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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夹人事故调查报告(推荐5篇)

2024-01-17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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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秋季到来,摩托车使用率明显提高,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也随之增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摩托车管理及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预防已成为当前农村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现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就农村摩托车交通管理现状及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预防谈几点看法。

1、乡(镇)农村道路路面情况差。目前,xx县各村道路已基本上普及水泥硬化,但这些农村公路等级低,路面比较狭窄,随着车流、物流、人流的不断增加,道路易损坏。

2、农村道路规划不合理,坡陡、弯急、交叉口多。由于xx县属于山区,农村道路路窄、弯多、坡陡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对滞后,相应的道路标志、标线少,道路安全设施未能配套,交通标志标线不齐,甚至成为“盲点”,导致危险重重。

3、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现象普遍。虽然免费办牌挂证工作的实施已为辖区83%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办理了牌证,但因为很多客观原因还有一少部分摩托车无牌上路、无证驾驶,产生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是大多数的农民法制观念不强、安全意识淡薄,他们既想购买摩托车图方便,还不想去考取驾照和挂牌上户,像骑自行车一样使用摩托车。

二是一部分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交警很少对偏僻道路和农村小道进行路查,有没有驾驶证都一样。

三是摩托车轻便、灵巧,在道路上可以很容易调头,遇到交警检查,可以随意改变车道,脱离视线,轻易就能逃脱,在侥幸心理作用下,导致摩托车违章驾驶行为难以有效控制。

4、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时有发生,存在喝酒提神的误区。产生此种现象的原因是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认为交警不会到乡村道路上检查,尤其是节假日期间更不会上路查车,并且对自己的驾车技术很自信,认为少喝一点酒驾、疲劳驾驶驶摩托车没有关系,就是碰到交警查车,也可以躲避过去。

5、不戴头盔现象严重。农村地区驾驶摩托车者大多数都不带安全头盔。他们一是嫌戴头盔不方便,摩托车上也没有专门存放头盔的地方,只能把头盔挂在车把上,或是拿在手里,挂在车上怕被别人拿走,拿在手里又麻烦,所以索性就不戴了。二是农村群众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没有认识到头盔保护头部的重要性,忽视了行车中戴头盔的必要性。

6、驾乘人员成份复杂。当前,农村驾驶摩托车的除青壮年外,还有超过60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不宜驾驶机动车的.残疾人等。他们的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较弱,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能作出正确判断,极易诱发交通事故。这部分人驾驶摩托车的原因主要是觉得摩托车很好掌握,遇到什么事情,两腿撑地就不会有大问题,没有意识到突发事件时的不可控性和不可预知性。

7、当前农村交警中队设置不够,而每个派出所本来应付治安案件的任务已相当繁重,很难再腾出时间和精力来帮“打理”交通,这就导致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仍然十分薄弱,交通执法未能保持长期严管态势。

8、宣传效果影响面小,虽然近几年来我局对于交通道路安全宣传工作常抓不懈,但这仅仅局限在城区和重点乡镇所在地,不能直接影响到村、组和家庭。因此,群众对基本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没有形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的良好习惯和风气,造成对交通安全漠视,对查处交通违法抵触,违法现象“久治不愈”,交通安全隐患也难以根除。

摩托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一直是交警部门管理的难题,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结合农村地区特点和本辖区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执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证农村摩托车驾驶员安全上路,平安回家。

(一)加强宣传教育,深化文明交通提升安全意识。

交警部门要积极与各乡镇政府、农村基层组织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工作。要建立以“公安交警为龙头,公安派出所民警积极参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基层组织积极响应”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结合普法教育、文化下乡、“五进”宣传、“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有针对性开展灵活多样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大力提升群众文明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管理,筑牢防范涉摩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

要有效减少农村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必须从源头(人、车、路)着手,根据辖区摩托车交通违规特点和群众心理,从源头上控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首先,要严格把好摩托车摩托车牌证核发和驾驶证考试关,提高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和安全行车意识,筑牢防范涉摩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其次,要切实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充分发挥车管所的职能,把车驾管业务前移到中队所在地,前移到摩托车销售点,前移到各乡镇,方便农民办理摩托车各项业务。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农村道路进行隐患排查,提前在交叉路口设立指路标牌,在危险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引导驾驶人安全驾驶。

(三)严格路面执法,从严从重处罚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安全管理关键在于“严”字,严格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是预防摩托车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手段,只有严查严管,才能从根本上强化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好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力军作用,认真分析摩托车违法与事故发生的规律,采取灵活的执法检查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既要加强正常的路面巡逻,提高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率,还要集中优势警力,在农村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

