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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协议书范本(合集)

2024-05-06 23: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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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供应商):

加强质量管理,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根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双方签定本协议书。

一、乙方向甲方所提供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甲方首次购入的医疗器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证照和授权手续,以供甲方备案使用。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卫生材料应按批次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或其它证明合格的证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和达州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备案书。

五、乙方货到后,甲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如包装破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六、甲方应具备贮存、保管医疗器械的场所、人员及条件,因甲方保管、养护、使用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发生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所供产品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医疗纠纷、事故以及经药检部门抽检不合格,其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九、因乙方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造成甲方与患者产生纠纷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随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产品质量协议书

1. 协议范围及目的

1.1 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各种原材料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买、卖双方商定达成的协议;

1.2 本协议之目的为约定双方技术质量条款,据此详细制定并执行有关零部件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

1.3 根据卖方提供产品类型的不同或实际情况的需要,买方/卖方经过协议后可以对不适用的条 款进行删除;也可另页追加相应的条款;(删除或追加的项目必须有双方代表的签名及加盖双方公司公章)

1.4 本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保留一份;

1.5 本协议从买卖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1.6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属买方(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质量管理体系

2.1 卖方应建立并维持有效的质量、环境和禁用物质管理监控体系,并根据这些体系的规定来制造、控制和管理;

2.2 卖方应取得正式权威机构对上述管理体系的认可证书,并定期复核、保持其有效性;对于卖方暂时没有正式取得权威机构的认可时,至少保证符合买方已提出的内部管理体系的要求,最终以获得权威机构的认可为目标。

2.3 若买方通知卖方其品质管制能力无法保证产品的品质(含环境、禁用物质监控)时,卖方有义务修正其品质(含环境、禁用物质监控)保证体系和控制流程,以满足买方要求。

3. 产品认可

3.1 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应获得买方的认可;

3.2 卖方在提供给买方待认可样品时,需附上卖方批准的自检报告,针对于汽车零部件产品,卖方按PPAP等级3向买方提交PPAP报告,只有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生产、出货;

3.3 卖方应按买方提供的图纸(属买方客户指定供应商,买方客户已提供图纸也相同规定)作为技术规范要求,如图纸未作要求或要求不详细时,要与买方确认;

3.4 卖方每批来料要提交质保书或检测证明,须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若因卖方提供虚假资料,导致买方在使用或售后产生额外的损失,损失的费用将全数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3.5 买方在怀疑卖方提交的产品特性不符合或提交报告不符合时,无须得到卖方的认可,可将产品提交第三方试验室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由买方承担检测费用;发生检测不合格时,由卖方承提检测费用,产品的损失费用也将全数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4. 变更管理

4.1 卖方产品被买方批准认可后,如卖方必须进行以下任何变更,应事先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必要时须提供样品给买方测试,合格后方可变更;针对汽车零部件应重新提交PPAP报告再次认可;

4.1.1 产品零件外观和规格型号的变更;

4.1.2 卖方工程变更,包含机器、材料、方法、测量、生产环境的变更;包装变更,模具变更及卖方

自己的供应商变更.

5. 原材料和工艺控制

5.1 卖方须对其产品所用的原材料进行控制,并把所用到的原材料和卖方的供应商名称和技术规格在自检报告中详细注明;

5.2 卖方应对买方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控制,建立、保存和维持卖方的进料检验的记录;记录的保存时间按本协议中的第7项、第7.3条规定的年限执行;

5.3 卖方必须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并在规格书中详细标明,卖方须建立、保存和维持工艺过程的监控和文件记录;记录的保存时间按本协议中的第7项、第7.3条规定的年限执行。

6. 验收规则和质量水平

6.1 卖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买方的质量要求,若卖方提供的产品在买方生产线、买方客户生产线或市场中产生质量事故,造成买方或买方市场产生费用损失,卖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及附带的相关责任;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2 卖方应保证不发生混料和少料事故,混料和少料事故将视为不合格,并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3 卖方在产品出货前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的报告提交给买方备案;

6.4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图纸、产品规格书的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给予退货处理;由此造成买方的损失,将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5 卖方交货经买方确认为不合格,买方通过电话、邮件或出具《质量抱怨书》、《8D报告》等方式反馈给卖方,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对不合格批次作出暂时改进措施,不能影响买方的正常生产与出货,如不能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对做出处理、或处理进度缓慢,影响到买方的出货或生产停线,买方在通知卖方但无需得到卖方同意的前提下,转由买方派人挑选或加工使用,由此造成的买方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买方的生产线停线、额外之加工、全检或其它费用等,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5.1 买方出具《质量抱怨书》、《8D报告》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回复,供方在接到正式投诉后

