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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讨 书
尊敬的„„:
今天我怀着十分愧疚的心情,从思想的深处做深刻的检讨,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今天的内务卫生中,因为疏忽,厕所内有积水,而被检查到,对此,我十分的内疚和自责。 通过我们寝室自己内部的反省,使我们对自己所犯错误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我决定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作一个深刻的检查,以教育自己,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得到改正。
我这么做确实是十分错误的,而引发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深刻的,经过反省我认识到: 第一,我没有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纪律是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纪律做为一种人们的行为规则,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它具有强制性,“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我从小就听过,但是感触却直到今天才格外深刻,我没有重视这一纪律,这是对区队建设的一条纪律,我却置于脑后,严重违反了纪律。警校是一个纪律如铁一般的地方,正所谓军令如山,而我却忽视了这一点,不仅如此,我当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犯一个错误,一个应该被严厉制止的错误,而我却要在受到处罚之后才能意识
到这是不应该的,这本身就是一个莫大的错误,所以这件事本身是就是我的错,我理应受到处罚,吸取教训。
这是我平时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的原因,我充分认识到,任何时候思想警惕性都不能放松,任何问题的发生都有其内在动因的,事物的发生虽然是偶然的,但都是有量变到质变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时刻注意严格要求自己。 作为一名预备警察,服从命令是天职,我却没有做到,对此,我真的是太不应该了,这次的教训让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我一定下定决心改正,坚决悔改,争取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区队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队里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部队纪律性,对部队的形象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领导,父母也是一种伤害,也是对别的同学一种不负责任。每一个警校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做到纪律严明,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也使我们的同学有一个良好形象。而每一个同学也都希望部队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如此,但是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一个纪律严明的警校是考每一个人的努力和付出才能做到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同学都这样犯错,那么长此以往,将会形成恶性循环,所以警校里面对违反规定的人给予惩罚也是应该的。我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也愿意要承担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中队和大队给予的处理。
同时,我没有做到一名同学应该做到的服从命令,遵纪守法,我是一名党员,而作为一名党员就应该起带头作用,我却做到,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是一直有组织有纪律的军队,在抗战时期,他们再苦再难也不拿老百姓一针一线,为了革命事业,他们一个个抛头颅洒热血,邱少云宁可被火烧死也不动一下,为什么呢?因为他深深的知道,这不是动一下的问题,这关系到胜利的全局,正是铁一般的纪律,才让中国共产党一次一次走向成功,成为革命岁月中的中流砥柱。在和平年代,我军更是继续发扬精神,建设了一支拥有钢铁般的意志的部队,在一次次的灾难袭来之时,正是由于广大士兵不怕吃苦,不怕牺牲,严守纪律的精神,才让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次次的转危为安,多少实事告诉我们,服从命令、遵纪守法不仅是我军的制胜法宝更是一个军人不可或缺的品质。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句话没有错、因为军队是高度集中武装集团、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令下如山倒!我曾在电视里看到有战斗 素质部队那种闻风而动、雷厉风行无声中透露着阵阵杀气、但是每一个战士都知道、我们是人民子弟兵、是无产阶级人民军队或许用当年一首歌就能说明问题是;我为谁来打仗为谁来打仗、我为谁杠起枪扛起枪、为祖国、为人民。
