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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及省、市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素质
自机构改革完成后,为了使整合后的监管职能不弱化、并落实到位,为了使基层监管人员的素质能适应监管领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的增加,我局根据原三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及基层监管人员的构成,采取了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带训、日常指导的培训方式,对全体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多层次、多层面的培训。从而使基层执法人员改变了过去只会办理工商部门的无照经营及相关案件的现象,也为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据统计:我局至今办理专题食品监管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50人次。
二、强化日常监管手段、拓宽案件查办渠道
一年来,我局根据监管职责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食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
(一)流通环节:今年,我局除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冷冻肉品、病死猪肉、婴幼儿配方谷粉的专项整治行动外,还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要求各基层分局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对食品的来源、标签标识内容的合法性的检查。要求基层分局要将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与执法办案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不断地拓宽案源渠道,也促进了日常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在购进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
二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生产环节: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58号)文件要求,并根据本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类别,开展了蜂产品、大米、罐头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行为。
二是开展了以白酒、食用油、米粉、豆制品、包子、水饺、卤熟肉制品等品种的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主要经营小作坊食品的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饮等使用单位,即“三小一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小作坊56家、小食杂店1206家次、小餐饮:963家次,检查集贸市场:家次。
三是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操作手册》及《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规范要求,强化了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
四是积极指导获证企业做好延续换证及新设立企业办理新证工作,目前,我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43家。据统计,截止11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2户次。
三、依法许可、严把准入关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认真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31个。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县食品销售经营主体实有底数和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抚食药监食品流通[]3号),自5月1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销售主体摸底调查工作。并根据摸底情况于8月16日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延续手续的和停止经营的1475户经营者以公告的形式,依法办理了注销手续。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加大培训力度、夯实监管基础。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即:具体监管工作涉及知识面广、具体监管的对象数量多。这就为我们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现在我们的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是原工商部门的监管人员,并且年龄都偏大,知识结构也单一,对食品监管工作一些新的监管知识和规范还是缺乏认知,从而影响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因此,加强对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的根本保障。建议省、市局要加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技能,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力量监管能力基础。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精准监管效率。
现在我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是停留在目测手摸的监管方式上,难于适应日新月异的食品生产发展形势,如:非法添加、指标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这些都需要经过检测方能知悉,而我县财力基础情况不好,在食品检测经费上投入不多,难于适应日于繁重的食品日常监管任务的需要,因此,建议省、市局在食品检测经费上增加对县局拨付数额,确保日常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建议省局统一配发快检设备和试剂,并统一制定快检的食品品种和指标,从而,使日常监管工作达到精快准的效果。
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的重要单位,一直重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利益:
一、为维护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和经营环境,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制定并下发了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今年共开展十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其中两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涉及59家企业、12个抽查事项,现已完成检查并录入系统。
二、强化信用监管职能,为市场主体服好务。对因各种原因,在不同环节被列入异常的市场主体,在其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且主动申请移出异常的情形下,高效服务,确保最短时间内移出异常。对于被省局拉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其主动改正后,帮助企业尽快完善资料,及时上报、积极协调省局,修复信用。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因其自身的失信行为在国家总局合作备忘录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将会处处受限,我们坚持惩戒与激励并举,列入与移出并重,只要企业主动改正失信行为,大力发展经济的`,我们本着高效服务的原则,对具备移出条件,主动申请移出的企业尽快移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截至2020年12月,本年度共移出在异常名录中的企业2183家,个体4021条,移出黑名单企业19家。
三、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做好20xx年度年报宣传工作,向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印发相关通知3件,及时传达上级各项通知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指导基层所和市场主体的年报工作。
四、加强监管数据采集,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我局牵头28个市直单位负责“互联网+监管”工作。我局互联网+监管工作实现了157条本级监管事项全覆盖,覆盖率100%,监管行为入库数207865条,及时率99.92%。多项数据位居滕州市第一名。
20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为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和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宜春市局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高度重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加强“两节”市场监管,既是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我们把做好“两节”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突出重点
切实加强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针对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集市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在城区加强了对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检查,在农村加强了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节日市场监管,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城乡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区域的检查,强化对小摊点、小食杂店的日常监管,特别严格检查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质量,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及质量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将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特别要把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乳制品、酒类、粮油制品、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饮料、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严格监控初制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一经发现涉及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
三是突出食品质量检测,强化监管措施。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经营、散装食品经营和进口食品经营质量检测,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四是突出案件查办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食品、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各类市场监管,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根据节日市场特点和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各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借节日之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查经营者销售冒充“绿色”蔬莱抬高菜价的行为,依法严查致使价格过快上涨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二是围绕重点旅游时段、重点旅游商品、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市场和区域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净化假日旅游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
三是切实加强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场秩序监管,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无照、超范围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粮食等重要商品收购市场秩序。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节日期间利用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厂价直销”、“降价促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利用旅游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是积极参与文化市场监管,维护健康的节日文化环境。以查处非法出版物为重点内容,以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为抓手,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为“两节”营造和谐氛围。
六是进一步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为重点,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努力维护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
七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及重点市场的检查,结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商品商标侵权假冒行为。
八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严厉查处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杜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把高危行业市场主体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登记前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高危行业的市场主体,严格依法登记,依法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关停并转工作。认真做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巡查检查,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内监管巡查工作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整顿,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加强烟花爆竹市场清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加强对办公场所、自管房产及本单位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防火管理,指导市场主办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禁止在学校周边规定区域开办网吧、彩票经营场所、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加强网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黑网吧。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车辆60台次,共检查旅社、宾馆、KTV、网吧,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经营户、各类食品经营户105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9份;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知书21份。收缴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5公斤,其中儿童食品45袋,过期饮料8件,饼干5件,共计总价值3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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