的24小时内回复3D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整8D报告;逾期未回复时需向买方质量管理部说明原因并得到认可,逾期3个工作日以上、且未得到买方质量管理部的认可,视为对此次质量问题处理有拖延,卖方承担500元/次的责任处罚。

6.6 卖方承诺在提供给买方的产品,在买方进料检验、生产线及买方客户产生的月度批次不良率在0%以下(计算方法: 月度不良批次数/月度供货总批次数*100%; 其中月度不良批次数由来料检验不良批次数加上生产过程中反馈的不良及客户端反馈涉及到的来料不良 三者的总和)不良率;在买方正常使用条件下,卖方的产品在买方的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月度不良率不超过50PPM;(计算方法: 针对同一型号产品, 其月度总不良数/月度总的出货数量)

6.6.1 若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在买方生产月度不良率超出本协议的要求,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质

量部门最高管理者整理所有相关的品质资料(含所有不良分析,统计图图表,效果确认,以及相关工程文件等),至买方质量管理部门做品质检讨,及讨论和制定整体的品质改善计划;

7. 产品可追溯性

7.1 卖方产品或包装应设置标记并应可追溯,追溯性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零件编码和型号、制造日期、包装盒中数量、零件制造批号等;

7.2 卖方应在产品外包装和最小包装上标示易于辨认的产品追溯标签; 7.3 卖方需在交货后5年保存所有包含但不限于质量、制造工艺、技术测试报告、试验报告、原材料进料记录及检测报告、出货记录及检测报告、可靠性寿命试验记录等,供买方随时查询和使用。

8. 审核

8.1 卖方应接受买方定时或不定时对卖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有害物质管理、现场工艺过程控制、检验/试验状况及记录、原材料控制状况及记录、产品质量控制及记录、仓库管理状况及记录、产品测试记录等;审核需要按照VDA6.3过程审核(AIAG CQI 9) 的方式进行.

对于审核发现的不合格或待改进项目,卖方积极进行改进,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改进结果提交给买方确认。对于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不合格项目或未能有效改善项目,买方有权利停止向卖方采购、要求返工等处理;由此造成买方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9. 缺陷处理

9.1 如发现卖方产品品质(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尺寸、规格、外观、色泽、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禁用物质含量等)不合格,卖方在接到买方反馈会必须快速对应处理, 避免因卖方处理不及时而导致买方停线; 同时,因为买方不合格品而给卖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 由买方承担.

9.2 买方在实际生产和买方客户生产过程中出现属于卖方责任的不合格品或失效品,卖方须负责退换为同型号的合格品;

9.3 对于买方正常生产和市场使用过程出现的属于卖方责任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会将卖方的不良信息及时反馈给卖方,卖方应迅速做出反应并在收到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提出临时处理措施,在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需提供完整的`改进报告;

9.4 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买方产品发生返工、返修的,卖方应配合买方查明质量原因,降低损失及不良影响,卖方须承担赔偿和相应的责任, 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9.5 买、卖双方对缺陷的处理有异议时,买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卖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双方有异议时提交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验证。

10. 损失赔偿

10.1 卖方产品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时,买方对卖方提出的索赔

(无论买方使用与否,均按10.1.1条款处理):

10.1.1 买方和卖方双方约定,未经买方许可,卖方私自变更原材料、或产品材料以次充好、提交虚假

的材质证明(即弄虚作假,如卖方提供的出货测试报告与产品实际测试结果不符)按当批产品货款的10倍进行扣款处罚,并以此为买方的约定索赔的额度,而此损失仅为实际损失的初步评估,买方保留日后经计算后对损失的差额进行追溯索赔的权利;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索赔金额=10倍×交货批产品货款

10.2 卖方产品品质不良,需要选别或加工使用,买方迫于生产计划的需要,在卖方没有派人来买方返工的情况下,或卖方的返工进度不能满足买方生产需要,买方在无须针得卖方的同意,可自行安排返工,其返工不良品、及由卖方不良品而导致的成品报废及其它部品报废费用, 由卖方承担,返工工时索赔标准如下: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索赔金额=¥45元/小时×返工工时

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返工费用报告后, 需要在三天内回签并在扣款通知单上加盖公司章, 然后扫描回传给买方.不良重复发生时,返工费用将按双倍计算. 卖方逾期未回复时需向买方质量管理部说明原因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逾期3个工作日以上、且未得到买方质量管理部的认可,也不回复买方缘由, 视为对此次返工费用报告的无条件接收,买方有权就此次质量问题对供方作财务扣款处理或其它等同于返工费用数额的处罚。

10.3 无作业工时质量索赔,无作业工时包含卖方产品来料不合格、批量性质量事故或交货延期,导致买方停产或返工,而造成的无作业工时,索赔标准如下: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

