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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浪费粮食的调查报告

2023-08-14 00: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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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大学生食堂浪费现象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到食堂就餐人次每天在8000余人次以上。因此,学生食堂的存在和发展状况不仅仅是关系到学生的生活问题,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状况。然而,据调查得知:学生群体和食堂之间存在着很多的不和谐因素,如果任由这些因素蔓延和发展,势必会影响到学校的正常运行。为了解我校学生食堂整体情况,进一步提高食堂的工作水平,改善学生的生活质量和营造和谐的就餐环境,现将我校食堂情况作如下调查。

二、调查内容

(1)饭菜价格:在此次调查中,近58%的同学认为食堂饭菜价格合理,39%的同学认为食堂的饭菜价格偏高,而认为食堂的饭菜价格很高的同学占3%。由此可见大部分同学对食堂的饭菜价格还是可以接受的。

(2)饭菜质量:近58%的同学认为食堂的饭菜质量很高,他们从没吃过变质的饭菜,仅有6.45%少数的同学吃到过变质的饭菜。由此可见食堂的饭菜质量还是很高的,同学们对饭菜质量持满意的态度。

(3)食堂卫生:关于食堂卫生满意程度的反映是:25.81%的学生认为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良好,干净,61.29%的同学认为一般。没有同学认为食堂的卫生状况糟糕觉得脏。看来食堂在卫生方面还是很好的。

(4)食堂服务:96.77%的同学认为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好,仅仅只有3.23%的同学是不满意。同时同学提出一些对餐厅服务的要求,如认真计算价格,希望减少被刷错卡的次数,带上口罩与手套,这也是同学们对卫生安全的要求。

(5)菜的种类:在调查中,77.42%的同学认为食堂的菜式品种是丰富多彩,令人满意。有19.35%的同学认为食堂的菜式品种比较单一,3.23%的同学觉得菜式应该有所创新。由此可见,食堂在种类方面下了很多功夫,研究了新菜,提高同学们对菜的满意度。

(6)食堂的监督组织:有70.97%的同学不知道,有19.35%的同学知道成立了。由此可见,学院食堂对食堂监督组织宣传力度不够,以后要加大宣传力度。

三、总结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初步了解了在校学生对食堂就餐环境,服务态度和菜价,质量的满意程度。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同学基本能接受食堂目前的状况,但存在一部分同学对食堂目前的状况感到不满。这主要集中在食堂的菜价高,质量与菜价不符这些问题上。食堂作为第三产业,其主要工作就是给在校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服务学生,并保证学生每天的营养摄入量。同时,食堂还应考虑到同学们都是从不同地方来的,大家都没有经济收入,都是靠父母辛苦挣钱来读书,不可能花很多钱在就餐上,若食堂菜价太贵,这必会给一部分同学造成经济负担。长期以来食堂在学校里形成了垄断形式,在餐饮方面来说是供不应求,这就给食堂造成了没有竞争的环境。因此在菜价和菜的质量方面会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希望学校和食堂的负责人能为学生着想,减轻学生的一些生活负担,提高大学生的饮食质量,不要让学生在专心学习的同时还要担心他们的饮食问题。

第二篇:粮食浪费现象的调查报告

我们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xx年社会粮食供需平衡统计调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县局迅速成立了粮食供需平衡统计调查组,组长:薛建功,付组长:李永亮、黄文忠,成员:靳贵平、贺永进、杨新民、孙翠平。于20xx年1月3日召开了各粮站站长和统计员紧急会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求各粮站抽调精兵旨将,精通统计业务的人员配合县局调查,按照“20xx年社会粮食供需平衡统计调查方案”分工合作,经过10天的不懈工作,完成了对我县社会粮食供需平衡的统计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

粮食供需平衡统计调查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国家对粮食产业结构的宏观调控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为了让各级政府了解掌握社会粮食供需情况和发展趋势,我们采取深入到农户、城镇居民户、粮食加工转化企业,粮食经营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调查,对农户我们按照抽样调查为基础,结合我县乡镇区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不一的具体情况作了一些调整,推算出全县粮食的总产量。对农户抽样,依据我县城西乡镇主产夏粮,城东乡镇主产秋粮的特点,确定了城西的打石腰乡、南庄乡、交口乡、阁底乡各抽查村委3个,城东的坡头乡、桑壁镇各抽查村委4个,每个村委按照户均粮食产量的标识,按高低顺序排队,采用等距抽样方法抽选一户调查填报农户粮食收支基础调查表,共收集到20户调查表,我们满意分析时再结合我县历年粮食产量情况抽取有典型代表的5户作为打算全县粮食产量的依据,这样能使误差减少到最小;对城镇居民户,我们采取分片抽查与工资收入分档次抽查,两次共抽查了10户,东部时

