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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社保简单版协议书(推荐6篇)

2022-03-01 14: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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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代缴社保简单版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__市__公司改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__市__公司理顺劳动关系及人员分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乙方向甲方申请协缴社保,经甲方审查乙方符合《方案》规定的特殊协缴社保条件,同意乙方协保。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工作,

②依照《方案》关于协缴社保的规定,为乙方管理人事档案,根据规定按时为乙方申报档案工资的晋档审批手续,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全额保费,按《方案》关于协保人员相关规定,根据__市__公司第x届职代会x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协保生活费标准,经核定乙方生活费为每月__x元整,并按时足额发放。

③接待乙方的有关查询。当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及时为其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权向甲方查询有关档案工资的'晋档及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其他政策性社保统筹缴费情况。

②同意甲方依照《方案》关于协缴社保人员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其他政策性社保统筹的缴费基数、比例和应缴金额,服从甲方的管理并积极配合其相关工作。按时填写上交年度考核表,在办理档案工资晋档、社保手续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二、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不领取一次性理顺劳动关系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不参股认购甲方股权。不享受甲方员工的待遇。

2、乙方承担《方案》中未提留部分的其他费用:

a、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超过年递增8%以上的部分。

b、其他政策性社保统筹费。

三、违约责任

根据《方案》和《细则》的规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定后,都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违约解决方式

违约解决方式为提请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时、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双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市__局人事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代扣协议书

代扣服务协议

本服务协议是证联支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联支付”)与证联支付客户(以下简称“您”)就款项代扣服务(以下简称“代扣”)及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根据本协议约定,证联支付将根据您的交易指令通过合格的结算服务机构对您的银行账户进行实名验证、信息查询,并从中代为扣收交易资金。为获得证联支付提供的服务,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一、声明与承诺

(一)请您确认,您已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证联支付基于本协议所提供的服务。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请您确认,在您(包括您的代理人)同意接受本协议并申请或下达交易指令时,证联支付有理由相信您及您的代理人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或限制。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协议。

(三)请您确认,您在此授权证联支付有权根据您的交易指令或设置的代扣信息,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您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并

根据查询结果自您的银行卡账户为您划拨账户款项,以便完成您所选择的代扣服务内容。如因业务功能未正确开通,或因冻结资金、支付交易发生纠纷,证联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请您确认,您已经按照证联支付的提醒,充分知悉本协议中免除或限制证联支付相关责任之条款对您的责任或权利所产生的影响。并且您承诺在使用证联支付提供的本项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联支付相关规定。您利用本服务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您独立承担。

二、代扣协议服务规则

为有效保障您基于本协议所享受服务的合法权益,请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一)您按照自己的交易需求向证联支付发送交易指令,证联支付将根据您的交易指令或您设置的代扣服务内容按约自您的银行卡账户扣款或按约向相关银行发送代扣指令进行扣款,并根据银行及相关服务机构的执行情况,及时更新相关账务信息,但不对相关款项的代扣执行情况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承担因相关银行或服务机构未能及时执行代扣指令或执行信息反馈延迟、错误导致的责任;因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您与相关银行或服务机构自行协商解决,但因证联支付的原因导致的错误情况除外。

(二)证联支付有权通过合格的支付结算机构为您办理资金的支

付结算业务,并按其相关业务规定完成相关结算业务的资金清算工作。合格支付结算机构确保结算系统接收证联支付数据后,在传输和处理过程中数据的安全、完整和正确性。

(三)您在使用本协议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或证联支付发送到您手机的信息(短信验证码等)内容是您使用本协议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了解并同意证联支付有权单方修改本服务的相关规则,而无须征得您的同意。

(四)在您选择证联支付代扣服务,全额自您的账户或银行卡中划扣相应款项时,若因相关服务机构未能及时出具账单,或账单逾期、错误导致您未能及时偿付相关款项而产生违约金或者多扣、重复扣款的,因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您与相关服务机构自行协商解决。证联支付仅在合理范围内,负责相关协调及沟通工作。请您理解并接受证联支付在此过程中仅根据相关服务机构的扣款指令划扣相应款项,除证联支付错误执行指令外,您不得据此向证联支付主张任何索赔或补偿。

(五)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应确保您有足额的款项可用于证联支付执行相应扣款指令,针对扣款失败的情况,证联支付将该失败信息通知您,但因此导致扣款失败及其他损失,须由您自行承担。

三、代扣协议服务限制

(一)您在使用本协议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得将本协议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协议服务。

(二)您不得利用本协议服务从事如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否则证联支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且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证联支付或相关方遭受损失的,您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2.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证联支付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6.非法使用他人银行卡账户或无效银行卡账号; 7.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 8.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协议服务系统或资料之行为; 9.用于非证联支付许可用途的其他行为。

四、免责条款

(一)证联支付系统及相关支付结算机构平台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的交易指令无法及时完成时,证联支付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证联支付系统及相关支付结算机构平台在本网站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通讯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您的银行卡发卡银行方面问题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证联支付系统或客户支付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5.由于黑客攻击、通讯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二)证联支付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证联支付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证联支付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括但不限于证联支付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明文规定及精神),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2.证联支付在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可能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服务,并拒绝您篇二:代扣代缴税款协议书

