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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环境调查报告范文

2024-12-07 18: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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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小区环境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当今境污染时人类面临的一大严重问题。据统计,全世界每年排放的固体废弃物超过30亿吨,废水6000-7000亿吨,排放废气中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近4亿吨。因环境污染造成上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和成千上万的疾病和死亡。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相当严重。每年废水排放量360亿吨,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严重污染。据调查523条河流中有436条受到污染;在47个有地下水的城市中受到不同层次污染的有43个;在2亿城市居民中仅有1/2能获得安全的饮水,而农村中仅有1/7人口能得到安全饮水。我国每年排入大气的粉尘约20xx万吨,二氧化碳1500万吨,氮氧化物400多万吨,大气中有害物质含量远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标准。此外我国每年固体废弃物排放量高达7亿吨,占用了大片土地,造成污染。此次调查,通过分析环境污染的现状,找出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提出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几点对策,撰写此篇调查报告。 二、调查途径

(一)公众方面的调查

公众对于环境保护态度总体上是积极负责的。如;90%的公众对于“迅速增加的汽车所排放出的烟尘与其所带来的迅速、快捷相比微不足道”持反对意见,62%的公众认为“农业烧荒”会引起大气污染。当时当环境保护与公众的切身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公众的分歧就显示的比较明显了。如塑料会产生白色污染的问题,人们在认识上是十分深刻的。82%的公众认为:塑料袋对环境造成污染,应该回收,但在使用上却只有4.2%的人选择“坚决不用”,应为这样污染的是环境,方便的是自己。此外据观察和调查,我们发现:公众对于环境保护个人的参与行为还比较积极,但对于制止他人的环境污染问题上,表现出的积极却并不多。如看到他人浪费水时不到5%的公众会加以制止,而对于乱扔垃圾一事加以制止的人就更加的少还只有2.5%。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公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又一次体现出来了。

(二)企业方面的调查

说起污染,我国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工业性污染,即企业。因此我们认为企业方面的调查时十分必要的,他不仅对于环保政策的制定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决定环境和经济发展能不能齐头并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一份面向211个企业发放的20xx份,回收率高达86.7%的问卷中我们也许能对此有一个比较初步的了解。在样本中,囊括了轻纺、冶金、橡胶石化、能源、建材、机电及其它汗液分别占25。1%、7.1%、12.3%、4.7%、9.0%、26.5%和15.2%。按区域划分,商业、住宅区占22.2%。工业区占56.6%,农业区占14.4%。重点体现在老厂较多,污染大户多;城区企业多,国营企业多。此外据了解大多数企业都存在污染,其中冶金、能源、轻纺、建材是污染大户。

此外据了解自20xx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1.7%,比20xx年提高了6.5个百分点;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86.3%,提高了25.0个百分点;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为88.1%,提高了37.9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2.1%,提高了10.0个百分点;“三废”综合利用也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达到1351.3亿元,提高近3倍。这应该算得上是一个飞跃吧。

企业的环保状况还体现在各企业环保人员的状况,据我们调查表明211个企业中,有121个企业拥有专职环保人员131人,平均每个企业一人。此外我们还对环保装置的运行进行了调查表明:“基本正常,无障碍”的占71.0%(全国平均数为50%);“有时出故障”为24.1%;“经常出故障”的为4.3%,而环保装置主要出现的问题为费用不足,专业人员少,故障率高以及其他问题。

(三)政府方面的调查

1979年9月,五届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和颁布了建国以来第一部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把我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任务和政策,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逐步走上法制轨道,也标志着我国的环境法制体系开始建立。之后,国家陆续颁布了许多重要的环境保护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和颁布了一批环境保护条例。把环境保护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环境法律体系,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环境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二十世纪80-90年代,我国的环境立法发展十分迅速,特别是90年代,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成立,加快了资源环境立法的进度。到目前为止,制定了8部环境保护法律、15部自然资源法律,制定颁布了环境保护行政法规50余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近200件,军队环保法规和规章10余件,国家环境标准800多项,批准和签署多边国际环境条约51项,各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的地方性环境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共1600余项。国家颁布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消除放射性废物、医疗废物环境安全隐患奠定了法律基础。初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体系的环境法律和标准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对我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限制破坏资源环境的活动,加快治理污染的进程,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此外我国政府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国家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国的环境执法工作正在逐步形成以集中式执法检查活动为推动,以日常监督执法为基础,以环境监察执法稽查为保证,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体系。国家对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重点地区的污染治理。实施关停“十五小”企业,检查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流域限批,提高执法效果。总体来说,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截止到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国家、省、地、县四级环境执法体系,拥有环境监察机构2954个,环境监察人员5.7万人。通过标准化建设,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三、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

