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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医院项目协议书
甲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自愿、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XXX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肿瘤治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等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目的、形式、年限
1、目的:甲乙双方通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2、形式:①甲方将原甲方独自投资的医院肿瘤治疗中心项目全权交由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按双方约定返还该设备款项;②原乙方与医院签订的除肿瘤治疗中心以外的项目仍然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与处置,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各项手续。
3、协议期限:自2010年3月3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第二条:投资约定
1、甲方投资:①甲方将已投入的肿瘤治疗设备以色列氩氦刀和北京飞天TPS粒子治疗系统交由使用,乙方按双方约定返还该设备款项。
②甲方原购进仍然可用的耗材和药品由乙方按市场价进行收购,空调、车辆及其他办公室设备另行协商。
2、乙方投资:①投资中心所需的用于肿瘤治疗所有运营费用,并负责医疗市场的开发与维护。
②对外宣传广告及其他一切对外营销(义诊等)活动方案,包括医院网站、电视宣传、资料等所需的费用。
③自本协议签订起医院要求的新投资以及为发展本中心业务需要的设备的投资由乙方负责投资。
第三条:项目独占性
中心为甲乙双方在医院唯一从事肿瘤诊治专业的科室,主要开展肿瘤的诊断、治疗、康复等。
甲乙双方不得就本项目跟第三方合作。
第四条:项目经营与管理
1、中心由乙方全权管理与经营。
2、乙方对医疗业务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军队(武警部队)医院的标
准和要求执行,作为一个科室纳入医院的行政和质量管理体系。
3、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文明行医、合法经营。
4、乙方根据实际需求聘请中心所需医务人员,聘用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所聘人员要及时报医院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四条:氩氦刀和TPS系统设备约定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按每例氩氦刀治疗费的5%作为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和TPS治疗系统设备款项。
2、在氩氦刀能正常使用以及氩氦刀的各项资质文件与使用手续齐全后的第2个月起,乙方保证每月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和TPS款项不低于2万元,不到2万元的以2万元返还给甲方。
3、氩氦刀的各项资质文件与使用手续齐全后计算起,乙方三年内返还给甲方的设备款达118万元人民币后不再返还给。
如果乙方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治疗费用三年内不达到118万元,乙方于第三年的最后一个月补足118万元给甲方,以部队政策内没有“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为前提条件。
4、氩氦刀和TPS系统设备归属:乙方返还给甲方设备款达118万元人民币时,氩氦刀和全套TPS系统均归乙方所有。
5、三年内甲方负责维修氩氦刀设备的主机,并且由甲方承担主机的维修费用。
5、乙方按月返还设备款给甲方。
6、如果乙方拒绝按双方约定返还氩氦刀和TPS款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和撤走氩氦刀和TPS款项,并且不给乙方任何补偿。
第五条:合作营销约定
1、甲方充分利用自己的营销网络进行营销,甲方介绍来的病人使用氩氦刀治疗的,在扣除成本后,甲方分成80%,乙方分成20%。
2、氩氦刀治疗的成本包括:按原乙方与医院签订的合同所上交的管理费、耗材费(气体等)、医生劳务费、管理人员费用(总体成本不得超过氩氦刀治疗总收入的37%)。
3、乙方将合作营销的分成按月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除肿瘤治疗以外的其它病种治疗的约定
1、原乙方与医院签订的除肿瘤治疗中心以外的项目仍然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与处置,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各项手续和运营管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肿瘤治疗中心以外的病种收入款项,每月医院返还到乙方的账户之后,甲乙双方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算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七条:财务管理与费用结算:
1、医院转款汇入乙方账号,财务由乙方派人管理。
2、经营收入实行“当月结清”方式,每月20日前甲乙双方核算上月的费用与分成,在收到医院结算款五个工作日内汇到各方指定账号。
第八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泄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第九条: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1、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变更与解除,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及部队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协议内容无法履行,或双方均认为合作终止的条件成立,经协商可以终止合作。
在没有违约和没有遭遇不可抗力的条件下,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作。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处理:解除合同;违约赔付金为20万元;或者守约方按审计核定的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如遇部队政策调整,不能履行协议时,双方必须无条件立即终止合作。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和解释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及其附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3、法人代表的更换或主体更名不影响本协议的正常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定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第一章总则
