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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转入合伙企业账户,逾期缴纳或未缴清的,应对应交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带来的损失。
3、各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人退伙时,可在结算后退还退货人的财产份额。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后,各合伙人可按规定参与分配。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对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执行事务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企业。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企业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听劝阻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__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胡先生,现住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嘉松公路,身份证号:
乙方:周泽斌,现住上海市松江区弘翔路556弄343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伙经营兴明汽修厂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合作项目:兴明汽修厂,营业地为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嘉松公路。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汽车修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为五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1日。合同期满,如双方需继续合作,可以续签合同。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50%;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
_元,大写。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书面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支付合作债务;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兴明汽修厂财产(营业执照、厂房、设备等) 作贷款抵押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否则,造成损失由其承担责任。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纳雍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培养员工自主创业能力,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在保持原有劳动关系的基础上,鼓励员工自主创业。在乙方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关待遇
乙方选择自主创业,甲方提供如下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自主创业前应发工资的100%(其中工龄工资随工龄的增长作调整)。
2、乙方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部分(由甲方每月在发放工资时扣除),企业部分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缴纳乙方高额住院保险,并负责协调乙方住院理赔事宜。
3、乙方享受原企业年金政策。
4、如遇工资结构体系变动,甲方依据政策调整乙方档案工资,在自主创业期间不调整岗位工资。
5、乙方自主创业期间,甲方不再对其发放任何奖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6、乙方自主创业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二、执行期限
乙方自主创业时间自20xx年4月1至20xx年3月31日,期限一年,期满可以续签。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由甲方通知乙方终止自主创业。
三、协议终止
自主创业期满不再续签或由于政策原因协议终止,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岗位公开竞聘上岗,不竞聘和落聘的,按规定作待岗处理。达到退休年龄则依照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四、乙方在自主创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乙方行为造成经济纠纷、安全责任事故和法律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其行为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及伤害,符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按照劳动合同执行。
五、为对乙方负责,便于甲方管理,乙方必须定期与甲方进行联系,按月填报《创业情况反馈表》。乙方必须预留可联系电话。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使甲方无法控制的,甲方停止发放乙方一切工资待遇;达到一个季度的,终止本协议,作待岗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1章
设计师内部合伙人制度的目的
第一条 设计师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参与经营、按本人职位及项目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 实现本士广告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 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 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第2章 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第二条
1) 2) 3) 4) 第三条 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职级
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项目所占比例 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第四条 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能力互补,但尚未完全满足基本条件的员工,可由合伙人申请,给合伙人会议破格吸纳;
第三章
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1 经营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内部合伙人不仅是公司项目的参与者,而且是共同创业的伙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使合伙人权利;
1) 2) 3) 4) 5) 6) 第六条
1) 2) 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业务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表决 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计划、分红等的表决 公司组织变革及核心制度表决 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查阅公司有关会议决议 合伙人会议拟定的其他权力
内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承担以下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
履行合伙人分管职能,完成合伙人会议决议分管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
3) 4) 5) 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就公司经营发展出谋划策 接受制度约束,根据个人绩效和公司需要的职务调整 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1.2 股份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内部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以下股份权利;
1) 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 对吸纳新合伙人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 3) 监督公司内部及各分支机构经营活动;
4) 按照项目股权比例分配红利,优先享有合伙人分红或股利等优惠政策
5) 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第八条 内部合伙人根据持有股权承担以下义务:
1) 按本制度及合伙协议完成股权认购、转让 2) 退出经营时出让持有股权
3) 公司增发,存量不足或亏损时同比注资 4) 以自己的出资承担风险
第4章
合伙人发展计划
1.3 合伙人内部创业
第九条 内部合伙人可依据公司业务规划积极筹备、拓展咨询业务,承担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激励。 1.4 独立合伙人
第十条 独立合伙人指的以个人身份与项目公司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对双方合作所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操作,双方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
第十一条 内部合伙人有个人发展意向的,双方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后,成为公司的独立合伙人,自负盈亏、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双方在工作中采取平等协商的机制。 1.5 分公司合伙人
第十二条 内部合伙人可随公司发展转做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60%股权,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经营业务。 1.6
二、三级合伙人发展
第十三条 公司合伙人负责独立核算的业务团队的,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在自己股权范围内发展
二、三级合伙人,具体参见公司相关规范。
第5章
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
1.7 内部合伙人退出
第十四条 合伙人正常退出程序
1) 2) 3) 当事人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和退伙 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
办好必要的股权转让或退出手续
(包括自动第十五条 合伙人持有项目的股份,在持有人脱离本公司
离职、被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等情况下,不再参与内部分红。
1) 2) 合伙人自愿离职,提出申请后,不能行使股份购股权。 自离职之日起不享受股东权利及分红权,已定分红由财务结算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延期支付。
第十六条 股份的回购程序:
1) 申请人员工个人填写回购申请单; 2) 3) 4) 人力资源部向合伙人会议提供该员工的工作交接清单; 合伙人会议确定回购方式和回购价格; 回购其个人出资部分;
合伙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PA),主要是规范和约束合伙人关系和行为的法律文件,一份正规的合伙协议不仅能达到统一思想,团结一心的目的,而且还能避免合伙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分歧。本协议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1、创业合伙协议书
甲方:赵世明(身份证号:32112119720805031X) 乙方:王小波(身份证号:4*****************)
2、协议总则
四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乙双方(其后简称"双方")就合作创立并运营项目(其后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其后简称本协议),双方皆需遵照执行:
一、合伙项目简介:
1)该项目属于食品深加工行业,目标全国各地市场销售,主要是通过产品满足全国各地用户。
2)该项目创立宗旨是满足客户的需求!
