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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男,*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女方:***,女,*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登记结婚,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子,取名___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儿子_____由_男方/女方_抚养,随同男方/女方_共同生活。男方/女方应每月支付抚养费___-元
2、男方/女方_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可每个月探望儿子,但应提前通知_男方/女方_。
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产: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2、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男女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如有,内容依实际情况祥定)
五、其他协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女方: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意事项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一方反悔以协议显示公平为由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查未发现订立该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一般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而且,他们应当在民政部门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婚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而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就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该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如果没有特殊原因,都应当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所以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当事人出于急于离婚方面的考虑,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方面向对方当事人做出一些让步,甚至是较大的让步,这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毕竟这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 。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