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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该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确定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震宁将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关的省人大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处理建议,牵头督办,并多次带队开展专题调研。6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听取了省政府及省发改委、农委等15家部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汇报。随后,带队赴徐州、南通、盐城等地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实地考察了邳州市、如皋市、建湖县农业农村发展、镇村建设情况。7月11日,带队到省农委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如何做好专题询问工作开展了走访调研。同时,13个设区市和26个县(市、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开展了上下联动调研,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39份调研报告。此外,我委还赴湖南省、广东省开展了调研;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在江苏人大网、中国江苏网设立征求意见专栏,全面征集代表、网民对专题询问的建议;创新调研方式,与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一道设计针对工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四类主体的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措施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提出的为全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示范引领的要求,研究谋划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定位、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并逐步付诸实施,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开局良好。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全面落实职责任务。以思想解放提升谋全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明确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徐州市贾汪区建立了党委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乡村振兴战略分析研判工作会议。二是细化实施方案。出台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收入新增万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方面5年的量化指标和政策措施。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行动计划,形成了任务分解表。连云港市构建了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
(二)加大推进实施力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找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加大力度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一是制定专项计划。编制全省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围绕打造优质稻麦、绿色蔬菜、休闲观光农业等8个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逐个细化实施方案。泰州市下发《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着力培育省内外有影响的“泰”字牌绿色农产品。二是开展专项活动。举办农村公路创意设计大赛,推动打造溧阳旅游1号公路、睢宁淘宝小镇产业路等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开展涉农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农产品电商“双万人培训”行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举办新农民新技术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三是注重典型选育。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城乡融合发展、农村产业融合、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采集、分析、研究典型案例,深入挖掘乡村振兴中整合人、地、钱等资源的典型模式,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和经验,编印成册供各地学习参考。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重点解决长期以来各种要素单向由农村流入城市的问题。加强财政支农。2018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233.78亿元,同口径增长7.1%。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着手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合理确定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注重金融惠农。无锡市级财政拿出1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各县(市、区)也给予专项财政支持,对符合政策的工商资本投农项目可优先获得“富农贷”、“金农贷”、“新农贷”等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同时在税收等方面享受优惠。开展人才认定。着手建立乡土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开展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评定。将乡土人才纳入国家和省特贴专家、大工匠等重点人才项目的评选表彰范围,组织认定省级传统技艺技能大师。
(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以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为重点,推进涉农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一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统筹协调武进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覆盖、深度融合。二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召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会议,推进整省试点工作,部署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三是探索农村综合改革新路径。邳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全市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决定》,动员全市深化对农村道路、河道、集体资产资源等公共空间治理。对梳理出的集体土地进行统一发包,进入产权交易平台成交总额6.2亿元,进而有效激活了乡村“沉睡”的资源。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全省农业产业增加值增速保持稳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民增收致富增速良好。