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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在__________拥有________房屋,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并拥有其土地证及房屋建设施工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编号_________。该房屋实施改建成___________房屋一幢,占地面积大约________平方米左右。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出资改建此房屋,特将甲、乙双方应尽职责及房屋分配相关事宜,议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负责
1、甲方原有房屋及空余土地(包括房屋前后空地)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建房。
2、甲方原房屋土地使用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该房屋的一切有效证件均分为二份,及改建后房前屋后空余地由甲、乙各得一半所有权。
3、甲方保证有户水电表各两块,并可使用及协调周边关系。
4、在建时甲方负责村组、城管方面的协调沟通,以便顺利施工。
二、乙方负责
1、该房屋改造一切资金、城管违规罚款等部分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该房屋设计,并施工建造。
3、该房屋建造其结构为砖混,整板现浇,前面为外墙砖,主水主电进户,室内外均为水泥沙浆抹灰,内外落水下地。
4、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做好防范措施,杜绝工程质量和工伤事故的发生,工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得房屋买卖,并无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卖房,并出具相应手续。
三、改建新房分配如下
1、甲方应拿出门右手边壹楼及贰楼,合计两套房。
2、不管此房建至五层或六层,除甲方所得两套外,其余均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订立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民族____ 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民族____ 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孩子即将结婚需建新房,由于甲方原宅基地向阳度的原因须占用乙方公出路少许,现经甲乙双方商磋,达成以下建房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 北 米,南 米,西 米(详见后附示意图)。
2、甲方同意给乙方带来的占用公出路出入不便一次性补偿金人民币 圆整。
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所有权永远归属乙方、使用权永远归属甲方。
4、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待甲方自行拆除后,一切权属归乙方,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拆除该建房。
5、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如遇政府征用或规划等相关事项,房屋补偿归甲方,土地补偿归乙方。
6、此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均有同等效果。
7、此协议有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可另作补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签订《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
第二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三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第五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
第六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已经知悉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组成,并了解他们签订的《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性质和内容。
第七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由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成员全体或者由发起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作为本《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所指向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二章 个人合作建房
第八条、“个人合作建房”是个人出资合作建房的简称,指的是一个地区的多个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一定的形式(个人合伙协议)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个人合作建房”还包括团购及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九条、“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条、“个人合作建房”以参与人自住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为初始目的。
第十一条、参与人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人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具有公益性,但是,个人合作建房属于非盈利性的个人合伙。第十三条、个人合作建房房价的确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必要的发起费用、必要的项目运作费用等支出为依据。
第十四条、“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开放、安全、民主管理、公开、合作、非盈利、成员分配、关心社区、公共利益优先、教育培训等原则。
第三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第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由西安市的一群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签订“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而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团购、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四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
第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全体或者发起人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为“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通过签订《西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以公益为出发点,以非盈利性为依归,以必要的发起费用、项目运作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为前提。
第十九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同时也可以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参与者。
第五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
(一) 召集和组织西安的“个人合作建房”;
(二)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三) 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四) 起草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
(五) 寻找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七)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八) 制定 “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资金监管方案;
(九) 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十) 组织具体的合作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权利:
(一)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二) 参与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三)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的文本;
(四)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 参与确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六) 参与招募并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七) 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八) 参与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九) 参与制定和确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义务:
(一)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原则,先行垫付必要的发起费用和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前期费用;
(三) 自觉维护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的团结;
(四) 自觉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五) 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及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六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工作规则
第二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召集人:林叔权律师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首席召集人的职责:
(一)召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
(二)提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议题和议程;
(三)指定发起人会议临时召集人;
(四)建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分工;
(五)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新闻发言人,代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处理与媒体的关系;
(六)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代表,参与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活动;
(七)尽可能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活动的合法性和各种文件、协议的合法性。
第二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发起人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发起人会议,研究和决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事务。
第二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协商一致的议事制度。
第二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联合竞拍项目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文本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选定和合作方案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的选定规则的确定需经发起人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七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变更
第二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在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下可以退出发起人团队。
第二十九条、有人退出发起人团队时,可以增补也可以不增补发起人。
第三十条、增补发起人时,发起人人选应经全体发起人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一条、增补的发起人应补签本协议。
第三十二条、经首席召集人提议并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同意,或者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决定,可以决定除名某一发起人。
第三十三条、退出发起团队的原发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发起人仍可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
第八章 发起团队财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 发起人团队的财务制度由发起人会议制定;
第三十五条、实行发起人团队的会计、出纳与监督三分开制度。
第三十六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资金监管原则和制度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中规定。
第九章 发起费用
第三十七条、发起人筹措发起费用。发起费用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开办费,摊入首个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十章 合作建房项目运作费用
第三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按合作项目总造价的3%提取项目运作费用。该项费用已经包含第三十七条的发起费用。
第三十九条、项目运作费用按合作建房项目进度分期按比例提取。
第四十条、提取的项目运作费用用于支付发起人办公、出差、应酬、会议、聘请顾问团和工作人员及发起人报酬等支出。节余部分归发起人团队支配。
第四十一条、项目运作费用由发起团队包干使用或者支配。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全体或者成员个人无须披露项目运作费用的用途及明细。
第十一章 代理公司及代理费用
第四十二条、发起团队依据需要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项目代管、代建公司。代管、代建公司依发起团队的委托代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报建、施工……等相关方面的工作。代管、代建管理费为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总造价的2%。
第四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具体项目的参与人必须认可发起团队选聘的代管、代建公司,并承诺遵守发起团队与其签订的《代管、代建协议书》。
第十二章 合作建房参与人的责权利
第四十四条、出资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四十五条、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讨论。
第四十六条、参与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第四十七条、参与寻找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第四十八条、参与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乙双方已于20xx年11月3日各出资50%依法以拍卖方式取得位于xx县官坝镇建设路49号经营管理用房、编号为24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划拨、容积率约为400多平方米、计划建筑面积为20xx多平方米。
2.甲乙双方是经协商共同出资合作建房。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条合伙建房
甲乙双方双方合作筹资各50%修建商住楼。在房屋修建过程中收取的房屋预售款各一半,单方不得收取房屋预售款,否则无效。在房屋修建完后没有销售完的房屋产权属于甲乙双方的,任意一方不得擅自出租或者抵押房产,任意一方,或者一方的熟人如需房产必须以市场价购买。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批、修建、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销售完房屋并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均包括双方因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一切款项。
第四条报批手续
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双方都有义务协助办理一切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所有必需的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施工单位的选择:工程项目应通过招标或者其他当事人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工程设计和建筑施工监督由双方负责,一切设计建筑方面的事宜等均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如因双方或者单方修建则相互监督,责任共担。
第六条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必须协调好周边的产权纠纷,协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双方共同承担(含协调赔偿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保证并共同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对方书面或口头同意。
2、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遭损坏的,由双方协商后造成损失的一方独立承担修复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任一方反悔,就得支付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外,并给予相同数量的违约经济赔偿。
第九条、 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使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县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依法向有关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任意一方帮熟人定房或者承诺自己需要的住房、门面一旦协议好另外一方不负责销售,价格与其他购方一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人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或连同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所属权益的公共区域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共同管理,若需利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甲 方 : 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建房地点