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必须从严处罚,坚持严查、严管、严治的方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扣证的扣证,该记分的记分,该报废的车辆一律予以强制报废,着力打击非法营运和摩托车超员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农村道路的安全设施建设。

交警部门要积极联合公路、安监等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的排查,完善临水临崖路段防护栏建设及连续弯道、长下坡路段、窄桥涵洞、沿线学校村庄警示标牌设置,与群众协商及时清除公路两侧杂物和设置不合理的超标“减速带”等,配套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实现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管,进一步降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发生率,保持道路畅通。

第二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学生出行安全与校车管理,是个烫手的山芋。近年来,我国从南到北,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校车事故,在校车事故中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让人触目惊心。

20xx年月6日,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的一起校车事故,致使2人遇难;20xx年2月2日,江苏省丰县首羡镇发生的一起校车侧翻滑入路边水沟事故,造成5名学生死亡。20xx年2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洪塘村委会合盘石童家村小组发生一起接送幼儿园学生的校车侧翻水塘事故,造成3名儿童当场死亡,8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

为什么校车事故不断?造成校车事故高发频发的直接原因是什么?笔者为此做了一些浅显的调查与思考。愚以为造成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走读生现象

()教学资源不平衡,走读生人数大增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及计划生育政策产生的人口下降,造成农村适龄学生数量逐年渐少。999年,我国教育战线在全国农村地区拉开了大规模的中小学校教育网点布局撤并工作。在这一大规模教育网点布局撤并工作中,由于很多地区一味追求规模效益而不考虑当地的人口密度和地理环境,紧跟着乡镇撤并的步伐一道,盲目撤销教学点,给许多农村中小学生带来了上学远、上学难的新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乡镇撤并和教学点撤并后,一个30多万人口的小县,每天就有近400名走读生或骑自行车、或乘车或步行十余里甚至二十余里山区道路到乡镇中心学校上学。

(2)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学校没配校车

据调查,大量的教学网点撤并后,由于受“财力、人力、物力及接送风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新合并的所有乡镇中心小学或中学,包括所有私人办的私立学校(一些幼儿园除外),全部都没有配备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在调查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乡镇中学负责人向笔者讲述,配备校车,从经济支出上来说,学校难以承担,从接送学生来说,如果路上出了事故,这种风险更让他们难以承担。目前,所有学校里的走读生都是由他们自己选择乘坐不同的交通工具回家。在学校里,老师只是给他们上上交通安全课,教育他们不要乘不安全的交通工具回家。除此,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

(3)因为有需要,各种问题“校车”应运而生

由于大量的走读生存在,而各学校又没有专门接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学生家长为了照顾孩子,方便孩子上学,干脆买了电动车、两轮摩托车接送孩子上学。

另外,一些头脑灵光的机动车驾驶人,看到大量的走读生当中,有相当一部分父母常年在外面打工,跟爷爷奶奶生活,而爷爷奶奶年纪大,无法接送孩子的现实情况,从中发现商机,买来了三轮摩托车和面包车接送学生挣钱,于是各种问题“校车”应运而生。

二、存在的问题

(1)“校车”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难度增大

“校车”的安全问题,一直牵动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心。但校车究竟该由谁管,教育主管部门?交通部门?还是公安交警部门?目前交通、公安、教育、安监等多部门都对校车负有监管职能,但又各有实际困难。如:教育部门熟悉情况但无直接管理权,交警部门有路面执法权,但广大农村地区山高路远,受警力严重短缺影响,实在难以做到全程监管,加之部分车辆采取“游击战”逃避执法部门监管,造成了目前“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管理难到位”的被动局面。

(2)针对问题“校车”,教育部门显得很无奈

在校方因为种种原因难以做到配备校车接送学生,而大多数走读生又要每天往返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客观因素下,针对日复一日,每天上下学及节假日期间,出现在学校门口的'各类问题学生接送车,校方也只能是在一再嘱咐驾驶人小心谨慎驾驶的前提下,挣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存在了。调查中,有老师告诉笔者,他们很担心这些车在路上出事,压力非常大,经常出现寝食不安的情况,但是他们同时又很无奈,因为他们没有办法解决学生平安往返学校与家庭的问题。

(3)确保学生路上安全,交管部门压力山大

在校方因为种种原因难以做到配备校车接送学生(一些幼儿园配备了校车,但大多又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大多数走读生又要每天往返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严峻形势下,确保广大学生路上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压力山大。

