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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购车协议书范本(推荐6篇)

2024-10-11 0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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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合伙购车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购买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车辆名称、车型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定金缴纳金额、时间及余款缴纳金额、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违约责任

1、车辆按照乙方要求订单采购的高价商品,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交车通知后及时提车,现款提车的客户需在3日内交付剩余车款后提车;办理按揭分期付款的客户,须在办理完银行及其他金融公司的所需手续后7日内提车否则,甲方有权利视乙方为毁约,放弃本协议中所具有的.法律权益,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定车辆进行处理,乙方所交订金不再退还。

2、甲方应最大努力保证车辆的及时交付,如确实因为生产商资源不足问题、运输问题或外界不可抗因素所造成延误车辆交付,甲方因及时向乙方协商,及时变更车辆交付日期。

3、如乙方所订购选装版车辆,请乙方注意选择,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4、乙方提车时,一并将本合同交于甲方,车辆交付完成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5、其他约定事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使用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两人合伙买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电白县 镇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

第四条 合作经营项目是由 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 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 项目合作人共 个,分别为:

1、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2、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3、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4、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第四章 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 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 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 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2、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4、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

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 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

第十四条 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 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 执行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 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合作项目全体股东所有。除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其它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活动。

(四)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合作项目秘密。

(五)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作项目章程的规定,给合作项目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项目设监事 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合作项目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合作项目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监时股东会,监事列度股东会会议。

第八章 合作项目财务、会计

第二十八条 合作项目应建立、健全如下财务、会计制度:

(一)合作项目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日至十二月末送各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①资产负债表;

②损益表;

③财务状况变动表;

④财务情况说明表;

⑤利润分配表。

(二)合作项目应按照协议书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三)合作项目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合作项目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度合作项目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合作项目在以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合作项目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所剩利润,可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合作项目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合作项目的亏损,扩大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合作项目资本。

(五)合作项目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九章 合作项目合并、分立

第二十九条 合作项目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一)合作项目合并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合作项目如吸收其他合作项目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合作项目解散。

本合作项目如与其他合作项目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合作项目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作项目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合作项目或新设的合作项目承续。

(二)合作项目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合作项目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合作项目分立前的债务接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合作项目承担。

第三十条 合作项目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合作项目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章 合作项目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一条 合作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合作项目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作项目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遇自然灾害或者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解散。

第三十二条 合作项目解散,应当在十五日内由股东、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合作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作项目未了结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合作项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合作项目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 合作项目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合作项目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条 合作项目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公告合作项目终止。

附 则

一、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订立,自全体股东签字后之日起生效。

二、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经全体股东开会决议通过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并执行。

四、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确认。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三篇:人合伙买车协议书

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根据甲方乙方的要求,同意购__________汽车壹辆;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计价人民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__),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 两方共同出资,出资金额相等,各出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两方在签订此合同时,首先在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申办信用卡,并安不低于所购车辆总价的__%的款项,计入民币____万元存入该账户。剩余款项___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受理购车的事宜,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办妥所购车辆信用或保证保险,以及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资抢险、不计免赔险及其相关的附加险。

第五条 乙方并将购车发票、合各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替甲方保存,期间不得将所购车辆转让、变卖、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出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 在乙方提供停车泊位证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证明条件下,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牌、证、保险手续,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在三保期限内,乙方所购车辆如出现质量问题,自行到厂家特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交涉处理。此期间,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人款。

第八条 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处理:

1、乙方逾期还款,乙方经甲方二次书面催讨,在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仍不还款的(逾期5天后,即发出书面催讨,二次催讨间隔为7天,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为文书发出日第7天);

2、乙方借口车辆有质量问题,拒不按期偿还欠款;

3、发生乙方财产被申请执行,诉讼保全,被申请破产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未偿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各类车辆保险;

4、其他情况乙方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款;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变卖、抵押。

第九条 乙方承诺,不论任何原因发生第八条的事由之一时: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持合同就乙方未偿还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2、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拍卖变卖乙方所购车辆,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全部债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价值(扣作必要费用外)不足偿还全部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如果出售所得超过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应将超过部分的钱款返还给乙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额的利息外,并按逾期总额的5‰/日计付滞纳金。