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实施强强联合,更好地为伤病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充分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xxxx医院的良好医疗环境、设施和品牌,结合乙方医院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
双方同意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xx医院实行门诊、病房统一管理,建立以骨创伤为龙头、妇产科为特色的诊疗中心,并以此,提高医院骨创伤外科的医疗技术与服务档次,提升医院妇产科的综合实力,在xxxx地区及周边区域形成以骨创伤与妇产为特色的专业品牌。
经双方友好协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xx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长沙xx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xx医院(xxxx)骨创伤外科诊疗中心”(以下简称骨创伤外科诊疗中心)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xx医院(xxxx)妇产中心”(以下简称妇产中心)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第二章合作双方
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xx中心医院
乙方:长沙xx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合作目标及范围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项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骨创伤外科诊疗中心”及“妇产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装修经费。
甲方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管理。
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骨创伤外科建成xxxx地区骨创伤外科中心及广州军区骨伤骨病研究所;将医院妇产科建成xxxx地区妇产中心。
合作范围:骨创伤门诊、急诊及病房;妇产科门诊、急诊及病房。
第四章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骨创伤科、妇产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病房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
筹建22000平方米左右的外科大楼,从而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5000万元,其中外科大楼4000万元,其他1000万元,分六年由合作科室进行返回。
第五章组织结构
甲、乙双方派员组成“骨创伤外科及妇产科”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为“中心”的决策机构,甲方担任管委会主任,乙方担任副主任。
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及临床科室主任自动成为管委会成员。
一、管委会主任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中心”的医疗、科研、教学及疾病预防工作。
2、制定“中心”工作计划,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医疗和护理安全的情况,组织科研、教学工作的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执行院部对“中心”的医护质量、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积极配合院部相应的检查。
4、参与院部各项会议,传达会议各项内容,执行会议决议事项。
5、定期查房,共同讨论解决重症疑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组织术前讲座、临床讲座;组织指导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
6、组织“中心”人员业务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实行新疗法并及时总结经验。
7、负责“中心”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负责落实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详见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办法)
8、加强人事工作管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凝聚力,努力完成“中心”各项任务,认真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培养发现并储备人才。
9、确定医生轮转、值班、会诊、出诊等医疗工作安排。
10、落实“中心”主任、“中心”医疗、经营副主任等人员的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遵守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纪律,认真执行“管委会”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12、负责与医院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保证“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
13、对“中心”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爱护医疗器械、仪器、设备的教育,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14、完成院领导及“管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管委会副主任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协助“中心”主任工作,负责制定中心非医疗工作规章制度,努力完成“中心”年度目标任务。
2、全面负责“中心”财务、企划、技术推广宣传、绩效考核、后勤管理工作,为“中心”业务工作开展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3、遵守财经制度,严格报销制度,“中心”费用支出报销需由“中心”副主任签字认可,并严格按照协议所定的财务规定执行。
4、认真做好“中心”业务收支、药品医疗器械往来、固定资产保管、库存和资金往来账目与报表,并及时上报。
5、负责市场调研、公关促销,对广宣方案、视觉设计、媒介发布等对外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组织、贯彻执行、效果监控、完善提高。
