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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共建房屋协议书

2022-12-18 01:25:29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农村共建房屋协议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农村共建房屋协议书》。

第一篇:二人合伙建房协议书

土地使用证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承建方 : (以下简称乙方)

在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城关镇南庵村宅基地二百平米(有土地使用证)授权予乙方合伙建房。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强化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相关的合作分配方案,达成如下协议借鉴为证。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负责澄清宅基地的四至界限。

2、依据城建局批准的建筑楼层高度(六层)为准,属乙方所属建筑权限,如果乙方需续建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在达成合理的分配方案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无权续建。乙方只有在协议的楼层高度以下有建筑权使用权,楼顶及楼顶以上的建筑权永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协议中约定的'钢筋、水泥和有关建筑材料,严格按照水泥和沙石的配合比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甲方有监督权,情节严重不按协议履行时,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力

1、甲方现有的水电资源交由乙方使用,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此房落成后所需要的专用水电由乙方接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2、拆除旧房,地基回填,均由乙方完成,误工由乙方负担。

3、道路交通及料场由乙方自行安置解决。

4、施工中,周边关系和睦相处,如造成人为纠纷,乙方自行处理。

5、此建筑落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包括:钢筋、水泥等基础材料,人员工资,入户防盗门及窗户、预埋穿线管、线盒、下水管道设施、电线、化粪池、不锈钢楼梯扶手、外墙瓷片、楼顶隔热层处理以及相关楼房建筑中必备的预埋、预备材料等)经济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工序由乙方一次性安装完善。

6、建房施工必须具有安全设施,并且严格按照建筑安全管理办法执行,若出现任何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三、双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负责提供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及村、组签过字的建房申请,其余一切手续(包括土管所、土管局、城建局)的审批由乙方办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一、二楼全框架和三楼以上单元房结构设计图纸由乙方提供,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各楼层的楼梯通道属公共使用范围,双方共同拥有使用权,任何一方不能私自占用。

四、房屋的分配方案

1、一、二楼为全框架,归甲方所有。

2、三楼以上为单元房,三至 楼由甲方任挑一套归甲方所有。

3、除甲方所属房之外,其余单元房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任意支配,甲方不得干涉。

五、工程质量、材料概况及要求

1、楼层高度

墙体为一二楼全框架,一楼不得低于4米,二楼不得低于3.6米。其余楼层高度不得低于3米。

2、楼梯

楼台宽30公分,高16公分,转拐平台1.5米宽,乙方可根据楼房高度按楼梯要求标准布局台阶数。

3、材料概况

(1)钢材 龙钢海星牌或者 牌

(2)水泥 商山牌或 牌

(3)沙 清水沙

(4)石子 2――4cm的青石碎粒

(5)水管和管件 金德牌

(6)电线 牌6mm的铜线

(7)外墙瓷砖 由甲方看样订货

(8)防水材料 雨中情系列产品

(9)楼梯扶手 不锈钢 牌

4、要求

(1) 一二楼框架四周封柱空间材料(砖等)由乙方一次性完成 ,达到协商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六、其他问题

1、此协议达成后,如有漏洞和有关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2、地基的土地使用权随国家的政策而完善,在国家住房政策未完善和土地使用证未变更之前,国家如因建设需要而拆迁,该土地使用证所属范围内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不予受益。

3、如因自然灾害造成该整体建筑需重新修建,在能达成协议的前提下,一方有优先权。

4、动工时间和竣工时间

动工: 年 月 日

竣工: 年 月 日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违约,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赔偿金为壹拾万元整。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人一份,同时也可法律公正。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二篇:房产共建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利川市关东村九组胜南巷5号在原地翻修房屋一栋,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因建设资金不足,邀请乙方出资共同修建。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建设:乙方出资万元,参与住房建设,甲方负责所有修建工程及配套工程,乙方享有该房屋的永久性居住权所有权等一切权利,甲方负责水电安装到户,天然气上户费按实际价格计算,乙方负责。

