多种方式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这一主题内容进行持续宣传。印制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手册》3万册,除在各网点摆放外,还定期组织员工到公共场所免费发放,以提高全民消保意识。
在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引与高效督导下,广德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以下简称“消保”)作为重点工作,从机制运行、服务优化、信息公开、金融宣讲、投诉受理等多个角度发力,全方位、深层次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现将我行20XX年金融消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制运行
一是制度建设。20XX年,我行利用全行修订、编撰制度汇编的契机,在金融消保领导小组的.统筹调度下,对《广德农村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广德农村商业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广德农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广德农村商业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德农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舆情管理办法》《广德农村商业银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消保工作制度进行了部分修订与优化,进一步适应了工作需要,保障了监管部门消保工作要求的深入落实。此外,根据前期银保监对我行消保工作检查的扣分项目清单,我行逐条整改,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消保工作地位。
二是部门分工。综合管理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从人员配置上保证了信息公开、投诉处理等工作的时效性与充分性。
三是软件配置。通过安徽省信用联合社主导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核实类”与“投诉类”工单的高效、完整处置。
二、服务优化
一是网点环境与服务水平。20XX年,我行以广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行内标杆网点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网点营业环境与柜员服务水平提升。通过现场检查、监控中心抽查、网点会计交叉监控检查,中层干部周末值班抽查等方式,确保了网点的环境整洁、设置完善以及柜员的技能专业、举止得体、形象规范。20XX年,我行新杭、清溪支行网点相继搬迁新址,窗明几净,配置完善;多网点推出茶水零食等便民服务;总行营业部儿童活动区功能更加完善,并且添加了定期消毒公示项目,以贴心服务获得了客户广泛认可。
二是产品完善与创新上。上半年我行正式发行“大额存单”两期,为我市客户存款业务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选择;5月底,“金农信e贷”顺利上线,弥补了全流程线上贷款业务的空白,极大方便了客户申请、审批、放款与还款;下半年,我行携手万桂山农贸市场打造“智慧菜场”,极大方便了周边居民;携手广德市中医院、广德市医院打造“银医通”项目,落成后将极大程度优化患者就医流程。20XX全年,我行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夸大、不作假,确保了产品信息完整、客观的传达给客户群体。在此基础上,我行大力创新工作方式与业务形式,始终致力于扩大服务半径,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佳体验。
三是普惠金融。全行41个“背包银行”实现了全市行政村服务全覆盖;72个助农取款点(其中“金农信e家”40家)大大提升了偏远地区的常规金融服务可得度与便利性;64台自助设备运行平稳,为偏远山区现金存取业务创造便利;年度新增“信用村”10个,进一步扩大了利率优惠覆盖面。普惠金融的深度践行,使得客户与我行,特别是基层网点的关系愈发和谐。
四是内部培训。除常规业务培训外,上半年我行特邀外部讲师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文明服务与标杆网点培训,我行200余名员工的柜面服务水平、服务礼仪有力较大提升。
三、信息公开
上半年,我行信息披露报告及时通过各网点填单台对客户展示,全行服务收费标准通过官网公示与网点折页展示双渠道公布,全面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下半年,我行顺应当下媒体发展趋势,大力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尤其是强力打造特色推送――“大头说”。抵债资产拍卖、员工招聘、暑假见习、新产品说明、季度结息等广大客户关心的重要信息,以及房贷、新版人民币、账户管理、反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悉数通过公众号重点宣传,在提高客户对我行各项业务、重大事项的知晓度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配合度,形成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四、金融宣讲
我行在严格落实“3.15”“金融知识万里行”等活动要求的同时,以我行宣讲员队伍为平台,常态化开展进社区(村部)、进企业、进学校等宣讲活动,通过大力宣传征信、反假币、防范非法集资等与广大客户息息相关的金融知识,着力促进了全县居民金融知识水平提高。
宣讲过程中,我行通常配套开展“背包银行”活动,借助机具为现场客户办理社保卡激活、银行卡改密、短信与手机银行签约等常规业务,真正将金融服务送上门。
五、投诉受理
我行投诉方式于全体网点公示,客户可选择拨打6022176或者96669进行投诉,或者通过网点意见簿留言,投诉方式公开透明。20XX年,我行投诉总量较上年同期显著下降,共7起。经调解及后续处理,本行全年无尚未处置完毕或者恶性投诉事件。
投诉业务办理渠道上,20XX年7起投诉全部为营业现场投诉;投诉类别上,3起为储蓄类业务,1起为贷款业务类,1起为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类,2起为功能业务类;投诉原因上,1起为服务态度,2起为业务操作与效率,4起为业务规则与流程类。
六、存在不足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上半年,全行消保工作稳步推进,但仍有以下不足。一是未能有效对接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商。客户新申请的手机号码极有可能收到该号码上一用户的银行卡收支短信且需至网点柜面才能实现节约,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客户负担,且此类情况引起的客户问询较多。下半年,经过一系列努力,此类情况未能得到有效改善。二是科技力量尚显薄弱。我行网银系统、信e付系统等电子银行产品时有故障问题,虽尚未引发客户投诉,但给部分客户造成了一定困扰。
