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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购有××市×××国有出让地一块,土地证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用地通知书:×××号;甲方因资金不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兴建一栋七层半住宅楼,协议细则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以上地皮,乙方出资人民币880000元,分得建筑面积约200O的威尔士综合楼a座201五房二厅一橱三卫的跃层连排别墅一套,按建筑面积4400元/O。(面积以建筑面积测量为准)
二、乙方出资合作兴建的房产,甲方协助乙方统一办理房地产证,费用由各层各套各自支付。乙方拥有此房产的房地产所有权。房屋使用权限为70年。
三、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甲方经与规划局沟通,初步落实土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化率≥35%,商住比≤0.15。为此,建筑方案设定为沿南北向海达路 55m建进深5m铺面三层(上二层外挑1.5 m),计935O,占地275O;南北向分别建三幢一梯两户六层半加一连排别墅,底层技术层架空2.2m,建筑面积480O;一楼以上东西方向部分外挑1.5 m,单层平均建筑面积584O,占地480O;共计十八户3801O(584*6+584/2=3801)。骏工验收后沿东西向建进深6m宽4m车库18间,计576O。
四、建筑及装修要求:1、建筑采用框剪结构(超建面积罚款由甲方负责)。2、装修:外墙采用青石等石材做墙基贴面和高档外墙涂料,入户为毛坯交房,外墙窗用电泳铝合金窗,入户门为防火钢门,水电设施由甲方预留入户,城市征地建设费及道路建设费由甲方负责,甲方须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如果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按原有布局乙方第二次装修及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协议签订生效后支付20万定金;第二期付款,土地证办理至甲方公司名下,支付30万元;第三期付款,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七日内支付35万建设费用;第四期付款,房屋验收合格交付日,支付尾款并交纳相关的购房税费。乙方如未能准时交款给甲方视为自动放弃产权,乙方合作建房收据作废,律师见证费由乙方负责。
五、双方有权享有该楼的公共通道设施,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公共设施管理费(保安员工资,公共部分电费,保安办公室等相关住户共同费用按住房面积计算)。公共设施需维修时按双方所占的房产面积比例分摊支付。
六、房产交付使用后,如需改装,以不影响整体结构为原则,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损坏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经见证部门见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违约方应作相应经济赔偿。
八、本合作协议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互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该物业受损,甲乙双方共同获赔偿,获赔金额甲乙双方按建筑面积比例划分,涉及相关费用亦依此比例交纳。
十、甲方不得在以后日子里,收取任何其他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部门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签订《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
第二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三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第五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
第六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已经知悉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组成,并了解他们签订的《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性质和内容。
第七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由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成员全体或者由发起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作为本《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所指向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二章 个人合作建房
第八条、“个人合作建房”是个人出资合作建房的简称,指的是一个地区的多个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一定的形式(个人合伙协议)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个人合作建房”还包括团购及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九条、“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条、“个人合作建房”以参与人自住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为初始目的。
第十一条、参与人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人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具有公益性,但是,个人合作建房属于非盈利性的个人合伙。第十三条、个人合作建房房价的确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必要的发起费用、必要的项目运作费用等支出为依据。
第十四条、“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开放、安全、民主管理、公开、合作、非盈利、成员分配、关心社区、公共利益优先、教育培训等原则。
第三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第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由西安市的一群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签订“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而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团购、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四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
第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全体或者发起人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为“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通过签订《西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以公益为出发点,以非盈利性为依归,以必要的发起费用、项目运作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为前提。
第十九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同时也可以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参与者。
第五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
(一) 召集和组织西安的“个人合作建房”;
(二)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三) 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四) 起草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
(五) 寻找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七)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八) 制定 “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资金监管方案;
(九) 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十) 组织具体的合作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权利:
(一)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二) 参与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三)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的文本;
(四)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 参与确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六) 参与招募并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七) 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八) 参与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九) 参与制定和确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义务:
(一)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原则,先行垫付必要的发起费用和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前期费用;
(三) 自觉维护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的团结;
(四) 自觉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五) 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及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六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工作规则
第二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召集人:林叔权律师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首席召集人的职责:
(一)召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
(二)提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议题和议程;
(三)指定发起人会议临时召集人;
(四)建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分工;
(五)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新闻发言人,代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处理与媒体的关系;
(六)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代表,参与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活动;
(七)尽可能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活动的合法性和各种文件、协议的合法性。
第二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发起人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发起人会议,研究和决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事务。
第二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协商一致的议事制度。
第二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联合竞拍项目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文本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选定和合作方案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的选定规则的确定需经发起人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七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变更
第二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在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下可以退出发起人团队。
第二十九条、有人退出发起人团队时,可以增补也可以不增补发起人。
第三十条、增补发起人时,发起人人选应经全体发起人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一条、增补的发起人应补签本协议。
第三十二条、经首席召集人提议并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同意,或者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决定,可以决定除名某一发起人。
第三十三条、退出发起团队的原发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发起人仍可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
第八章 发起团队财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 发起人团队的财务制度由发起人会议制定;
第三十五条、实行发起人团队的会计、出纳与监督三分开制度。
第三十六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资金监管原则和制度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中规定。
第九章 发起费用
第三十七条、发起人筹措发起费用。发起费用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开办费,摊入首个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十章 合作建房项目运作费用
第三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按合作项目总造价的3%提取项目运作费用。该项费用已经包含第三十七条的发起费用。
第三十九条、项目运作费用按合作建房项目进度分期按比例提取。
第四十条、提取的项目运作费用用于支付发起人办公、出差、应酬、会议、聘请顾问团和工作人员及发起人报酬等支出。节余部分归发起人团队支配。
第四十一条、项目运作费用由发起团队包干使用或者支配。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全体或者成员个人无须披露项目运作费用的用途及明细。
第十一章 代理公司及代理费用
第四十二条、发起团队依据需要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项目代管、代建公司。代管、代建公司依发起团队的委托代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报建、施工……等相关方面的工作。代管、代建管理费为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总造价的2%。
第四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具体项目的参与人必须认可发起团队选聘的代管、代建公司,并承诺遵守发起团队与其签订的《代管、代建协议书》。
第十二章 合作建房参与人的责权利
第四十四条、出资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四十五条、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讨论。
第四十六条、参与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第四十七条、参与寻找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第四十八条、参与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公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合作建住宿楼叁个单元,甲方出资土地,由乙方出资金额承建的形式合作。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事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共有12户,甲方出资土地,乙方出资金额承建的形式合作。
2、乙方还建12户房屋给甲方,甲方每户分配新房屋一户,每户计面积约m。
3、楼层由甲方自行分配,水电开户由甲方出资自理。
4、此房屋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一切证件由甲方出资办理,乙方只负责收续资料。
5、储藏室及车库甲方另行出资找乙方购买,价格甲乙双方面议。
6、余下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对外出售,甲方无权干涉。
二、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合作建房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叁个单元住宅楼2
三、工程质量
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精心施工,各种建筑材料进场,必须是国家认可的优质材料,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四、甲方义务
1、负责与本公司衔接;
2、负责周边环境的解调,确保此工程顺利完工。
五、工程要求
1、相关工程内容包括:上水管进每户厨房,下水管安装完好。电进户到楼梯口,主线按国标6m铜芯护套线,闭路线、网线进户接入门口。
2、楼梯口安装门一块,楼梯扶手装不锈钢至楼顶层。每户安装防盗门一块(600.00元以内)、铝合金窗户。
3、装饰工程:室内顶、墙面粉水泥混合砂浆、外墙粉水泥压光,室内地面不用水泥砂浆找平,只进黄砂,楼梯间做仿瓷涂料见白,屋顶层盖水泥瓦;只做一面外墙涂料。
4、配套工程:住宿楼底部要埋排水涵管,做散水坡,落水管要落入尘垫池,粪便要直接进入化粪池。
六、建筑工期及进度
1、自20年___月___日开工起至20年___月___日止竣工(个太阳日),在此期间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抓紧施工,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因特殊情况须延期,时间顺延。
七、乙方安全职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领导和专人管理,在工程施工中,要定期向工人讲解有关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如乙方所属施工人员的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所有费用开支由乙方自付,甲方概不负责任何经济的赔偿和刑事责任。
八、保修规定
1、保修范围:乙方所承建的工程均在保修之列。
2、保修期限:屋面及其它均为一年。