围绕产业兴旺,启动“百园千村万点”休闲农业精品行动,推进休闲观光农业精品村和主体创意农园建设,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发布推介制度,上半年休闲观光农业综合收入超过300亿元。推进“一村一品一店”示范和省级乡镇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建设,上半年全省农产品网络营销额235亿元。围绕生态宜居,推进全国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工作,省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全力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今年全省实施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新增1200多个,开展50个左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省级试点镇建设。围绕乡风文明,总结推广徐州市贾汪区马庄村经验,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组织实施农村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提升行动,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申报和保护工作,已确定28座村落为“中国传统村落”,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围绕治理有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为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重要遵循。围绕生活富裕,大力实施农民收入新增万元工程和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持续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去年提高到1.91万元,今年上半年为11192元、同比增长了8.9%。
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反映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基层干部群众也通过座谈、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了一些关于多规合一、要素下乡、环境整治、考核评价等方面的问题。
一是规划的科学合理性还不够,特色不够鲜明。不少设区市及县(市、区)的调研报告中提出,镇村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现代农业发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等规划之间相互衔接不够,缺少一县、一镇的总体规划整合。现有村庄规划编制进展缓慢,特色不够鲜明,融合农耕文化、民俗风情、人文资源、建筑风格等要素,进行区域功能、居民住宅、产业发展、休闲旅游等发展定位不明确,“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不够鲜明。规划在引领村庄合理布局、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发挥不够,现有的省级规划保留村庄数量太少,很多有历史文化传统特色的村庄未能作为保留村庄纳入规划。苏北一些县(市、区)在调研中反映,农村房屋多是砖木结构,构架相对简单、功能单一,安全舒适性差,改建住房势在必行,但现在政策对农民自建改建住房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高度都控制太严,不利于农民居住环境改善和乡村面貌提升。
二是本乡本土人才不足,引进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基层普遍反映,缺人才是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农村产业发展看,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偏少,能够承接网络经济时代的旅游文化产业、新业态电商产业的复合型人才更少。从农村技术支持看,缺少能够长期扎根农村、从事农村技术研究推广的“土专家”、“田秀才”。很多县(市、区)及乡镇农技推广队伍多年没有新人补充,面临断层的困境。农村教育、卫生等人才也存在数量不足,学历层次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从农村有效管理看,大部分村(居)的干部平均年龄偏大,年轻后备干部不足。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选调的大学生村官流动性较大,稳定性不够。从乡村人才提升看,现有农村人才、乡土人才评价机制还不健全。农业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工作在基层一线,“论文写在了大地上”,而评定职称要考核论文发表数量,要进行英语能力测试,影响了基层人才提升职业能力的积极性。
三是建设用地政策落实还不到位,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力度还要加强。基层普遍反映,现有政策将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按照农业用地管理,但这一政策没有完全落地,一些地方还是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对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等项目建设,应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但由于地方有限的用地指标基本上用于县城房地产、开发区或其他非农产业,政策实施不到位。基层普遍反映,村庄综合整治、集中居住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获得的收益,村里得到的很少。部分设区市反映,产权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资源变资产、变资金的通道还未真正打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和住房等改革试点还在进行中,推广试点经验的步伐慢,“盆景”变“风景”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大。有些基层干部反映,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但目前省级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实际操作难。
四是财政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有待加强,金融产品支农作用发挥不够。财政涉农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还不健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部分县(市、区)财政支农投入有所下降。各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向规定过于具体,缺乏灵活性,地方无法统筹使用。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和省级农业开发、粮食产能规划等涉农项目资金分散、多头管理,部分项目存在建设重叠。财政投入道路、住房、环境等公共设施建设的资金也较为分散,多个部门各自为战。部分省人大代表指出,有些类似送电影下乡这样的支农做法是流于形式,基层群众看的不多,认可度不高,造成财政资金投入浪费。部分省级贫困县反映,扶贫资金使用对时效兼顾不够,扶贫项目精准落地慢。家庭农场主、创业大户普遍反映,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抵押贷款难。大部分农户反映小额贷款额度偏低,规定单户原则不能超过2万元;期限偏短,一般不超过1年,满足不了农户发展农业项目的需要。基层干部反映,农业保险对地方特色农产品覆盖不够,不能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足够的风险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代办机构存在办事拖拉、勘灾理赔不及时等问题,有的农户反映,春节前大雪压倒蔬菜大棚,到5月底赔偿还没有到位。