事情发生后,我深刻的反思自己,我觉得这次错误及时阻止我是多么的正确,首先,如果让我继续下去,我就可能完全意识不到我自己在犯错误,而且是一个完全不应该的错误,这件事看起来小,其实却很严重,因为长此以往可能会养成我的坏习惯,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伟大的事物很多时候都毁于一个微小的方面。所谓,量的积累达到质的飞跃,如果不是中队及时的纠正我,我不仅可能会继续犯错,而且可能还会继续犯更大的错误,这对于我个人的成长极为不利,我可能会因此而成为一个散漫的不守纪律的人,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可能会遇到更大的**,遇到困难挫折不能控制自己,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而如果因为我今天的小错误,铸成以后的大错,我将会追悔莫及,所以说有错误就是要及早发现,及早改正,不能等到一切都迟了之后才感到后悔和难过。其次,我的错误可能不仅会影响自己,更重要的是我还影响了别人,我们210寝室内务卫生不合格,这样可能整个区队都会这样,那么我所犯下的错就因此更加的扩大化,这将后果不堪设想,一想到这里,我不禁悔恨交加,为什么自己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呢,为什么要犯下这样的错误呢?但是有错误及早发现及早改正,防患于未然,这一点对于我个人以及其他战友都是有着建设性的意义的。
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后,我深深的思考了很久,不仅考虑了我犯错的原因,关于未来我也想了很多,为保证这样的错误再也不会发生,并能对其他的同学起到警示的作用,我将会改变自己,从今以后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 提高思想觉悟,我应该认识到,内务卫生出现差错,不仅是犯了一个规定的问题,更体现了我不够严格要求自己,不能深刻的认识到警校生的职责,警察的使命,警察铁一般的纪律,这也体现了作为一名踏入警察队伍的学生,我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我承认,以前的大学生活过于宽松,使我养成了些微的散漫与不守纪律的小毛病,而进入警校以来,我也的确还没有完成一个大学生到一名真正的警察应该做的转变,我并没有深切的意识到,我的肩上所背负的使命已经要重得多,我已经不再是一名大学生,不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成年人,一名警察,作为警察可能我还有着诸多的不合格,正因如此,我才犯了错误,才导致了我的违规,我经过深刻冷静的思考,苦苦的反思,已经认识到这一点,我这样做是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培养我的学校,更加对不起养育我的父母和祖国。
所以,从今以后,我会深刻的了解认识,警察的使命,警察的天职,所谓见微知著,从一件小事就能看出一个的人的思想觉悟与责任意识,我们是人民的子弟兵,如果在这件小事上都不能控制自己,那么大事呢,比如在灾难来临之时是否能听从命令,坚守阵地呢?答案是不置可否的,人的习惯是长期以来慢慢养成的,三天一个小习惯,七天一个大习惯,所以我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改正错误,遵守纪律,做一个合格的警察。
1. 和室友,同学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违反纪律的情况。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极其重要的,沟通可以让彼此的生活都方便,我们平时就应该对纪律、规定进行交流,使之不仅是纸上谈兵,而是要落到实处,而且还可以相互监督、相互提醒不要违规。每一个人都不是孤立无援的,当我们犯错误的时候,尤其是不要怕和人交流,而是应该勇敢地说出来,承认错误,在平时的生活中和战友多交流,看自己哪里做的不够好,不够标准,请他指出来,同时我也会像做的好战友学习,看他是怎么做的,怎么努力的。大家一起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将我们的队伍建设的更好。
2. 知错就改,亡羊补牢,狠抓落实。所谓之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是一个人必须要有的品质,人生在世,也许每个人都要犯错,重要的是犯了错误能勇于改正,知错能改,我要以这次的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评和教育自己,决不能一错再错,要自觉 接受监督,同时请同学们监督我,帮助我改正错误,走出误区。我要知错而警醒,知错而奋进,亡羊补牢、狠抓落实,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为我区队做出应有的贡献,用自己的努力来弥补我在过去在学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憾。我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我有决心、有信心使我学得更好! 现在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打算今后改正坏毛病,并调整好心态,天天向上!
