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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双方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登记结婚,实际缔结婚姻关系时间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现就部分与结婚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婚前财产
1.1婚前财产指结婚婚姻关系缔结前双方即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票,债权,现金,存款,首饰,车辆,服装,家具,家用电器等。
1.2双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续或消亡改变其性质,不因婚姻存续长短而改变其性质。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3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以前在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因此,双方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均以公证书记载为准,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未记载于公证书之财产,除有确切的相反证据,均应当推定为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如果一方毁婚,应当承担全部公证费用。
第二条 婚后财产
2.1婚后财产指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2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双方个人财产。
2.3婚后财产所有权的确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财产所有权有登记的以登记为准,无登记的以占有为准。如果任何一方通过盗窃,涂改,抢夺,抢劫,诈骗等方式将应由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双方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公证、公布、告知、在对外签署合同时在条款中注明等方式令尽可能多的公众了解到双方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事实。因某一方债权人不知这一事实而主张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另一方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进行赔偿。
第三条 财产分割
3.1如果出现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一方或双方死亡),上述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不进行分割,但应当各自取回。
3.2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如果出现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夫妻共同名义接受馈赠,合资购买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时还没有分割的,应当依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
3.3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平均分割。实物可以分割的,实物分割,实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财产价值损失的,可以折价或变价后分割货币。
第四条 共同生活
4.1双方缔结婚姻后选择地址为的住宅用房为共同生活所在地。该住房使用权系购买(租赁)所得,产权所有人为.上述住所地如需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就有关事宜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4.2为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双方每月各给付元人民币进入共同生活基金,给付日期为双方各自发薪日(如发薪日不确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则为每月1日)。该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于住所地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宽带上网费、电话费、住所地用餐所需费用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费用。每月由管理方制作开支明细表,每年由双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则由双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资补足,如有盈余则由双方平分,并根据盈亏情况协商次年每月给付的金额,但该金额应逐年上升并且不少于上一年实际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明细表一式两份每月会签一次,双方各执一份,经会签的明细表视为双方对于生活费的给付和支取均无异议。经摧告无合理原因拒绝会签明细表的,视为已经会签。
4.4双方承诺,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免除对方的扶助义务并且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按时按数支付约定的共同生活费。为保证实现本条款的承诺,双方父母将作为担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或无力支付共同生活费的情况,该方父母将承担起排除这一情况的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住房,提供经济补助,代为支付共同生活费等措施。双方父母应当出具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双方父母身份并在本协议上签字同意该条保证条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 子女
5.1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生育子女,不领养子女。为此双方应当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该避孕措施应由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并由男方承担最终责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应当支付女方流产费用,营养费,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每次合计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但有事实证明该胎儿与男方无血缘关系的除外,并可根据6.2条追究女方责任。
5.2如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或领养子女。该书面协议至少应当对以下事宜进行约定,生育或领养手续费用问题,抚养子女的费用问题,子女监护责任问题,发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姓名确定权问题等。
第六条 忠实义务
6.1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男性、女性)发生边缘性行为或实质性性行为,否则应当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_____万元/次。但是得到对方事先或事后同意、受到、强制猥亵或者根据国际惯例或者公序良俗可以接受者,不需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
6.2如果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危及婚姻存续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3.1条所列事件,以及与第三方相爱,对第三方神魂颠倒,改变性取向,可能改变性别等,应当毫不迟延的通知另一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办法。如因通知迟延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7.2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需订立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7.3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4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男女双方各执_____份,保证人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女方: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现甲方存在婚内多次出轨的情况,甲方承诺给乙方婚姻保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一)房屋
1、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双方共同所有。(备注:房屋登记在_________方名下的,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2、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双方共同所有。(备注:房屋登记在_________方名下的,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二)汽车归属
1、登记在_________方名下的汽车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归双方共同所有。
2、登记在_________方名下的汽车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归双方共同所有。
(三)存款及股权
1、夫妻目前无共同存款。
2、以_________方名义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权以及在该公司名下的土地(位于_________)、厂房归双方共同所有等。(如果因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则由男方自行承担)。
(四)子女抚养、父母赡养约定
因男方在外工作,女方在家照顾子女,双方收入差距悬殊,子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费用)、父母赡养费用均由男方承担。
二、双方婚姻忠诚协议
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1、男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2、男方应向女方赔偿精神损失_________万元。
3、如果双方无其他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4、债权债务,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借贷等形式产生债权的,未经乙方同意的,并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未经乙方授权无权处分乙方财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应将本协议明示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日后他人以不知道本协议为由要求甲乙共同承担债务的,过错方应予以赔偿。
三、其他事项
1、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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