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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分红协议书(大全)

2023-02-05 19: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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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分红协议书范文

股份分红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的骨干技术管理人员,甲方为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虚拟股(干股):指甲方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甲方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1.3.乙方:系甲方的骨干技术管理人员,受聘于甲方公司负责工程设计和公司管理工作。

2.分配方式:

2.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按月(每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五前后)向乙方支付工资贰万圆人民币,每年分配给乙方15%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15%(前期按月支付的工资从中扣除)支付给乙方。若当年乙方按15%的比例分红所得少于人民币贰拾肆万圆的,则甲方前期按月向乙支付的工资(合计:贰拾肆万圆人民币)为当年最后分配结果。

2.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没有可分配利润甚至亏损则没有分红,乙方仅获得工资收入。

2.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15%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2.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人民币20000.00元月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正常休息时间。

2.6.为方便乙方开展工作,甲方为乙方带给代步车辆一台,生活住房一套,为其子女安排上学。

3.权利义务:

3.1.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乙方需组织、管理甲方技术服务和业务拓展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

3.3.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用心完成甲方的工作,用心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4.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5.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领衔开展设计类业务,以便与甲方的生产与工程业务信息构成互补,用心提升甲方在钢结构领域的知名度。设计类业务收入归乙方支配,不纳入公司业务收范围之内。

3.6.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结,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协议期限:

4.1.本协议期限为伍年(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4.2.协议到期后,在甲、乙双方未签订新的分红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5.协议解除情形:

5.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状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

协议2.4条的规定处理。

5.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乙方对本协议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状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篇:分红协议书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张国才、李桂荣、刘文波、等 人发起,于20__年4月2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本社名称:莫力达瓦旗小青背杂豆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壹佰万元整。 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 理事长本社住所: 莫旗坤密尔堤办事处兴泉村。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杂草、大豆、玉米、马铃薯、白瓜籽种植;农副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农药、种子用于成员自用);牛、马、羊生猪养殖;畜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牲畜饲料;开展成员所需的加工、包装等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上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社成员以其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协议,履行本章协议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三条 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 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的,在6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 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每 5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部分职权。成员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本社每年召开2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

(三)理事会提议;

第二十二条 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1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四条 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5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2人。理事会成员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社设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 5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三十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十一条 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12月30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协议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 2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 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四十四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 。第四十五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三篇:分红协议书

聘用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怔号:

甲方由于经营的需要,双方经过本着互信、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将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区)_____路号_______________酒店厨房、营业厅工作承包给乙方工作、管理。

一、合作意向:

1、合作期:从乙方进场计算起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用工方式:包厨、包营业部,由乙方派人,甲方监管的方式。

3、用工人数:暂定_____人,届时根据甲方及经营的需要,相应的增减,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的情况下,餐厅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

4、工薪总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5、食宿待遇:1、包食宿几床上用品。健康证、暂住证的办理。节假日的补贴和其他福利,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事宜,节假日除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三天外,其他节假日均不做加班或双薪处理。

二、合作事项

1、成本管理:

①燃料:成本_____%(暂定),水电:成本_____%菜金:成本_____%

②菜金成本超出多少个点,按超出的百分比在承包总工资中扣除,每降低多少个点,按同样的方式给予奖励(试业壹个月除外)。

③计算依据:免单、员工餐、管理餐包含在成本范围内。现金卷、挂帐加入营业额核算成本。

2、人员管理:由于采用的是总厨承包制,原则上有总厨部所有人员的安排。从管理角度考虑为保证技术力量,特别岗位(凉菜、炉头师傅、头二切配)必须经过店方式试菜认可,直到满意为止。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的留、走由甲方决定。

3、甲方认为个别师傅不合乎聘用标准,乙方及时考虑,予以更换。

4、特别岗位师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如500)/人给予扣除。

5、乙方保证在工作额定人数内,除去正常替班外,否则每少一人扣(如200元)。

三、出品质量管理:

1、按标准食谱赔比加工。若出现菜品口味过重(咸、淡)或其他顾客难以接受的口味造成退菜,由后厨负责买单,由此引起的打折或其他,后厨承担(如50%)责任。

2、每个环节加工均仔细把关,避免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蟑螂)等,若由此造成的退菜,则由后厨买单。由此引起的打折或其他,后厨承担(如50%)责任。(以上情况由楼面和厨师长共同确认后生效)