3.坚决遵守各项纪律,认真的学习警校的每项纪律和规章制度,争取对其达到烂熟于心的程度,再也不犯错误。为此,我深入的了解了和纪律有关的知识,纪律就是规则,是指要求人们遵守业已确定了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范,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守则的总称. 凡是纪律,都具有必须服从的约束力。任何无视或违反纪律的行为,都要根据性质和情节受到程度不同的批评教育甚至处分,就是说,纪律是严肃的,它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同时,纪律又需自觉遵守。只有自觉纪律才是铁的纪律。这是因为,纪律同法律、道德虽然同属行为规范,但它们的作用范围不同,纪律介乎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纪律与道德的不同之处,在于纪律具有强制性的要求,但这种强制性又比法律弱些,而自觉性的要求则比法律强些。所以,遵守纪律还需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
在此,我非常感谢„„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并决心为我校的安全工作和迎评工作作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请关心爱护我们的领导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使我取得更大的进步!也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工作中多多帮助我,帮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 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请同学们多多监督我。同时请中队及大队考验我,相信我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组织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是我对于中队,对于纪律认识的不够深刻了,希望组织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
当然,无论给我任何处理都不为过,这次的问题对我本人也是一种教育,一种警醒,我会引以为戒,以后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争取中队的宽大处理。 我已经真正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不仅自己犯了错误,给集体抹了黑,违反了大队规定,给区队的进步带来不良影响。我深深感到对不起连队学校对我的培养和信任,对不起区队同学对我的信赖和支持。我决心认识错误,吸取教训,痛改前非,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为此,我今天在此做出深刻的检讨。同时,也希望中队上根据我犯错误的事实给予必要的处理,我保证虚心接受,也希望大家以我为鉴,从吸取教训。最后,我再一次恳请领导和同学进一步对我批评和帮助。
20xx年,我乡的妇幼卫生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院长的重视,各部门的配合,以贯彻《母婴保健法》为重点,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开展妇幼卫生工作宣传和卫生保健工作,提高了妇女、儿童的健康素质,我院作了以下具体工作
1、由专职妇幼人员和院长定期对村妇幼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并督促和检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当时写出督导意见,并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健康保障权利。
2、妇幼工作按时、按期、按质量完成了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做到了软硬件齐全,坚持每月一次专栏,通过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妇女、儿童健康知识,定期对村级妇幼人员进行考核。
3、实行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管理。20xx年全年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63本,发放医学证明提高了计划生育质量,同时开展了母子保健工作。
4、加强了对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为加强妇幼保健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了《郑河卫生院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管理制度》把妇幼保健人员的出勤、培训,考试等情况直接与工资挂钩,并实行了奖惩制度,这些措施一方面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提高了他们对工作的热情性和积极性,全年共召开例会12次,发放宣传资料12次,举办培训会议6次。在每次例会中,他们能够准时参会并能够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在每次培训后他们能够圆满完成学习总结及能够独立完成考卷。20xx年全年,卫生院共印发考试试卷108份经阅卷统计平均分数达78分。
5、提高系统管理质量,普及了新法接生,消灭了新生儿破伤风,提高了住院分娩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实行了高危会诊,转诊制度,提高了产科质量。切实降低了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全年孕产妇总数达196人,新法接生194人,产检174人,产后访视175人,住院分娩126人。其中住院分娩人,无孕产妇死亡,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6、做好0――6岁儿童登记,全镇0――7岁儿童总数1329人,新生儿访视175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423人,0――4岁儿童死亡0人。其中新生儿死亡0人。
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巩固爱婴医院,且通过复查,并在降低“两率”中接受县保健院对我镇的复查,由于我镇地处山区,经济较为落后,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争取在来年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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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卫生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一年来我院妇幼卫生工作围绕“两法一例”,努力抓好妇幼两个系统管理,进一步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取得较好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坚持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产科质量
提高产科工作质量,是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的重要途径,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加强业务学习,完善各项业务制度,加强产科各类手术操作规程,每周组织业务学习两次,每月医护人员写业务学习文摘卡不少于4篇交院质控办考评。
三)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在全院范围学习《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率100%。并在产科门诊和爱婴区设置母婴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专栏。
四)积极开展妇幼两个系统管理
1)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今年前来我院分娩的产妇共460人、系统管理460人、系统管理率100%、产后访视460人、访视率100%。加强高危妊娠的管理,今年共有高危孕产妇62人,全部进行了管理,监测和追踪,并实行产前产后一次性收费制度。为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的合格率,把保健手册的填写纳入质量检查,严格控制错漏和不规范现象。