6、掌握“中心”业务工作动态,按时填报业务报表,协助“中心”主任分析、解决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中心”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爱护医疗器械、设备、仪器及优化办公环境意识的教育。
8、协助“中心”主任进行对外关系协调工和。
9、完成“中心”安排的工其他工作。
第六章“中心”管理
一、“中心”是医院下属的临床科室,该科室门诊、急诊病房实行统一管理,采取独立核算,利益分成的管理机制,为方便患者,在“中心”逐步实行检查、诊断、治疗一条龙服务。
二、“中心”在相对独立区域内完成病人的诊治,经双方同意设在本科内的诊疗项目,可以在科内完成。
发生在甲方相关辅助科室的检查费用按甲:乙=7:3比例分成,并单独核算,不列入“中心”营业毛收入之中,作为乙方收入。
“中心”与甲方之间按甲方现行经济管理办法执行。
三、“中心”在设备、药品、耗材的管理上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所需专科设备、药品耗材由“中心”组织购置,乙方支付费用,进入甲方药品、器械仓库,根据需要由“中心”领用,乙方购进的专科耗材,甲方按乙方药品购进价的3%提成,作为给甲方在药品采购上的收入,其它的普药按医院采购成本价从药剂科请领。
四、“中心”重大问题由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管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技术引进,营运目标和发展计划等重大事项。
临时遇到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双方协商。
五、“中心”要严贯彻落实军队、地方及本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接受医院机关的各项检查,特别是医疗护理质量检查、医院投诉的调查等。
六、“中心”要坚持党支部的建设,树立军人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军队、医院的利益和声誉,如遇到突发事件、战备等任务时,纳入医院统一安排调整,保证完成上级医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七、“中心”要坚持为兵服务的方向,军人、军队职工、军人家属享受政策规定的优惠医疗,所需的药品、医疗耗材等成本由双方按甲方承担70%、乙方30%的比例列入成本计算,并经医院院长和“中心”主任批准。
八、“中心”要严格遵守军队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广告管理规定。
第七章双方责任和任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现有骨科、妇产科医疗用房及办公场所,水、电取暖设备等。
在外科大楼建设完成后,甲方应优先满足两个“中心”的医疗用房;甲方所属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所需费用列入“中心”成本。
(二)根据“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中心”发放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新闻发布等工作,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根据需要,甲方为“中心”提供外线电话(经费由乙方负担)和内线电话。
(五)甲方对“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六)甲方协助办理“中心”委托的其它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中心”门诊、病房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并按照甲方要求修建外科大楼。
(外科大楼的修建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会诊,确保“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中心”承担。
所聘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
如现役军人不服从“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
由甲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乙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中心”成本。
(七)“中心”负责办理甲方委托的其它事宜。
(八)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进行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其中科研投入不少于2万元。
第八章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合作期限为12年,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第1-6年,甲方每年划拨100万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如果第5年实际年营收高于5400万元(骨创伤外科3600万元、妇产科1800万元)的预计年营收,超出部分按8%计提给xxxx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3、如果第6年实际年营收高于5800万元(骨创伤外科4000万元、妇产科1800万元)的预计年营收,超出部分按8%计提给xxxx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4、第7-12年,甲方每年按“中心”毛收入的14%作为甲方的收入。
其余部分归乙方所有。
二、根据军队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中心”不得另行收费。
“中心”的成本费用,由“管委会”副主任签批,经联审会签后报销。
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账目清晰。
双方账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账号。
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中心”的收益。
“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
扣除在甲方请领的药品、血制品、卫生消耗品、氧气、消毒费用、卫生被服等成本后为“中心”的收益。
第九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12年,自2008年月日至2020年月日,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章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的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外科大楼的建设费用等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
如要继续经营,应在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进行。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外科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本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外科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