五是农村产业发展还有待加强,带动农民致富作用发挥不够。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生产自然条件优越,科技、装备等基础条件较好,但农村产业质量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农业结构相对还比较单一,粮食等传统产业占用全省80%的生产资源。新型职业农民少,大部分农民创业致富能力不强,农村创业创新氛围不浓。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够,特别是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强,加工转化效率不高,缺乏有全国影响力的大品牌,支撑和带动地方农业结构调整优化的作用不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方面,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商等还处于培育阶段,且大部分是工商资本创办,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健全,带动农民分享现代农业发展收益的办法不多。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反映,创办民宿存在消防设施审批门槛高、审批难的问题。
六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环境治理层次水平还不高。由于历史欠账比较多,大部分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对落后,农村道路、供排水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基础条件依然是农村发展短板。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政策不活,办法不多。农村河道管护资金来源单一,特别是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河道还大多停留在“以河养河”阶段,管护保障严重不足。基层普遍反映,现有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村庄污水治理全面覆盖推进难度很大,县级财政压力大。另外,农村居住分散,水系发达,沟塘众多,部分地区地下水位高,管网建设难度大。基层干部反映,部分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不到污水,设施难以运行。有些县(市、区)在调研报告中指出,环境整治工作中没有充分发挥村民主观能动性,杂物乱堆放、垃圾乱抛洒等现象给黑臭水体整治、美丽村庄建设、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的长效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三、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实干促振兴,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规划先行,分类推进,加大投入,扎实苦干,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了更好地推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走在全国前列,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考核,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真正做到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统筹整合各类要素和政策,推动资源力量下沉,强化对乡村组织振兴的支持和引导。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培养,选优配强工作力量,提升乡镇干部整体能力水平。建立健全抓镇促村机制,强化对市、县、乡党委的指导考核,督促基层党委聚焦主责主业,抓好乡村组织振兴。关心关爱乡村党员干部,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顶层设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主动适应新变化新形势,尽快明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牵头部门,建立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协调领导小组制度。一是尽快出台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科学谋划,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职责和政策措施,形成今后五年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政策框架。规划编制要注意分类推进、分步实施,防止急于求成、急功近利。二是全面开展镇村规划编制。赋予设区市及县(市、区)更多镇村规划自主权,科学合理地确定“一般村”、“重点村”、“特色村”,稳妥推进乡村人口集中居住、项目集中落地、土地集中经营。尽快研究出台镇村规划编制指导性意见,并对规划编制费用提出解决办法。三是加快新一轮城乡统筹规划编制。明确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优化细化乡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加快形成城与乡、人与自然、产业与生态和谐相融的新型城乡空间形态。四是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评价体系。区分村(居)的资源禀赋、地域差别,率先形成以村(居)为单位,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治理等不同指标在内的评价考核标准。制定评价标准过程中,应坚持系统化,全面反映“五个振兴”情况;坚持标准化,全面反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情况;坚持人性化,充分考虑群众的获得感。
(三)进一步优化结构,实现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高质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积极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优化现代化、智能化设施装备补贴,形成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推动更多种植大户、农业企业主动参与绿色蔬菜、应时鲜果等高效作物生产。尽快出台产业兴村强县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加快引导培育年产值超10亿元的特色产业。二是加大品牌农业培育力度。支持大品牌建设,对销售额超亿元的区域公用品牌、销售额超5000万元的产品品牌给予资金扶持。设立“农业大企业”培育基金,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对外合作。通过专项资金扶持、政府性基金投资推动一批农业中小企业做精做专。三是加大科技兴农支持力度。形成具体实施办法,推动企业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创新、创业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制定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具体办法,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向企业流动,促进我省更多科技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四是创新产业融合模式。制定“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农耕体验、健康养生、文化传承的融合发展。大丰区恒北村,以梨为媒,不仅梨产品网上销售红火,还给村里带来了温泉度假村、精品民宿等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相关经验值得省级层面总结推广。吴江区在调研报告中建议,出台省级消防等专项审核办法,对农村闲置房、农民空心房等有规划、有条件改建为民宿的给予支持。
