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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构皮滩各位父老乡亲,兄弟们,姐妹们,社会各界朋友们:
您们好!
首先让我真诚地问候您们,诚挚地祝福您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家庭幸福!
在这个刚过去的20xx年,您的工作一定顺顺利利,事业一定红红火火,生活一定称心如意,生意一定生机勃勃。学习一定天天向上,职位一定节节升高。
太平茶场至磨子湾有一条老人挑养生水的道路,至今还是凹凸不平,目前连步行都很困难,老人们在这条道路上行走极不安全。所以修建一条太平茶场至磨子湾的健康路成了我们共同的心愿。为此,个私协党支部、余庆县商会构皮滩分会积极为修建这条健康路筹集资金,号召支部全体党员和商会会员省吃俭用捐款3000元。该行动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解决了20吨水泥。但由于该工程预算3万余元,资金缺口较大。仅仅依靠个私协党支部和商会投入建设困难重重, 无法实施, 必须紧紧依靠大家的力量,凝聚合力, 才能共筑健康大道。在此,个私协党支部、余庆县商会构皮滩分会发出倡议: 各位父老乡亲,兄弟们姐妹们及社会各界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 慷慨解囊,踊跃捐资。 各位父老乡亲,兄弟们姐妹们及社会各界朋友们:承蒙您的支持响应,共襄盛举,我们深感荣幸,父老乡亲不胜感激!让我们共同祝愿老人们在这条健康路上健康长寿。我们期待您的支持,敬候您的佳音。
甲方:安吉县报福镇洪家村
乙方:杭州运河钢材市场有限公司
因乙方项目开发建设的逐步进展,乙方需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征用甲方所有的位于西圩里土地,用于修路,特就补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该拟出让土地面积12.16亩,属于基本农田,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
第二条甲方承诺该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全部具备出让的条件,并对乙方的征用行为全力配合,支持。
第三条如乙方取得受让权,则甲方承诺以下事项:该土地出让金额为每亩二万元整,面积为12.16亩,共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
第四条该土地出让后用途为修路用地,主要为棋盘石度假村整体配合需要。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乙方交付完征用款后,乙方拥有土地所有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没收全部征用款;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征用款,共计肆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面积为______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___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______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__万元,树木补偿款总计______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______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______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______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签订协议一年内乙方不得将土地挪作他用。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修路占地补偿协议书例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树木补偿款总计 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 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 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签订协议一年内乙方不得将土地挪作他用。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盖章)(盖章)年 月 日
征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长沙县三年环保综合整治行动的精神,经县环保、国土、规划、重点办、镇人民政府现场勘查确定,决定在乙方青豪坝下游征收7.41亩(4940平方米)土地,用于新建青山污水处理厂。征收补偿标准按《长沙市政府第103号令)及长沙县[008]16号文件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补偿,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征地面积
经长沙县测绘队现场测量实际用地面积为7.41亩,计4940平方米。
二、征地补偿费用总计:
1、青苗补偿:7.41亩×1800亩/元=13338元
2、土地征收费:7.41亩×12600亩/元=93366元
3、安置补偿费:7.41亩×12600亩/元=93366元
4、集体设施(水渠水管)补偿:按施工设计要求另议。
三、付款方式: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费用,由所属三合村民小组代开收据。
四、本协议壹式肆份,镇、村、组、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镇政府代表:
青山村村委会代表:
镇国土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