代扣代缴税款协议书

粤地税直〔2007〕代字第 号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10楼 地址:

法定代表人:苏振钿 法定代表人: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编码:

联系电话:(管理科电话) 联系电话: 为加强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代征税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扣税款,同时委托乙方受理代扣税款的纳税申报和依法加收滞纳金。

二、委托代扣代缴税种:

金融保险营业税(征收品目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用社、其他金融)

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须的税收票证。

四、乙方应当按照税收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税收票证。

五、乙方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具税收法律、法规的完税凭证。

六、乙方应在金融机构开设“代扣代缴”账户。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

七、乙方应按限期限额的要求解缴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月终了后日内向甲方如实报告代扣代缴税款和解缴情况。

八、乙方在代征过程中同纳税人发生争议或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1日内报告税务机关,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九、甲方根据法律法规不向乙方提供代扣代缴手续费。

十、甲方应对乙方的代扣代缴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改,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十一、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扣代缴税款的情况。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二)乙方逾期解缴税款的,甲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税政科、计征科、管理科各一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三:三方代收代付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同意丙方从甲方银行账上为其代收元。

本协议生效后, 三方共同遵守,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年 月 日 _年 月 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_年 月 日 甲方:湖南宁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高速金信投资有限公司中隧城轨11包

丙方:宁乡县运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甲丙双方的代收代付运费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账上代扣水泥款作为丙方运费,并由丙方开具运输发票给乙方。 本协议生效后, 三方共同遵守,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湖南宁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高速广信材料有限公司

丙方:宁乡县夏铎铺镇南方运输服务队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甲丙双方的代收代付运费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账上代扣水泥款作为丙方运费(包装),并由丙方开具运输发票给乙方。

本协议生效后, 三方共同遵守,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湖南宁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高速广信材料有限公司

丙方:湖南省兆星物流有限公司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甲丙双方的代收代付运费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账上代扣水泥款作为丙方运费(散装),并由丙方开具运输发票给乙方。

本协议生效后, 三方共同遵守,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载于:代扣协议书) 甲方:湖南宁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兆基君城项目部

丙方:湖南省兆星物流有限公司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甲丙双方的代收代付运费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账上代扣水泥款作为丙方运费(散装),并由丙方开具运输发票给乙方。

本协议生效后, 三方共同遵守,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篇四:银行卡代扣协议书 银行卡代扣协议书

甲方(经销商): 身份证号: 乙方(海尔): 为加快货款到账时间,提高发货效率,促进甲乙双方之间的市场

合作,甲乙双方同意使用pos机进行货款结算业务。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货款的缴付方式等具体内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从其预定的银行卡信息(持卡人: 卡号: )中将资金划拨到乙方账户,用于支付甲方货款,交易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甲方应当按照预计的订货金额在上述银行卡(卡号见“第一条”)内存入足够的款项,乙方工作人员根据甲方要货金额办理相关扣款转账手续;由于挂失、账户冻结、金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扣款失败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对该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银联网络故障造成扣款失败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其他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若甲方存款数额超出当批次订货金额的,乙方不对超出部分的存款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本合同中双方约定该银行卡只用于甲方向乙方结算货款,乙方按照甲方的要货通知办理转账手续, 乙方对该转账业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若甲方合同到期停止与乙方继续签定购销合同或合同未

到期但要求停止上述结算方式时,甲方需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乙方见到书面证明时停止办理委托转账扣款业务。若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应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电话 传真

地址 )。自即日起因甲方银行卡发生的经济纠纷皆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当定期进行对账,任何一方对扣划金额有异议的,可与对方协商解决。确属乙方多扣或误扣的,乙方负责予以调整;确属乙方少扣或漏扣的,乙方有权予以补扣,甲方有义务给予配合。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海尔产品2009年度经销总合同》的附件,未尽事宜以总合同约定为准。

第七条: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纠纷协议各方将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篇五:代扣电费协议

委托银行代扣电费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方便电力客户(以下简称客户)缴纳电费,并有利于双方更好地开展业务, 现甲方委托乙方代扣电费。在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和遵守银行有关结算规定的原则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通过软件系统方式实现代扣业务的数据交

互和数据存储。双方各自负责自身系统开发、运行及

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

二、客户在乙方签署《客户授权代扣电费协议》,乙方通

过甲方提供的电力信息确认系统接口对客户电力信

息进行确认。并在完成与客户的协议签署后,将协议

数据与甲方系统同步;协议数据包括:客户姓名、客

户电话、客户身份证号码、客户银行卡号、客户电表

编号、每次代扣金额。

三、乙方代收费的对象是已在乙方处签署《客户授权代

扣电费协议》的客户;代收费用的项目为:电费。

四、甲方提供乙方结算帐户,以便乙方代收的费用及时

划转到甲方的结算帐户内;乙方按月与甲方核对代收费金额,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按照乙方代收费金额,按月向乙方支付3‰手续费,乙方为甲方出具发票。