(一)规划不当,矛盾较多

规划不合理导致区域功能混乱,是许多环境污染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在我县的武溪、浦市两镇较为突出,白沙镇部分区域也有存在。常见规划不当的现象有:城镇小型加工厂与居住区之间没有缓冲区,小型的加工厂安插在居民楼,居住区中开办有污染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这样往往易造成企业虽经规划部门批准且达标排放,但周边群众环境质量却无法得到保障

(二)老污染治理欠帐多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环境污染整治得到了很大改善,但离我们经济社会日益发展,老百姓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还相差很远,老污染纠纷的处理还存在较多的遗留问题,并且深层原因涉及到移民、国企改制等问题,情况较为复杂,这也是污染纠纷的一个特点。

(三)以邻为壑,地方保护

一些地方在规划中,仅仅考虑了如何避免功能布局对本地居民的污染影响,而无视对相邻区域可能造成的危害。受害地政府对排污单位鞭长莫及,排污地政府受利益驱动对污染问题是能拖则拖或仅做出象征性的处理,而上一级环保部门在协调处理时往往难以决断,导致不少跨界污染纠纷的出现。比如我县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受到辰溪钒厂直排废水的严重威胁问题,峒河水质污染问题等等。

(四)环保法律法规不完备,界定困难

首先,污染纠纷的内容呈现复杂化的趋势,而法律规定不全面,如在居住区内禁止建设饮食娱乐服务项目的规定,在商住楼是否适用?建筑噪声和夜间施工管理在乡镇和农村无法可依等;其次,标准空白现象较多,如光污染等;再次,环境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如对环境污染损害缺乏经济赔偿的处理程序和计算标准等。同时,环保部门还缺乏必要的强制执行手段。

四、环境保护的发展对策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我县的经济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改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把社会稳定、环境质量等纳入考核内容;要逐步树立环境质量也是政绩的观念,不单纯以GDP论发展。

(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以满足居民不断提高的对生活环境的需要为出发点,科学制订城市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城市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新区开发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功能布局统筹兼顾;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保障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推进。

(三)建设集中工业区,集中污染,综合治理,并适度对区内群众进行迁移可以有效地整合污染治理、生活后勤服务等资源,以较底的成本化解矛盾纠纷,我县大力兴建的武溪工业园区则是解决矛盾的最好实践。

最后,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也无论是家庭,国家,还是世界,环境永远是我们的朋友,善待朋友,就是善待我们自己。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了解了很多环境问题,也希望我们的调查能给环保局敲一个警钟。也希望更多的朋友能够保护我们的环境,善待我们的家园

第二篇:居住小区调研报告

为了使“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主席协商会议更加富有成效,市政协文教卫体委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在傅绍平副主席带领下,调研视察了市城区住宅小区,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对我市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思考,并借鉴了外地好的做法,形成了这份调研报告,供主席会议协商参考。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把物业管理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完美社区、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有效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质。

1.健全了物业管理规范制度体系。2011年以来,市政府根据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涉及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收费、物业保修金、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等主要领域,形成了相对完整、较为完善的政策管理体系,极大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了对物业主体的培育和监管。培育和引导本地企业做大做强。2014年常德福吉物业公司晋升为一级资质,实现了本地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零的突破。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依法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了资质年度考核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动态管理档案,并且加强了信用评价成果的运用。

3.提高了服务水平拓展了服务领域。引进保利、金碧、万达等一批国内优秀物业服务企业驻常服务,传播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开展竞赛、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本土物业企业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引导和拓展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从过去简单的保安、保洁、维修等基本内容,发展到目前的家政服务、代收代缴、车辆管理、特约服务等方方面面。

4.加强了对物业管理硬件设施投入把关。制定了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公共活动用房等物业管理硬件设施的建设标准,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50O;业主公共活动用房按照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100O。并将物业管理硬件设施的建设标准纳入了全市房屋建设技术规范。

二、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1.车辆停放无序。由于前期建设车位配套比例较低,加上近年来我市私家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小区内有限的停车位(库)已无法满足业主车辆的停放需求,致使小区内大量车辆无处停放,部分小区停车犹如见缝插针“抢车位”,挤占人行道、绿化带已成常态,占用消防通道、堵路堵门也时有发生,造成小区内交通堵塞,进而引发各类纠纷。市城区金色晓岛小区就出现过因为他人的车辆停放在车库门口,车库业主家小孩半夜生病需要急诊时而无法开车,一气之下怒砸堵库之车的案例。