二、房屋建成后,乙方拥有楼靠房屋一套,建筑面积O,公摊面积O。

三、乙方取得该房屋后可自由转让或继承,甲方不得干涉,但必须告知甲方。

四、若因政府规划原因,房屋需整体拆迁变动,按照政府补偿标准补偿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及房屋交接: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乙方付给甲方建设款万元。房屋完工后交付乙方使用时交清剩余建设款,不得拖欠,余款万元20xx年底付清。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乙方违背以上条款,将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万元。2、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否则,甲方将以房屋总价款及装修费用之和的150%补偿给乙方、3、甲方不得将整栋房屋或乙方的房屋作银行贷款抵押或其他任何方面的抵押,也不得将乙方的房屋进行转让(卖)。否则,甲方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以及经济责任。

七、甲方子女未成年没有在该协议上签字的,待其成年之后,必须认可该协议上所有内容并补充签字。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增加协议内容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分,乙方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三篇:合作建房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签订《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

第二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三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第五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

第六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已经知悉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组成,并了解他们签订的《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性质和内容。

第七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由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成员全体或者由发起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作为本《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所指向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二章 个人合作建房

第八条、“个人合作建房”是个人出资合作建房的简称,指的是一个地区的多个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一定的形式(个人合伙协议)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个人合作建房”还包括团购及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九条、“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条、“个人合作建房”以参与人自住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为初始目的。

第十一条、参与人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人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具有公益性,但是,个人合作建房属于非盈利性的个人合伙。第十三条、个人合作建房房价的确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必要的发起费用、必要的项目运作费用等支出为依据。

第十四条、“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开放、安全、民主管理、公开、合作、非盈利、成员分配、关心社区、公共利益优先、教育培训等原则。

第三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第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由西安市的一群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签订“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而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团购、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四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

第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全体或者发起人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为“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通过签订《西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以公益为出发点,以非盈利性为依归,以必要的发起费用、项目运作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为前提。

第十九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同时也可以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参与者。

第五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

(一) 召集和组织西安的“个人合作建房”;

(二)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三) 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四) 起草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

(五) 寻找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七)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八) 制定 “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资金监管方案;

(九) 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十) 组织具体的合作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权利:

(一)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二) 参与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三)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的文本;

(四)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 参与确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六) 参与招募并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七) 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八) 参与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九) 参与制定和确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义务:

(一)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原则,先行垫付必要的发起费用和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前期费用;

(三) 自觉维护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的团结;

(四) 自觉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五) 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及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六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工作规则

第二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召集人:林叔权律师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首席召集人的职责:

(一)召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

(二)提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议题和议程;

(三)指定发起人会议临时召集人;

(四)建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分工;

(五)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新闻发言人,代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处理与媒体的关系;

(六)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代表,参与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活动;

(七)尽可能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活动的合法性和各种文件、协议的合法性。

第二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发起人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发起人会议,研究和决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事务。

第二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协商一致的议事制度。

第二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联合竞拍项目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文本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选定和合作方案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的选定规则的确定需经发起人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七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变更

第二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在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下可以退出发起人团队。

第二十九条、有人退出发起人团队时,可以增补也可以不增补发起人。

第三十条、增补发起人时,发起人人选应经全体发起人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一条、增补的发起人应补签本协议。

第三十二条、经首席召集人提议并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同意,或者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决定,可以决定除名某一发起人。

第三十三条、退出发起团队的原发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发起人仍可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

第八章 发起团队财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 发起人团队的财务制度由发起人会议制定;

第三十五条、实行发起人团队的会计、出纳与监督三分开制度。

第三十六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资金监管原则和制度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中规定。

第九章 发起费用

第三十七条、发起人筹措发起费用。发起费用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开办费,摊入首个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十章 合作建房项目运作费用

第三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按合作项目总造价的3%提取项目运作费用。该项费用已经包含第三十七条的发起费用。

第三十九条、项目运作费用按合作建房项目进度分期按比例提取。

第四十条、提取的项目运作费用用于支付发起人办公、出差、应酬、会议、聘请顾问团和工作人员及发起人报酬等支出。节余部分归发起人团队支配。

第四十一条、项目运作费用由发起团队包干使用或者支配。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全体或者成员个人无须披露项目运作费用的用途及明细。

第十一章 代理公司及代理费用

第四十二条、发起团队依据需要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项目代管、代建公司。代管、代建公司依发起团队的委托代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报建、施工……等相关方面的工作。代管、代建管理费为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总造价的2%。

