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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挂靠协议书

2022-03-09 14:59:53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社保挂靠协议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社保挂靠协议书》。

第一篇:社保挂靠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需享受养老金及医疗保险等退休待遇,特向甲方申请挂靠劳动关系,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挂靠手续,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费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该费用由甲方负担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退休。

二、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三、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四、乙方年满60周岁须办理退休手续,甲方尽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之后乙方所有退休待遇均由社保负责,与甲方无涉。鉴于乙方对各地政策尚未统一等具体情况,对乙方能否实现享受苏州的养老、医疗等退休待遇之目的,甲方并无保证义务。

五、乙方在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电话及手机:________________。前述信息如有变化,应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六、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违反,甲方保留退工权利,乙方同时应返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全部社保费用。乙方系由某某某先生推荐,推荐人自愿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担保人。

七、本协议书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日

https://www.unjs.com/

第二篇:社保挂靠协议书

甲 方:XXXX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XXXXXXXXX支行

乙方担保人:

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

乙方与乙方担保人是关系,乙方因需在北京市享受医疗保险等待遇,特向甲方申请挂靠社会保险关系。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挂靠手续,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费用,标准为: 元/月,该费用全部由乙方个人负担,乙方需在每月15号之前将需缴纳的社保费用汇入甲方银行账号。

二、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三、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四、乙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手机如有变化,应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乙方担保人自愿承担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六、本协议书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

甲方:乙方:

乙方担保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 年 月日

第三篇:代缴社保简单版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 年 月 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元,公积金每月需缴纳元,以上二项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为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一金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四篇:代缴社保协议书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xx原因,挂靠在我公司,于 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五险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xxx元。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 xxx 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提前 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 年 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下一个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缴费基数为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收款人:xxx,收款人银行卡号为:xxxxxxxxxxxxx,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代缴社会保险。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3、在此代缴社会保险期间,乙方在此期间因代缴社会保险造成甲方处罚,涉及到经济问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第五篇:委托代缴社保协议书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员工代理劳动保障事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该协议自动按年顺延。

二、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甲方愿将第[ 1 2 ]项作为人事代理项目:

□1、为甲方员工代缴上海地区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及正常申报工作;

□2、为甲方员工代缴住房公积金;

□3、代发员工工资,并代扣代缴纳个税;

□4、提供有关人事、劳动保障业务咨询服务;

□5、提供其他人事服务 。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方独立行使员工聘用、管理、解聘等劳动用工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同时甲方独立承担劳动用工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2、 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参保人员必须的个人资料及缴纳类型参保基数,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参保人员资料而造成的社保公积金迟缴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代理服务,同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总费用;

3、 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按照协议履行义务。乙方应于收到此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4、 甲方应在每月15日前将当月人员增减表传真或邮件至乙方并电话确认。增员15日前申报的收取当月费用,16日后申报的,次月收费,次月缴纳;甲方每月24日以后申报减员的,需要缴纳当月费用;

5、 根据甲方需要,甲方希望乙方为某些甲方员工补缴“代理协议”签署之前的社会保险。甲方了解此需求已经超过“代理协议”中的约定,并可能给乙方带来额外的法律风险。因此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为完成以上需求给乙方带来的法律责任。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工伤、工作年限等内容。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甲方要求办理甲方委托业务,与甲方员工不构成劳动关系,乙方不承担甲方员工的劳资纠纷、工伤处理、生育医疗退休等手续的办理;

2、 乙方负责在每月收到甲方各项总费用后再为甲方员工办理缴纳手续,鉴于甲方员工的缴纳基数是由甲方提供的,因此而发生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应确保每月业务准确办理,若因乙方原因而造成迟办、漏缴社保的,相关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对甲方委托人员进行立册登记,做好社会保险代收代缴的管理,便于查询及核对;

5、 乙方须在每月16日前将当月应当产生的各项总费用明细提供电子版给甲方确认,并在收到甲方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发票给甲方;

四、费用及其结算

1、 人事代理费用: 元/月/人(月代理费总和低于300元按300元计算);

2、 沪籍人员档案管理费用100元/年/人(第一月收取);

3、 残疾人保障金1.6%,按照企业城保申报基数总额的1.6%/月计算;

4、 甲方员工参保类型及缴纳基数见附件1:参保增员明细表,或根据甲方以其它形式提供的缴纳基准缴纳;

5、 甲方须与每月20日前将以上总费用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五、双方的联系方式

1、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书面形式,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过传真、专人派送(包括快递)或挂号邮件方式送达至下述地址:

甲方:

乙方:

2、 通知或通讯被认定送达的时间应按如下规定:

? 如为传真形式,则应以传送记录所显示之时间为准,除非传送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时之后,则送达日期应认定为在接收地的下一个营业日;

? 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方式派送),以收件之日期为准;

? 以挂号邮件递送时,按邮局出具收据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为准;

?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时,应以接受人收到邮件后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3、 甲乙双方变更以上通知信息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六、违约责任

1、除双方特别约定,乙方没有为甲方垫款的义务,如甲方迟延支付总费用,乙方可相应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已提供了全部服务或部分服务的,甲方除应当支付已产生的总费用外还应当按5%每天支付滞纳金。

2、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蒙受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它约定

1、本协议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总费用中有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付费标准,应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调整比例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应在当地政府公布新标准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据此调整总费用的数额。

2、若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有相应规定,则按相应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无相应规定, 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附件。该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与协议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事项或遇国家政策、地方法规发生变化及其它不可抗力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可通过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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