2.违法建设不止。部分小区存在严重的乱搭乱建现象,如有的一楼居民占用公共空间圈建小院、在阳台周围搭棚、破墙开店;有的顶楼搭建阁楼;有的违规搭设外置防盗网,影响城市整体美观;有的高档别墅小区甚至出现业主大兴土木推倒重建;还有的业主私自改变房屋的居住功能,租与他人开饭店、茶馆,开公司、做仓库,严重影响周边业主的日常生活。上述情况多是因没有及时制止而其它业主跟风效仿,导致不少小区乱搭乱建现象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3.物业费用难收。目前市城区物业企业中有相当部分企业实际处于亏损状态,除了规模因素外,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偏低、物业费收缴率不高也是重要原因。目前多层住宅为0.5-0.8元/平米,高层住宅为1.0-1.5元/平米,部分小区收费标准还维持在10年前的水平。据武陵区调查表明,2015年小区业主欠费额度平均达25%,个别小区高达45%以上,而物业企业能够承受呆账的临界点大致在10%。不少业主常以房屋质量差、服务不满意等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不断降低的收费额度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形成了恶性循环。例如水岸名苑物业费收缴率不到70%,该小区已修建10余年,房屋维修资金收缴不到位,业主因屋顶漏水、水管破裂、停车紧张等原因拒交物业费。

4.各类乱象频发。小区物业服务涉及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政府职能部门等多个主体,一旦其中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小区内乱象频发,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如鸿升别墅南区部分业主以多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先后导致多家物业公司运转不畅而退出小区,小区内垃圾成堆,业主苦不堪言;芙蓉盛世小区因物业公司与业主就停车服务收费项目沟通不及时,导致发生业主冲撞停车道闸,损坏公共财物事件;金色晓岛和公园世家小区出现物业公司人员制止业主搭建阳光房而被殴打事件;荷塘月色小区业主为争夺业委会主任一职大打出手致伤住院。

5.行政执法缺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呈现“孤岛”现象。物业管理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众多,部门行政执法没有延伸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公安部门过多依赖物业公司并没有执法权限的保安维护小区治安;城管、规划部门对小区内乱搭乱建现象处理不及时甚至不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又无力制止;消防部门对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6.公共服务缺失。敞开式小区大多没有明确服务主体,基本上依赖社区提供的基本服务,而社区因为人力和资金的原因无法保障,部分敞开式小区因服务主体不明确,卫生、治安、交通等服务项目长期处于无序状态。许多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改造的小区存在乱象反弹的隐患。如西苑新村政府投资900多万元对小区道路、下水道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大规模改造,但至今没有专业化或自治组织物业服务进入,仅靠一位老人清扫卫生,乱搭违建、脏乱现象随时有反弹的可能。

三、原因分析

我市的物业管理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全国来说有其共性的一面,也有其特殊性,应认真分析,科学应对,其主要原因:

1.对物业管理认识有差距,重视不够。现阶段物业管理与人们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还是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够到位,尤其是区县(市)、街道、社区对物业管理缺乏系统研究和深入思考,没有作为全局工作来考虑,宣传和引导力度不够,导致物业管理的社会地位一直未能得到凸显。同时,近几年我市着力开展的完美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物业管理关联性研究不够,结合不紧。没有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范畴,物业企业无法享受在税收、财政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政府对物业管理的政策支持不明显。

2.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不规范,服务水平较低。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流程不科学,没有或很少有内部考核和奖惩机制。个别企业在业主拖欠物业费、企业运营面临困难的情况下,为降低成本,便开始减员减薪,搞卫生的是“奶奶级”,当保安的是“爷爷级”员工,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导致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现象的加剧,形成恶性循环。物业行业专业人才匮乏,大部分物业企业缺乏具有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人才,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管理经验不足,与业主日益多样化的居住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3.部分业主素质不高,业主自治机构作用发挥不够。业主的物管意识普遍淡薄。一是难以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目前,我市仅有27%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且有相当部分名存实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二是业主自治机构运作欠规范,基层纠纷处理机制效率不高。业主委员会委员准入门槛低,素质参差不齐,加之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街道、社区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处罚,导致其运作不规范,有的甚至成为个别业主谋取私利的媒介。三是业主缺乏共同家园意识。不爱护共用财物、不讲卫生、不遵守公共秩序等现象较为普遍,个别业主甚至恶意拒交物业服务费,给物业管理带来阻力。

4.物业管理设施基础差,硬件建设跟不上。一方面由于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受利益驱使,提高容积率、改变建筑物用途、偷工减料降低房屋质量、电梯以次充好、不按照合同约定标准随意更改环境及相关配套设施,没有配备或者没有配足物业用房与相关设施设备。另一方面部分老旧小区和政府投资的廉租房、公租房,由于规划、住建等部门在规划设计把关时没有要求预留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公共活动用房,导致不具备实施物业管理的硬件条件。

