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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希望将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文简称“社保”)等关系挂靠在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1、住房公积金每月代缴448元,养老保险每月代缴616元,医疗保险每月代缴382元,失业保险每月代缴84元,工伤保险每月代缴11.2元,生育保险每月代缴16.8元,以上共合计1558元;
2、甲方代乙方缴纳社保费用,甲方所代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公司与个人缴纳款(以第一条为准);
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每两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之前,每周期提前10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2010年3月开始。
4、凭证协助事宜: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的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5、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在收取乙方代缴社保费用后,应当及时办理代缴社保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暂停办理的,须提前10天告知乙
方;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乙方的代缴社保事宜,根据友好原则,请甲方在停止办理乙方社保事宜3天前友好通知乙方。
6、若因此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日期:
乙方:日期:
社会保险代缴协议书
甲方: 北京自然美光学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与乙方无劳动关系,现乙方因无法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特委托甲方为其代缴。
双方约定如下:
一、缴费基数为代缴日期自缴费基数根据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缴费比例确认,缴纳社保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公司应承担及个人承担的)全部都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为乙方代缴社保每年所产生的残疾人保证金也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须在每月5号前将本月乙方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表发送给乙方,乙方须在每月10日前,将下月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至甲方财务部门。
三、若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在以下情形下,甲方将无条件停止为乙方代缴相应社会保险:
1.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将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至甲方的;
2.甲方因管理工作需要,在告知乙方后,可以停止为乙方代缴社会保险金。(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协议
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因乙方无法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于 年 月 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其他乙方申请购买之社保项目(以下简称“社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并认可按照以下缴纳方式及标准,由甲方为其代缴:根据成都社保局统一标准购买社保,缴费基数根据成都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缴费比例确认,缴纳社保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甲方应承担及个人承担的)全部都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为乙方代缴社保每年所产生的残疾人保证金也由乙方承担(如有)。
二、若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按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履行。乙方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询问本月乙方需要缴纳的费用,且须在每月10日前,将下月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至甲方财务部门,从 年 月开始。 甲方财务部门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账号:
四、乙方对向甲方的款项有异义,应在甲方代缴社保之日起下一个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五、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六、如因乙方未按时将下月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至甲方财务部门的,甲方无须通知乙方,可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停止代缴乙方社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乙方随时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社保信息。
八、甲方因自身管理需要,随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但应通知乙方。
九、由于不可抗力及政府政策等原因,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十、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可任意选择短信、快递、当面送交方式传递;如采用短信或快递传递的,无论乙方是否收到,甲方向协议首部乙方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
乙方变更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当面递交给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未通知甲方变更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及后果。
十二、其他
1、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乙方承诺不向甲方追索工伤待遇,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2、在此代缴社会保险期间,乙方在此期间因代缴社会保险造成甲方处罚,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注意:从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角度来看,是有风险存在的。因为用人单位给非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意味着跟这些人员在存在着表面劳动关系,这些人员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甚至还可以索取经济补偿金,甚至可能会有工伤等追索,故用人单位应慎重为之。
发生此类风险一般是非员工要求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非员工通过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或者社保缴费凭证等证据,从而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用人单位防范意识不强,措施不到位,很容易被人钻了法律空子,从而赔了夫人又折兵。
社会保险代缴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 身份证号 现因 无法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现恳请公司代为缴纳。本人承诺如下:
一、代缴日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缴费基数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缴费比例确认,缴纳社保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公司应承担及个人承担的)全部都由本人承担,缴费金额 元/月,缴费账号 (如期间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政策须对社会保金加以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另行计算费用)。
二、本人在每月 日前,将下月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至公司财务部门。
三、若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四、在以下情形下,公司可无条件停止为本人代缴相应社会保险:
1. 本人未按本协议第二条将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至公司的;
2. 公司因管理工作需要,在告知本人后,可以停止为本人代缴社会保险金。
本人声明: 并非公司员工,代缴社保是源于本人申请,若因代缴社会保险产生的所有责任均与 公司无关,由本人承担。
特此申请,请贵公司领导予以帮助!
申请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协议
单位名称:武汉能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
陈 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420113198302261743
因乙方个人原因,挂靠在我公司,于2017年 2月13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武汉市社保局统一标准,社保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元。 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 1210.04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提前30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2017年3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下一个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武汉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社保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现金/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收款人: ,收款人银行卡号为: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社保,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代缴社会保险。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3、在此代缴社会保险期间,乙方在此期间因代缴社会保险造成甲方处罚,涉及到经济问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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