第十条 在分期还款过程中,乙方所购车辆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车辆报废、灭失,保险公司赔款应保证首先偿还尚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条 除车款外,乙方尚须向甲方交纳担保费,金额以借款额为基数,随贷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还清车款,从还清日起,甲方自动终止担保人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配偶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购车人,须就此合同内容签署同意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乙方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分期付款购置汽车担保,须就此合同的内容签署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才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四篇:两人合伙买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时间

1. 合作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渤海黑牛50头,双方合作养殖,通过肉牛出栏销售和会员领养获得共同收益。

2. 养殖时间:自甲方将牛运达乙方牧场,并实际进入喂养操作之日起,至两年后双方协商确定终止养殖或延续合作。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地点

1. 合作方式:甲方选择不同体重和育龄的健康渤海黑牛,无偿放置到乙方的牧场,由乙方无偿提供养殖设施和喂养进行喂养,并作为农庄观光和会员领养项目。

2.甲方派遣技术人员到农庄指导肉牛养殖,并全权承担养殖场防疫及安全平稳运行的责任;乙方负责全力支援该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并利用其经济能力及销售信息辅助养殖场的发展。

3. 养殖地点:滨城区梁才办事处东刘村“一绿农庄”。

第三条 收益分配

1.在该协议有效期内,肉牛合作养殖的肉牛出栏完成销售之后,按以下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即肉牛销售利润总额减去甲方前期投资和乙方喂养投资后(以实际运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投资具体数目为准。),对肉牛养殖合作净利润按照五五分配比例进行分成。

2.如合同终止或不能出栏屠宰,甲方收回所剩活牛,并补偿乙方当年的喂养成本。

3.合同期间如有旅游观光和会员领养收入,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责任约定

1. 肉牛合作养殖场产权、建设使用权在乙方;肉牛的产权归甲方。

2. 养殖场升级建设或确立商业产权或进行扩容扩大情况下,乙方具备优先权、决策权。

3. 双方坚持以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合作养殖。

4. 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第五条 争议及公证

1.甲乙双方本合作协议基于友好协商原则,在见证人监督之下,对所有争议进行友好协商,协调解决。其他非协商争议参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仲裁与法律机构进行裁决。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见证方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五篇:两人合伙买车协议书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姓名甲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乙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___________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___________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篇:两人合伙买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合伙人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甲、乙一致同意以“_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位于_市_路东侧的由_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_x”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_x等业务。

三、由于甲已完成“_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所有注册与登记手续,本合伙协议书不再规定认缴货币出资,甲以公司注册资本出资占40%,乙仅以个人从业经验作为出资占60%。

四、乙对“_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名下,非因本协议第二条载明“_x”项目经营所涉及的债务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

五、协议合伙期限暂定贰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终止合伙。

六、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甲、乙协商一致,推举乙作为合伙事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包括对员工的管理、培训,考勤、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乙方享有每月¥8000元的工资待遇。

2、甲主要负责与“_x”项目的开发单位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的开展。

3、甲享有对合伙经营项目财物账目的监督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以上额度该额度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每月进行对账,须甲、乙协商一致之后方可进行。

七、账目管理:合伙人约定在“_”项目运作期间,甲、乙分别负责对账目和现金进行管理。

1、开发单位依合同规定支付的月服费,佣金由乙开立账户保管;

2、办事处所需的费用,每月10前做《支付报表》,甲、乙共同签认后支付;

3、往来账目的原始文件由乙负责保管,甲有权进行查阅。

4、除支付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即职工工资、税金、佣金、员工宿舍租金、员工工装、办事处的日常行政费用外,乙不得擅自将款项挪作它用。

八、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商定每半年进行一次盈余分配。

2、分配时间:上半年暂定为6月30日,下半年12月20日。

3、若经营不善,债务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九、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①合伙期限届满;

②合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③合伙经营的事业已

经完成或者确定无法完成。

十一、违约责任:

①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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