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备作他用,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违约方自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在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城关镇南庵村宅基地二百平米(有土地使用证)授权予乙方合伙建房。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强化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相关的合作分配方案,达成如下协议借鉴为证。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负责澄清宅基地的四至界限。
2、依据城建局批准的建筑楼层高度(六层)为准,属乙方所属建筑权限,如果乙方需续建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在达成合理的分配方案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无权续建。乙方只有在协议的楼层高度以下有建筑权使用权,楼顶及楼顶以上的建筑权永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协议中约定的钢筋、水泥和有关建筑材料,严格按照水泥和沙石的配合比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甲方有监督权,情节严重不按协议履行时,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力
1、甲方现有的水电资源交由乙方使用,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此房落成后所需要的专用水电由乙方接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2、拆除旧房,地基回填,均由乙方完成,误工由乙方负担。
3、道路交通及料场由乙方自行安置解决。
4、施工中,周边关系和睦相处,如造成人为纠纷,乙方自行处理。
5、此建筑落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包括:钢筋、水泥等基础材料,人员工资,入户防盗门及窗户、预埋穿线管、线盒、下水管道设施、电线、化粪池、不锈钢楼梯扶手、外墙瓷片、楼顶隔热层处理以及相关楼房建筑中必备的预埋、预备材料等)经济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工序由乙方一次性安装完善。
6、建房施工必须具有安全设施,并且严格按照建筑安全管理办法执行,若出现任何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三、双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负责提供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及村、组签过字的建房申请,其余一切手续(包括土管所、土管局、城建局)的审批由乙方办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一、二楼全框架和三楼以上单元房结构设计图纸由乙方提供,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各楼层的楼梯通道属公共使用范围,双方共同拥有使用权,任何一方不能私自占用。
四、房屋的分配方案
1、一、二楼为全框架,归甲方所有。
2、三楼以上为单元房,三至 楼由甲方任挑一套归甲方所有。
3、除甲方所属房之外,其余单元房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任意支配,甲方不得干涉。
五、工程质量、材料概况及要求
1、楼层高度
墙体为一二楼全框架,一楼不得低于4米,二楼不得低于3.6米。其余楼层高度不得低于3米。
2、楼梯
楼台宽30公分,高16公分,转拐平台1.5米宽,乙方可根据楼房高度按楼梯要求标准布局台阶数。
3、材料概况
(1)钢材 龙钢海星牌或者 牌
(2)水泥 商山牌或 牌
(3)沙 清水沙
(4)石子 2――4cm的青石碎粒
(5)水管和管件 金德牌
(6)电线 牌6mm的铜线
(7)外墙瓷砖 由甲方看样订货
(8)防水材料 雨中情系列产品
(9)楼梯扶手 不锈钢 牌
4、要求
(1) 一二楼框架四周封柱空间材料(砖等)由乙方一次性完成 ,达到协商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六、其他问题
1、此协议达成后,如有漏洞和有关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2、地基的土地使用权随国家的政策而完善,在国家住房政策未完善和土地使用证未变更之前,国家如因建设需要而拆迁,该土地使用证所属范围内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不予受益。
3、如因自然灾害造成该整体建筑需重新修建,在能达成协议的前提下,一方有优先权。
4、动工时间和竣工时间
动工: 年 月 日
竣工: 年 月 日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违约,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赔偿金为壹拾万元整。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人一份,同时也可法律公正。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合同,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甲方将位于环城西路84号商住大约200平方米全框架混砖加三四层约100平方米自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甲方将包括地梁地下石角在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粉外墙的涂料、斜屋面琉璃瓦、污水池一个、木工、水电管线安装)。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880元,工程总价款为264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元整)。
三、施工要求。
本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每层甲方提供草图,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经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双方签字确定。
部分材料要求:
水泥:均使用红狮水泥分别为:上下圈梁,坡挑檐均使用425标号水泥,其余使用325标号水泥。
钢筋:均按图纸要求。昆钢二级钢。
砖:大龙井砖厂。
沙:月望沙坡隆。
石子:王家庄石场。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包。
四、付款方式
开工时,甲方预付工程款80000元给乙方;一、二层浇筑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付工程款60000元给乙方;三层浇筑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付工程款40000元给乙方。四层浇筑封顶工程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扣除5000元工程保证金以外,其余全部结清给乙方。
工程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五、工程工期为5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如无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该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证明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明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伙建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乙方XXX以其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宁国用20xx第XX号)出资与甲方合伙建房(双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青秀20xx私建字第XXXX号,施工红线图项目编号:XXXXXXXX),建房所需资金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建房资金及施工的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甲方建房资金。
二、甲乙双方决定共建五层,所建房屋双方按份共同享有永久所有权,第二层及第五层归甲方所有,第一层及第三、四层归乙方所有,乙方自行加建的楼层归乙方所有,但不得影响房屋质量。
三、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竣工之日起甲乙双方即按份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甲乙双方均有对归本方所有的楼层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双方互不干涉。
四、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产权证办至乙方XXX名下,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破坏、出租、出卖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
五、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所需的税费及罚款,由甲乙双方按楼层数量比例承担。
六、因政府拆迁所得的补偿款,甲乙双方按楼层数量比例分配。
七、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在竣工前因各种原因损毁,所有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按楼层数量比例承担。
八、如乙方擅自侵占、破坏、出租、出卖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市场价格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九、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并捺手印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