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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股权协议书(优秀范文六篇)

2022-05-10 10: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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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员工股权协议书

本股权激励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激励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签署:

控股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目标公司: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激励对象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份:指__________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______元,按每股人民币 ______元计,共计_____股。

2、虚拟股:指__________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公司年终利润的参与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3、分红:指__________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可分配的利润。

二、虚拟股的授予及可得红利的计算标准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无需乙方实际出资,授予乙方虚拟股 股。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扣除提取的10%的法定公积金的余额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

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股数乘以每股可分配利润。

三、红利的支付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 _____%支付给乙方;

2、乙方应得的虚拟股红利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可得分红的其他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年化3%计息,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的二年内,由甲方按每年二分之一的额度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三年内按每年三分之一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属甲方。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归属甲方,乙方无权再提取。

四、虚拟股与其他待遇关系

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______年,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开始,并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届满;

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xx条约定续约;

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3、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七、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_____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七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1、协商,因本合同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规定

1、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 ______份,双方各持 ______份。

4、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签署时间: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第二篇:股权赠与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赠与事项

(一)甲方将其股权赠与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该股权赠与。

(二)股权赠与数量:甲方拥有 公司股权,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权 ____%,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赠与乙方。

第二条赠与条件

本合同中约定的赠与为无条件赠与。

第三条费用

本赠与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保证其为公司的合法股东并记录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中,股权占比数额合法、真实、有效。

(二)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股权并未设置任何种类留置权、质押权或其他物权或债权,且甲方保证无注册资金抽逃的违法行为,且甲方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三)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

(四)股权赠与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五)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六)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拥有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八)乙方取得股权后,对其取得该股权之前的公司债务负有/不负有偿还。

第五条赠与的撤销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____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上述条款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二)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第六条保密

(一)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 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 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 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 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

(三)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 方:

地 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股权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

电话: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股权赠与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公司概况

公司由__________共同发起设立,由________出资并注册为法人,________拥有公司百分之百股权,为促进公司经营________愿意将一键送项目________股权无条件赠予,有条件赠予_______,____负责公司_______项目发展运营,公司经营范围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以后根据公司发展再另行增加)。

二、 赠与条件

1、百分之______一键送项目为无条件赠予。

2、百分之______一键送项目乙方协助公司拿到投资,甲方承诺给予乙方。

三.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保证对乙方赠与的一键送项目享有同等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2、 签订本协议起乙方即具有一键送所分配的股份,按照法律及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

3、 乙方成为股东后,自动加入公司股东会,在公司任职_____负责公司的_______ 业务。

4、 如乙方出售自己股份时,甲方和团队有优先股份认购权,乙方不得擅自将股权转让或以任何形式出售给第三方。

5、一键送项目赠与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6、乙方不负责公司一切债务问题。

四、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 公司规定利润分配期为公司上市后或经营期间利润分红。

2、 乙方按自身股权比例分享公司所有经营项目的利润。

3、 公司形成的股份及衍生物为公司的共同财产,乙方应按其比例共有。

4、 如公司因扩大规模需要注入资金,由甲方决定是否注入,乙方无需注入资金。

5、 如公司经营不善亏损或倒闭,乙方无需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擅自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给甲方团队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六、 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篇:股权赠与协议书

转 让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上述双方在 区签订,正本一式三(3)份。

鉴于:

1、 (以下简称“ ”)为甲方与(以下简称第三方)于2001年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方认缴出资25。5万元人民币(已实际出资元),占 全部注册资本比例的51%。

2、甲方有意对外赠与其所持有的 51%股权,乙方有意授让甲方所持有的 51%股权(“标的股权”);

3、双方已于 年 月 日就股权赠与完成口头约定并实际履行。为此,考虑到上述前提以及下文载明的共同约定和承诺,甲方和乙方特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赠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赠与其所拥有的 51%股权,乙方向甲方受让甲方拥有的 51%股权。股权赠与后,甲方不再是 股东,不再参与 的任何经营行为,也不再担任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赠与的时间节点

一、本次股权赠与的时间节点为 年 月 日。同时,因甲方系 法定代表人,故本次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后,甲方即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在本次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后,乙方已实际对 进行经营,享有 100%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三、 于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前发生的对外所享有的应收款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归属甲方及第三方。

四、 在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前因为违反当时有效的法律或者合同而导致的股东责任由甲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三条:赠与股权的交割

鉴于乙方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对于向工商局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事宜的'时间由双方再行协商。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章程、股东会决议等),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宝恒

第四条:赠与的税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因本合同拟议之交易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根据适用法律发生的任何税金和其他费用(如有)均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承诺与保证

在股权过户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前,乙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1、乙方保证合法经营,完善 的治理结构。

2、如发生需要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乙方承诺并保证由其承担名义上的甲方的责任。

3、发生合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付款、违约金),税收违法行为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滞纳金和罚款)、劳资纠纷引发的责任、其他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需对股东和/或法定代表人进行处罚的,乙方会积极披露实际股东/经营者情况并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4、如甲方在本次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后,因/或乙方的行为而承担责任的,乙方承诺会给予足额赔偿。

5、如本次股权、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后才发现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后的上述债务、责任,由乙方按上述方式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之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发生争议后的内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各项条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变更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签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第五篇:员工股权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己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庚方:_______________辛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称"赠与人",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受赠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各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

A、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是苏州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____________%、乙方持有____________%、丙方持有____________%、丁方持有____________%、戊方持有____________%;

