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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治拆除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在规划区房屋拆迁范围内进行房屋拆除的拆迁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被征收房屋材料原则上归甲方所有(因已给予了评估补偿),如果乙方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主动拆除并清理建筑垃圾且保证安全承担安全责任的,房屋材料奖励给乙方。
二、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三、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1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掘;
(二)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三)推倒前,应发出信息,待附近人员避到安全区域后方可进行。
四、需拆除工程范围内的电线、电缆、煤气管道、上下水道、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报有关单位,并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五、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应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应先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应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六、要填埋自家水窖菜窖,确保人畜安全。
七、房屋拆除应当符合环保要求,拆除废料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规定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八、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其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施工规程进行施工,确保人员安全。
九、乙方决定自行拆除的,必须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因自行拆除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
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
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p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款、第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________________班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工种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保护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使企业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做好安全防护。
2、及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的安装。
4、给乙方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岗位操作规程交底。
二、乙方责任:
1、认真学习有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高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
2、自觉遵守行业纪律、禁令,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班途中安全。
3、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做到不违章操作,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均有权制止和给予处罚,清退。
4、在施工中发现有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或专(兼)职安全员报告,整改后经复查确实无隐患方可施工。
5、做到十个不准:
(1)不准无证开机;
(2)不准在工地内穿拖鞋、光脚在现场作业;
(3)不准破坏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
(4)不准在工地上随便大小便;
(5)不准在吊篮内乘人;
(6)不准在工地上;
(7)不准上下一线同时作业;
(8)不准随意向外抛物料;
(9)不准违章作业;
(10)不准随意乱挂乱接电器设施。
6、做到十个要:
(1)要热爱我们自己的企业;
(2)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要维护职工之间的团结;
(4)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5)要遵守一系列有关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
(6)要爱护集体和个人财产;
(7)要搞好集体和个人的清洁卫生;
(8)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9)要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
(10)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7、做到安全三不伤害;注意自己不伤害自己,注意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让别人伤害自己。
三、其它:
1、如果由于乙方在施工中违章操作或领导、工友提醒应注意安全,自己还是思想麻痹不注意安全而发生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担责任。
2、在非上班时间发生安全事故,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都不让项目部和班组承担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3、如果家属、小孩来探亲,自己租住房子,不住在工地内,不带小孩进工地。家属不上班的,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生效,离开工地终止。
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安全员):
职工(签字):工种:家庭住址:
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使机械设备租赁使用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及集团公司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有权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2. 按照乙方提出的机械设备进出场要求,为乙方提供机械设备进出场的必要条件。
3. 向乙方提供地下、地上障碍物情况及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做好安全防护。
4.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权进行处罚。
5. 甲方人员不得操作乙方的机械设备,不得强迫乙方违章作业,若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及集团公司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提供的机械设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 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损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移动或拆除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3. 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并保证在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负责对作业人员入场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 负责配备齐全有效证件的机械设备操作者,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
乙方不履行上述职责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束终止。
租赁单位:(盖章) 出租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及________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______年工程项目建设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我公司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本期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承诺如下:
1、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
2、为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办理相关的手续,无相关手续,不允许上岗。
3、对参加工程施工的工程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知识培训,并通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建设施工。
4、在工程施工中,注意爱护_________公司的各种设备、设施,严禁偷盗、挪用和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施工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我公司将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5、在工程施工中,注意保护已有的通信设施,包括_________公司及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其他设备,如果造成_________或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设备通信障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与_________公司无任何关系。
6、在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规范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按照规定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如果在本期工程施工中,因施工造成的伤、病、残、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概由我公司承担,与_________公司无任何法律责任。
6、在施工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_________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7、我公司对于分配站点施工内容全部保证按照技术规范及要求按时完成,绝不出现挑站点的情况。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
第三条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Z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Z。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Z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工程施工安全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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