在确保学生出行安全的总要求下,一些地方的公安交管部门曾将路上行驶的,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学生接送车予以查扣,但此举引发了没有车往返的学生家长的意见,他们纷纷上访,矛头直指公安交警。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安交管部门对这些车只能是抓了放,放了又抓,左右不是。更为严重的是,广大农村地区山高路远,点多线长,交管部门受警力短缺影响,常常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xx校车管理的经验做法

xx市委、市政府对校车管理工作高度重视。20xx年7月初,xx市人民政府分别在市、乡两级成立了由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各乡镇负责人组成的“xx市过渡期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xx市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直接负责,分两步加强xx的校车管理。

第一步:xx市过渡期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xx市交警大队牵头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过渡期校车管理要求的,一律给予取缔。

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整顿,xx市有9台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幼儿园学龄前幼儿接送车,36辆国家允许在过渡期内营运的中小学生接送车。这些车辆由xx市财政出钱,统一配备“逃生捶、急救箱、灭火器、drv行车记录仪”,然后,再由各过渡期校车申办人提出申请,由xx市教体局受理并提交过渡期校车管理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由xx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公安交警、教育等有关部门,对校车行驶线路、站点勘察确定,交警部门负责对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车辆查验,并于20xx年8月3日统一发放了校车使用标牌。

第二步:xx市过渡期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到20xx年9月日结束使命,该组织自行解散,xx校车管理工作移交到设在xx市教体局和xx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内,由教育、交通、公安交警、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成的校车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所有校车统一更换成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接送车。

四、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车管理工作的思考

xx市的校车管理工作无论是从组织领导,还是车辆审批、上牌、线路管理等各个环节,应该说都是非常细致、非常周密的。此举倾力打造了一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学生出行安全的新格局。

xx的校车管理工作值得肯定,但全面推广标准化校车,需要多方面资源,会增加不少财力成本和管理成本。为此,笔者认为,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应该还有其他的工作可做,现抛砖引玉如下:

(1)建章立制,保障校车上路的优先通行权

成立了专门的校车管理机构,有了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规范校车,并非就意味着学生出行安全与校车管理工作就高枕无忧。在道路建设突飞猛进,各种交通工具迅猛增长的严峻形势下,校车在路上的通行风险不容忽视。愚以为,人大和政府部门不不妨从建章立制或者从立法立规的角度出发,保障校车在路上的特别通行权。如:校车停靠在路边上下学生,校车旁边车辆都要停驶且保持车距。又如:校车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社会车辆都应该自觉避让等等。

(2)均衡教学资源,减轻群众和管理部门的负担

均衡教学资源,减轻群众和管理部门的负担,就是根据人口密度和道理位置,科学地恢复一部分被撤销了,但教学设施依然保存完好,且离中心学校较远的教学点,让一部分走读生就近上学,这样既可以减轻学生家长因为子女远途求学,往返路途乘车时所花去的费用,同时又可以减轻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的管理成本,此举符合党的群众路线,群众满意,皆大欢喜。

第三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也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为了加强农村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今年以来,xx公安局交警部门率先组建课题组,对全区农村学校和农村幼儿园的校车进行调研。经调查发现,xx区农村校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隐患,交警部门从临时解决方案入手,找出问题症结所在,积极为学生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基本情况

目前xx区农村接送学生的车辆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学校自己购买和租用司机接送师生;二是私家车运营接送师生;三是极少数小货车接送师生。选取三份校车交通安全调查报告。涉及xx (5辆车,3所幼儿园),xx (2辆车,1所幼儿园),xx (11辆车,9所幼儿园),xx (3辆车,2所幼儿园),xx (2辆车,2所幼儿园),其中大部分校车都是私人运营的小型货车,有的使用年限长,条件极差,老化严重,车辆管理随意,缺乏监管。

存在的问题

接送学生的车辆状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首先,农村幼儿园为了吸引学生,提供免费的'交通服务,但为了降低成本,他们选择使用成本低、条件差,甚至报废的车辆来运送学生;二是农村学生居住地分散,上学和放学距离远,客流单一且固定,时间集中在早晚。这样一来,手续不全、车况差、司机素质低的违规校车就会乘虚而入,过度拥挤、超载等违规行为屡见不鲜。

宣传不到位。因为农村复杂偏僻,交警二大队虽然经常组织警力进村宣传,但光靠交警部门单干无疑是九牛一毛。很难从根本上对非法车主或群众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管理盲点。农村校车车主多为本地人,特点是熟悉的运营道路和人际关系。交警下乡进行整风行动的时候,和警察打游击战。此外,警力不足,导致整改行动不力,使违规校车没有得到有效根治。

