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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买卖协议书有效吗(范文六篇)

2023-01-11 23: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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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汽车买卖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日期:

住所(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颜色:

合同车辆主要配置约定: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元,大写______ 。数量:______台。车辆总价:______元,大写______。

预付定金:______元。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书》(见附件二)。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______ %,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其他□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车)海关进□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须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为______年或者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______年或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3)其他约定。

2、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______特约维修站(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外,同时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规定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4、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导致车辆出现故障,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保修期中,出现质量故障在______日内未能修复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则保修期予以顺延。同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向生产厂家索赔。

7、由于人为损坏、使用、保养不当,或到公布、指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9、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

7、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8、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______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

工作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以上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信息传递之用,不作为重要事项的通知方式。

4、由于乙方改变通讯方式,令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提车的,甲方有权保留乙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甲方可以不为乙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合法汽车买卖协议书

甲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暂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出卖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注:

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 元,大写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 台。

2、其他费用: ,由方承担。运费 元,由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元(大写: )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甲方自提;乙方送车上门;

其他约定:。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车辆,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车辆,不退还定金。

9、从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按约交付车辆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辆,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2、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年或者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年或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车辆停用时间累计超过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车辆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车辆。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乙方及该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暴乱、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罢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第三篇:合法汽车买卖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现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现住址:联系电话: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厂牌型号:初次入户时间:年月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颜色: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养路费车船使用税机动车登记证书钥匙套必需项目备胎随车工具说明书保养手册保险单卡发票其他: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人民币:贰万陆千元整,此价格包含:养路费、随车保险、车辆过户费用、保险过户费用。注:养路费时间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险时间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车辆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贰万陆千元整

乙方将购车款贰万陆千元一次性划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收到全额车款后,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划还车款,本协议不再生效。

3.车辆过户后在续办保险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

4.车辆在过户的车管所交接。

四、如过户不成,由过错方承担对方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的协议补充条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

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办结车辆过户日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过户车管所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车辆买卖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有一辆手续齐全的款汽车出售给乙方

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为:

发动机号码为:

注册日期为:

车牌号码为:

二、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出售的汽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三、随车证件及配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4、机动车强制保险;

5、机动车商业保险;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7、机动车销售发票;

8、机动车原配车钥匙;

四、接车时间为:

xx年xx月xx日;

乙方接车后,行车过程中一切费用、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接车前的一切费用、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本次车辆买卖交易属甲乙双方自愿,钱、车交付两清;双方签字或按印后即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反悔方将赔偿未反悔方违约金人民币。

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是否办理过户不影响该车辆物权转移效力。

七、本合同签定后,乙方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此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事故纠纷。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第五篇:汽车买卖协议书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乙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

2、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第六篇:汽车买卖协议书

车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

行驶公里: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

燃料: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

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在____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

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

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_份,买方_____份,卖方_____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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