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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2-07-11 23:12:09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一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

为维护学院声誉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 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 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三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

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五条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 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七条 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 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所在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向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学生要求与来我院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解约;

2、学生要求与作为我院教学实践基地的用人单位解约;

3、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4、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 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

往原用人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篇:就业协议书的样式与签订

● 协议书一式四联。一联蓝联,用人单位持有;

二联红联学生本人持有;

三联黄联,鉴证登记方(学校招生就业处)持有;

四联白联,备查(学院持有)

● 流程:与用人单位达成招聘就业意向;

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盖章;

班主任审核(核对编号、审核协议书填写规范、审核盖章)

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盖章,交黄联;

将第四联交班主任。顺序不可颠倒。

第三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甲方(省级见习基地):

乙方(见习人员):

为帮助乙方提升职业技能和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就业见习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见习人员,见习岗位为 ,见习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照《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在就业见习期间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通过就业见习培训切实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二)加强对乙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

(三)负责对乙方见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出具见习考核意见,协助发放《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书》;

(四)见习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变更乙方的见习岗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五)乙方见习合格后,甲方应协助安排、推荐就业;

(六)见习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甲方可与乙方中止见习协议:

1.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2.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3.有主观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严格遵守《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二)服从甲方的管理,主动接受指导老师的见习指导与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

(三)经考核合格,可获得《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书》,作为用人单位优先聘(录)用见习合格人员的依据。

(四)见习期间,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五)见习期间,乙方因病或已落实工作等原因不能在甲方继续从事见习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经与甲方协商,并报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以中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六)见习期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乙方造成严重伤害的,乙方有权报请所在地省辖市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协调处理,情形严重的,可报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批准,中止见习协议。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甲方所在地省辖市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协调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所在地省辖市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负责鉴证,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省辖市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第四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甲方(学校):

乙方(单位):

丙方(学生):

为了适应毕业生就业市场健康发展,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针对毕业班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及岗前培训等情况,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满足乙方的需求,安排好丙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学习和实习培训工作。

2、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丙方实习培训、设计任务的完成,由学校教务处(技能鉴定办)、各系部向乙方提供丙方毕业实习、设计、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的计划、安排和要求。

3、负责与乙方协商安排好丙方的各种考核及补考等工作。

4、不定期与乙方和丙方联系,了解丙方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向甲方正式出具要求丙方在毕业前参加乙方实习培训的书面材料。

2、向丙方提供毕业实习、设计、技能培训及鉴定的学习条件,负责对丙方的毕业实习、设计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材料及成绩。

3、负责向需回学校参加考试、技能鉴定的丙方提供条件。

4、负责丙方的管理、教育。不定期与甲方联系,通报丙方在乙方的表现情况。

5、负责丙方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并对丙方人身安全负责。

6、负责对丙方严格要求和考勤,无特殊原因,不能单方提前中止丙方实习及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

丙方的权利、义务

1、持乙方要求丙方在毕业前参加乙方实习培训的书面材料,向系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在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实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分配和管理。

3、及时与甲方保持联系,按甲方要求认真完成全部教学计划内容,经甲方和乙方考核达到优良后,方可获取毕业证书和技能鉴定证书。

4、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出勤,不能擅自离开乙方。

5、已正式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无特殊原因,不能单方毁约。本协议如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有相悖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要经三方协商来解决,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处理。

(学校签字盖章)

(单位签字盖章)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学生签字)

丙方:

年月日

第五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毕业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就乙方通过甲方校园招聘笔试及面试合格后,甲乙双方就毕业后相互选择达成以下一致:

一、背景:

1、甲方是从事 企业,本次甲方进行校园招聘,接收考核合格的 应届毕业生人才。

2、乙方自愿参加甲方举办的校园招聘会,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乙方决定毕业后进入甲方工作。

第九条交易和服务费用的支付,视不同情况,一般应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结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别的项目,也可以即时结清。

二、有关约定:

1、报到时间:

1)甲方拟接收 学校 专业 (学号 )的 届毕业本科生 毕业后到甲方公司工作。

2)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公司报到。

2、试用期和合同期限:

基于该协议约定:女方须向男方支付房屋补偿款万元(大写:万元整)、股权补偿款万元(大写:万元整)、偿还共同债务 万元(大写: 万元整)等补偿金合计: 万元(大写: 万元整)

1)试用期: 个月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年一签,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按其单位的相关规定给乙方办理社保并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拟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含)至 年 月。

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按 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 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3)正式劳动合同应在乙方报到后 内签订。

3、工作地点和待遇:

1)工作地点:

2)待遇:第一年的税前年收入在人民币 元至 元人民币之间,在劳动合同中详细约定。

3)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三、意向书终止: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学生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1)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2)未经甲方许可未在本意向书约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的;

3)方安排的统一入职体检中被认定不合格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本意向书约定的期限内未到甲方公司报到或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到甲方公司工作的,乙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五、纠纷解决:

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甲方不为乙方保管档案及转调户口,乙方对此已了解并无异议。

本意向书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索赔:乙方对合同要求不符应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在工程有效期内(甲方的工程期间和之后的3个月)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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