B、于本协议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已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缴足。公司主营业务为;

C、已方、庚方、辛方是xx领域的专业人员,在xx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D、各方拟以公司为平台,整合各方在资本、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及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进行合作,共谋发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就前述合作事宜进行了充分商议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

现郑重将各方就合作有关事项所达成的一致列示如下,以资信守:_______________

一、股权赠与

1、各赠与人按下列数量/比例分别向受赠人赠与公司股权:_______________

2、赠与完成后,受赠人成为公司股东,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或在境内外的合格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发行上市")或公司累计融资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之前(以先到者为准),赠与人将确保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

前述时点之前(以先到者为准),公司如有增资扩股等情形,赠与人将向受赠人赠与并/或确保增资时新进股东向受赠人赠与股份,以维持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届时如由增资时新进股东或其他股东进行赠与且该等股东提出要求的,赠与人应与该等股东签订实质内容与本协议一致的相关法律文件。

同一受赠人原受多个赠与人赠与股权的,该多个赠与人应按各自原赠与股权的比例履行前述义务。

4、不论受赠人结婚与否,所赠与的股权(包括后续分配的红股、红利)均仅为相应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5、因受赠股权而产生的税负(如有)由相应受赠人自行承担。

二、受赠人义务

6、为保障股权激励目的'的实现,避免各方终止合作对公司上市进程将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就前述股权赠与,受赠人负有如下义务:_______________

(1) 自入职之日起,全职、连续地在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工作至少3年;

(2) 研发的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应为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

(3) 严格保护公司各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4)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转让被赠与的股权;

(5) 不得委托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持有被赠与股权或代为行使被赠与股权的股东权利;

(6) 不得在被赠与的股权上设定质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

(7) 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8)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业务同类的业务;

(9) 不得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实际或可得利益损失;

(10) 不得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本协议规定或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就为确保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而后续赠与的股权(不论由何______赠与),每一受赠人同样负有上列义务。

7、受赠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义务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所赠与的全部股权,不论该等股权系何时赠与。该受赠人不得主张部分返还或按根据任何方法计算的比例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时,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的,赠与人无须向受赠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支付;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的,赠与人将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论公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支付现金。

8、赠与人撤销赠与之前,公司如有分红送股等情形,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基于被赠与股权而享有的所有红利和/或红股(不包括现金红利)亦应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对于撤销赠与前、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增加额等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9、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无须向任何______进行任何金额的支付;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论公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支付现金。

10、赠与人收回股权的,相应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应配合签署有关文件及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11、于公司完成发行上市之日,除第(2)、(3)、(8)、(10)项以外,以上第6条所列的受赠人义务均予以解除。受赠人与赠与人、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及公司的关联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股东间协议执行。

三、承诺、保证

12、赠与人承诺其对被赠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产权,有权进行本协议中约定的赠与,其股权赠与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13、受赠人承诺其为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服务以及受赠股权的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四、违约责任

14、赠与人或受赠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法向对应的受赠人或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约定

15、公司发行上市前,受赠人如经赠与人同意转让受赠股权,就拟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该等股权的原赠与人(届时须仍具备股东身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购买的权利。如拟转让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原由多名赠与人赠与,则该等赠与人按原赠与股权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16、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不再履行。

17、本协议签订后,赠与人失去公司股东身份的,该赠与人不再负有确保对应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的义务,除非届时各方另有约定,该等义务由其他赠与人按本协议签订时的股权比例承担。例如,5名赠与人中,1人退出,其余4人原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0%、30%、10%、10%,4人股权比例合计80%,则该4人分别按37%、37%、12%、12%的比例承担所退出的赠与人的前述义务。

六、其他

18、办理工商登记时,如公司登记机关不接受本协议、要求必须以转让的方式给与受赠人股权,各方可签订相应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确认,届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仅为办理登记备案之用,内容如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19、各方声明自身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和意义,愿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20、本协议包含了各方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的所有一致,并替代各方之前曾有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约定。

2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以作补充。

22、就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相关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3、本协议一式10份,各方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自全部受赠人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并到岗工作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第六篇:个人股权代持协议书

xxx有限公司

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实际股东):

乙方(名义股东):

鉴于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主要经营。

乙方系目标公司原有股东,甲方投资于目标公司,拥有目标公司%股权,并委托乙方持有该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投资/受让/赠与/继承/财产分割获得目标公司%股权,因甲方原因/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目标公司股东会要求,甲方与目标公司股东达成一致,甲方将股权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享有目标股权对应的财产权利,包括分红权和增值权。

第二条乙方为目标公司原有股东,拥有目标公司%股权。乙方同意代为甲方持有目标股权。

第三条对于目标股权,甲方为实际股东,享有除表决权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负有股东义务,承担投资风险。

第四条甲方自愿将目标股权对应的表决权让与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权列席股东会。

第五条对于目标股权,乙方为名义股东,应配合甲方完成签署文件.提供资料及提供账户代为转账等事项,乙方不享有目标股权的财产权利,亦无相应出资义务和其他股东义务,不承担目标股权的投资风险。

第六条甲方同意,目标公司增资的,甲方不享有优先增资权。

第七条因代持目标股权或目标股权办理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代持股权及其收益进行转让.赠与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权利限制。

第九条甲方对目标股权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设置担保.转为显名股东.委托他人代持等),不违反目标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相关协议约定的,乙方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乙方不再是目标公司股东的,应当配合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目标公司所在地上海市区签订,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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