2)继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患者的理解和支持,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并认真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一年来在我院分娩的活婴有463人,访视463人,访视率100%。
3)积极做好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工作。对孕产妇进行耐心宣教,讲授孕期,产褥期保健知识及母乳喂养知识,并对孕产妇进行测试。共宣教460人,宣教率100%、测试合格率100%。
4)对来我院产检的孕产妇发放孕期保健知识,母乳喂养知识宣传手册,在门诊候诊区和病房设有健康宣传专栏,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每季度换一次,今年共开办四期。在院内设有母乳喂养热线电话,在门诊设有母乳喂养咨询门诊,正确解答母乳喂养知识的咨询。
5)建立健全的妇幼各项原始登记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国家,省级报表的上报工作,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6)不断完善爱婴医院工作。全院医务人员经常为孕产妇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并提供母乳喂养的帮助和指导,成功实施我院促进母乳喂养的十点措施。具体做法如下:对全院工作人员实行每年3小时复训,重点科室人员每年实行两次3小时强化复训,新上岗人员实行岗前培训18小时,并定期组织考核,使爱婴医院成果不断完善和巩固。
7)以病人为中心,实行全程责任制助产服务,切实做到“一对一”分娩服务,给产妇营造一个温馨如家的环境。
一年来,我院的妇幼卫生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很多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产科质量,继续完善和巩固爱婴医院的成果,努力促使我院的妇幼卫生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今年我院妇幼工作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医院领导的带领下,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紧紧依托《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狠抓住群众自我保障意识的提高,努力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辖区内孕产妇及0――6岁儿童情况如下:
1、加强孕产妇的管理,本院分娩10人,全镇产妇166人,建册155人,住院分娩率100%,访视率89%,高危孕产妇50人,全部进行了管、监测和随访,高危住房院分娩100%。
2、0―6岁儿童管理方面:活产人,新生儿访视人,访视率89%,5岁下儿童死亡2人,死亡率%,婴儿死亡2人,死亡率12.05%,新生儿死亡2人,死亡率12.0%,7岁以下儿童1200人,保健管理人数1198人,保健覆盖率99%,5岁以下儿童人数781人,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744人,3岁以下儿童435人,3岁以下系统管理人数352人,3岁以下系统管理率为81%,死胎死产数为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0人,出生低体重儿7人。
二、继续巩固爱婴医院,对孕产妇及其家属甚至全民宣传、提倡母乳喂养。
今年母乳喂养调查人,母乳喂养人,纯母乳喂养84人,母乳喂养率89%,纯母乳喂养率64%。
三、预防接种方面:
按照国家儿童免疫规划及时给予刚出生的新生儿接种乙肝、卡介苗。
四、开展30――60岁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的癌症筛查工作:
在镇政府妇联、各村委会妇女主任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219例宫颈癌初查,TCT取样工作,乳腺彩超初筛查乳腺的癌症230例,并积极动员需要进一步检查的妇女到区保健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宫颈癌0人,乳腺的癌症0人。配合区保健院做好妇女常见、多发病的早发现、早治疗及预防工作,保障妇女群众健康。
五、认真做好出生实名登记工作
出生证专人管理,及时发放出生证,并及时把有关信息录出生实名登记平台。
这一年来,在妇幼保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妇幼卫生工作条例
2001-05-08 17:46
第一章 总 则
注①自本条例发布之日起,1980年卫生部发布的《妇幼卫生工作条例》即被废止。
第一条 妇幼卫生是我国人民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关系到计划生育国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根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的规定,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妇幼卫生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妇女儿童的生理特点,运用医学科学技术,对妇女儿童进行经常性的预防保健工作,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发展我国的妇幼保健学科。
第三条 各级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妇幼卫生处、科、股),分管妇幼卫生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级妇幼卫生专业机构。妇幼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妇幼卫生专业机构、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保健科等科室和厂矿企业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 以全民所有制妇幼卫生机构为主体,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发展妇幼卫生机构。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或个人兴办各种形式妇幼卫生机构,并加强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进行婚前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优生、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的监测等,预防和减少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第六条 妇女保健
(一)推广科学接生,实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产科质量,防治妊娠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继续普及新法接生。
(二)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制订防治措施,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三)做好妇女经、孕、产、哺乳、更年期的卫生保健。协同有关部门对农村、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妇女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进行卫生学调查,提出劳动保护和卫生保健的建议,并督促实施。
第七条 儿童保健
(一)做好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保健系统管理,增强儿童体质,降低新生儿、婴儿死亡率。
(二)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制订防治措施,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三)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四)推广科学育儿,提倡母乳喂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第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一)推广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对育龄夫妇指导和实施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降低人工流产、引产率。
(二)执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管理条例》和《节育手术常规》,提高手术质量,杜绝事故,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确保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第九条 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展有关妇女、儿童健康、计划生育技术和优生工作的各项科学研究。