第四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具体项目的参与人必须认可发起团队选聘的代管、代建公司,并承诺遵守发起团队与其签订的《代管、代建协议书》。

第十二章 合作建房参与人的责权利

第四十四条、出资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四十五条、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讨论。

第四十六条、参与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第四十七条、参与寻找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第四十八条、参与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第四篇:房产共建协议书

甲方: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事业部党支部

乙方: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杨家村党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甲乙双方在党建工作,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合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甲乙双方要在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各方面有计划的开展互动学习、教育培训、经验交流活动。甲方为乙方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提供支持和帮助,提高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凝聚力。

二、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甲方围绕乙方的发展规划,以扶持乙方土地开发为切入点,积极为乙方发展出谋划策,协助乙方招商引资,并努力为乙方村民提供信息、就业等服务,促进乙方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乙方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工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推动乙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四、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为双方工作提供便利,乙方要经常性的向甲方介绍本村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状况,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在B-8地块开发建设中的工作,协助处理开发建设中的各种纠纷与矛盾,教育与引导村民支持关心甲方开发建设B-8地块,努力使B-8地块顺利开发建设。

五、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甲乙双方要积极开展结对帮困扶贫活动,共同走访困难党员和职工群众,送上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六、甲乙双方明确专人负责,经常保持联系,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共商共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传递工作信息,反馈工作情况,进一步增进了解,明确方向,促进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七、本协议有限期限自 至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农村自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价有偿,诚实守信德基本原则达成以下融资合作条款中,以便双方友好认真履行。

2、平方米,甲方与乙方合作共建自建房,产权及利润分配等甲乙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50%)的收益分额。

3、甲方以提供该地的平米土地为充当合作的股权,并负责水、照明、电上户等相关手续的费用。

4、乙方负责该自建房的施工,全部材料费用,以此充当合作融资的股权,并负责消除院内原有建筑物。

5、甲乙双方约定将米的两层半房屋,地下一层,共计三层半的样式。该房竣工后,新建房面积,甲乙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50%)的面积,从中划分界限,甲方占 半部面积,乙方占 半部面积,具体各占面积参照实际为准平均划分 平方米面积。

6、甲方在开工时,负责办理所有建房手续,如有阻扰,由甲方负责。

7、产权时效约定,该合资自建房,除国家或任何企业强令征购,拆迁及不可抗力等情形时本协议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外。否则甲、乙双方对该新建自建房都无限期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8、国家和任何企业如对该地征购,拆迁、补偿,以及该院内平方米土地和自建房 平方米产生的所有增值利润,甲乙双方各占有百分之五十(50%)经济收益。任何一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不合作等相关违法行为。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抵押贷款等违约行为,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该自建房所有的权利,只归属于甲方和乙方平等所有,任何等三方无权干涉,占有、转让、抵押,处分等行为,否则无效。除甲乙双方都认可方可有效。

10、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提供平方米建房用地,建自建房占地面积 平方米。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材料等承包给建筑队,预算成本费用包括地下室建筑面积及地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贰仟元计算。

11、原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甲乙双方共有。

12、甲方提供原土地的土地证、房产证、房产转户的公证书。

13、甲方有关人员需签字。

1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补充的文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乙方建房日期__年5月20日至__年9月30日。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方签字后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第六篇:农村建房协议书

赠与人(简称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简称乙方) :

有效证件号码:

鉴于:

①甲、乙双方为母女关系,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并拥有所有权人权益的房屋赠与乙方个人;且甲方确认:本协议项下之房产无其他权利共有人;

②本赠与发生时,乙方虽处于已婚状态,但本协议项下之房产仅赠与乙方个人,该赠与行、协议只对乙方个人生效。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出资购买并所有的房产赠与乙方个人,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赠与并负责赡养甲方。赠与行为发生后,本协议项下之房产成为乙方个人财产。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①该房产坐落于 XX;建筑面积为XX;用途为XX;产权性质:XX;

②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XX;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 本赠与协议签订之前,本协议项下之房产由甲方自行购买,购买此房产的全部购房款、税费等均由甲方支付。赠与行为前无欠缴税金等费用。

第三条 本赠与协议签订后,本协议项下之房产需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的,契税、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该赠与行为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在乙方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等手续。具体的变更时间、程序等,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指印时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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