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凡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
如果协商或调解无效,应提交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附:分部批复文件
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xx医院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乙方:长沙xx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甲方:XX市人民政府
乙方:XX医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XX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XX次中心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快速、可持续发展,把XX建设成为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协议。
一、共建目标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双方共同努力,以现有的XX市人民医院为基础,共同筹建XX医学院附属XX医院(以下简称筹建医院),不断提升XX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XX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共建原则
1.“分步走”原则。第一步,共同建设XX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综合性医院并通过上级评审,同时成为非直属的XX医学院附属XX医院;第二步,共同建设非直属的XX医学院附属XX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并通过上级评审,同时成为直属的XX医学院附属XX医院。
2.“五不变”原则: 直属的XX医学院附属XX医院建立之前,筹建医院的资产归属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医院性质和原有基本功能不变、财政拨款渠道不变、职工身份不变。
3.“长期合作,优势互补”原则。双方通过紧密的政产学研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为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医疗人才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配合《国务院关于支持XX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工作的落实,努力为筹建医院的发展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特殊政策支持与扶持。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附属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引进和聘用人才,在人员编制和待遇上给予筹建医院特殊政策。
3.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按照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根据筹建医院规划需要,每年投入?万元,确保筹建医院完善教学科研和医疗硬件设施达到三级甲等医院要求,因此经费投入应按?%的比例逐年增长。
4. 大力支持筹建医院做好中长期土地控制规划,按照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和规模划拨至少260亩建设用地,为筹建医院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5.共同参与筹建医院申报三级甲等医院的各项工作。
6.建立甲乙双方双控专用账户,确保筹建医院每年按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百分之一投入自身的教学科研工作。
7.对乙方派往筹建医院参加指导工作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报酬,标准由筹建医院制定。
8.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留乙方的优秀毕业生。
9.按附属医院标准建设专门的临床教学中心及学生宿舍,至少满足2个行政班级教学生活需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充分发挥学校优势,配合《国务院关于支持XX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工作的落实,努力为筹建医院的发展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与扶持。
2.将筹建医院建设统一纳入学校附属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在人才培养和引进、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等方面提供支持与帮助。
3.根据需要派出专家对筹建医院的内部管理进行指导,或安排任职。
4.加强对筹建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指导。根据教学情况,接受筹建医院具有医疗卫生职称的教学人员申请和评定相应教学职称;按照教学任务的要求免费为筹建医院发放、借阅教科书和有关教学资料;吸收筹建医院专家参与有关教材的编写工作;为筹建医院免费培养师资。
5.共同参与筹建医院申报三级甲等医院的各项工作。
6.乙方各附属医院与筹建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根据筹建医院的需要派出教授、专家指导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7.与筹建医院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8.在确立校级重点学科时,将筹建医院的学科建设纳入统筹。
四、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对于某些不可抗拒因素而必须修订时,提出方须提前1年告知对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加强筹建医院建设,待条件成熟后,共同向上级主管部门履行非直属附属医院报批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筹建医院挂“XX医学院附属XX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院牌,甲、乙双方均可在国内外日常教学、科研、学术交往和宣传中使用此名称,在其他领域使用此名称前,应征得乙方同意。
3. 非直属附属医院“XX医学院附属XX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申报成功后,双方另行商定共同建设直属附属医院合作事宜。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备案。
6.本协议若产生争议:
(1)双方协商;