再抽选具有代表性的3户作为推算城镇居民口粮收支的依据;对粮食加工、转化和粮食经营企业收支调查时,为了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我们加强与统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粮食系统外的加工企业和养殖户通过在工商部门查阅注册登记情况,然后深入到企业详细调查生产消费数字,对没有注册登记的个户也通过深入走访了解粮食转化情况。最后,我们根据农户、城镇居民户的粮食收支平衡基础调查表中的人口粮,按其所占全县农村人口与城镇人口的比例推算出全县农户粮食收支鏊调查表和城镇居民口粮收支平衡调查表。汇总得出系统内粮食加工、粮食转化企业收支平衡调查表,系统外粮食加工、转化和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表,根据粮食汇总上报表填写粮食流通环节损失调查表。最后根据五项专门调查表和20xx年度粮食统计报表生成粹粮食供需平衡统计调查表。

二、调查的结果

1、基本情况

全县土地面积1212平方公里,有7个乡镇,80个村民委员会,314个自然村,15337户,总人口数64855人,其中:农业人口52447人,城镇人口12408人,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14278公顷,粮食播种面积9121公顷,其中:夏粮3656公顷,秋粮5465公顷。农民人均收入1200余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4400余元。

2、粮食供需情况

年初社会粮食库存43272吨,其中:粮食部门库存7804吨,系统外粮食加工、转化和经营企业库存3902吨,农户存粮23269吨,城镇居民存粮2462吨。本年粮食供给41775吨,其中:本年粮食产量41775吨,商品量5988吨;本年粮食需求25114吨,其中:城镇人口口粮8563吨,农村人口口粮12421吨,饲料用粮3718吨,种子用粮412吨;年末社会粮食库存58316吨,其中:粮食部门库存3412吨,系统外粮食加工、转化和经营企业库存5565吨,农户存粮48829吨,城镇居民存粮2889吨。

三、粮食供需平衡现状和发展趋势

我县是实施退耕还林的重点县之一。目前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粮食产量略有下降,夏粮供小需大,秋粮除口粮,用于饲料及转化外的粮食,还有一部分商品粮销往县外。粮食供需发展趋势分析:我县农业基础条例仍然比较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不够,粮食产量较低,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虽已初具规模,但经济效益还难以显现,退耕还林工程的扩大,粮食产量将进一步下稳,农民和城镇居民口粮仍需从外地购进,农户存粮养活。粮食部门需加大收购能力,保证充足的库存,确保退耕粮食供应和城镇居民口粮。社会粮食消费呈良好增长态势,这主要是受政策拉动刺激消费,如国家增强职工工资,降低存款利率、扩大信贷投资,调配整收入分配政策,改善销售环境等一系列措施的推动,使我县城乡消费保持稳定增长的发展趋势。另外,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肉、蛋、禽的消费同比增长,拉动了饲粒的加工转化。

四、今后面临的情况

从我县粮食供需发展的总体来看,国有粮食企业仍然担负着安全储粮,平仰市场,丰储欠供,安定居心的重担,粮食工作直接影响着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粮改的根本出发点就是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所以,坚定不移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生产,确保全县粮食供需平衡,是粮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三篇:粮食浪费现象的调查报告

最近,省、绥化市相继召开了粮食直补方式改革会议,对粮食直补发放时间、对象、任务、原则、程序、方式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会后,全市粮补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展开,通过会议认真贯彻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粮补测算工作基本完成,里木店和四站两个试点镇粮食直补工作已经启动。为了使全市粮补工作积极稳妥、有序顺畅推进,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按照何市长意见,由农委和财政局针对在粮补工作中已经遇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疏理。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粮食直补方式问题

按照黑龙江省和绥化市关于《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粮食直补方式要按农户20xx年农业税计税面积、计税常产和两者各占一定比例三种办法进行粮食直补。同时规定,在一个市范围内只能选择一种直补方式,而且制定的办法全市必须统一。按照这一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按计税面积直补和按计税面积、常产各占50%的比例直补两种方式。

1、按计税面积直补。这种直补方式对我市而言优点是平均分配,利益均沾;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公平合理,符合实际。不足的是没有考虑到不同乡镇单产差异而导致的土地贡献率的差别。