甲方该项集资房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组此房坐北向南,一幢共五层,设计为一梯一户一套住房。甲方负责办理村民自建房屋的修建手续,甲方保证修建房屋的质量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在建房中因资金不足,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建,乙方集资元,房屋建成后,甲方将该房屋四楼住房一套(四室两厅两卫一厨),建筑面积为了_________平方米(包括楼梯公摊面积)分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益,双方经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二、交付
甲方交付给乙方为清水房,甲方应在乙方入住前保证水、电、有线电视畅通,若安装天燃气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安装天燃气。入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集资及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该房屋三至五层楼修建资金为了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整)。
(二)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建房集资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整)。
2、余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整)。待集资房修建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交付乙方房屋钥匙时,乙方支付余款给甲方。
3、如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房,甲方将负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四、房屋保修责任
(一)乙方住宅房屋的建筑质量由甲方终生负责维修,所造成的乙方财物损坏时,由甲方全权负责。
(二)五年内如出现水电有线电视或天燃气等凡属于线路安装问题由甲方负责安装与维修,并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非正常使用除外)。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协助乙方维修,在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及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由甲方引起的该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受理并承担一切民事诉讼责任及其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或乙方行为集资违反本协议,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违约金按集资房屋款总额的'_________%计算。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一)向广元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仲裁不服,可向房产所属地的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
(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组,甲方的(_________)楼住房,因乙方集资修建应拥有产权,享有永久性居住权,房屋抵押,可买卖,可转让。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今后电、气设施更新,由甲乙双方按占楼层比例承担费用。
(三)若甲方建房地有政策性变动(如拆迁等),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房屋变迁或损坏,乙方应享有与甲方同等的补偿条件或赔偿条件(包括房屋款和此房划拨土地的分摊使用面积)。
(四)双方必须保证对方有干净安全的生活环境,不得制造噪音、烟雾等有损坏生存环境的事,且共同维护安全,预防火灾,甲乙双方应保证上下楼梯畅通,夜间路灯明亮。
(五)甲方应保证乙方人车畅通,附属工程由甲方负责除资修建(围墙路、绿化)。院内面积甲乙双方享有同等使用权,系无偿使用。但乙方不得干涉甲方规划管理。
(六)房屋产权证如国家政策可以办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产权手续,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交房时间
甲乙双方协商为_________天(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交房时间顺延;如因人为原因,甲方违约,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集资房屋款总额的_________%计算。
九、其他
1、以上协议内容是甲乙双方共同商榷,一经双方签字盖手印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提供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村九冬坡四队3号何癸庆以何国庆兄弟祖屋宅基原地(详看附图),占地面积约400多平方米以乙方共同合作建房,乙方提供建房资金,于20xx年5月30日开工至20xx年8月8日已完工,现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建成的新房屋分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二、新建成的房屋座落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村九冬坡四队3号,该房屋坐向为:坐东北向西南(详看附图),第一层是框架结构,二层以上为砖混结构,楼高九层住宅楼,第一层为车库及通道,第二层以上为每层三房一厅一套、三房二厅二套、四房二厅一套住宅房。
三、经双方协商确定,已建成的楼房进行分配如下:
1、本楼层,房号为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2、本楼面积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3、本楼一楼车库号为建筑面积及通道公摊面积为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4、乙方所分配所得的楼房建筑面积共计为平方米,归乙方所得产权使用期限为七十年(70年),即从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
5、整栋楼楼梯、电梯及一楼通道,整栋楼投资户共用,只能通行,不能堆放东西及停放车辆。
四、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归属乙方的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将该宗土地及乙方楼房屋用于抵押给他们人或贷款、或改为他用。属于乙方使用权的房屋,乙方有权转让、出租、转租给第三方的权力。
六、甲方必须保证报装三相高压电及民用用电及照明用电及自来水、排污管口,等申报其它通讯网络接口,以原有道路,给乙方使用,所有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收取每种费用价格要以村民平等。
七、使用期间因甲方土地有其它纠纷村民阻挠闹事,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时,甲方要及时处理,化解纠纷,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果由甲方负责。
八、该房屋乙方在使用期内如政府及开发商征用或其它改造需要拆迁时所补偿或赔偿的.拆迁费除土地费外,地面上所有建筑物赔偿款或补偿款的70%按整栋楼每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平均分配,其中30%赔偿补偿款属于甲方所得。甲方在统一领取赔偿金后5天内把属于乙方的份额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不退出该房屋。
九、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终止该协议书和
收回房屋。
十、乙方如在其房屋内做违法的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转让、出租房屋过程中发生的债权纠纷与甲方无关,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当事人要赔偿给甲方。
十一、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因乙方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或使用期满后,乙方所有房屋包括室内所有装修设施全部归还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赔偿。
十三、以上协议书条款双方自愿同意,甲方及其后代子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违约,否则甲方要按乙方找的评估部门来评估乙方所投资的建筑物评估价的五倍赔偿给乙方的损失。
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随签字人变更而改变。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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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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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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