3、由于粗心对顾客特殊要求的菜品未按标准加工,因此造成的退菜的后厨买单。由此引起的折扣或其他,后厨承担(如50%)责任。

4、菜肴制作加工要迅速,若由于制作主观原因造成退菜,打折或其它,则由后厨负责买单并承担(如50%)责任。(此类情况视当时情况决定)

5、收市后的盘点及下单要做仔细,避免沽清菜过多。特色招牌不允许沽清。否则按200元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四、安全管理:

1、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加工要求操作,避免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否则厨房最高负责(如3000元)赔偿。

2、注意安全操作,避免人员安全事故的发生。

3、乙方人员在酒店外惹事,发生的纠纷与酒店无关。乙方人员因工负伤由甲方负责。

4、甲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安全环境。

5、创新管理:要有一定的研发创新能力。完成甲方要求的每月季节新菜推出,并得到市场的认可。否则按完成的质与量给予一定的处罚或奖励。

6、营业部必须做好服务质量,统一管理甲方提出的要求给予充分的准备,及时做好营销方案和调查市场。

五、合同解除

1、欠发工资和资金三天以上视违约。由此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不积极,由甲方负责,并可以解除合同。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案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公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4、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

5、乙方由于各种原因要求退场需提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合同期间,乙方多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标准或甲方多次提出仍无法改变,影响经营效果,造成无法再合作的情况下,甲方可无条件,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将不获任何赔偿。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赔偿对方_____元整。在工作岗位上由执行总厨代理。

六、托管中事项

1、员工福利,本着互利的原则提高厨房员工积极性,每月的1号结算一次。按本店_____万元保本的情况下,超出保本营业额后按超出额的(如5%)作为厨房奖金,支配由乙方负责。(备注:菜品毛利率应控制在规定的毛利率之内,成本费用率应在约定的和范围之内,否则,以上福利不成立)

2、管理范围及费用:本着双赢的目的,甲方将酒店经营和运作由乙方控制,乙方有权了解酒店当天当月经营及成本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经营方案及成本控制措施,乙方将以甲方酒店提取当月纯利润的(如8%)作为管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七、其他乙方人员应无条件遵守员工守则和管理制度。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酒店印章)

乙方: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私人印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篇:分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以往在旅游行业的优秀工作业绩,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 干股:指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 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2. 分配方式:

2.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的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20%分配给乙方。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 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可得分红全额支付给乙方。

2.4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2.5 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的股权,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6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当年的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月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当年乙方工作的月份为当年最终分红利润。

2.7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 权利义务:

3.1 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3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4 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 协议期限:

4.1 本协议期限为于并于年月日届满。

4.2 协议到期终止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干股分红协议。

5. 协议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 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6条的规定处理。

5.4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五篇:分红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以上双方合作人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这一基本原则,意见统一共同拟定以下合作事项和各条款。

一、合同期限固定期限:

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职责和要求

1、甲方

(1)制定和实施公司总体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体系与组织结构。

(2)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目标,严格管理部门,确保旅行部各项工作安全、高效、运转正常。

(3)关于双方和客户在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乙方

(1)协助甲方制定并实施企业战略、经营计划等政策方略,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发展目标。

(2)乙方按正常班制上下班,工作细致、严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拓展公司业务,扩大公司知名度,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长远发展。

(4)规划并推进市场营销战略与策略,实现公司各项年度经营指标。

(5)根据公司业务量及发展状况,建设和管理高素质团队,由甲方给乙方制定每月任务量,乙方保证完成该任务额。

三、投资额与投资方式

1、乙方投资额为 万元,以 方式出资,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开支,其次作为公司营运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2、乙方应于年底分红前将应支付的资金转入甲方公司账户。

3、合作期间,乙方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乙方投资人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利润分享与分红方式

1、甲方公司总营净利润60%作为乙方投资人的可分享利润,乙方投资人分享该利润的10%。

2、若乙方不能完成甲方制定的年度任务额,则乙方年底分红相应减少。

3、乙方投资人不能转让其在投资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分红。

4、在年底分红前,乙方若没有资金注入甲方公司,则不占有公司分红。

甲方: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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