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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合伙租地协议书(范文六篇)

2023-11-14 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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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烤鱼,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烤鱼,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一)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二)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上班 否则扣出当日工资,一个月内累计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资

五天者扣15天工资,5天以上者扣一个月工资,(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

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

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如果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

财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或其他执行原因,合伙人实际不能继续履行其出资义务,与此对应的权利也应因之而丧失,所以合伙人实际上也就退伙了。)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这个是时间的问题了,就是说上边的情况一旦发生,那么就以发生的时间为退资时间。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这个意思是说:在没有经得大家的同意,以合作的名义搞其他的业务得的钱要归全合作人所有,由于这个事情给大家造成损失要全部赔偿。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就是说除掉你们大家签订的协议或其他的约定,还有没有经大家的同意,你们合作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不得与自己的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就是经营往来,也就是做自己企业的生意。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就是说因为其他的原因必须对大家的财产进行清算,就是散伙的意思了,那么这种情况的清算人就应该由全体合伙人来清算,或者合伙人大家有超过一半的人同意大家合伙人里的其他人来清算,合作的店面解散15天内,必须指定大家同意的清算人或与大家合作的另一方来清算财产,也可以律师、会计师等第三方当清算人,这个情况主要是大家为了公平公正和不想麻烦而找的。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一)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二)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上班 否则扣出当日工资,一个月内累计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资

五天者扣15天工资,5天以上者扣一个月工资,(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

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

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合伙经营协议书

全体合伙人经协商,对共同出资养殖水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殖经营场地及概况

养殖经营场地: 面积:大约 亩。

二、养殖经营场地的性质

养殖场地为租用,租期20年,从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18日。租金:每年每亩交纳承包费折黄谷800市斤,每年10月底共交纳黄谷58480斤。

三、股东姓名、出资额及股份设置

1、养殖总资本280万元,每出资1万元按1股计算。

2、股东姓名、出资额、所持股份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所持股份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所持股份

四、养殖经营:人员分工,工资计发,待遇和财务管理

因现有政策限制,租用养殖场地由全体股东委托 作为代表,将租用养殖场地登记人为 。 作为名义上的租地人,应按全体股东的表决意志决定养殖的种类、联营、入股、出租、转让等事务的具体办理流程,不得擅自处置养殖场,否则应向全体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养殖经营总负责人为 ,养殖 主要由 负责指导、养殖其它鱼类,具体负责人为 。工作范围:负责管理好养殖场的各种投放、捕捞、售鱼等工作。财务管理由 任出纳, 为会计。

工资计发: 月工资暂定为20xx元,招聘的工作人员为3名,工资暂定每月1500元。

财务管理:

1、出纳、会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凡发生收入和支出必须坚持完善手续(总负责人签批),做到帐、卡、据相符。

2、投放鱼苗的价格和售鱼的价格应需有三位股东以上(包括总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其它1000元以下的.开支需有两位股东同意并签字。小额开支 1个月报一次帐。

五、出资方式:

先出资所持股份70%的股金,剩余30%在20xx年4月30日前付清。

六、股份的转让和以后增股:

1、股东若转让股份需经其它股东同意方能有效。

2、若以后有新参股人员,具体事宜由股东会商量决定。

七、终止清算:本协议在租期满后,应予终止并按下列顺序进行清算。

1、所欠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

2、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3、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红利或承担亏损债务;

4、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九、本协议经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尽事宜,在实施中逐步完善。

各股东签字:

持本协议股东签字:

年 月

第三篇: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 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游戏厅”,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以及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 如下: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游戏厅

第二条 门店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 ____________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三份比例,各合伙人分得一分。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

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

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

分。

3、几合伙人不承担其中之一合伙人本经营协议外的所有

的债权债务。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火人享

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两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

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

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他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以________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__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__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以负责人意见为主。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经营的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或者私自从事本行业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合伙人因其他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或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经三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和合作关系;

2、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是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签署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四篇: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邮箱: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邮箱:______

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邮箱:______

(以上协议相关方单称"甲方"、"乙方"、"丙方"或"一方",合称"各方"或"四方")

本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个人合伙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技术优势,共同经营以个体工商户形式设立于方名下的酒吧,通过合法经营,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名称为: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面积:______。

_____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编号: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占出资比例为50%。

乙方_______(姓名)以提供劳务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占出资比例为20%。

丙方_______(姓名)以提供劳务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占出资比例为20%。

剩余10%出资比例(股份)暂不分配,分红部分作为酒吧后期装潢、前期账务、节假日专版、服务员额外奖励等用途,由各合伙人协商或依表决权最终决定用途。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

2、奖金分配: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酒吧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未用于共同经营的债务,乙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被债权人追索导致承担责任的,乙方、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合伙企业所在地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

丙方(签字、捺印)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五篇: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丶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网店(集市店即C店),主营:饰品项目。投资形式:第一个月甲XX三方每方投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用作首月网店运营费用,以后看经营情况,按月投入。

第二条:甲乙两方原有童装实体店批发店,甲乙两方共同负责向网店及XXX平台提供货源,并保证货源品质与货源充足。货源资金由甲乙两方承担,丙方不承担货源资金,丙方负责网店运营与管理。如果甲乙两方无法正常供货情况下,丙方努力帮助解决,最后还是无法解决货源供应,丙方有权暂时联系第三方货源,以备网店正常运营,直至甲乙两方把货源解决好为止。因网店经营造成的断码库存由甲XX三方共同承担。

第三条:共同经营的网店项目中,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共同经营的项目中甲XX三方利润(净利润)分配为:甲方占35%,乙方占35% ,丙方占3%。

第四条:甲XX三方任何一方不得在互联网上经营与合伙事业相竞争与相关利益冲突的一切事业,甲XX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把网店资源移作私用或者其它与网店无关的业务。

第五条:本合伙网店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到期满前,三方合伙人商量决定。

第六条:在合伙期限内,合伙人在不给合伙网店项目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网店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所有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总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丶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丶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全体合伙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丶清偿债务丶返还出资丶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篇: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丁方:

身份证: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人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一、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证,并注册为企业法人。

二、投资期限:共同投资人合伙为长期经营。

三、共同投资人共同自愿合伙投资经营地址:。前期预投资万元整,人民币。

甲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丁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四、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企业内所有财产为共同投资人共有。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一、合伙期间,共同投资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联。

三、合伙共同投资人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三、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四、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六、盈余结算,企业内盈余每(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

第三条 事务执行

一、共同投资人委托XX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二、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负责人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四、负责人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六、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企业的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七、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指定财务负责人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合伙共同投资人确认后签字入账。

八、经营中,对未经共同投资人管理人员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壹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的,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一、合伙企业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二、共同投资人在。合伙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三、、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四、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五、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责任事项

在合伙企业的经营中,共同投资人出资购买的车辆(如XX车,现挂XXX名下),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性的事件,风险责任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共同投资人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由签约方讨论)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四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共同投资人(签字甲方):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丙方签字):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丁方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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