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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投资协议书(范文五篇)

2022-06-26 00: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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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合作投资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注册成立且至今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为:;并共同投资享有位于项目地块(宗地编号为:)的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

基于以上事实及理由,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 名称、主要经营地

名称:

注册号:

经营地址: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项目正常运营,双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第四条 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2、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需追加投资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4、合伙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如遇政府征用或者拆迁,补偿款所得款项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5、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4)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的;

(5)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3、退伙清算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项目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项目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新的合伙人。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则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义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算后如有剩余,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10%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二篇:合伙公司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lq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环保节水技术开发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政府认可的合法手续,资信完备,时机成熟,平台稳固。该工艺技术为职能部门,实属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经营lq污水再生里头用利用设备,开发该地区污水处理市场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研发的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作为甲方下属的分支机构,甲方对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双方议定,()分布在该辖区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由于对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四、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外阜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10万元整;北京区县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通过媒体声明,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五、为了把市场做得更具完美,依据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在辖区内的区县设分支,从事该项高新技术工作,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与下属另立合作协议。

六、污水再生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是甲方研发的利国利民的高科技产品,因此,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奖励提成1、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成交,奖励对方按总价20%(税前)提成。2、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归乙方所有。3、正常报价20%奖励提成中下浮部分,计算到乙方。

八、兑现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应得报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后,将提供信息方50%的余款付清。

九、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本合同可再延续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十、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第三篇:合作投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以上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合作各方应共同遵守。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本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对外执行公司事务。

(2)在本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本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本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本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四篇:合伙公司合同范本

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 、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工资、盈余分配、提成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 ,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

每月为人民币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二)提成分配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当事人按单个项目总工程款 %提取,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2.技术提成:甲方 ,主要负责公司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定位、技交底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乙方 ,主要负责公司工地现场技术掌控、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合伙双方提成共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在单个项目工程泥水完工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第二次发放在单个项目结算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3.经销商补助提成:除设计师自身客户外,合伙双方直接客户购买材料所产生的经销商交通、 信息补助费用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企业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

付合伙债务;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事务执行

(一) 总则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二) 事务表决

1.普通事务表决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普通事务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重大事务表决

合伙企业的下列重大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 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作权限和义务

1.工作权限

① 全面负责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 对合伙企业进行部门职能框架建设,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考核机制。 ④ 对合伙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回款等,进行合理高效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

2.义务

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决定。

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表决撤销该委托,表决办法见第九条第二款第一细则的普通事务表决。

(四)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待遇

1.如有必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2.薪酬待遇与业绩考核相挂钩。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本合伙有业务竞争的合伙团队。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内部人员单独签订合同。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员进行交易。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暂时停职停工,暂停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待其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恢复。多次屡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入伙、退伙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本协议明令禁止的行为或其它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4.退伙必备条件: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 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以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⑤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⑥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多次屡犯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 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2.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篇:合作投资协议书

甲方(投资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项目甲方负责投入资金并控股。资金到账后乙方用款60%,返还40%给甲方在国内的项目公司,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投资合作金额、性质与方案:

1、总投资万美元,分批汇入乙方帐户,单笔不低于500万美金。资金到账结汇后,乙方立即返回40%的人民币给甲方所指定的国内项目公司(按银行所结汇的人民币总额计算),乙方负责从政策和法律上消化这部份投资。

2、由甲方以电子汇兑的形式从香港将万美元汇到乙方帐户上,返回给甲方的款项以上述比例汇出。

3、乙方的60%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专款专用,项目公司乙方股权51%抵押给甲方,甲方按固定投资回报形式每年收取13%,使用15年,到期不需还本,甲方向乙方退回项目公司51%股权。

4、项目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甲方派员监督资金流向,保证专款专用,但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亏损。

二、必要条件:

1、乙方提供有关项目资料、公司资料,并取得当地有关部门和政府立项批复。

2、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必须成立三资企业,取得外汇额度,设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帐户。

三、操作程序:

1、甲方以投资控股形式进款,进行股权变更及公证。

2、甲方确认乙方所建项目批办手续,外汇手续和合资企业各种证照齐备后,甲方在72小时内将首批款不低于500万美元汇到乙方的外汇帐户上。

3、在首批款项到达后,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投资合作公证手续,公证手续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公证费甲、乙双方各承担50%。

4、在首批款项到达乙方外汇帐户之前,乙方将合资公司的各种证照,公章印鉴交给甲方保管;在首批款项到达后,由甲方派员办理结汇和支付人民币业务。

5、甲方资金金额到达合资企业帐户后,在7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将项目公司乙方51%股权抵押给甲方,甲方每年收取13%的回报,每年年末收取,共收取十五年固定回报;十五年到期甲方将项目公司51%股权交给乙方(用款方),乙方不需还本。

四、双方责任:

1、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能全部或部分转让其他本协议书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投资合作,公证合同不涉及本协议条款,公证合同甲、乙双方另行签署。

3、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当地最高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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