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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_________
合伙人数:_________个
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甲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人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第二条:主要经营地: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合伙人名即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_________;
(一)合伙人出资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提的基础。
(二)合伙人的出资按其承担的出资额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二人负责合作运营资金,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以人工和技术等作为其投资。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六)债务分配: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七)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八)三个合伙人,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三)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占有合伙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力和义务:
(一)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三)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四)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议事。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其他。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_________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的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按多数服从少数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二条: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依照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入股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应按入股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院。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需要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营销或其他具体制度的,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另行协商制定。
(三)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日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前期预需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元。甲方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乙方投资现金人民币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________%。
2、店面装修完工后根据装修情况多退少补。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3、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____%,乙方____%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方保管,方监管,在每月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并通报另一方。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起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______。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投资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投资比例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按清算账册及出资比例给予支付。
第四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盈利的7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3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4、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___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自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伙:
__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___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___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合伙人:甲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合同合伙人: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股东合作协议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公司名), 本合伙出资总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为:____ __ __ 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占总投资的 %。乙方_ ___(姓名)以_ 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占总投资的 %。
2、甲乙双方的出资,于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甲乙双方均承认本合同;
②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③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同所指公司运营连续三个月亏损状态时退伙,除非双方同意;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对方合伙人并经甲乙双方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该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该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____ 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约定条款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该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 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该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该由甲乙双方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___ _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合伙人甲:_________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二)合伙人乙__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三)合伙人丙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四)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五)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并分别约定密码后存入-----银行。
(六)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依法依协议分割。
第六条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甲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人乙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丙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人丁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约定各自输入密码后存取。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各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年内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两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丙方):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xxx县xxx配送超市,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名称:xx县xx配送超市,主要经营地址:xx县xxx路xxx栋门面。经营项目:xxx产品配送、xx产品提供。
第三条、合伙期限
20xx年xx月xx日起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xxxx元,共计人民币xxxxx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xxx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xxx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xxx为合伙负责人。以xxx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xxx安排xxx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几方合伙人同意由xxx安排xxx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几方合伙人同意由xxx安排xxx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x份,合伙人各执x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