下一步,我行将加大消保工作投入力度,确保客户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一是进一步做好线上金融知识宣传。线上宣传较以往线下宣讲具备更高的覆盖面和详实性,我行将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分批次、有重点的宣传各类金融知识。二是进一步加大柜面服务督导力度。柜面服务质量的下滑是引发投诉的首要因素,对此,我行将以严要求、高标准考核全行员工,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客户权益不受侵犯。三是提高年度消保培训工作质量,丰富消保突发情况的演练场景,助力柜面人员提高服务技能。
2009年上半年消保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宜黄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结合宜黄县实际,认真履行七项法定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有色——编印《消费与发展》宣传专刊。在今年“3〃15”期间,宜黄县工商局编印了2万份《消费与发展》等宣传专刊,内容包括年主题相关宣传资料、消费提示警示及各地投诉电话等,通过“3〃15”现场会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开展“消费与发展”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今年3〃15期间,宜黄县工商局按照省消协、市消协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和近年来消保维权成果。3月15日当天,县工商局会同县消协在宜黄车站广场开展大型“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技术技术质量监督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烟草专卖局参加了这次活动。本次活动还采取文艺演出与消费知识有奖问答相结合的形式,组织相关企业捐赠奖品价值3200元,消费知识答题100题,进行公开答题抽奖,让现场的消费者在互动中增强消费知识。我们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真正使“消费与发展”观念深入人心。
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宜黄县工商局还积极组织各乡镇、联络站开展以“消费与发展”为主题的纪念活动,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县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8个,参加工作人员1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喷绘横幅26条,发布 1
消费警示2条,现场解答解答问题,受理投诉87件,接受咨询247人次,现场解决投诉56件,真假鉴别接待156人次。
二、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情况
1、贯彻食品安全监管
(一)集中开展了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对奶制品市场监管要求;集中开展了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
(二)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 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把食品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分局、工商所,实行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针对食品经营主体的不同特点和经营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发布消费警示6次,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三) 强化办案查处力度。一是根据“12315”举报线索主动出击打假。二是通过商品质量检测,打击质量不合格产品经营行为。今年上半年,我局共立案查办各类食品经营案42件,案值423868万元,罚没款149046万,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保护了合法经营,维护了正常的经营秩序。
2、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
加强《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培训力度。第一期已于6月1日上午在县党校举办,全县150户经营户参加了培训,加深了他们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户对食品经营的安全,并着手后几期培训的准备工作,使全县食品经营户全部得到培训;进一步切实履行进货查
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以及城乡接合部、农村食品市场和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突出问题,提升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12315投诉情况
从12315开通以来我局共接受市局12315转派申诉举报26件,已作出处理的26件,其中立案2件,案值18610元,罚款2000元,没收“长虹金品”彩电14英寸20台,17英寸1台;“三角”牌电炒锅109台。本县局的投诉电话(0794-7600315)及短信投诉平台共接受投诉31件,其中县局投诉电话26件,已处理26件;短信投诉平台5件,已处理5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上半年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半年工作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要求,按照市消保的全年工作计划,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运动。各地要根据省消协、市消保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
二、加大推行消费纠纷和解制度的力度。要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组织在处理投诉中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经营者的维权责任意识,要把绝大多数的消费纠纷在基层得到解决。
三、继续推进投诉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提高信息系统的合理性,充分发挥投诉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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