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用文书 > 协议书 > 详情页

男方过错离婚协议书范本(大全)

2024-10-11 01:22:34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男方过错离婚协议书范本(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男方过错离婚协议书范本(大全)》。

第一篇:男方出轨离婚协议书范文

男方:

女方: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20xx年xx月xx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20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 ____元给女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房地产所有权归 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离婚的原因为男方过错比较大,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日期:

第二篇:离婚的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协议人(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为合法夫妻,现甲乙双方就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相关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婚前财产权属清晰及婚前无任何债务。

二、甲、乙双方确认,从结婚至签订本协议之日止,双方共有财产为位于 房屋一套含地下车库,产权证号为:权证字第 号,东风日产牌( )轿车一辆(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存款9万元(大写:玖万元)。

三、债务情况:甲方从双方结婚之日至签订本协议之日止多次参与赌博,所欠债务预估为100万元,甲、乙双方已合力偿还70万元,甲方尚欠赌债约为30万元。甲方所欠的其他外债若干,甲方承认所借债务均未用于家庭生活,甲方的债务已严重影响家庭生活。

乙方对外无任何债务。

四、鉴于甲方有重大过错,乙方付出较多,为了弥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本协议第二条双方确认的所有夫妻共有财产,均无偿转为乙方的个人财产, 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将上述房屋和车辆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 甲方所欠的赌

债及其他任何债务均由其个人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现债权人要求乙方清偿债务的,乙方在清偿债务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甲方承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二条所列明的夫妻共同财产均归乙方个人所有,甲方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对共有财产提出任何所有权要求。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的共有财产所有权转移至乙方名下后,乙方给甲方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做为甲方生活费。

七、本协议签订之后的`财产及债务:双方各自所得的劳动所得等归各自所有和支配,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双方的债务也由其个人各自承担。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名义去借款、进行担保等事宜。

八、双方现有独生子:( 岁),由甲方抚养。现乙方已怀孕,待婴儿出身后,甲方应承担抚养事宜。

九、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除了应履行本协议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1万元。

十、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无任何人胁迫签订。

十一、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专题: 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男方净身出户 男方过错离婚协议书范本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