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定太旗农行新华分

理处为本项业务的主办网点,负责与甲方联系日常工作及处理出现的问题。

六、甲方会根据电力规定不定期从甲方系统向乙方系统

接口传送需代扣客户名单,乙方在接到代扣名单数据后,____分钟内依照客户签订的《客户授权代扣电费协议》约定金额执行代扣处理。将成功扣费的款项全部划入甲方提供的指定帐户内,开户银行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新华分理处,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且乙方将已扣收客户数据和未成功扣帐客户数据及时同步至甲方系统;数据内容包括客户姓名、电表编号、应扣金额、实扣金额,扣款不成功需附注未能扣款之原因。代收业务数据格式如有变动,则双方提前协商解决。

七、乙方在双方约定结算日(每月的___日)向甲方系统

提供该结算周期内所有扣费记录,且由甲乙双方安排专人对双方系统内数据进行核对,并对差异数据进行

处理。

八、乙方扣款的依据为甲方系统提供的数据及《客户授

权代扣电费协议》。

九、若由甲方系统提供数据有误导致代扣款出现差错时, 乙方当月不作更正,待下次代扣款日再作更正,甲方负责向客户解释和处理,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若由乙方原因造成代扣款出错,由乙方负责。

十、若客户存款余额不足,乙方不作代扣;待客户存入足

够款项后,再由甲方系统向乙方系统接口提供代扣数据通知乙方执行扣款处理。 十

一、代扣款后,乙方将代扣结果同步至甲方系统接口, 乙方不另行通知,同时乙方没有义务向未交款的客户进行追索。

十二、甲方根据接收乙方系统同步的扣款数据制作缴

费回单或提供发票给客户。在必要时,乙方需要提供银行对帐单。

十三、若客户需变更或取消乙方代扣款时,客户至乙方

办理变更或取消业务手续,乙方在变更或取消客户代扣业务后更新客户协议信息,同时,需向甲方系统同步协议数据。

四、乙方会在其营业厅内增设电费代扣业务专窗,用

于处理电费代扣的各项事宜。

十五、该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____年。本协议有效期满后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继续生效,直至任一方提出终止。

十七、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终止此协议,均须提前三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结束此项业务。 十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

第三篇:代扣社保协议书范本

代扣社保协议书范文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签订本协议时,根据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养老保险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__________元;

2、乙方按照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月3号前把费用转入甲方的银行卡或给予男方现金,从_____年_____月开始;

3、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_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4、甲方为乙方代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5、在甲方为乙方代缴社保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社保,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6、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7、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乙方的代缴社保事宜。根据友好协商原则,甲方在停止办理乙方社保事宜5天前友好通知乙方。若因此引起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扣款协议书

扣税协议书(共11篇)

折扣协议书(共9篇)

通讯折扣服务协议书

代扣委托书

第四篇:代缴社保简单版协议书

甲方(代缴社保单位):

乙方(个人):

丙方(实际用人单位):

甲、乙、丙三方均明确:甲、乙之间无劳动关系,乙、丙之间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现因乙方个人原因希望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文简称“社会保险”)等关系挂靠在甲方,经三方友好协商决定:

1、乙方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期月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2、甲方代乙方缴纳社保费用,甲方所代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公司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以第一条为准)。

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常州市社会保险当期缴费年度为一个周期(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甲方代缴之前,每周期提前30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至年月结束。

4、乙方可凭身份证到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甲方为乙方代缴社会保险费信息。

5、甲方在收取乙方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后,应当及时办理代缴社会保险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暂停办理的,须提前10天告知乙方;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乙方的代缴社保事宜,根据友好原则,请甲方在停止办理乙方社保事宜3天前友好通知乙方。

6、如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等意外,由丙方承担实际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法律责任。

7、乙方书写的承诺书及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8、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五篇:社会保险协议书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现乙方由于个人原因委托甲方为其代缴社会保险,经双方友好协商如下:

1、 乙方全额承担甲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所产生的公司和个人费用。

2、 乙方除支付社会保险全额费用外,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每月需额外支付甲方100元服务费,服务费跟随每年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及比例作相应的调整,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3、 乙方每月15日之前将当月社会保险费用及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银行信息:,户名 ,账号,如当月20号之前乙方仍未支付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于当月25日前停缴乙方当月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相关影响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每年6月国家统一调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7月起按照新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如乙方需要变更缴费基数,则在6月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仍按协议约定执行;

5、 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后,应按时为乙方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求相应权利;

6、 甲方与乙方仅为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关系,双方无任何劳动关系,如发生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乙方在甲方代缴社会保险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除工伤保险事项以外的相关社会保险事项,例如乙方生育所产生的生育保险事项;

8、 乙方自行处理个人人事档案存放与甲方无关;

9、 乙方除社保事项外不得盖印甲方公章,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10、 甲方仅负责乙放社会保险事项,乙方个人所得税自行解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11、 其他事项:;

12、 本协议周期自签订日期起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单方终止协议,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甲方(公章):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六篇:代缴社保简单版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 年 月 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元,公积金每月需缴纳元,以上二项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为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一金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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