A)买方装配线停产, 人员按30RMB/人工工时计算,机台设备按100元/小时计算, 如停线10小时,每线10人,则内部停线损失为:

人工损失: 10人*10小时*30RMB/小时=3000RMB

设备损失: 100RMB*10小时=1000RMB

总停线损失: 3000RMB+1000RMB=4000RMB

B)买方注塑机停产:计算方法同上;

C)如因此影响到买方客户停产,买方客户提出的索赔全部由卖方承担;

10.4 卖方产品在买方仓库或使用中,发现产品原包装短缺,如属偶发的少数,在保证买方生产的前提下及时补发即可;如属大批量或经常性少数(当月≥2批)者,除卖方无条件补足短缺数量外,另按当批短缺产品数量采购价格的5倍进行扣款处罚,并以此为买方的约定索赔的额度;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索赔金额=5倍×采购单价×短缺数量

10.5 因卖方产品品质不良,导致买方客户投诉、市场投诉(包含但不限于买方客户提出的索赔、运输费用、返修费用、工作人员差旅费用等)的质量索赔全部由卖方承担;

10.6 卖方提供的产品超出产品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物质(ROHS)含量标准,由卖方承担因含禁用物质超标的产品流入市场,所衍生的社会和法律责任;

10.7 本协议规定的索赔及处罚措施,在买方向卖方提交确切的事实性依据后,卖方授权买方可以直接扣除对卖方的应付账款进行冲抵,如果卖方应付账款尚不足以支付赔款,卖方还应支付不足部分; 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也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10.8 卖方了解因其产品质量责任带来的赔偿风险及自身对于该风险的承担能力。

第三篇: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1、基本要求:乙方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资质,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资质材料和质量标准,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

2、技术要求:

(1)、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必须附检验合格证明及发货清单,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行业质量标准及甲方内控标准,并保证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货物出厂之前须经严格检验,确保包装方式良好,避免造成质量问题。

(2)、乙方向甲方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同意甲方必要时进行现场审计,检查其质量保证能力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对审核的结果,甲方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纠正措施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甲方,经甲方检查认可。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从乙方进货。

3、质量事故:若乙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或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损失或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甲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或甲方委托的鉴定部门或其他权威鉴定机构认定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质量责任:

1、乙方应对自己的货物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2、乙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完全符合甲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4、乙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5、乙方需保障货物从出厂至甲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质量。

6、乙方所供货物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由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品质异常造成甲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包含但不限于客户索赔、退货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所供货物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批号。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甲方的料号等。

第四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三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的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3、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甲方验收时未能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而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或生产使用后产品流通过程中等期间,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批号、数量及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3、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乙方提供货物所用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所使用的包装容器必须从厂家定做,不使用回收包装桶,且桶上标签要规范,且能体现出乙方产品信息,对于大宗液体原料,要使用专业槽车。非专用槽车需提供槽车清洗证明,因非专用槽车运输产生的交叉污染由乙方负责。

4、乙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甲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发现货物存在任何实际情况与检验报告或合同约定不符而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定价与结算

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2、付款方式:双方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货的30%付给乙方,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后10日内支付其余货款。但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自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后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甲方已预付货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双方可协商处理。

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第五条第一款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客户,获得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3、乙方所共货物必须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含隐含的质量需求)及甲方要求的内控标准。如甲方在收货时或收货后生产使用或所生产产品的销售、消费者使用等任一环节中,发现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经济赔偿问题。

4、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三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条 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24个小时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终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产品质量协议书

供货单位:

(简称甲方)

进货单位:

(简称乙方)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由于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

2、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货。

4、本协议有效期3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日

第五篇:质量协议书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以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要符合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储运必须符合药品属性要求。整件产品应附合格证。供货的品种必须提供同批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3、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该批次产品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物制品批签发目录中的品种必须有该批《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并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4、甲方应提供与业务有关的原印章印模、出库清单样本、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加盖公章,以便乙方核实。

5、甲方的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

6、甲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要求承担所供药品的质量责任,有效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除外)。

7、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的企业或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单位资格证书。若乙方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其经办人员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采购授权委托书。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药品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若是特殊管理药品,向甲方提供收到货物证明。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法规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2、条款中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约定。

3、本协议已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文的含义均已明确。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有效期至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篇:质量保证协议范本

甲方:(供货方)西安高新区朝阳日用品商行

乙方:(购货方)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化妆品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健食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品种合格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向甲方采购首次经营品种时,甲方提供该品种的批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并附与首次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4、化妆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储运要求。

5、甲方到货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验收 ,对有问题的品种,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6、确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健食品质量发生问题的,有乙方负责。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以双方约定或共同协商的法定药检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7、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仅限于签定购货合同时使用。

甲方:西安高新区朝阳日用品商行 乙方:

甲方签于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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