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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消防大队工作总结(范文二篇)

2024-03-18 0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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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消防队年度的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平遥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入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平遥县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和谐平遥的构建做出了贡献,现就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精准防控,坚持专项治理。大队先后组织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打通生命通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治理活动,紧盯人员密集、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文物古建筑等突出风险,逐一明确排查重点,全面实施集中治理,对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整改优化。

特别是在“三年行动”消防专项整治工作中,一是关注社会风险,打通“生命通道”。大队提请县安委办印发方案,推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继续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12个公共区域、18个高层小区、25个多层小区、69家社会单位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的施划工作。二是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综合治理。组织召开消防工作部署会,明确要求各场所立即开展消防自查自纠,逐项填写上报自查自纠表;同时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摸底排查,建立了明细台账,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全面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确保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10.1”太原台骀山景区火灾事故后,省、市、县组织检查组对又见平遥剧场进行全面检查,梳理了隐患问题,先后召开3次整改情况推进会议,逐一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方式和期限。

截止目前,共检查单位274家,发现整改隐患344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3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18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临时查封4家,责令“三停”1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家,销案摘牌2家,罚款86200元,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二)强化重点,推动责任化火患治理。大队结合当前火灾特点,抓住重点,强力推动“立体式”火灾防控新格局,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今年,平遥大队确定了9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3家高危单位;先后10次组织各行业部门召开会议,约谈培训相关单位,督促行业系统落实日常消防管理,创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97家重点单位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公示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持有率达到100%;推动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建设微型消防站,合理配备人员、器材,建立完善的消防工作档案,整体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高。目前已集中约谈291名责任或管理人员,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97份,填写自查自纠表97份。

(三)发动各层造好势,推动宣传“接地气”。将“精准宣传”融入宣传工作中,根据平遥古城特色,精心制作了“县太爷带你学消防”系列海报,全面助力古城火灾防控;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展开消防专题讲座40次,培训5000余人,督促单位张贴消防标语200余张,组织消防站开放活动30余次;同时通过每月9日古城景点消防安全日,走进古城各场所开展消防培训演练,让关注消防安全变成一种“习惯”;广泛发动“网格长”、“平安妈妈”消防劝导团、夜间仿古“巡更队”参与消防宣传活动,发放资料,教授基本的防灭火常识。

二、亮点典型工作

(一)多层防护筑安全,提升古城消防安全水平。大队始终高度重视平遥古城消防安全保护工作,针对古城的火灾危险性,从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入手提升古城火灾防控水平。一是专题部署,督促落实消防责任。多次组织辖区各文物古建筑单位开展消防约谈,进行安全形势分析,专题研讨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和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9月28日,在平遥县召开了全市文物古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现场会。二是加大检查,专项排查消防隐患。联合文旅、宗教等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建立文物安全隐患台账、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制度等,针对发现的隐患督促单位立即整改并向主管部门发函通告。三是加强队伍,群防群治保护古建。提请平遥县政府为为全县30处文保单位微型消防站配置全套装备,新配备60名专职消防员,大队和文旅部门对所有新队员开展前期消防安全培训和共同管理,培训合格后方可录用上岗。四是围绕古城,创新各项消防措施。紧抓平遥古城消防安全重点,先后提请县政府对古城消防供水、电力线路、居民室内电气线路及重点单位消防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开展古城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古城消防应急预案,创新实施联勤联动、网格化作战和古城消防“三道防线”战术;建设古城消火栓增压泵站,为古城居民免费发放灭火器,为古城各场所安装智慧用电产品28套和独立报警装置116个;提请政府对古城内地下管网进行改造,将街巷架空凌乱的电力通信线路全部入地,启动古城新建消防站建设工程,全方位确保古城消防安全。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密部署、确保防疫工作落细落实。平遥县作为山西省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最重的地区,自防疫工作启动以来,全体指战员自1月25日起全部停止休假,严格落实各项抗疫措施,强化疫情期间洗消、警戒等科目训练,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努力配合县政府强有力的抗疫工作,全力做好应对疫情防控与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二是源头预防、全力稳控全县火灾形势。大队紧紧围绕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这一目标,坚持抗疫、防火两不误,进一步优化检朔绞剑徊郊忧慷愿垂じ床笮虑榭觥⑿挛侍獾姆治鲅信校啻紊钊敫骼喑∷瓜乐傅技觳椤T谝咔檎庖惶厥馐逼冢蠖尤迦嗽奔凹沂粑捶⑾忠伤苹蛉氛锊±匚捶⑸鋈撕陀杏跋斓幕鹪质鹿剩繁A嘶鹪中问坪投游楣芾沓中榷ā

三、存在的问题及剖析

(一)灭火救援力量、装备不足。一是古城新建消防站项目推进缓慢。由于古城东部片区覆盖能力较弱,一旦东部片区发生火灾,仅靠现有的消防力量,很难及时到达现场展开火灾扑救,初步选定在古城上东门新建一座消防站,但目前古城新建消防站项目推进缓慢;二是车辆装备器材老化。古城消防救援站和柳根西街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器材年久老化,其中柳根西街消防救援站2辆水罐消防车均存在严重故障,不能满足出警要求,古城消防救援站现有执勤消防车4辆,消防摩托车6辆,其中2007年的抢险救援消防车和2010年的水罐消防车均已过报废年限,无法保证安全的正常执勤。三是消防人员短缺。大队现有人员65人,其中干部9人,消防员33人,合同制队员有26人。现有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关文件的要求,除开展日常防火工作的同时,还参与到各项重要会议、节日、活动安保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消防监督检查精力有限。

(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平遥县城及各乡镇未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另市政消火栓存在建设进度缓慢、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的情况,新建道路未将市政消火栓规划进去,不能很好保障灭火救援行动的供水需要;部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管失衡,出现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的情况。