责任不明。就目前的管理职能而言,教育、学校、交通管理、交警等部门只是对校车有一定程度的管理职能,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由谁来提供和保障供给。造成了无人能控制的踢球现象。

发展不平衡。由于整个地区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公交服务水平较低,城市地区的学生可以乘坐公交车上下学,但无法延伸到偏远的农村地区,满足中小学生的交通需求。由于其局限性,农村客运无法到达每个孩子的家门口,价格过高,农村学生难以承受,导致偏远农村地区的学生选择乘坐非法校车上下学。

第四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中小学317所,其中,高中学校14所、初中41所、小学261所、特教学校1所,幼儿园99所,另有民办幼儿看护点156个。全县现有中小学学生106991人,其中,高中生22454人、初中生28832人、小学生55705人,在园幼儿20427人。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84537人,其中,学生步行上下学的44949人、学生骑车上下学的7027人、家长接送学生的19560人、需要乘坐客运车辆上下学的学生13001人。

全县部分乡镇组织了农村客运班线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规模较大的民办幼儿园有自备车接送幼儿。接送学生车辆种类多样,高中学生大多是自行搭乘农村客运班线车或公交车,农村初中、寄宿制小学接送学生车辆以小型面包车、三轮车为主,还有三轮摩的、二轮摩托和电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据统计,全县有接送学生车辆522辆,其中,中巴车90辆,小面包248辆,三轮车37辆,摩的、蹬士147辆。

二、前期主要工作

为切实解决中、小学生乘车上下学问题,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过渡期内校车安全,我县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积极运作,确保平稳过渡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20xx年2月,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办[20xx]6号),同年10月,县政府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大检查。20xx年1月,县政府印发了《宿松县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松政[20xx]3号),确定了“县政府领导、各部门监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保障乘车安全”的工作方针,明确了“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及“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建立了分管县长为召集人,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20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学生家长合理分担,县乡两级财政适当补贴”的运作模式。过渡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本地区客运班线运力进行整合,合理调配到各线路接送学生上下学,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1月29日,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召开了第一次成员会,全面部署了我县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3月下旬,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对全县校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对过渡期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全力推动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落实责任,扎实工作,确保校车交通安全。

1、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宿松县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 明确了校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方案》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校车安全工作负总责,对本辖区内校车安全实施统一协调管理,成立校车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并实施本乡镇《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负责组织经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对接送学生的分布情况、道路交通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教育和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做到“五定”(定车、定线路、定人、定时、定点)。建立政府、家庭与社会合理分担学生交通费用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校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育部门主要做好学生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增强家长、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牵头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依照县政府批准的学校、幼儿园设置规划,督促指导乡镇教育管理委员会组织学生就近入学。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行职责。公安部门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做好校车标牌发放、回收工作;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校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强对校车行驶过程中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按规定及时回复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征询意见,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逐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技术标准;财政部门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管理机制,制定支持校车服务所需财政资金分担的具体办法,筹集拨付校车补贴所需资金,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学校负责摸清本校学生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学生乘车需求,配合乡镇政府和交通部门设立乘车路线,对需要乘车的学生进行摸底登记并按时上报。

2、整体联动,强化责任落实

县政府《校车安全管理过渡期实施方案》出台以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通力协作,共同解决涉及校车运营的有关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1)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全县分成8个督查区,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梳理校车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努力做到校车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整改。扎实开展了学校安全“一月一主题”教育活动,确定每年四月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组织开展了以“交通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学生演讲、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今年3月,县教育局与各中小学签订了学校安全责任书,实行校长“一岗双责制”。各中小学成立了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校长是校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配备了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每两周安排1个安全教育课时,把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对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进行摸底登记,与家长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制订了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利用宣传画、标语、聘请交警进行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及家长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自觉抵制“黑车”,做到不肯、不敢、不让学生乘坐不合格车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自护自救能力。

(2)公安交管部门整合监管力量,确保校车安全。县交警大队分解落实六项责任,通过宣传教育、路面管理和处罚,有力维护校车安全。一是加强排查。共排查中小学、幼儿园22所,排查接送车辆驾驶人600余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14份,施划校前震荡标线3000余米,增设交通安全标志417块,施划标线73处。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首先,注重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印制2万份交通安全书签送进校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专题活动68场次。其次,注重驾驶人员安全教育。集中审查校车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对所有承担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教育、警示,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切实提高驾驶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三是管理、处罚与教育同行。20xx年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1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违法行为177起,超速行驶违法行为20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90起,行政拘留4人。

