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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代理协议书(大全)

2022-03-01 14:26:54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合作代理协议书(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合作代理协议书(大全)》。

第一篇:合作代理协议书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的广告总代理(包括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以下简称项目 )的广告总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监控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广告投放总额

在本协议所界定的合作期间,为本项目所作的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为人民币 万元。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负责媒介发布的监控。

五、广告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

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 市场调查 策略制定 创意构成 广告表现 客户审定 正稿制作 正稿确认 支付发布费 广告发布 财务结算 效果跟踪 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a.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b.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 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六、双方责任与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某些双方分歧较大之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制作、发布等广告代理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责任。

6、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确认的计划发布,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收费条例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定金:为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乙方预先收取甲方定金5万 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结束时抵冲货款。若甲方中途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乙方没收此项定金。

b.策划费:甲方应在合作期内向乙方支付策划费 万元;

c.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d.由乙方负责发布的报纸、杂志广告不另收设计费。

e.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向甲方实报实销。

2、结算方式与时间:

a.定金:本协议书签定后3日内汇至乙方帐户。

b. 策划费:按月分期支付,于每月 日前汇至乙方帐户,每月策划费为 元

c.媒介发布费与代理佣金:任何由乙方与媒介进行结算的广告、杂志等发布工作,乙方不承担垫付的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放计划及媒体预订情况,在实际发布日期前5 日内将款项汇至乙方帐户。

d. 设计、制作费:甲方应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并签署分项合同后3 日内,将合同价款的 60% 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帐户;在正稿签字确认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30%付至乙方的帐户,尾款10%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之后3 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

e. 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外地差旅、监测服务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及时知会乙方。

八、知识产权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甲方。但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索赔。

3.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5.滞纳金:若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十、中止合作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的执行。十一、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十二、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之附件资料:《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编: 邮编:

签定日期:

第二篇:产品销售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传真号码: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销农产品、规格与价格等

乙方提供指定农产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送货物。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将货物样品(每款一斤)保存在甲方,乙方送货时应严格按照该样品的质量、规格、包装等要求配送货物。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标贴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

二、协议范围

1、甲方提供贴牌,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牌农产品,采用甲方的公司名称、地址、品牌标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农产品的贴牌生产,并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3、贴牌产品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进行赔偿。

5、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证贴牌产品的原料、生产、配送整个过程,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乙方严格按订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

四、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提出交货、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单为准;乙方接到订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订单总额的%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五、价格与结算方式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例:20 年7月1日至20 年7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8月月底前结清。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甲方帮助乙方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七、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若履行协议过程中涉及函件送达的,联系方式以本协议所列的为准;若一方存在变更,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所有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月 日 年 月日

第三篇:合作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山东大华城市品牌发展中心

为了进一步提升景区知名度,延伸景区的市场半径,开发济南旅游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经过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选定乙方为 济南 地区营销代理商,负责本地区旅游客户的开发、引导、服务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在济南地区代理商的唯一性,所有涉及济南地区的营销活动均有乙方负责,乙方可以以甲方地区代理商的名义在济南开展工作,在营销政策上给予乙方必要的倾斜;

3、济南地区所有旅行社发往景区的团队都必须持有乙方指定旅行社(济南华育国际旅行社)出具的派团单方能享受门票优惠价格,甲方不得接受旅行社单独发团;

4、甲方根据乙方建议在合适的时间,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有关景区的形象广告、活动广告,并不定时做促销工作,促进市场影响力,为乙方在旅游市场上提供必要的外围支持,营造良好的氛围;

5、乙方合作期间须加强对甲方的宣传力度,主要是通过相关媒介在客源市场上的宣传和同行之间的信息沟通;

6、乙方负责在济南地区为甲方开通景区直通车,并确保直通车的正常运作;

7、甲方负责在景区现场做好对乙方客户的服务工作,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收集乙方返回的意见并及时做出反馈等;

8、甲方授权乙方在济南地区及乙方自有网站代售景区门票,并给予政策优惠;

9、甲方在旅行社价格政策基础上给予乙方20%的折扣作为乙方在济南地区的代理佣金;

10、乙方根据需要组织济南旅行社到景区进行参观考察,考察人员凭济南华育国际旅行社确认件以及有效证件(经理资格证或导游证)入园,甲方要对旅行社踩点提供必要的支持,为考察人员提供导游和餐饮等服务;

11、甲乙双方约定在20xx年度乙方应完成 人的销售任务;

12、乙方根据和甲方的协议可以享受由甲方提供的组团旅游量返政策,量返标准以及执行办法见附件;

13、甲方制定的济南地区《旅行社价格优惠政策》所涉及的条款将作为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应。

14、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至。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山东大华城市品牌发展中心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济南地区《旅行社价格优惠政策》

1)团队政策

2)散客政策

3)散客票价格

4)网订价格

5)餐饮价格

6)住宿价格

7)导游消费返佣

8)年终返利标准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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