(三)立法建制方面仍需健全。国家早在2017年颁布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人大新修订了《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县政府出台《“一城两寺”消防相关制度》,但是很多部门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大队的事,在与各部门沟通消防工作时,各部门对关键区域掌握不清,行业主体责任不明,对消防业务工作不了解,掌握不够,防护措施不力,有的关键区域应急预案制定不全面,致使联动机制效率不高。

(四)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高。居民消防意识较为淡薄,对火灾防控知识掌握甚少,消防安全习惯有待养成;对消防宣传、培训和演练存在应付了事的情况,不能将消防知识入脑入心的掌握。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新建古城消防站项目进度,从政策、资金、人员多个角度予以支持;二是加强装备更新,全面更新消防救援站车辆器材装备,对老旧车辆器材及时更换,保证队伍执勤备战;三是补充人员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录消防员,建立消防勤务站,以补充执勤作战的需要。

(二)加快推进消防专项、公共设施工作。一是聘请专业人员修编平遥县城消防专项规划,建立落实消防规划近期实施内容的滚动编制机制;二是按时完成市政消火栓的建设任务,合理布置消火栓,进一步保证消防供水压力;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杜绝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的情况出现。

(三)明确职责分工,划定监管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要求,将单位和场所监管责任划分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实施监管;“九小场所”和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由公安派出所实施监管,县消防救援大队实施抽查;其余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由街办、乡镇网格长、网格员实施监管,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实施抽查;同时根据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由与其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将消防安全情况纳入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审批、验收的内容中,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社会单位予以限制,务必使其消防达标后再开始营业或获批相应手续。各派出所、乡镇街道办、行业部门在加强所辖领域消防检查的同时针对存在较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积极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保证隐患整改到位。

(四)营造全方位立体式的消防宣传氛围。利用电视台、电影院、KTV、LED屏幕等电子媒介,张贴宣传海报,深入各类场所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宣传,多渠道全方位的构建立体式的消防宣传浓厚氛围,将习惯消防的理念广泛的深入到老百姓心中。

第二篇:消防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全区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化责任落实,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有效地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大队20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xx年,我大队共检查单位2196家,发现火灾隐患1463处;督促整改143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44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97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36家,下发强制执行决定书3份,责令“三停”46家,罚款238.8万元,拘留7人,保持了刚性执法力度。“双随机”抽查单位682家,“跨部门”联合检查14次,共抽查单位15家,抽查任务完成率100%、检查完成率100%、公示率100%。

我大队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般程序火灾事故调查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每月不定期采取了案卷自查和互查互评等方式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共组织评查各类案卷47次,其中纸质案卷和网上考评共12次,实地核查35次,综合各项指标,20xx年我大队执法质量考评排名全市第一。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深入宣传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全体执法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提高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的整体素质。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行政法规、分解执法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坚持做到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二)加强法制审核。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我大队严格执行消防救援局下发的《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浙江省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浙江省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要求,对于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由大队法制员审核把关;对于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属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后生成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向违法行为单位告知处理情况和金额,五日后,在主要负责人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后,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再发送给支队法制科审核。建立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把关制度,对案情复杂、把握不准的行政违法案件的`办理,经常性与支队法制科和区司法局等单位进行交流,确保办理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法律法规适用正确无误、证据取证完整、办理结果公平公正。

(三)加强培训、充分提高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消防监督执法、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机制等,从源头上加强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开展监督执法回头看,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和互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到位、法律法规适用错误等问题,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及时纠正和完善。

三、主要成效

(一)规范执法工作,加强软硬建设。

一是硬件建设迈上新台阶,按建设标准完成执法库室正规化建设,我大队更新配置执法记录仪装备11台。

二是监督执法队伍正日益壮大,拓展取得辅助执法证的文员和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执法。

三是执法制度执行更加规范。

大队未出现因执法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上访和舆情事件。所有执法活动100%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并落实执法信息公开要求。无火灾调查案件因调查存在过错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上访和舆情事件。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消防监督执法培训计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要求开展消防执法。执法干部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按照“说理式、教科书式”执法开展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单位人员当场予以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在三个工作日内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等案件在办结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立卷归档处理。

(三)强化法治能力建设的组织保障。全体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自觉将法治思维运用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执法工作中。

四、存在问题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程度有待加强。因执法不规范、不严谨导致的项目未及时结案,监督执法活动中录入监督系统表单不准确、缺项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执法办案质量有待提高。大队每月开展了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活动,但是培训形式以课堂讲解为主,形式较为单一,能力培养跟不上繁重的工作要求,从支队、大队组织开展的执法质量考评、执法稽查和案卷互评的情况看,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案程序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充分、裁量标准执行不严、违规删除项目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消防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尤其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的规范标准不能融会贯通。在执法办案中案件定性把握不准,对处罚裁量实施难以把握等。部分监督检查人员主动学习少,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未主动学习研究,对浙政钉掌上执法模式还停留在初学者心态,再加上当前消防执法工作日益繁重,执法业务水平一时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五、20xx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公示公开、法制审核三项执法规范化制度,加大日常自查检查力度,抓住受案、裁量、执行等重点执法环节,紧盯安全检查、行政强制、减轻处罚、不予处罚、案件作废删除等敏感执法项目,规范执法记录、落实法制审核、促进公示公开,提高执法质量。

(二)全面提升执法业务水平。深化执法岗位练兵,落实岗位练兵理论普考。继续开展防火业务学习,加强业务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同时,鼓励大队干部积极参加消防注册工程师以及在职学习等活动,提升防火干部业务水平。

(三)强化执法队伍管理。紧盯执法过程中容易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管措施,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对案卷考评、综合考评和执法稽查中出现重大执法过错的,按照执法过错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消防监督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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