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用文书 > 协议书 > 详情页

二手房购房定金协议书(大全)

2023-02-27 23:16:17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二手房购房定金协议书(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二手房购房定金协议书(大全)》。

第一篇:手房定金交易协议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预购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双方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要负法律责任。

一、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___ 元整(大写),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二、甲方确保产权清晰,房屋的所有权是其本人的合法所有,无权益纠纷。

三、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签订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房屋产权不清晰,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或有任何欺骗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

2、如甲方没有任何不清晰、不合法产权问题,乙方不得随意改变主意,不购买其房屋,否则视为违约。

3、房屋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乙方有权拒绝购买,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则视作违约,如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金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的权利,乙方所付的定金视作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六、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已全部知晓所有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条款履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和中介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见证人:

第二篇:二手房购房定金合同简单版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暂定名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规定按照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性付款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性付清所购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2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 30 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 。

第六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在 年 月 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遇政府规划变更。

第七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设施在房屋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

2、暖气设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个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八条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第九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年 月 日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三篇:购房定金协议书

卖房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房屋买卖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五河县城关镇碧水花园小区5号楼1单元801房卖于乙方,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 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万___千___百元整(_______元)。

第三条 现甲方收取乙方购房定金20000元(贰万元)。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卖房人(甲方):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方式:

买房人(乙方):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

年 月 日

第四篇:二手房购房定金合同简单版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闵行区碧江路____弄____号____室,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4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1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____天内于____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第二期房款为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于____前支付,余款为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日期:

第五篇:购房定金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意向书,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预购价格及购买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购买由乙方提供的坐落在天津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此预购价格不包括该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服务费。

2.购买方式:a.一次性付款□;b.按揭贷款□;c.公积金贷款□;d.组合贷款□

第二条:约定事宜

1.甲方在签订本意向书之时,向乙方交纳预付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与该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买卖(置换)居间合同》之时,此预付服务费自动转为服务费,服务费具体金额以该《房屋买卖(置换)居间合同》中约定为准,多退少补。

3.签订本意向书后,乙方将按照甲方同意的预购价格与该房屋所有权人洽谈协商,努力促成该房屋交易。

4.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预购价格或不购买该房屋,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因该房屋所有权人原因,造成甲方不能购买该房屋,则乙方承诺将收到的甲方预付服务费如数退还给甲方(不计算利息),双方无责,本意向书同时废止并由乙方收回。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此预购价格购买该房屋,则乙方收取的预付服务费不予还,转为违约金,转为违约金后本意向书同时废止并由乙方收回。

第四条:协议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达成该房屋交易或双方约定废止本意向书后终止。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本意向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连锁店:

联系地址:经手人:

联系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六篇: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二手房买卖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

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177;_________%(不包括177;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 。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利率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如乙方不要求退房,每逾期____日,甲方须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十条 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双方协商费用承担,进行费用核对。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本房屋如存在共有人,甲方保证在出让本房屋时已取得全部共有人同意,否则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九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送达地址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在不限制前款规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以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向另一方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任何通知、信件、法律文书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预留之送达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后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受让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合同签订地点

推荐专题: 二手房购房定金协议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