3)发展战略:立志成为互联网领域成就用户梦想的平台;
二、合伙职责分工:
双方作为该项目前期核心合伙人,为了共同的目标和愿望走到一起,即通过自身才能自利利他,帮助更多有梦想的人通过网络、移动端及线下成就梦想;现将分工明确如下:
岗位: 中文名: 负责人: 主要职能描述: CEO 首席执行官 赵世明
①战略:负责项目战略、商业模式及阶段性策略制定; ②人才:负责项目所需人才的物色,新合伙人的招募; ③融资:负责项目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融资 CTO 首席产品官
①负责按战略展开阶段性产品研发; ②负责产品安全性测试和升级迭代; COO 首席运营官 张小顺 ①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 ②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 ③负责用户的调研反馈; CMO 首先营销官 刘小强 ①负责产品的渠道销售; ②负责产品的市场建设;
三、股权利益分配:
股东 出资比例 股权 利益及利润分配
陈小明 67% 67% 纯利润减出发展基金后按股权比例分配 王小波 18% 18% 纯利润减出发展基金后按股权比例分配 张小顺 10% 10% 纯利润减出发展基金后按股权比例分配 刘小强 5% 5% 纯利润减出发展基金后按股权比例分配
1、股权转让:
原则上每个合伙人的股权不得随意转让;确实需转让者,必须书面提交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2、股权套现:
双方同意股份套现条件:
A、在公司IPO上市前,股权套现仅限于双方投资人之到帐现金; B、本项目获得投资后,在不影响项目发展及征得投资人(股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套现的一方(其后简称"套现方")可书面提交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后套现,被出让的股权仅限于公司股东受让;
C、套现额=自己所持股份比例×第四方投资到帐金额×(不高于20%); D、下次套现时间为新投资者跟投之后,计算方式同B点;以保证投资人信心团队稳定及项目平稳发展;
四、薪资财务约定:
1、在获得投资前或项目盈利前,双方合作关系属于持股免薪联合创业;
2、该项目从创立之初即按照公司模式管理运作,由甲方暂时负责财务管理分类记账,定期向团队汇报后四方签字,以便作为融资的账目凭证;
3、该项目获得首轮投资后,开始扩建团队,引进财务主管及市场拓展主管等人才,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双方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五、分歧表决原则:
1、岗位工作分歧:
遇到某合伙人岗位工作的分歧,应该采取"专业负责制"原则:即首先应倾听专业负责合伙人(坚持A)的观点及解释,然后全体股东表决,如果全体股东皆不同意A的解释;而A坚持按他的方案展开工作,此时如果CEO不投反对票,可让A的方案执行,但A须对执行后果负责,同时CEO负有连带责任;
2、实施策略分歧:
针对发展策略的分歧,原则上应先展开用户调研,听取用户建议;之后由全体股东表态决定,如果全体股东仍无法解决分歧,则有CEO最终拍板定夺;CEO承担决定后果的主要责任;
六、入伙退伙机制:
1、新股东进入原则:
如项目发展需引入新股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B、需经过多数(或全体)股东面试认同; C、股权比例需经过全员股东商业决定; D、从全体股东按原股权比例稀释;
2、合伙人退出原则:
A、某合伙人因能力精力或时间不能胜任项目发展需要,已经严重阻碍项目发展,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半年期分2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根据股东会按行规表决折算为相应费用补偿;
B、某合伙人因主观因素主动退出该项目,通过向股东会提交申请,经过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1年期分4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不做任何补偿;该合伙人不再享有项目的任何权益;
七、项目推进计划:
八、项目保护原则:
1、双方都须对该项目的商业模式、软件代码和设计保密并承诺不对第三方公布;
2、双方都不能与任何第三方展开类似业务的合伙或合作,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并自动退出该项目,不再享有该项目的任何股权及权益;
九、项目终止原则
1、如遇天灾、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双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2、该项目如在 XXXX 年 XX 月前仍未达到 XXXX 目标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双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有违反本协议以上任何一条条款者,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所持股权及权益;
十、其他补充说明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的确遇到不能协商一致之事宜,双方同意在江苏镇江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甲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5************** 签字日期:2015-9-9 ②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4*************** 签字日期:2015-9-9 ③丙方签字:
丙方身份证:3*************** 签字日期:2015-9-9 ④丁方签字:
丁方身份证:3*************** 签字日期:20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