(3)交通运输部门积极落实责任,健全防范体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不断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宣传教育,确定各基层交管站为所在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督促运管局和运管法制股落实监督责任,不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参与校车安全检查。鼓励现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参与校车服务经营,加强对农村客运班线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的安保设施投入,对临水临崖路段安装防撞隔离墩等设施,临校路段安装减速带和减速标志。20xx年共安装警示标牌1578个,警示桩13000根,减速带800延米,防撞墙9.3千米。

(4)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实施过渡期校车实施方案。根据《宿松县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1月29日后,各乡镇都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大部分乡镇制定了《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陈汉乡、隘口乡、下仓镇、汇口镇等乡镇组织了班线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陈汉乡、隘口乡还明确了校车的补助标准。

三、存在问题

(一)我县校车安全存在:非法营运、超员超速、途中监管缺失、安全设施标识不全、路面状况差、交通运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二)部分乡镇未能切实履行《宿松县人民政府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存在等待观望态度思想。少数乡镇至今没有制定本乡镇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三)部门缺乏协作意识,校车安全管理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下步打算

(一)开展专项整治。 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清理取缔。重点对以下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利用七座以下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

二是超员超速行为;

三是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与所驾车辆不符的行为;

四是使用假牌、挪用号牌、伪造号牌、不按规定参加检测的机动车。

(二)切实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强化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督促其积极组织实施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的运作模式;县财政局和教育局尽快制定县对乡校车补贴方案;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统一标牌的申报、审批和发放工作。

(三)积极探索长效机制。鼓励、支持部分乡镇或区域积极探索“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司化运营,市场运作,财政、社会、学生家长共同承担”的校车运营管理模式,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合格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建立我县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加大督查力度。县政府将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纳入年度标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校车安全责任事故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对各地校车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全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校车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要任务,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将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力保障中小学生乘车安全。

第五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曲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罗平县“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郭双海驾驶一辆号牌为云dv5586“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载乘15人(核载7人),从挖玉冲村前往阿岗镇。当日8时许,车辆行驶出约146 米,在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大转弯”下陡坡左转急弯路段,车辆驶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坠落于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造成10人当场死亡(含驾驶人)、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8月11日8时05分,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过路群众吴永平电话报警“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有辆面包车翻在路边,具体情况不清”,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阿岗镇派出所出警;8时09分,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吴永平电话报称“有7人受伤”后指令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警;9时28分接到阿岗镇派出所反馈的“有10人死亡、5人受伤”的.情况后,迅速组织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余人于11时50分左右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阿岗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率领在岗的所有干部职工于9时30分左右赶到现场参与救援。

事故发生后,罗平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领导率相关部门人员于12时30左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报事故信息后,按照市委书记高劲松、市长范华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书记李云忠、副市长早明光率领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于13时30分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和指导事故处置。与此同时,成立了市、县两级事故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罗平县设立了由县级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阿岗镇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9个善后工作组,进村入户“一对一”包户做好死者家属思想稳定工作,罗平县对每名遇难人员给予6000元救助费;每名受伤人员,设1个医疗小组,实行“一对一”救治。

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副省长刘慧晏、尹建业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和安抚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开展责任倒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白光福与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董家禄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带领安监、公安、交通、监察、卫生、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工作组,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组于当日下午17时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初步查看现场后,召集现场有关人员对现场搜救和善后处理,晚上到罗平县医院看望了伤员,并召开专题会议,伤员救治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罗平召开有100多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宣布了经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和成员,白光福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发言后,事故调查组组长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罗平县应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逐条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隐患整改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通行的,应采取限制车辆通行措施,特别是要对营运车辆通行条件重新组织评估,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努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二)特殊时段要采取群防群治措施。赶集天、婚丧嫁娶、学生收放假日、重要节假日等群众聚集出行比较集中时段,出村路口要有专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执勤点,安排警力上路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处非法营运、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扎实开展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专项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数,落实车辆及驾驶员“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村委会、村民小组、交通协管员、交警和片警要落实具体责任。对驾驶员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处置突发问题的技能。

(四)专项排查平交路口隐患。324国道师宗至罗平段,平交路口较多,安全隐患突出。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要立即进行专项排查,结合实际,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员交叉通行等路口,设置减速带、安全警示提醒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五)结合实际加强宣传教育。宣传工作要深入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加强本地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加强农村群众不乘座非法营运、违法载人、超员行驶等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出行意识。

(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罗平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协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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