第十条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的妇幼卫生知识水平。
第十一条 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信息工作,做好资料统计和分析研究。
第三章 专业机构
第十二条 妇幼卫生专业机构包括妇幼(婴)保健院、所(站),妇女保健所(院),儿童保健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妇产(婴)医院,儿童医院及妇幼卫生专业研究机构等。
这些机构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上一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执行卫生部、劳动人事部1986年1月22日下发的(86)卫妇字第2号文件《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级别与同级医疗、防疫机构相等。
第十三条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承担保健、临床、科研、教学和宣传任务。
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地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针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的主要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培训在职妇幼保健人员,协助医学院校培养高级妇幼卫生医师。
地、市(州、盟)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所辖范围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培训中级妇幼卫生人员和协助大、中专院校培养妇幼卫生医师(士)等。
县(市区、旗)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全县(市区、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开展力所能及的科研工作。培训基层中、初级妇幼卫生人员和协助县卫生学校培养妇幼卫生方面的医士。
第十四条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成为本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指导中心,以预防保健为中心,指导基层为重点,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妇幼保健机构业务人员既能做保健、又能做临床工作。各级妇幼保健院应首先保质保量按编制配备保健人员。防止医疗削弱保健。
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各级综合医院的妇产科、儿科应以医院为中心,扩大预防,承担一定的妇幼保健、科研和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 妇幼保健所设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遗传咨询、宣传、资料统计和有关基础科室或专业组,开展保健门诊业务。妇幼保健院内设保健部和临床部。保健部设置的科室与保健所相同,临床部设妇科、产科、婴儿室、儿科、计划生育科、基础科及中心实验室等。保健和临床部均设有相应门诊。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六条 街道、乡卫生院设妇幼保健组或防保组。妇幼保健人员最低不少于2—3人,负责街道、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妇幼保健组在业务上受县妇幼保健所的领导及县(区)医院妇产科、儿科业务指导。街道、乡卫生院应设相当的产科床。
第十七条 村至少有1名女乡村医生或接生员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对从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的女乡村医生、接生员的报酬应按照国发〔1981〕24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合理解决。
第十八条 厂矿、企事业单位,根据女工多少的实际情况,设妇幼保健所、站、室或专职人员,在业务上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女工多的单位在厂(场)区内设置妇幼保健门诊或女工卫生室。
第五章 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条件配备领导班子。实行院(所)长负责制。
院、所长一般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适当参加专业工作。
第二十条 妇幼卫生人员分下列三个层次:
(一)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
(二)医士、妇幼医士、助产士、护士、保育护士;
(三)乡村医生、接生员。
第二十一条 医学院校要办妇幼保健和妇产科、儿科专业,为妇幼卫生培养高级人材。高等医学院校医学、儿科等专业,应在教学计划中安排一定学时的妇幼保健教学内容。省、市、县所属中级卫生学校要增加妇幼医士、助产士、保育护士的人员培养,为妇幼卫生战线不断输送新生力量。
第二十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各种类型的妇幼卫生人员培训班,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妇幼保健医师要掌握保健、临床、有关基础医学知识及各项技术操作,掌握一门外语。妇幼医士、助产士、保育护士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
第六章 有关政策
第二十三条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撤销或合并各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妇幼卫生专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编制缺额和自然减员的补充,应由大、中专毕业生补充。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予以培训或调整。
第二十四条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技术人员职务暂行条例》,结合妇幼保健专业特点,对妇幼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聘任。对有发明创造,工作优异者予以表扬、奖励;对不遵守纪律,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 妇幼卫生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1981年下发的(81)卫人字第194号文件《医疗卫生津贴试行办法》和《关于医疗卫生津贴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执行。妇幼卫生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卫生部(80)卫人字第450号文件精神解决。妇幼卫生人员经常外出工作,应当配备必要的车辆。
第二十六条 妇幼保健院、所的基本建设,业务经费,装备等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应有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用房:保健门诊、实验室、资料室、培训班教室、职工宿舍和食堂等房屋,配备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仪器、设备等。
第二十七条 集体所有制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退休退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妇幼卫生工作正常发展,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卫生事业费的增加,妇幼卫生经费应在目前只占3—5%的情况下,逐步增加到10%左右,各地对用于妇幼卫生的经费和基建投资应积极予以安排。
妇幼保健所经费管理实行“预算包干”。妇幼保健院内保健部分,亦实行“预算包干”,临床部分按医院经费管理,实行“全额管理,定额补助,节余留用”。妇幼保健经费要专款专用,保证保健工作的必需经费。
第二十九条 老、少、边、山、牧区由于妇幼卫生工作基础薄弱,条件较差,对这些地方应重点予以扶持,加快其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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