2、按计税面积和常产各占50%的比例直补。这种直补方式能够较好的反映出各乡村之间常产的差异。缺点是税费改革确定的常产,有的乡村没有按程序据实上报,市里掌握的各乡村常产数据与事实存有偏差,农户个体之间存在单产差异的现实心理,在乡与乡、村与村之间对确定的常产存有较大的攀比性,运作起来有一定难度。

综合上述两种直补方式优点和缺点,我们认为采取按计税面积直补方式为最佳选择,其主要理由是我市是全省至全国的粮食主产和高产区,一直保持着产粮大市的地位。就全市而言,各乡镇的粮食常产没有明显差异,采取这种直补方式,即减少了工作环节,又避免了常产直补而带来的矛盾和问题。

二、关于粮食直补对象确认和发放问题

根据黑政发24号文件规定,补贴对象为原农业税纳税主体,即原农业税实际纳税人,包括按规定享受农业税政策性减免的应纳税人。按照这一确认标准,我市目前粮食直补对象确认存在两大方面的问题。

1、关于纳入计税面积的直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问题:一是对于户在人不在的承包田在二轮土地承包时作为小调整地源调整给参加小调人口,村集体又无地源补给这些农户,按政策规定,该部分土地面积直补对象应为原户在人不在的农户。具体运作应以村民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将这部分直补款从小调面积直补款中扣回,交给户在人不在的农户。二是户在人不在的承包田已被村集体按机动地长期发包给他人耕种(少的5年,多的30年),这部分土地直补款应发放给户在人不在的农户。三是对于土地流转的农户,无论是按程序流转的,还是私自转让的,直补款均为原土地承包者所有。四是农户承包田用于抵顶债务,由债权人进行耕种,其直补款应由债务人所有。五是对于长期拖欠农业税及其它费用的农户,其粮食直补款村集体不准强行截留。六是对于一轮土地承包时没有分到责任田的(乡企人员、村干部、入伍军人、村电工、农机队员等),有的乡村在一轮土地承包期间或在二轮土地调整时,按政策不应该给地却补给了相应面积的责任田,并发放给了土地经营权证书,该部分直补款要有所在村民组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直补对象。

2、没有纳入计税面积是否发放直补问题。按照粮食直补有关政策规定,没纳入计税面积的土地,不享有粮食直补待遇。但在实际运作中,确实存在一些很难把握和平衡的问题,这里面既有当时政策造成的,也有乡村两级干部工作失误导致的,甚至有的乡村两级存在隐瞒不报,从中取利的现象。就农民自身认为,只要有承包土地,并从事粮食生产,就应该享受粮补权利。此类问题可集中表现在8个方面:一是对于五保护、残疾军人、病残户、贫困户等农户的承包地,村集体为了照顾其生产和生活,没有将这部分承包田纳入计税面积。二是户在人不在农户原有承包田已被调出,村集体用机动地补给其承包田,而机动地确没有纳入计税面积。三是原有农户承包田由于是次耕地或低产田,由于收入甚微,该部分农户放弃耕种,由村集体收回变为机动地,不是计税面积,该部分农户按承包田面积索要直补款。四是校田地、树影地等没有纳入计税面积,但却在农户承包田面积之中,按政策应给予发放粮补款。五是户在人不在承包田已转变为机动地,现在这部分人回来要地后,其承包田已从原计税面积中剔除,致使这部分承包田粮食直补款落空。六是沿江乡镇有的农户渔池顶承包田和承包田改渔池,并且有渔稻轮种的习惯,这部分承包田没有纳入计税面积。七是乡村畜牧场将耕地做为承包田分给农工耕种,这部分农户要求直补强烈,而且涉及面占有很大比例。八是乡村两级瞒报计税面积,将农户已交农业税和承包费的耕地人为造成直补款落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市自身难以解决,只能争取上级的支持和帮助,才能够妥善解决。

三、关于粮食直补工作安排的几点建议

1、搞好粮食直补政策培训和宣传工作。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在13日前,对全市乡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同时,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搞好粮食直补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抓好粮食直补试点工作。选择四站、里木店两个镇做为粮补工作试点,从11日起开始运作,15日正式开始借款发放。通过试点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为制定全市粮食直补改革方式实施方案提供基础素材。二是为下步工作中解决粮补发放问题拿出可行办法。三是为粮补工作在全市铺开总结经验和教训。

3、筹备全市粮补工作动员大会。

①在4月16日前制定好实施方案;

②在4月18日召开全市粮补动员大会;

③参加人员有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财政所长、经管站长、村支部书记;

④试点典型发言;

⑤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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