四、几点建议

调查组认为,小区物业系列问题不解决好,会留下诸多后遗症。首先是小区停车、治安等问题会扩散到社会,或侵占公共空间或引起社会不稳定,增加社会管理难度;其次是由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会不断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投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将不堪重负;第三是直接导致部分市民生活质量下降。因此,应引起足够重视。

1.强化措施,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议尽快出台《常德市物业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从法制层面保障其发展。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将物业管理纳入完美社区网格化管理范畴,加强区县、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物业服务与纠纷处理机制。各级财政要保障各级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设立物业管理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推广物业行业的创新、增值服务,对服务优质、社会反映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适当奖励,积极引导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老旧小区进行服务,对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作出良好成绩的给予适当奖励,对于明显亏损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2.明确职责,构建完善的联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行政执法向小区院内延伸。发挥房管部门作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政策和行业标准及统筹协调与督导指导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规划、城管、住建、公安、质监、消防、物价等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并将他们的投诉电话公示在各小区醒目位置,便于及时受理业主投诉。同时发挥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尤其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把“安全、洁净、方便、和谐、快乐”的完美社区建设目标延伸至小区内,使小区成为完美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帮助建立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服务模式,协调各方搞好小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3.分类指导,探索建立多样性的物业服务模式。对新建和老旧小区,封闭式和敞开式小区进行分类指导,选择合适的.服务模式。重点探索针对敞开式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规模较大的小区,可采取聘用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规模较小的小区,可采取“统一打包”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推广紫桥小区物业管理模式,鼓励街道或社区成立物业服务中心(登记注册)进行管理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自治,专项负责辖区内无法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研究针对保障房小区和农民安置公寓区物业管理的措施,做到服务不留死角。

4.创新管理,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较大规模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支持本地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树立行业标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新型社区商业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不断满足潜在的市场需求,提升服务能力,实现物业服务升级转型。及时化解物业服务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推动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快速提升。加快建设监督体系,大力培育业委会,提高业委会组建率、专业性和公信力,让业主直接参与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和合作,形成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和业主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5.倡导诚信,增强物业主体的自觉意识。正面引导与惩戒并举。一方面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小区宣传栏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等物业主体各方的责任和自觉意识。强化示范带头,通过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去影响广大业主,增进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和理解,提高市民对物业服务的认同感,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自豪感,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建立物业主体各方的诚信档案,对不守诚信的企业法人和业主进行失信惩戒,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还要进行问责。

6.突破难点,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以拆除小区违法建筑和老旧院落改造为突破口,对违法建筑进行梳理,确定牵头单位,明确分批整治目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老旧小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落实市中心城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对我市城区老旧院落和敞开式老旧小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按照总体规划、综合整治、分类改造、一院一策的原则,对老旧院落安防设施完善、路面平整处理、停车位(线)划定、垃圾装运处置、环境整治、管理用房配置、水电“一户一表”工程、雨污分流、管线序化等功能性专项改造,确保整体工作真正惠及民生。注重宣传发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拆违和院落改造的热情。

第三篇:关于小区环境调查报告

一是个人层面因素,包括生态环境知识、意识、习惯、生活方式等。如“购物时自带购物袋”等绿色消费行为和“给政府提工作建议”等环保实践行为的践行度低,主要与个人意识和习惯有关。

二是政策制度类因素。如公众认为“选购绿色产品和耐用品、不买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等绿色消费行为践行度低的原因,主要与市场管理不规范和认证制度不完善等有关;认为“垃圾分类”践行度较低与垃圾处理体系和基础设施不健全有关。

三是平台渠道类因素。如公众认为“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等绿色消费行为践行度低,主要是由于缺乏交流捐赠平台;认为影响监督举报行为的主要因素是监督渠道不畅通、反馈处理不及时等。

一、关注小区生态环境:公众较为关注生态环境信息,对生态环境知识有一定了解,但有较大提升空间。

小区生态环境信息,了解相关知识和政策,提升自身意识和环境素养,诗众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基础。本次调查选取了“关注政府、企业或其他机构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和生态环境知识的掌握程度两个方面,了解公众关注生态环境的状况。

(一)超六成受访者经常“关注生态环境信息”,高学历人群、城镇居民、从事环保相关工作的群体对生态环境信息更为关注。

调查显示,75.3%的受访者认为“个人关注政府、企业或其他机构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是重要的,60.8%的受访者“总是”或“经常”关注生态环境信息,践行度与认知度较为接近。

受访者在“关注生态环境信息”行为上存在差异,主要与其受教育程度、城乡属性等因素有关。关注生态环境信息程度与受教育程度正相关,大专、本科及以上受访者“总是”或“经常”关注生态环境信息的人数高达六成,而小学及以下人群不足四成;同时,城乡行为差异明显,城镇受访者更为关注生态环境信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环保工作的受访者更为关注生态环境信息,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关注程度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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