(四)进一步育才引才,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将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纳入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制定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一是注重本土人才培养。依托基层党校、成教中心、远程教育站点、职业院校等教育平台,立足现有农村人才资源,开展系统培训。尽快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重点围绕家庭农场主、合作社领办人及有创业计划的大学毕业生、退伍返乡军人等分类开展订单式线上、线下培训。二是注重专业人才培育。加大财政对有涉农专业高等院校、大中专职业学校的支持力度,引导其扩大招生规模。总结推广部分设区市及县(市、区)开展的农业人才定向委培模式,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尽快制定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取得合理报酬的指导性文件,为基层农技人员能够全身心投入农技推广提供政策支持。三是注重服务人才引进。把地方引进农业产业发展相配套的高学历人才纳入人才工作考核体系,把农业人才指标纳入地方发展指标。近年来,宿迁市遴选1324名本乡本村的创业型大学生(平均年龄29.7岁)到村挂任副书记或副主任,进一步增强了村支两委发展活力,缓解了大学生留不下来的问题。要总结相关做法,研究鼓励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返乡就业的财政支持办法。制定公职人员回乡到村任职实施办法,发挥省、市、县各级机关干部懂政策、会管理的优势,提升村(居)发展水平。
(五)进一步用足用活政策,推动更多要素下乡。以推进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在政策制定上为乡村发展松绑,在激活要素上为乡村注入活力。一是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形成省、市、县各级涉农财政资金可整合目录,切实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开展分散在各部门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权下放到县级试点,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落实到县,推动各地集中力量打造乡村振兴样板村。总结盐城市阜宁县等地整合资金投入康居工程的有效做法,全面推动乡村居住条件改善。二是落实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建议对各地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政策执行到位。出台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土地政策,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单独选址的农业休闲旅游设施等有预留规划建设用地。三是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形成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扩大财政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投入规模,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切实缓解“三农”领域的融资难题。完善农业保险政策,适应农业结构调整需要,根据各地特色产业发展现状,重点开发符合适度规模经营需求的多层次、高保障农业保险产品与服务。四是妥善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以现代农业园区、特色田园乡村、特色小镇为载体,引导支持工商资本、社会力量深度参与乡村发展。总结无锡市开展“百企建百园”工程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推动更多工商企业建设农业园,吸引更多的资金、人才投入农业领域。
(六)进一步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提高乡村生产生活水平。一是高标准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村庄布局优化,把农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供电、通讯网络、污水处理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与“重点村”、“特色村”打造相衔接。二是统筹建立公共设施管护机制。在基础设施建设阶段预留一定比例的管护经费,并形成制度性规定,确保基础设施建好、用好。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过程中,提留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的长期管护。将乡镇、村(居)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管护等岗位设置与促进失地农民、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就业结合起来。三是高质量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瞄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形成推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农村养老等服务进村的实施办法。建立教育、卫生人才在县城与乡镇、村(居)之间定期流动机制,提高在镇村工作人才的待遇。四是注重乡村环境的长期维护。加大对农村自然生态系统、山水林田湖草、重要水源涵养区、自然湿地的保护,重点是加大破坏环境行为的检查和打击力度。围绕5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河湖联通和疏浚清淤工作计划。出台农村环境管护实施意见,形成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和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的管护办法。总结推广邳州市开展公共空间清理方面的有效做法,对河道护坡乱耕乱种、道路两侧乱搭乱建、村庄内乱堆乱放等加大治理力度,切实打造农民认可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五是更加精准推进脱贫攻坚。加大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定期不定期抽查兜底保障的公平性与覆盖面,督查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增收措施落实情况。
(七)进一步强化农村治理,夯实农村基层基础。一是加强涉农法制建设。坚持法规立改废相结合,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制保障。今年内,省有关部门要对涉农法规和规章进行一次统一梳理,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对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一些条文进行修改。各级人大要继续完善涉农法律法规,发挥乡村振兴立法方面的主导作用。二是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宣传推广徐州、南通、淮安等地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助力脱贫奔小康的有效做法,动员更多人大代表深入群众倾听意见,参与到项目推动、政策制定中来,通过人大代表之家等多种载体,搭建法律法规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平台。三是完善自治机制。引导村民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村民自治。开展农村道德宣讲活动,传承发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最美乡贤选树、表彰等活动,充分发挥乡贤在矛盾调解、民情联络、敦风化俗中的作用。四是培育特色文明乡风。制定农村健康、科普、法治等文化活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加快推进运动健身设施建设。尽快启动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评活动,提升乡村文明水平。五是激发镇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细化针对基层干部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形成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的具体办法,加大工资及考核奖励向基层干部倾斜的力度,形成选拔任用优先考虑基层干部、涉农干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