(2)主管部门调解;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患者顾客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促进双方的长期发展。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达成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双方在品牌、人力、资金、信息与技术、经营管理经验、硬件设施等各方面的优势与资源条件,在股权、经营、技术、设备、师资、医疗、科教研各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探索混合所有制医院的经营与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双方特订立本战略合作协议书。
一、 合作双方
(一) 甲方: (内文中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二) 乙方:(内文中简称:乙方) 法人:
委托代表:
联系方式:
二、 合作项目:
(内文中简称:本项目)
三、 合作目标:
双方展开长期深度合作,从本合作项目的筹建开始,不断提升本项目的综合能力和经营绩效,直至实现永续经营与发展。具体阶段性目标如下:
(一)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就本项目达成明确的股权合作协议。目标达成时间:
(二) 完善明确本项目的章程,指导约束本项目的长期经营。目标达成时间:
(三) 本项目的筹建(规划与建设)。目标达成时间:
(四) 本项目的正常开业。目标达成时间:
(五) 本项目通过三乙医院评审。目标达成时间:
(六) 本项目通过三甲医院评审。目标达成时间:
(七) 本项目的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1. 本项目成为乙方的实习医院。目标达成时间:
2. 本项目通过有关主管部门评审,成为乙方的教学医院。目标达成时间:
3. 本项目通过有关主管部门评审,成为乙方的附属医院。目标达成时间:
(八) 本项目的其他发展目标,待双方共同协商补充。
四、 合作原则
(一) “遵守现代企业制度”原则:
本项目为独立经营法人实体,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共同订立的章程,对于经营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应本着平等互谅、互惠共赢的原则、遵照现代企业制度展开经营管理。
(二) “有利于本项目”原则:
双方采取混合所有制的股权深度合作模式,对医院机构的公民合营、校企合作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面对复杂问题时,应以“有利于本项目”为原则:如资产归属、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拨款、职工身份。
(三) “优势互补、共谋发展”原则。
通过本项目,双方形成紧密的政产学研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双方的共同跨越发展,为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医疗人才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
五、 合作内容:
(一) 股权合作:
1. 甲方出资:
1) 出资形式:
2) 股权比例:
2. 乙方出资:
1) 出资形式:
2) 股权比例:
(二) 经营管理: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双方订立章程,组成董事会、委派经营管理层。依法依规展开日常经营管理。
(三) 品牌经营:本项目名称为“ 医院”,以“ ”为注册商标。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纳入总资产的组成部
分。按照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品牌的使用、处Z及收益权。
(四) 利益分配:依照现代企业会计制度,并按照股权比例,共同享有经营利益分配。
(五) 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按照合作目标,分步实现。
(六) 其他:双方协商补充
六、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发挥自身优势,为本项目医院的前期筹建与长远发展争取政府部门及各行业合作伙伴的支持,落实前Z审批、土地、规划、建设等各项工作。
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附属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引进和聘用人才。
3. 按照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根据本项目医院规划需要,投入所需资金,完善教学科研和医疗硬件设施达到三级甲等医院要求,为本项目医院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创造发展动力。
4. 共同参与本项目医院申报三级甲等医院的各项工作。
5. 建立甲乙双方双控专用账户,确保本项目医院每年按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 )% 投入自身的教学科研工作。
6. 对乙方派往本项目医院参加指导工作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报酬,标准由本项目医院制定。
甲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乙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同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自愿、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XXX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肿瘤治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等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目的、形式、年限
1、目的:甲乙双方通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2、形式:①甲方将原甲方独自投资的医院肿瘤治疗中心项目全权交由合同乙方经营管理,合同乙方按双方约定返还该设备款项;②原合同乙方与医院签订的除肿瘤治疗中心以外的项目仍然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与处置,合同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各项手续。
3、协议期限:自20xx年3月3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二条:投资约定
1、甲方投资:①甲方将已投入的肿瘤治疗设备以色列氩氦刀和北京飞天TPS粒子治疗系统交由使用,合同乙方按双方约定返还该设备款项。②甲方原购进仍然可用的耗材和药品由合同乙方按市场价进行收购,空调、车辆及其他办公室设备另行协商。
2、合同乙方投资:①投资中心所需的用于肿瘤治疗所有运营费用,并负责医疗市场的开发与维护。②对外宣传广告及其他一切对外营销(义诊等)活动方案,包括医院网站、电视宣传、资料等所需的费用。③自本协议签订起医院要求的新投资以及为发展本中心业务需要的设备的投资由合同乙方负责投资。
第三条:项目独占性
