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汉阳征地补偿协议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汉阳征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共亩(其中水田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
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__________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________]45号)有关规定,征收上述亩土地由甲方按实际地类补偿标准支付给乙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计算办法、标准及补偿金额如下:
1、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标准为:水田35000元/亩;旱地28000元/亩;林地17640元/亩;鱼塘35000元/亩;晒场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标准为:水稻等谷类作物:1150元/亩;甘蔗1800元/亩;玉米、黄豆、红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元/亩;蔬菜1800元/亩;鱼类4825元/亩;桑树4150元/亩;林地:成熟林地800元/亩;未成熟林地1200元/亩。
征收上述土地中,以乙方被征用地实际地表现状为依据,对土地进行登记丈量,青苗补偿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将费用兑现给耕作农户。
3、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其他费用:
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水田:亩___元/亩=________元
旱地:亩___元/亩=________元
鱼塘:亩___元/亩=________元
小计:________元
②青苗补偿费:
水田:亩___元/亩=________元
旱地:亩___元/亩=________元
鱼类:亩___元/亩=________元
桑树:亩___元/亩=________元
小计:________元
③地上建筑物补偿费:0元;
④其他相关补偿费用:0元;
三、上述土地范围内,乙方自本协议之日起不得再抢修(建、种)各种地上附着物。甲方应在开始清理场地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清理地上附着物,该期限内乙方未能清理完成的,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处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把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在甲方付款的同时移交被征收的土地给甲方。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签订。
八、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_________和社区居委会、______国土所、______司法所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市国土局
乙方:茅台镇______村(社区)______组_________
为切实做好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征地补偿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仁怀市20__年度第八批次、第十一批次、第十二批次、第十三批次工业用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依法征用乙方土地,并依法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依法服从甲方征地并领取征地补偿费。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指界丈量,甲方认真计算,并已三次公开张榜公布,乙方认可甲方按下列项目进行补偿:
1、征用土地共_____亩,其中耕地______亩,林地、园地____亩,牧草地、其他农用地____亩;建设用地______亩;未利用地_____亩,青苗______亩。
2、经济林木以原始登记为准。
三、甲方依法支付给乙方各项补偿费为:
1、耕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元;青苗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2、林地、园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3、牧草地、其他农用地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元。
4、建设用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5、未利用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6、经济林木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
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佰__拾__万__仟__百__拾__元___角__分)
四、本次征地实行货币补偿和用工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其中一份交付款单位)。
甲方:______市国土局法定代表人(章)
乙方:(签字、搭迹)
签定时间:二0一二年____月____日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__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为_____。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
1、征地补偿标准按__________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_元。
2、付款方式: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
乙方为了发展_________事业,开拓西北区印刷机械市场,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_________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______,南临______,西临______,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______。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元;地上附着物(包括水、电、路以及排污设施)折价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乙方与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______元,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日内付元。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供水、供电正常,不得无故停电停水(正常检修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同等村民待遇及时缴纳水、电费用。
第六条:乙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后,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乙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乙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因国家建设或城市规划需要使用该宗土地时,国家所给予的赔偿和各项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之间对此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互不补偿。
第八条:甲方应协同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办证费用由方支付。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办证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万元。
第十条:甲方关于该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关会议纪要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纪录以及村民的签字件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交,以上文件可以是复制件,但是,甲方应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土地管理部门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该宗土地平面图一份:
2、测量成果册一份
3、本协议第十条所涉及的文件各一份。
甲方:乙方:
组长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村民代表签字:村委会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征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长沙县三年环保综合整治行动的精神,经县环保、国土、规划、重点办、镇人民政府现场勘查确定,决定在乙方青豪坝下游征收7.41亩(4940平方米)土地,用于新建青山污水处理厂。征收补偿标准按《长沙市政府第103号令)及长沙县[008]16号文件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补偿,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征地面积
经长沙县测绘队现场测量实际用地面积为7.41亩,计4940平方米。
二、征地补偿费用总计:
1、青苗补偿:7.41亩×1800亩/元=13338元。
2、土地征收费:7.41亩×12600亩/元=93366元。
3、安置补偿费:7.41亩×12600亩/元=93366元。
4、集体设施(水渠水管)补偿:按施工设计要求另议。
三、付款方式: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费用,由所属三合村民小组代开收据。
四、本协议壹式肆份,镇、村、组、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镇政府代表:
青山村村委会代表:
镇国土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