中心为甲乙双方在医院唯一从事肿瘤诊治专业的科室,主要开展肿瘤的诊断、治疗、康复等。甲乙双方不得就本项目跟第三方合作。
第四条:项目经营与管理
1、中心由合同乙方全权管理与经营。
2、合同乙方对医疗业务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武警部队)医院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作为一个科室纳入医院的行政和质量管理体系。
3、合同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文明行医、合法经营。
4、合同乙方根据实际需求聘请中心所需医务人员,聘用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所聘人员要及时报医院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五条:氩氦刀和TPS系统设备约定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合同乙方按每例氩氦刀治疗费的5%作为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和TPS治疗系统设备款项。
2、在氩氦刀能正常使用以及氩氦刀的各项资质文件与使用手续齐全后的第2个月起,合同乙方保证每月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和TPS款项不低于2万元,不到2万元的以2万元返还给甲方。
3、氩氦刀的各项资质文件与使用手续齐全后计算起,合同乙方三年内返还给甲方的设备款达118万元人民币后不再返还给。如果合同乙方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治疗费用三年内不达到118万元,合同乙方于第三年的最后一个月补足118万元给甲方,以部队政策内没有“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为前提条件。
4、氩氦刀和TPS系统设备归属:合同乙方返还给甲方设备款达118万元人民币时,氩氦刀和全套TPS系统均归合同乙方所有。
5、三年内甲方负责维修氩氦刀设备的主机,并且由甲方承担主机的维修费用。
6、合同乙方按月返还设备款给甲方。
7、如果合同乙方拒绝按双方约定返还氩氦刀和TPS款项,视为合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和撤走氩氦刀和TPS款项,并且不给合同乙方任何补偿。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甲方需求,更好的满足服务于患者出发,就“颈腰疼痛专科”合作双方平等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共建项目:颈腰疼痛专科:
业务范围:颈、腰椎、四肢关节疼痛、康复理疗、中医科
二、管理方式:
合作专科纳入医院的统一管理,科室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实行自负盈亏。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项目所需业务用房(包括门诊、办公室、住院病房、手术室),电脑收费软件、网络、住院床位及水电等辅助设施;
2、提供挂号、收费、住院、医疗保险等手续办理和票据;
3、收费室、财务室、临床辅助检查科室、供应室等为专科提供服务;
4、协助乙方办理专科所需医疗广告、医疗设备的证明以及专科医务人员办理执业注册等手续;
5、负责专科遇到的医政、药政、物价、税务、工商、医保等部门的检查及验收;
6、负责专科医保的项目申请;
7、不得新增加与专科业务冲突的同类医疗服务项目,允许乙方购进药品。
五、乙方职责:
1、负责专科的形象策划和市场开拓;
2、按专科需要,聘请专家、教授参与专科工作;
3、负责专科的医疗设备、技术支持以及专科设备的耗材和项目日常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付;
4、负责市场开拓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
5、负责专科病人的诊治,在治疗过程中熟练掌握、运用医保政策。
六、结算及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对专科的收益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进行分配,甲方同意在院内财务系统中为专科设立专门账目,独立核算,专科门诊收入与自费住院收入在每月10号前结算给乙方,医保结算费用以到账时间3日内结算给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核算付款,甲方未及时结账,甲方支付乙方按1%/天收取滞纳金。
甲方收入的费用:
甲方每年收取10万元科室成本折旧费,按营业额总收入的10%业务管理费。水电费乙方负责,物业费甲方负责。
乙方收入的费用:
1,临床辅助检查费(包括检验、B超、心电图、放射、)乙方收取 25%; 外检项目乙方自己负责。
2,药品管理费:
七、专科正式启动时交风险押金10万元。
八、医疗纠纷和事故约定:
合作项目运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医疗工作,依法行医,按章收费,杜绝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确有医疗纠纷或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一般医疗纠纷(2万元以内)由甲方出面。乙方参与解决纠纷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医疗事故纠纷其费用分担甲方10%,乙方90%。
九、协议期满及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延长协议期限,但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两个月内提出或在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决定权。
2、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合作期满,其中一方不同意续签时;
(2)、专科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3)、一方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时;
(4)、一方严重违约导致专科无法经营时;
3、由于专科持续亏损无法经营时,乙方需终止本协议,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则不视为违规行为,从告知甲方之日起,不得接诊新病人,并积极处理已就诊病人的治疗和复诊工作,不得遗留纠纷隐患。
4、由于甲方的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收购乙方所购置的医疗设备。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诚信履行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各项条款,当一方终止或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其赔偿不得低于专科成立时投资的金额。
十一、其他:
1、如果双方合作经营专科发展良好,甲乙双方可深入合作其他专科;
2、协议期间,专科经营遇到困难或亏损时,甲方有义务创造条件解决困难,提高专科效益;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捌年,自2015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